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赦令当天,下班时间一到,丁蕴洁先去车间溜了一圈,确定一切正常,便上楼换衣服走人,跟谁都没打招呼,怕再被哪件破事儿勾住,回不了家。
整整一个月,她就在家和公司之间连轴转,不是一般的朝九晚五,是披星戴月,在两个点之间奔波,像坐牢,虽然情绪上是昂扬的,铆足了一口气,绝不让任何环节出岔子。但气总有泄光的时候,现在,她急需给自己放放假,尽情呼吸自由的空气,想找片沙滩,四仰八叉躺下。身体需要晒太阳,精神也一样。
回家路上,丁蕴洁开着车,兴致勃勃盘算,要去超市买点菜,认认真真做顿饭吃,也不用很复杂,来块火腿,一根鲜笋、蘑菇、豆腐,切碎了往水里一扔,炖它半小时,保证鲜美无比,做法简单,又下饭。
结果她在十字路口错过了转弯——超市在马路对面,又懒得调头,这地方车流密集,变道困难,一不小心就会被人在屁股后面狂摁喇叭。
她笔直地朝前开,直奔家的方向,一边自嘲,懒成这样,活该自己不是当贤妻良母的料。
不过提到贤妻良母,大概也是有遗传基因的,小时候在爷爷家,总是爷爷做饭,奶奶打下手,后来去了爸妈家,母亲也从不做饭,给她一张单位食堂的卡,饿了自己去找食吃。高中时,许佩珊有次去她家,看到厨房里纤尘不染的样子,很羡慕地赞叹,“你妈妈一定很能干,瞧这灶台,擦洗得真干净!”
她忍住了没实话实说——那是因为她妈从不在家开伙的缘故。那时候的她,对于家庭生活还有强烈的羞耻心。
回到家,丁蕴洁在冰箱里一通翻找,很惊喜地发现了半罐香菇酱。面条是常年备着的,清汤挂面配上酱料,很快,一碗像模像样的热汤面出炉了。
她像男人一样盘腿坐在地板上,端着汤碗,吃得有滋有味。母亲如果有幸欣赏到她这副形象,大约又要痛心疾首了。
已经多久没在家吃饭了?她自己都算不过来。
这种时候,丁蕴洁率先想到的是徐凌,她的能干贤惠,那一顿又一顿香喷喷的饭菜,真是令人怀念。
丁蕴洁忽然有种冲动,想给徐凌打个电话——两人天天在公司碰面,但很少顾得上问候彼此的生活,都太忙了。
徐凌现在成了个小陀螺,白天要做整个部门的文书,晚上还要伺候常昊泽,做女人真辛苦,不过徐凌想必心甘情愿吧?
常昊泽是被徐凌拖去超市的,不情愿极了,进了超市还在唠叨,“买菜是你们女人的事,我又不懂!”
徐凌说:“很快就好啦!你挑几样爱吃的菜,咱们买完就回家。”
“你煮什么我吃什么不就行了!”
“那我昨天煮了黄豆炖脚爪,你怎么不爱吃啊?”
常昊泽压低嗓门,“喂,那是给女人丰乳用的,我一个大老爷们吃那玩意儿,多滑稽!”
徐凌噗嗤笑,“你懂得还挺多。”
常昊泽也笑:“那种补品,还是你多吃点吧,我间接吃就行了。”
徐凌先没反应过来,等想明白了,脸一红,在他胳膊上轻轻扭一下,常昊泽假装痛得叫出声,“想谋杀亲夫啊你!”
徐凌吓得环顾四周,“你小点声!”
这一环顾,她看见了陈一帆,站在冷冻柜台边,怔怔地望着她,眼神仿佛是被旁边的冷气熏得,没有一丝热度。
徐凌的笑容倏然敛尽,迅速转过身,把刚刚扔掉的一个坏土豆又拿起来,塞进塑料袋。常昊泽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又转过脸去搜索,捕捉到一帆的身影。
他没说话,把坏土豆挑出来,换了个新的放进去,手挽住徐凌,语气格外温柔,“走吧,我想吃牛肉。”
陈一帆把车扔在超市车库,独自出来,手里拿一罐啤酒,边喝边走,胸口很闷,他急需呼吸几口新鲜空气。
然而,走了很长一段路,心情并未得到改善,他眼里、心里依然充满徐凌的身影,还有她娇俏的笑声,她美丽温柔的样子。那些本该都是属于他的,却被常昊泽粗鲁地抢走了。
他想象着如果是自己拥有徐凌,和她一起在超市买菜,这时候该多开心。但他很快掐断了这不切实际的幻想。
“做梦!”他恶狠狠嘲弄着自己,“没出息,被人耍了还在想她。”
体内寒热冲撞,想要找个宣泄口,他猛灌一口啤酒,抬起手背抹抹嘴角,笑了一下,肯定很难看,他猜。
情绪突然跌落,他很想就地坐下。
不能怂。他提醒自己,猛提一口气,却察觉到哽咽的征兆。
的确很想哭。为什么迟迟放不下?他逼问自己。
他也没想到自己会变成现在这副嘴脸,自轻自贱,可他无法从中挣脱,不管怎么自我劝慰都没用。也许他过去的人生一直过得太顺,从未遭遇过真正的打击。
他真的爱徐凌吗,还是因为觉得自己的真心被侮辱了?
