书城文学红楼梦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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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势败休云贵——也说贾巧姐

贾巧姐,小名大姐儿。贾琏与王熙凤之女,荣国府草字辈的千金小姐。“金陵十二钗”正册人物之一。她在“金陵十二钗”中,排名第十,位居李纨和秦可卿之前。从身份看,她是“十二钗”中五位小姐之一,但辈分最低,另外四位小姐为她的姑姑元、迎、探、惜四春;从年龄看,她最小;从作者的描写文字来看,她最少。前八十回写到她的文字只有三处:一是第六回始见巧姐(大姐儿)之名:“于是来至东边这间屋内,乃是贾琏的女儿大姐儿睡觉之所”;二是第四十一回写大姐儿用大柚子换板儿的佛手来玩;三是第四十二回写刘姥姥为大姐儿取名巧姐。相对来说,高续后四十回对巧姐的描写文字要多一些,主要是:第九十二回写与宝玉大谈《女孝经》和《列女传》,第一百一十三回写凤姐把她托付给刘姥姥,第一百十八回写被贾环等私聘给外藩,第一百十九回写被刘姥姥救出,并许给乡里富翁周氏,第一百二十回写贾政、贾琏应允周家亲事。

巧姐在书中的年龄忽大忽小,前后不一:第一百十七回贾琏临行,说到巧姐,王夫人说:“只是一件,孩子也大了,倘或你父亲有个一差二错又耽搁住了,或者有个门当户对的来说亲,还是等你回来,还是你太太作主?”已提到说亲之事,看这语气,巧姐当在十三四岁左右,但在书中其他地方,写巧姐总是由奶妈抱着,似又很小。如第一百零一回,就写大姐儿半夜啼哭,平儿叫李妈拍着大姐儿哄她睡觉,李妈不耐烦。由此,巧姐似在襁褓。为什么巧姐年龄前后如此矛盾不一,虽有各种解释和分析,但尚难达成一致的看法。

巧姐是贾琏与王熙凤的独生女儿,因生在农历七月初七,凤姐认为日子不好,故借庄稼人刘姥姥之寿,请她为大姐儿取名。刘姥姥便采取“以毒攻毒”的办法,为大姐儿取名为“巧姐”,以取“遇难成祥,逢凶化吉”之意。对此,小说第四十二回专门有一段文字描写:

凤姐儿道:“……我想起来,他还没个名字,你就给他起个名字。一则借借你的寿;二则你们是庄家人,不怕你恼,到底贫苦些,你贫苦人起个名字,只怕压的住他。”刘姥姥听说,便想了一想,笑道:“不知他几时生的?”凤姐儿道:“正是生日的日子不好呢,可巧是七月初七日。”刘姥姥忙笑道:“这个正好,就叫他是巧哥儿。这叫作‘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姑奶奶定要依我这名字,他必长命百岁。日后大了,各人成家立业,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却从这‘巧’字上来。”

这段话介绍了巧姐之名的来历。巧姐本没有名字,只有个小名叫大姐儿。大姐儿只是巧姐在未起名之前的叫法,并不是她有两个名字。“大姐儿”和“巧姐”更不是两个人的名字,但小说第二十七回、第二十九回却出现大姐、巧姐并提的情况。这是怎么回事呢?可能是作者创作时的疏漏或是版本的不同或是传抄期间产生的错误。张锦池先生认为:“‘巧姐’和‘大姐’在曹雪芹的初稿中本是两个人;变成一个人是出于作者的‘披阅’;那第四十二回写刘姥姥为‘大姐’起名‘巧姐’的情节是后增的;庚辰本第二十七和第二十九回两度出场的‘巧姐’实来自初稿的幽灵,是作者未曾改妥留下的痕迹。”但此亦仅备一说。

大姐儿出生在七月初七这个传说中牵牛、织女一年才相逢一次的日子,其母王熙凤认为这个“生日的日子不好”,因这一天似隐寓着她将来的“牛郎”一年才能与她相聚一次,夫妻离多聚少,未免凄清、孤独。而刘姥姥这位庄稼人,也真不愧见多识广,经验丰富,便想出了一个“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直接取名“巧哥儿”,以使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以至“长命百岁”。联想到元妃在省亲时所点《乞巧》戏,内容描写七夕之夜杨贵妃来到长生殿,陈设瓜果,与唐明皇一道向天“乞巧”,希望永世相守。但此剧情暗伏着李杨日后生离死别的长恨之痛,元妃钦点此戏,同样也暗寓其“长恨”的悲剧命运。作者巧妙地将“乞巧”的剧名与巧姐的生日与姓名暗合,似也暗示着巧姐未来命运的乖蹇与不幸。

