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拐弯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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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一)

掐指一算,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毛头小伙子已过而立之年。而阿姐呢,她在哪儿?还活着吗?

按年龄推算,她已经四十八岁了。我无法想像一个四十八岁的女人,岁月一定爬上了她的额头。她已经老了吧?骗财骗色的生意肯定做不得了,没有哪个男人会对一个老妪感兴趣。那她能干些什么呢?也许,她会一个人走在这秋天的街头,或者午睡醒来慢慢睁开眼睛,她会想起十六年前的往事吗?那时她还很年轻,有着姣美的容颜,她可以不费吹尘之力就把男人骗到手。

在这些得手的男人当中,她还记得一个少年吗?才十六岁。他跟了她整整两年,她曾经是他的一切,她该不会忘记吗?

这个秋天,他常常一个人在街上走。有时候,迎面会走来一个中年妇人,他像着了魔似的停下来,目送着她的背影远去。他甚至会跟上一段。他不以为这个人会是他的阿姐,他只是有些好奇,心里想着,这个女人有多大呢?四十八岁?五十岁?五十五岁?他盯着她的背影,她中等个头,体态臃肿,穿灰卡其布西服,而且头发有点乱了。

她的头发一看就是染过的,染得不齐整。风一吹,里面的白头发就翻出来了。

他总想着,他的阿姐要是还活着,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子吧?

除了看老妪外,这年秋天,我在街上做的另一件事就是看姑娘。我先选好一个地点,商店门口,公交车上,地铁站。现在的姑娘和十六年前的姑娘自是不同,首先是装束上的,怪异,轻佻。有人把嘴唇涂成黑色,有人把头发染成蓝色。

在这一张张被欲望充塞的脸孔上,我看不到阿姐。一个时代过去了,十六年前的阿姐隐身了,她的方式落后了。

我一个个打量她们,有时我会把她们中的某个人与一个老妪联系在一起,由此产生了幻觉。我常想,她们很可能是一个人呵。如果把十六年抽空了,这两个女人就合二为一了。

在这样的幻觉里,我就看见了阿姐。

我看见阿姐向我走来,她走在这年秋天的风里,衣袂飘飘。

她走在城市的街道上,城市的街道阔朗而整洁。

她走进我的卧室里。——你听,有人在敲门,这是阿姐回家了吗?我听见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她推开门,换上拖鞋,朝屋里略张了张,说,怎么啦,生病了?

她把菜蔬放在厨房的砧板上。

她去卫生间,门也不关,我听见她小便的叮咚声。她又说话了,然而我听不清。水箱在放水。

现在,她就立在我的床前,我只需睁开眼睛,就能看见她穿着白衬衫和鹅黄裙子。这是永恒的形象,我再也不会忘却。1986年夏天,当她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就是这个形象。这身行头她只穿过一次,可我却牢记终生。以后,她还穿过很多别的衣服,她每天都换行装,淡雅的,艳丽的……她喜欢着装打扮,这是她的工作,她以此为生。

她说,女人生下来就为吃喝玩乐。生命是有限的,所以要把无限的挥霍和享乐投入到有限的生命中去。她常常逛百货店,买最昂贵的时装。她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可是仍旧奢靡。她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她总是在镜子前端详自己,正面看,侧面看,转过身去从后面看。她对自己是很挑剔的,有时在镜子前磨蹭半天,也不够满意。她为袖口、衣领等小细节而烦恼。她说,你看这口袋,还有盘扣。她啧了一声道:花了很多钱呢,当时怎么就没注意这些。

她站在房间里,这里看看,那里瞧瞧。电视,冰箱,洗衣机……对1986年的中国家庭来说,也许不算什么珍稀品。可是组合音响呢?木质地板呢?还有电话和后来添置的空调。她有一个首饰盒,里面有很多我叫不出名目的珠宝,她一件一件向我介绍着,金的,银的,玛瑙,钻石。她攒积它们,以防有一天山穷水尽了,把它们典当出去,撑一阵子。对于很多东西,她的目的不在于使用,而在于拥有。比如衣橱里的那件晚礼服,黑绸缎,露背装,V字形的开口,一直开到背部中央。这样一件轻佻的衣服,她穿着,却极显雍容华贵。

现在,我就看见穿晚礼服的她,从客厅走进来,她把手扶着门框,样子有点羞赧。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试穿,很不放心。她看看我,又看看自己,拿手抚一下衣服上的折痕,说,好看吗?是不是太过份了?露得太多了吧?她转过身去,用手遮着后背,回过头朝我看。

我笑了起来,告诉她很好,很漂亮。礼服的左襟上有一朵暗花,紫金线描织的牡丹花,开在她的胸膊上,盛大,华丽。她的娇俏的乳把这花撑起来。高而白的脖颈上,只见得云鬓轻挽,有那么一股翩若惊魂的洛神风韵。她的背部线条很性感,露出来的那部分丰满、圆润。说真的,我有点看呆了,我和她赤身裸体躺了一个夏天,可是现在,她穿着衣服的身体仍让我激动不已。