他说不清楚,脑子里塞满乱麻。
他拐进一条破破烂烂的民巷,一个年轻女孩站在门口的水池边洗菜,抬头瞟了他一眼,像好奇,又像冷漠,很快又低下头去,一瞬的姿势有几分像徐凌。
一帆停下脚步,看她洗菜,表情怔怔的。女孩不安起来,迅速而反复地瞥着他,想摸清他意图,却又徒劳,一时粗心,洗干净的菜扔进了脚边的垃圾篓子。
女孩红了脸,愤慨似的嘟哝了句什么,提起装菜的塑料筐子,大声喊着“妈妈”进了屋。
一帆轻轻哼一声,继续朝前走,想起女孩鄙夷的眼神,忽然笑起来,笑得不可自抑,直到眼泪流下来。
填饱了肚子,丁蕴洁站在阳台上,不知道今晚该怎么打发,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冷不丁断了电停下来,有点茫然。
天完全黑了,路灯下,许多人吃过晚饭后出来散步,步履散漫,有一股懒洋洋的生活气息,丁蕴洁看着看着,突然很想加入他们。
她换了身运动装,从鞋柜里拿出慢跑鞋套上,临走又抓了把伞在手里——这一带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但不是每位狗主素质都高,她以前就被好几只没栓绳子的狗吓到过。
小区外面是商业街,以饮食和服装为主。饭店丁蕴洁吃过不少家,大多油腻味重,和单位食堂没两样,偶有几个菜烧得还不错,她又不知珍惜,认准了一直吃,直到想起来就犯恶心。反而是那些晚上出来的临时小贩,比如卖红薯、炸糕、玉兰饼和梅花糕的,倒是百吃不腻。尤其深夜回家时捎上一个,既解馋又解乏。
这些小贩在一段时间内是固定的,但会忽然之间消失不见,然后又有新的生意替代上来。
今天街角摆出来的是个卖梅菜扣肉饼的摊子,一群年轻人围在大炉子前,边等饼子出炉边说笑。
小贩是个中年男人,拾掇得挺干净,认真做饼,表情虔诚,嘴角挂着笑。面前这些人都是他的衣食父母,他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但也替他们高兴。丁蕴洁望着这一幕,莫名感动起来,寻常生活里这些普通的点滴,它们热气腾腾,让人觉得世界终究还是温暖的。
她好久没去混夜店了,那些打扮得像妖精一样的日子,仿佛已是上辈子的故事,想起来如此遥远。
自从在酒吧被人打了一耳光后,丁蕴洁彻底厌倦了那种游戏,像一个突然衰老的战士,失去血性,看什么都不感兴趣。
也许正因如此,她才能抵制住来自闻杰的诱惑。
她边走边陷入愉快的胡思乱想,不否认自己更享受现在的生活,虽然累,却有个方向。以前她对工作的态度是无所谓的,正因为无所谓,很多事办起来就会打折扣,更多想到的是自己。她已经很久没尝过工作带来的成就感了。
丁蕴洁绕着小区走了一大圈,一直步行到市民广场,身体微微发热,脚下则弹性十足。
那把伞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她从好几只狗面前大摇大摆走过,那些狗扫一眼她手上的家伙,立刻把目光转开,离她远远的。不过有一次,她鞋带松了,正蹲着摆弄,一只毛茸茸的大家伙打她脸庞擦过去,头都没回一下,等她意识到那是条大狗时,心还是猛跳了好几下。
走累了,她原道返回,途中,闻杰来了电话。
“你怎么一声不吭就溜了?”他语气很轻松,不像责备的样子。
丁蕴洁理直气壮回:“常总说了今天不用加班嘛!”
闻杰笑道:“我本来想请客的,结果你和常总都跑了。”
“请客应该早点说啊!”丁蕴洁想起自己那碗乏善可陈的面,很认真地谴责他,“下午开半天会,你可一个字没没提,这时候放什么马后炮!”
“哈哈!那会儿没想起来嘛——我将功补过,请你喝酒怎么样?”
“现在?”
“对啊!哦,老池、彭元和小洛都在。”
丁蕴洁放下戒心,“在哪儿呢?”
“方庙街上有家叫遇见爱的酒吧,认识吗?不认识也没关系,司机认识就行,你打车过来吧,不然没法喝酒。”
“这名字。”丁蕴洁笑,“那我现在过去,万一喝醉,你们得出个人送我回来。”
“太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