巧姐一生的命运,作家在小说第五回为她所作的画册和判词就作出了安排和暗示。其画面为:“后面又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云: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画面上的“荒村野店”和“美人纺绩”暗喻巧姐的结局。判词说巧姐虽为豪门千金,从小过着优裕生活,但在贾府败落、王熙凤死后,贾家所有的亲人和亲戚都指望不上,而只有当初王熙凤偶施小惠接济过的刘姥姥,才救出了落入火坑的贾巧姐。曹雪芹的原意贾府后来是“一败涂地”、“子孙流散”,“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所以说“势败”、“家亡”。脂批云:“非经历过者,此二句则云纸上谈兵,过来人那得不哭!”意思是这两句包含了作者对其所经历的世态炎凉的深刻感受和切肤之痛。“偶”,偶然。意谓贾府本非存心济贫,凤姐更是惯于搜刮聚敛,对刘姥姥不过是偶施小惠而已。

《红楼梦曲》中的“留余庆”也属巧姐:“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狼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这支曲子同巧姐的画册与判词一样,也是暗寓其身世结局的。“留余庆”出自《易·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意思是积了善的人,一定会给后人遗留下福泽,善有善报。这是说巧姐的娘亲王熙凤曾接济过刘姥姥,积了善、行了德,因而巧姐在危难之际为刘姥姥所救,得到好报。而像巧姐那“狼舅奸兄”,爱银钱、忘骨肉,干尽了坏事、丧尽了天良,最终将必有恶报。此曲以巧姐遇难得救的生活经历,规劝世人积善行德,虽然善恶因果报应只是一种无奈的迷信,但其“劝人生,济困扶穷”的思想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刘姥姥给巧姐取名时说:“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却从这巧字上来。”靖藏本脂批云:“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神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之外,此后文字不忍卒读。”由这段批语看,巧姐后来也流落到狱神庙中,只因巧遇“恩人”刘姥姥,才“遇难成祥、逢凶化吉”。

那么,巧姐最后的归宿到底怎样呢?

现程高一百二十回本后四十回续书是这样描述的:第九十二回写巧姐跟着李妈认了几年的字,已“认了三千多字,念了一本《女孝经》,半个月头里又上了《列女传》。”宝玉为此夸奖说:“我瞧大妞妞这个小模样儿,又有这个聪明儿,只怕将来比凤姐姐还强呢,又比他认的字。”贾母道:“女孩儿家认得字呢也好,只是女工针黹倒是要紧的。”“咱们这样人家固然不仗着自己做,但只到底知道些,日后才不受人家的拿捏。”巧姐答应着“是”。巧姐又跟着刘妈妈学女工,扎过花,拉过锁子等。巧姐成了既能识字又会女工的人,这是贾府家教的结果;第一百十七回写王仁、邢大舅、贾环、贾芸、贾蔷等人喝酒,说到凤姐和巧姐母女俩:

众人又喝了几杯,都醉起来。邢大舅说他姐姐不好,王仁说他妹妹不好,都说的狠狠毒毒的。贾环听了,趁着酒兴也说凤姐不好,怎样苛刻我们,怎么样踏我们的头。众人道:“大凡做个人,原要厚道些。看凤姑娘仗着老太太这样的利害,如今焦了尾巴梢子了,只剩一个姐儿,只怕也要现世现报呢。”贾芸想着凤姐待他不好,又想起巧姐儿见他就哭,也信着嘴儿混说。还是贾蔷道:“喝酒罢,说人家做什么。”那两个陪酒的道:“这位姑娘多大年纪了?长得怎么样?”贾蔷道:“模样儿是好的很的。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那陪酒的说道:“可惜这样人生在府里这样人家,若生在小户人家,父母兄弟都做了官,还发了财呢。”众人道:“怎么样?”那陪酒的说:“现今有个外藩王爷,最是有情的,要选一个妃子。若合了式,父母兄弟都跟了去。可不是好事儿吗?”众人都不大理会,只有王仁心里略动了一动,仍旧喝酒。

第一百一十八回“记微嫌舅兄欺弱女”,接着写贾芸在外输了钱,找到贾环商量,希望贾环能够“照应”一下,可贾环哪里有什么钱啊,虽说赵姨娘有些微积蓄,都早被他弄光了。突然贾环“灵机一动”:

