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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黑色”随想 (1)

不言而喻,一个很清楚的事实就是,现代基督教经常被描绘成某种黑色(邪恶)的东西,而现代人并不喜欢黑色。在你向人们宣传认罪的意识之前,是不能先向人们说教救赎的,好比要推销你的药,必须使人们承认身患疾病。完全出于本能,传教士一直在非洲、亚洲和南太平洋群岛做着这样的事情;对赤裸的意识越强,印花棉布的销路就越好,于是塔希提岛的裙子越来越长,而纽约的裙子却越来越短。随之,罪恶的意识在纽约变得越来越弱而在塔希提岛却越来越强烈,如果传教士没有错,塔希提岛终有一天会成为宗教的堡垒。我不会像经济历史学家走的那样远,将其解释为印花棉布的自然运动。然而——“比基尼”泳装还是以迅猛之势回到了纽约。

我们满脑子装的全是现代意识的难题。这里,我指的是普通人对宗教或教会的态度问题。这正是神职人员必须探讨的问题,假如他具有一点实验精神的话。就教义的条文等方面,对人们的个人信仰进行一项盖洛普民意调查,我们就可以从他们的信件和日记中研究过去的男人和女人们信仰的是什么。因而,对我来说,搞清楚爱默生太太的想法比了解她丈夫的想法显得尤为重要;也就是说,私下里她对她的丈夫就她的家庭私事随便而又坦率地说了什么。此时此地的利迪安·爱默生并不仅仅是利迪安·爱默生;我认为,她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有着本能的宗教感,愿意去信仰,但很困惑。爱默生在他的《日记》里曾写下短短的一行文字,也许会让所有的神职人员胆战心惊,“利迪安说,星期天去教堂是邪恶的。

”如果利迪安说的只是她自己的感觉,那倒没有什么关系;如果她说的是许多其他妇女当时或现在的感受,那就意义重大了。如果真的意义重大,那么问题是,是什么使得利迪安·爱默生和其他许多人用她的方式去感受?这种一致性似乎只有一种解释——某种黑色(邪恶)的东西。根据风趣诙谐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那正是一个白人教堂中的布道留给一个印第安人的印象,那个印第安人偶然进入正在做礼拜的教堂,根本听不懂用英语进行的布道。那个印第安人看到的只是,一个“穿着黑衣的人”开始“非常生气”地向人们讲话。我们还是让富兰克林讲这个故事吧;它选自富兰克林最好的讽刺作品之一。康拉德·威斯(Conrad Weiser),一个印第安翻译,向富兰克林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他是怎么和卡那萨提哥谈的,卡那萨提哥丝毫弄不明白听到的星期天布道,只是猜测布道的目的是要在河狸皮的价格上蒙骗他。

卡那萨提哥对白人布道的印象

本杰明·富兰克林

康拉德回答了他所有的问题;当讲道声开始变弱时,那个印第安人接着问,“康拉德,你和白人一起生活了很久,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我有时也会到奥尔巴尼待上一段时间,并注意到,每过七天,他们就关了他们的商店,然后聚集在大房子里;告诉我这是为什么?他们在那里干什么呢?”“他们只是聚在一起,”康拉德说,“聆听和学习好的东西。”“我不怀疑,”印第安人说,“他们就是这么告诉你的;他们告诉过我同样的事情;可是我怀疑他们说的是不是真的,我会告诉你我的理由。最近,我去奥尔巴尼卖毛皮,同时购买毛毯、刀、火药、罗姆酒等。你知道,一般我都会和汉斯·汉森交易;这次我想试试其他的商人。但是,我最先找的还是汉斯,问他河狸皮毛是怎么个价儿。他说他不会给我超过四先令一磅;‘但是,’他说,‘我现在不能谈生意;今天是我们聚在一起学习好东西的日子,我要去参加这次聚会。

’于是,我自言自语道,‘既然今天我们什么生意也做不成,我也可以去参加那个聚会。’然后我就和他一起去了。那里站着一个一身黑衣的人,开始非常生气地对人们讲话。我听不懂他讲的是什么;但是,我感觉到他老看我和汉森,我猜他一定不高兴看到我在那里;于是我就出去了,在房子旁边坐着,打着火,点燃我的烟斗,等着聚会结束。我想,那个人在讲话时提到了河狸皮毛的事,而且我怀疑这可能就是他们聚会的主题。于是,当他们出来的时候,我走向我的商人。‘那么,汉斯,’我说,‘我希望你已经同意给我超过每磅四先令的价钱。’‘不,’他说,‘我不能给你那么多;我最多给你三个先令六便士。’我于是去问其他几个经销商,可他们都以一个腔调说话——三先令六便士——三先令六便士。

对我来说这再清楚不过了,我的怀疑是对的;而且,不管他们装成什么,说什么聚会是学好东西,他们的真实目的是商量如何在河狸皮毛价格上欺骗印第安人。只要稍微想一下,康拉德,你就一定会同意我的观点。如果他们如此经常聚集起来学习好东西,他们当然在这次之前就已经学了一些。可他们还是这么愚昧无知。你知道我们的做法。如果一个白人从我们乡下经过,来到我们的屋里,我们都像我对待你一样对待他;如果他身上湿了,我们会给他弄干,如果他觉得冷,我们会给他温暖,我们给他肉吃给他水喝,这样可以缓解他的饥渴;然后,我们会铺上柔软的皮毛让他休息、睡觉;我们不要求任何回报。但是,如果在奥尔巴尼我进入一个白人的家,向他们要吃的喝的,他们会说,‘钱呢?’如果我没有钱,他们就说,‘滚出去,你这条印第安狗。’你瞧,他们连一点好东西也没有学到,我们不需要聚会让别人讲课,因为我们的母亲在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教育我们;所以,他们的聚会不可能像他们所宣扬的那样,是为了那个目的,也不会有那样的效果;他们只是在琢磨着怎样在河狸皮毛的价格上欺骗印第安人。”