我让她再放松一些,重新再来一遍。她低头笑了,折身回去。隔了一会儿,她又进来了。这一次,她自信了许多,她和她的衣服合二为一了。她向我走来,谦和,低调,漫不经心。她轻轻侧过头去,也不知看见什么没有,她微笑了,就像在跟一个熟人打招呼。她的神情礼貌、矜持,典型的明星作派,仿佛在赴华宴的途中,金碧辉煌的大厅里,高朋满座。她所到之处,人们自动让出一条甬道。她光艳照人,四壁的灯光仿佛暗了一暗。她听到掌声响起了吗?然而她只身在幻觉里。

不得不承认,这女人是衣裳架子,她穿什么像什么。1986年夏天,因为闲来无聊,她翻箱倒柜地为我表演“时装秀”。她有那么多华服,可是根本没有机会穿,只能穿给我看。

这就是她的物质生活吗?她被它们包围着,有用的,没用的,她一律裹挟而来,占有它们。这世上没有她不敢买的东西,只要她能想到的……这世上也很少有她想不到的东西。1986年,大部分中国人还不知道别墅和私家车,她就说,总有一天吧,我要住一幢大房子,四周风景如画,推开窗户就能看见海。我要开着自己的车,车前插着雏菊。

她说得那样认真,我只当她是做梦。可是谁能想到呢,仅仅在十多年后,阿姐的梦想就变成了现实,现在中国到处都是别墅,我的阿姐却不知在哪里。

阿姐不嫉妒有钱人,她没钱,却过着有钱人的生活。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奋不顾身地投入到时代的大潮里去了。她和他们一起“做生意”,赚他们的辛苦钱。她说,你以为他们的钱就来得正当?一群暴发户,坑蒙拐骗,贪赃枉法,逃税漏税。你以为他们赚了钱就会行善?呸!不过是用来挥霍,吃喝玩乐,嫖女人,做脏事。

一样是钻空子,她很知道,暴发户钻法律的空子,而她钻道德的空子。她做这一切心安理得。她说过,男人就是要被骗,要不长不大。总之,她有一万个理由可以说服自己。

至于我自己,我不知道这十六年来我都干了些什么。我用十六年的时间去忘记一个女人,忘记她给我的生活曾造就的阴影。我像浮萍一样生活,虚度年华,又不甘寂寞。我在社会上跌打滚爬,左冲右突,说来说去还是为了钱。

不能说我是奸商,严格意义上,我不是。现在生意难做了,不比从前,在阿姐那个时代,一夜暴富算不得什么神话,搁现在就不行。我是说,老老实实做点小本生意是重要的。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对人不再信任了。我提防心很重,也许我提防心一向很重,但是我不能忘记,和阿姐一起生活的两年,她曾带我四处行骗。我见过太多的人和事,看它们怎样被玩弄于她的股掌,却无知无觉。

我不知道这以后,我是否有过真正的爱情,也许有过,但骨子里又很怀疑。到了后来,我几乎厌倦了和女人的相处,真的很累。没错,我是发了点小财,有一家经营不错的公司,有车,有房产。她们是爱我这个人吗?我猜不是。我这么一个人,懒散,蔫,没学识,没才华,对女人不够耐心。我对一切都不起劲,除了钱。——我猜,她们爱的是我用钱提供的那份生活。

我丧失了爱的能力,从我十八岁和阿姐分手。我不会忘记十八岁的我,摆脱了一桩爱情的羁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以为从此获得了自由。我雄心勃勃,一身蛮劲。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重新学画,再恋爱。我也这么去做了,可是事与愿违,我做得不好。

这一切是缘于阿姐吗?我不知道。现在的我,很像一具躯壳,慢条斯理地活下来,仅仅为过物质生活。来看看这么多年来,我的“幸福生活”吧。一个三十二岁的单身男子,衣食无忧。每天洗澡修面,口腔清洁。开着“本田”上班下班,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知道我是这芸芸众生的一分子。

有时我觉得自己真是累极了。我必须工作,每天像陀螺一样被牵着四处跑,深夜回家躺到床上,瘫软如泥。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理应觉得空虚,可是没有,因为不久我就睡着了。我想说,我喜欢这种感觉,虽劳碌麻木,可是一觉醒来,满屋子的天光,白窗帘飘飘欲仙,我迅速盘算一下公司的事务,精神抖擞,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我以为自己还算热爱生活,且身体健康,二十八岁以后,每周坚持锻炼。近一两年来,我开始洁身自好了。我想说,这很了不起。我不再去找小姐,没什么意思,这类事做多了,我会小瞧自己。兴致好的时候,我便约约姑娘,和她们坐坐“星巴克”,在四目对视的一瞬间,我相信自己是笑了,眼神很亮,很愉快。晚十点之前,我送她们回家。

我曾允诺过阿姐的,要尽早结婚。我几乎实现了她所有的愿望:忘掉她;从良过普通人的生活;挣一份辛苦钱,安分守纪去享受生活。——我实现了她所有的愿望,可只在结婚这一点上……阿姐,我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