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石嘴山市惠农区蔬菜脱水加工企业流转土地进行自主规模化经营案例
石嘴山市惠农区位于宁夏平原最北端,东临黄河,西依贺兰山,南接平罗县,北与内蒙古乌海市毗邻,区域面积1088平方公里,人口21万,辖3乡3镇,6个街道办事处。
惠农区具有农业传统优势,耕地面积26万亩,农业人口5.6万人,人均耕地4.64亩,土地宽阔,农业资源丰富。农业得引黄灌溉之利,形成了脱水菜、枸杞、奶牛养殖三大支柱产业,生产的脱水菜远销欧美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是西北地区最大的脱水菜生产加工基地,自治区有影响的枸杞无公害生产基地以及银北地区最大的奶产业基地。惠农区工业基础雄厚,从煤炭采掘业起步,发展至今已形成了煤炭、电力、能源重化工、冶金新材料、煤基炭材、建材、太阳能光伏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八大支柱产业。
石嘴山市惠农区蔬菜脱水加工起步于20个世纪80年代后期,1997年后,惠农区蔬菜脱水产业迎来了一个黄金发展时期,脱水蔬菜产业迅速壮大,脱水加工企业发展到近百家,每年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随着产业的迅猛发展,国际市场不断抬高贸易壁垒的门槛,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然而,惠农区传统农业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存在着许多无法克服的问题:一是农民素质参差不齐,栽培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差异显著,标准化措施落实困难重重;二是农民和企业之间诚信度较低,市场价格好时农民不遵守合同,反之,企业压级压价,抬高折损率,造成农企之间互相不信任,原料市场一片混乱;三是基地种植分散,宏观管理和质量监管无法进行。
2003年在推广甜椒病害攻关成果时,由“多来香”蔬菜脱水加工企业率先在原石嘴山矿务局南农场以每亩350元的价格从农工手里租地150亩,在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种植甜椒,当年甜椒平均亩产达3吨以上,扣除土地租金和生产投入,每亩纯收入达500元,实现了农企双赢,由此拉开了脱水企业进行土地流转的序幕。自此,由乡镇负责协调农企关系并落实土地连片,企业租赁土地自主经营,农技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模式逐渐形成,使土地经营权流转成为回避农企矛盾,推进脱水蔬菜产业化快速发展的新机制。2010年,惠农区有18家蔬菜脱水加工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土地1.75万亩,土地租金每亩400元至650元不等,农民出租土地后,在保证土地基本收益的基础上,给企业打工,每天劳务工资50~70元,每年大约打工90天,增收4500~6300元。
一、土地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效果
从几年来惠农区蔬菜脱水加工企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总体情况看,农民与企业双向受益。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了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
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后,一方面,使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时间外出务工,或将多年来掌握的技术,直接为租地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由原来为自己生产的农民,转变成为租地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技术工人,劳动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另一方面,解决了家家户户都有一整套农机具,造成生产资料极大浪费等问题,节约了生产成本,减轻了农民负担;三是土地连片流转后,企业实行规模种植,大量农事操作实现了机械化作业,大幅度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
(二)转变了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
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使土地集中到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手中,一方面,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实现了由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的转变,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企业或企业与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合作建立稳固的原料基地,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原料生产,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和市场风险,使产业化链条衔接更加紧密,产加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模式得以实现。由此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迈出了关键一步。
(三)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后,农民的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从出租土地中获取稳定的地租收入,避免了农业生产中自然和市场风险的影响;二是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独立支配的活动空间增大,可以放手外出务工,增加收入;三是农民把自己多年来积累的实践经验和生产技术充分应用,为承租土地的企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进行技术劳动,获得了相对较高务工报酬。
(四)有利于科技成果的大力推广和应用
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后,企业成为土地生产经营的主体。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上,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种植品种、种植技术和推行无公害生产,避免了农民分散种植品种不一、不按技术要求和无公害标准生产的现象。同时,规模经营使农技推广从面对千家万户的农民转变为面对若干个企业老板和种田能手,服务对象减少了,而服务领域和面积却得到了成倍增加,服务质量提高,核心技术贯彻到位,各项措施组装配套,极大地提升了技术服务水平和技术应用质量,使科学技术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规范了产业化经营秩序。
通过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企业拥有了自己的原料基地,企业间对原料的竟争减弱,有效地抑制了哄抬价格和压级压价等不规范市场行为的发生。
二、土地规模经营中出现的问题
(一)抵御风险能力低
由于企业租赁的土地都在百亩以上,遇到突发性自然灾害时,抵御能力差,损失较重,有的企业可能因一场大的灾害就会大伤元气。如2006年7月份的强降雨,造成惠农区大部分番茄、甜椒死亡,芹菜、韭葱等脱水蔬菜病害较重,使规模化种植的企业损失惨重。