便想起凤姐待他刻薄,要趁贾琏不在家要摆布巧姐出气,遂把这个当叫贾芸来上,故意的埋怨贾芸道:“你们年纪又大,放着弄银钱的事又不敢办,倒和我没有钱的人相商。”贾芸道:“三叔,你这话说的倒好笑,咱们一块儿顽,一块儿闹,那里有银钱的事。”贾环道:“不是前儿有人说是外藩要买个偏房,你们何不和王大舅商量把巧姐说给他呢?”贾芸道:“叔叔,我说句招你生气的话,外藩花了钱买人,还想能和咱们走动么?”贾环在贾芸耳边说了些话,贾芸虽然点头,只道贾环是小孩子的话,也不当事。恰好王仁走来说道:“你们两个人商量些什么,瞒着我么?”贾芸便将贾环的话附耳低言的说了。王仁拍手道:“这倒是一种好事,又有银子。只怕你们不能,若是你们敢办,我是亲舅舅,做得主的。”

于是王仁、贾环、贾芸等串通邢大舅,胡编乱造,说得锦上添花,诓骗本没有什么主意的邢夫人同意,合谋将巧姐卖给外藩王爷作妃子。第一百一十九回,平儿探听得此事不好,细细地与巧姐说了,巧姐哭作一团。在危急关头,刘姥姥突然出现,平儿将巧姐打扮成青儿的模样,刘姥姥把巧姐救到自己家中由青儿陪着。然后刘姥姥做媒,将巧姐嫁给了庄子上“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周家之子,周子“生得文雅清秀,年纪十四岁,他父母延师读书,新近科试中了秀才。”第一百二十回,贾琏把巧姐的亲事向贾政做了汇报,并称贾赦、邢夫人已同意,贾政说:“大老爷大太太做主就是了。莫说村居不好,只要人家清白,孩子肯念书,能够上进。朝里那些官儿难道都是城里的人么?”于是,巧姐便成了大财主周氏家的儿媳妇,巧姐有了最终的归宿。

对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这种写法,我们认为:说刘姥姥救了巧姐,是没有问题的,依据是巧姐判词中有“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关于巧姐的《红楼梦曲》中有“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的暗示,说合谋将巧姐卖给外藩王爷作偏房的“罪魁”是王仁、贾环、贾芸三人,红学界对此有不同看法。因巧姐的曲子中说出卖巧姐的人是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狼舅奸兄”,“狼舅”指王熙凤那失掉了仁义道德的弟弟王仁(谐音“亡仁”),没有问题;但说“奸兄”指贾环,就完全错了。因为贾环人品虽然是有些“奸”,根据他的一贯品行,他完全有可能做出这种伤天害理出卖亲人的坏事,但贾环是巧姐之“叔”,而不是“兄”;若说“奸兄”是指贾芸,“辈分”倒是对了,但不少研究者认为这与《红楼梦》前八十回所写不一致,贾芸人品却并不那么“奸”。因此,这“奸兄”究竟系谁,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至于安排巧姐嫁给大财主,把“荒村野店”变成了地主庄园,更是与判词前面的那幅画面——“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相去甚远。

小说第四十一回有这样一个细节:

那大姐儿因抱着一个大柚子玩的,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丫鬟哄他取去,大姐儿等不得,便哭了。众人忙把柚子与了板儿,将板儿的佛手哄过来与他才罢。那板儿因玩了半日佛手,此刻又两手抓着些果子吃,又忽见这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玩,且当球踢着玩去,也就不要佛手了。

巧姐与板儿互换柚子、佛手,本“小儿之戏”,似无深意;但作为十分注重“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天才大师曹雪芹,写出这么一个细节,当另有象征意义。所以脂砚斋在此批曰:“柚子即今香团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隐隐约约,毫无一丝漏泄,岂独刘姥姥之俚言博笑而有此一大回文字哉。”(庚辰本)这说明,巧姐最终将与板儿因“有缘”而结为夫妻。再说,巧姐与板儿,这名字似为“一对儿”:巧对板,民间游戏有“七巧板”。又有脂批云:“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红楼梦》第一回《好了歌注》中有一句:“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不少红学“探佚”者认为指的是巧姐在贾府败落之后,被“狼舅”“奸兄”卖出,以致流落到烟花巷中,最后在狱神庙与刘姥姥巧遇,被她救走。刘姥姥为了报答王熙凤往日接济的恩情,故“忍耻”招了巧姐为板儿之妻,成为自己的外孙媳妇。我们认为,这一结局似更合乎曹雪芹前八十回之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