——《有关北美原始人的评论》

富兰克林的这篇作品出版于1784年,我听收音机布道是在1947年,这么多年来,尽管文字表达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变,好像讲道风格上的黑色基调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我的观点是,如果在你连一个字都弄不懂的情形下,一次布道听起来很糟糕,那么,即使你听懂了,对这次布道的感觉也不会有什么好转。

为什么它显得那么悲观,我指的是本应“快乐的消息”?梭罗也在《日记》里记录了很小的时候“在学校礼堂里对神膜拜”的经历:“在阴暗的地方或地牢里,那些话也许可能生根并生长,但在光天化日里讲,他们的喊叫声明显地变得嘶哑了。通过这个窗口,我可以将书面表达与布道用词进行一下比较:灵魂深处,在哭泣,呜咽,咬牙切齿;而表面上,庄稼地和蚱蜢,直接揭露了那些谎言。”

这段话透露出明显的“邪恶”思想。它一定会给人一种同样的封闭感觉,一种温室与人工栽培的感觉,因此,奥利弗·温德尔·霍姆兹解释说,“我不是教会的人——我不相信在花盆里可以种出橡树来……你可以随便讲,讲多少都行——一个人的成长主要是受到宗教的影响。”听听林肯夫人怎么说的吧。在有信仰和去教堂之间暗含的差别是微弱的。玛丽·托德自己也去教堂;她的社会本能是强烈的。她这样谈论她的丈夫,“林肯先生没有普通字义上的信仰和希望。他从不参加教会;但我仍然相信,他天生是一个宗教信仰者。他初次思考这个问题大概是在我们的儿子威利去世的时候,他去葛底斯堡那段时间里他思考的更多;但那只是他本性里的某种诗意的东西,他从来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基督徒。”如今,似乎再也不可能通过去数教堂里的人头来确定今天这个时代到底是有宗教信仰的还是无宗教信仰的。对我来说,通过数去教堂的人数来确定这是个无宗教信仰的时代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我星期天不去教堂,我的许多信教的朋友,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抱着对生活、上帝和同胞的虔敬的态度真实地活着,而他们也不去教堂。

但是从艺术角度来看,教堂地位的最佳图画是由戴维·格雷森在《友谊之路》中描绘的。我之所以说从艺术角度来看,是因为那个身披黑斗篷、戴着黑帽子、系着黑领结、穿着黑裤子黑鞋、拿着黑色的书的幽灵,以那么强烈的冲击力,在如此美丽、无与伦比、欢欣鼓舞的春光中出现。同时,它也是一幅画和一种写照,我将它摆放在这里,是因为它反映出格雷森典型的、充满魅力的世界。

春日里的星期天

戴维·格雷森

远足中最主要的快乐之一就是,没有哪两天存在哪怕一丁点的相同之处——甚至每两个小时都不一样;有时,一天以平静的方式开始,在结束时却充满最激动人心的事件。

那确实是一个完美的春日里的星期天,我告别了我的朋友,威德尔夫妇,再次走向开阔的田野。它像我生命中任何一个安息日的早晨那样平静地开始了,可是它又是怎样结束的呀!那天的路上,在不经意间,我有了一次丰富的探险经历,我迅速地把它记录了下来;那是我行走上千英里的路程才可能碰到的一次经历。

它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我实在给不出什么合适的理由,但是,春日里星期天的早晨——至少在我们这里的乡下——好似穿上了安息日的服装,有一种神圣的安详的气氛。温暖、轻柔、清澈,特别是,那无限的宁静。

这就是那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刚一走出门来,马上就折服于那醉人心脾的氛围。通常,我走起路来步履匆匆,我喜欢快速运动的感觉以及快速运动给我的身体和思想带来的刺激;可那个早上,我发现自己在懒散地闲逛,向四周瞭望着,欣赏着大自然中不重要的、静悄悄的景致。这是一片树林密布的乡野,在那里我发现了自我,我很快走向踩踏出来的小路,走向森林和田地。那里的地面上几乎长满了唐松草,像山坡上绿色的影子,虽没有长籽,但已繁茂成荫。在草场上生长的高高的绿草中,显露着黄色的七瓣莲,菖蒲沿着池塘湿软的岸边开放着。紫罗兰花已经凋谢了,但野天竺葵花和成排的野豌豆花则相继绽放……

在这个星期天的午前时分,我在田野和树林里闲逛了很久,丝毫也没有察觉到,我身边已然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而且还有更大的事情即将发生。我当然知道,必须去找一个过夜的地方了,这在星期天也许是很困难的事,我已经花了整个午前的时间,恰似一个人花掉他不朽的青春——带着对未来极度的漠视。

午后时分——太阳升得很高,天气变得更温暖了——我离开小路,爬上一座迷人的小山,我选了一片被苹果树树荫笼罩的草地,躺在那里看着上面枝丫斑驳的影子。柔和的风儿吹在我的脸上;草丛里野花中传出蜜蜂的嗡嗡声,稍稍转一下头,就可以看见朵朵白云,高高地、缓慢地飘过纤尘不染的蓝天。还有那春天田野的气味!——已经体验过它的人,哪怕只有一次,确实可以死而无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