(二)用工劳力调配难
惠农区土地规模经营种植的作物主要为各类脱水蔬菜,属劳动密集型种植,从播种到收获对劳动力的要求较高,特别是农作物田间管理关键期需要大量劳动力,而企业所用劳力大部分为本地农民,到了企业用工高峰期,往往与农民自家农活相冲突,造成规模经营田间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了作物的生长和产量。如2006年多来香脱水企业种植的300多亩甘蓝,到收获期因企业招不到采收人员,致使甘蓝全部霉烂在地里。因此,企业缺乏稳定的劳动用工人员是土地规模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租赁时间短,对土地有掠夺式经营现象
企业因经济实力所限和茬口安排困难,不能长期租用较大规模农户承包土地,租地面积一般在500亩以下,租赁时间一般都在1~2年,往往因租赁期太短造成企业在种植过程中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致使流转土地田间杂草丛生、土壤肥力有所下降。
(四)大型农机具应用率低
惠农区蔬菜脱水加工企业虽然数量较多,但普遍实力较弱。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企业既要不断投资对加工设备进行技改升级,还要流转土地建立自己的原料生产基地。受经济实力、种植规模和租赁时间的制约,企业无力也没必要购买农田作业配套农机具,而为其服务的相应的农机合作社等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没有建立和发展,致使企业在蔬菜规模种植上田间机械化作业率较低。
三、针对问题采取的措施
(一)实行种植业政策性保险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保驾护航
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2003年以来霜冻、冰雹、暴雨、大风、花期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出现,给惠农区农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特别是对脱水蔬菜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影响。
为了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特别是对规模种植的影响,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种植业规模经营健康发展,2008年惠农区尝试在脱水蔬菜上推行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得到了自治区财政厅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并被自治区列入了试点支持范围。按照保险方案规定,每亩蔬菜保值1000元,保率按6%计算为60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承担40%计24元,石嘴山市政府及惠农区政府承担30%计18元,种植户承担30%计18元,保险有效期为蔬菜从种植到收获的全过程。
当年由人保财险惠农分公司承保,惠农区脱水菜投保面积达到4831.9亩,覆盖全区18个自然村,涉及甜椒、番茄、芹菜、韭葱、糯玉米、南瓜、黄瓜、香菜、菠菜、茄子、梅豆、甘蓝、马铃薯13种蔬菜。人保财险惠农分公司收取总保费266660元,其中参保户保费79998元、地方政府配套79998元、自治区配套106664元。7月底到8月初冰雹、暴雨相继发生,惠农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协助保险公司立即深入实地,逐块踏查,取证登记,随后开展估损理赔。人保财险惠农分公司共筹资100万元,向受灾种植户兑付赔损,极大地降低了生产风险,获得农民、企业和合作社等生产者的好评。2009年投保5.05万亩,保险公司共收取保费303万元。当年蔬菜生产期间遭遇7、8月份三次暴雨和9月21日霜冻严重危害,受灾面积达3万亩,受灾达到了规定的保险赔付标准。保险公司核损后赔付资金196万元,极大地减轻了自然灾害给种植户带来的损失,保障了规模经营和蔬菜脱水加工产业的健康发展。
惠农区两年的脱水蔬菜种植政策性保险取得成功,为自治区全面推行农业政策性保险提供了成功经验。2010年自治区制定下发了修改完善后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其中,将脱水蔬菜种植政策性保险中种植户承担保率由30%下调为10%计每亩6元,其余90%计每亩54元由各级财政承担,每亩保值仍为1000元。抓住这一有利机遇,2010年惠农区脱水蔬菜种植政策性保险规模进一步扩大,参保比率占到全区脱水蔬菜种植面积的60%,占到脱水蔬菜规模种植面积的100%。脱水菜种植政策性保险顺利实施,社会影响大,成效显著,为建立大田农作物稳定生产和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安全机制探索了有益的经验,也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二)引导发展劳务合作社,解决规模经营劳务紧缺问题
为解决企业长期劳务用工紧缺问题,近年来惠农区涌现出了一批以组织雇工承揽农活的工头,人们称之为劳务经纪人。为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保障劳务人员的权益,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大力引导和支持发展农村劳务合作社,由劳务合作社负责组织当地或其他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承揽企业基地生产和企业加工工作,时间从每年5月份至11月份,每人每月可获得收入1000~1500元,7个月可获得7000~10000元收入。既解决了企业用工不足的问题,又带动了农民增收。目前惠农区劳务合作社已达到5家,年组织劳动力1万多人。
(三)支持成立农机合作社,提高规模经营机械化作业水平
为提高机械化作业率,缓解劳动用工紧张、劳动用工工资上涨造成规模经营生产成本加大的不利局面,惠农区大力支持农机专业户、村合作组织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农机补贴政策购买各类农机具,组建和成立农机合作社,为规模经营提供及时高效的农机化服务,既降低了规模经营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又增加了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目前已成立了4家农机合作社,年作业面积达30多万亩次,其中,尾闸镇联村农机合作社成立两年,年作业面积达20万亩次,年收入达200万元,固定资产已达400多万元。
第二节中粮屯河大规模流转土地进行自主经营案例
2008年经自治区时任党委书记陈建国牵线,中粮公司来宁夏进行农业开发事宜,由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承担并与中粮屯河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合作,在石嘴山市惠农区开展番茄、甜菜新品种引进及栽培模式研究试验,验证了惠农区具备生产优质番茄的自然条件和基础。同年9月,在自治区、石嘴山市领导的大力支持、关心和惠农区委政府的积极争取下,中粮集团20万亩番茄种植基地建设及日处理1万吨番茄加工项目落户石嘴山市惠农区,并在当地注册成立了“中粮屯河惠农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粮屯河惠农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当年完成土地流转6.8万亩,其中:流转惠农区农民承包土地3.6万亩,涉及三个乡镇10个行政村3600户11517个农民,每亩土地租金550元,租期18年,并于翌年5月份将当年土地流转租金全部兑付农户。中粮集团落户石嘴山市惠农区两年来共在当地建设番茄基地9万多亩,加工出口番茄酱30多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