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农民进入城镇创造条件。
坚持把统筹城乡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一项战略重点,以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形成城乡一体规划、产业集群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齐全、社会管理民主、市场体系健全和基层党建稳定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一要整合现有村庄,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城乡生活同质的新型农村社区,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二要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使进城农民在住房、子女教育、文化生活等方面得到更大的保障。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大病救助、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三要积极探索流转土地经营权后农民的养老保障方式,形成制度,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消除土地流出者的后顾之忧,使进城农民在住房、就业、子女上学、养老、医疗、工伤等方面待遇得到全面保障;四是要打破城乡界限,实行户籍宽松管理,使进城农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传统户籍管理制度一方面在农村把土地与户口相结合,另一方面在城市把户口与就业、社会保障相结合,严格限制了人口自由流动。要实行宽松的管理制度,打破农村、城镇界限,全面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用“产业工人”代替“农民工”,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五是要建立健全农民房产和宅基地资本运作制度,确保进城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农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房屋交易市场,推行农民宅基地置换复垦补贴制度,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六是要推进教育资源公平发展,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问题。全国妇联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万,近三成留守儿童家长外出务工年限在5年以上。对许多留守儿童来说,爸爸妈妈就是电话里的声音,长期亲情缺失,代管不力,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引起了在外务工的农民工的严重关切,成为农民工不愿意再外出的主要原因。各级政府应大力发展公共教育,实现教育资源全民共享,打破户籍、区域和城乡差别,为务工农民子女就地入学创造更加宽松的条件,消除农民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
5.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政策引导是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此,建议政府尽早出台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
一是要建立财政专项补帖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专项扶持资金,采取财政补助支持的办法,在加强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对于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给予资金扶持,用于鼓励农民长期流转土地、建设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对于土地流转业绩较好的乡(镇)、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及带动效应明显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二是要对“整村集中连片流转”予以重点扶持。为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推进土地流转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对于推进整村流转,或者达到80%以上土地流转面积的村,政府应给予村级集体组织一定的奖励。同时,按照“土地整村流转,农民集中居住,耕种统一规划,产业规模经营”的模式,对于推进“整村集中连片流转”的村,政府将整合部门的资源重点予以扶持,优先列入村庄整治建设项目,优先给予农田基本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的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要优先立项;
三是要加强信贷支持。鼓励、引导、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鼓励城市资金进入农业生产行列。尤其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解决好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对于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足够的信贷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实行利率优惠;四是要不断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提高农业尤其是规模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在近年来探索推行农业政策性保险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投保范围,降低农业经营者保险费支付比例,提高政策性保险赔付标准;对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政府要继续给予较高比例的政策性保险补贴,增强保险公司承保和赔付能力,降低规模经营的生产风险。
6.加强领导,依法管理,有序推进。
在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政府既要加强领导,依法管理,同时又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有序进行。一是要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进行依法管理,依法维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单方面撕毁合同者,必须用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二是要对因土地流转而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排查解决,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三是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好流转土地的农民劳务输出工作及规模经营者的劳动用工问题;四是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道路建设,使经营者能正常进行生产和销售;五是要为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中介机构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二)农民方面
1.要转变观念,增强技能,拓展生存空间。
农民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由于长期受小农意识和小进即满、小富即安思想的影响,一些农民不愿离开土地,还有一些农民由于缺乏离开土地发展的经济实力和谋生技能而不愿离开土地。但作为一个现代新型农民,必须要清醒的认识到当今社会所发生的深刻变化,认识到靠几亩土地传统种植和一家一户单打独斗是无法致富的。因此,广大农民必须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积极参与、配合并自觉投身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改革与实践中;同时要努力学习一些非农产业的劳动技能,走出田地,跳出家门,到第二第三产业就业,拓宽增收渠道,获得更好的收益。
2.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每一个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都要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长处,能创业的创业,能务工的务工,努力增加自己的收入,改变自己的生活。一些会技术、懂管理,又有经济实力的农民,应积极支持和参与土地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获得更好的产出效益。对一些不具备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可就近在农业园区打工或到城镇、工矿区搞第二第三产业,增加收入。
3.要遵守合同,尊重合约。
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自愿和有偿。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农民要遵守合同,尊重合约,要完全执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不能单方面撕毁合同,更不能无理取闹或人为制造矛盾。当出现合同纠纷时,一定要依靠党和政府化解矛盾,按照法定程序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
(三)规模经营者方面
1.要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技术,掌握农业经营管理知识,增强管理能力,提高经营水平。
农业是一个存在很多风险的产业,不仅会发生很多自然灾害,而且在生产中也会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作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者,必须要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技术,逐步积累丰富的种植和经营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增强管理能力,更好的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
2.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要用现代机具装备农业,用先进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先进理念经营农业,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服务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总结近年来各地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规模经营能不能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把握住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要以适度的土地规模为基础,实现各项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包括土地要素的适度规模经营,也包括资金、技术、市场、信息及管理等生产要素的适度规模经营。因为只有在适度规模的土地上,其他各项生产要素才能实现最佳配置,所以,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是最基础的适度规模要素。根据宁夏灌区目前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从事大田作物生产规模经营时,土地经营规模达到1000~5000亩属比较合理的土地经营适度规模。在这个区间范围内,各项生产力要素能够实现最佳组合与配置,单位土地面积的投入成本较低,经营效益较高;
二是要以高效优势作物为载体,充分体现规模经营效益。与个体农户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小规模生产经营相比较,规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了承担种苗费、肥料投入、农药费、机械作业费、人工作业费及管理费等必须的生产性成本投入外,还要承担土地流转租赁费,由此增加了农业经营成本。这就要求规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管理中,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生产管理成本,充分发挥规模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必须要选择种植一些高效优势作物,以高效优势作物为载体充分体现规模经营的优势。从宁夏的具体情况看,目前粮食作物中的水稻、玉米、冬小麦、马铃薯,各类蔬菜及牧草等都是规模经营可选择种植的高效优势作物,规模经营者可根据自己的特长,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布局和要求选择发展;
三是要以机械化作业为保障,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规模经营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依靠全程高效的机械化作业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别是在当前劳动用工紧缺和劳动力报酬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规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尽可能实现生产管理全程高效机械化作业;
四是要以核心技术做支撑,全面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生产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规模经营为农业科技成果组装配套应用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农业生产水平铺平了道路。规模经营者一定要在生产中大力推广新成果、应用新品种、开发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提高效益,切实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第一生产力;
五是要以市场化和工业化为理念,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步入规模经营层次的农业,就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个体小农经济,这就要求规模经营者必需要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知识,掌握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应用工业的理念管理农业,要懂得成本核算,能够进行效益分析,要把农业作为企业来经营;
六是要以农业政策性保险为后盾,降低农业经营的自然风险。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制约因素非常多,其中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极大,特别对规模经营条件下的农业生产威胁最大。为降低农业生产经营的自然风险,近年来宁夏试点推行农业政策性保险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不断扩大,政府承担的保险费用比率不断提升,投保者承担的保险费用逐步减少,政策性保险赔付标准不断提高。农业规模经营者一定要抓住这一有利机遇,积极参与农业政策性保险,降低规模经营自然风险,为农业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险保障和后盾。
3.要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发展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关键制约因素。因此,规模经营者要充分树立质量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生产经营和农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同时要树立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使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不仅质量好,而且信誉高,牌子亮,竞争力强,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规模经营者还要树立发展意识,要克服小进即满、小富即安的思想,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的规模和实力,使自己在市场经济的潮流中能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