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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2 郑伯使盗杀子臧(僖公二十四年)

“左传背景”

僖公二十四年,子臧曾依附他哥哥公子子华卖国作乱,事败后已经逃奔到宋国了,此前的僖公十六年,子华已经被杀。子臧和子华都是郑伯的儿子。郑伯听说子臧在宋国喜欢收集鹬鸟羽毛做的帽子,突然怒火中烧,虽然子臧远在宋国,郑伯还是派人引诱子臧,并偷偷地把子臧杀害了。

东莱先生就郑伯的宿怨突然爆发展开议论,指出怨恨的可怕,它可以在心里埋藏很多年,遇到一些小事都有可能再次爆发。

“原文”

物之有是根者,遇物必发。一粒之谷,投仓窖,历岁月,混埃尘,焦稿颓败,若无复有生意[1]矣。偶得半犁[2]之土,则芃芃[3]覆块,无信宿之淹,根在焉故也。是根苟存,仓窖所不能腐,岁月所不能隔,埃尘所不能淹[4]。使与土相遇,其生意盖森然而不可御矣。生藏于一粒之中,无久无近,遇物则必荣;恶藏于一念之中,无久无近,遇物则必发。

郑世子华以卖国诛[5],其弟子臧出奔宋,竟坐[6]聚鹬冠而为郑伯所杀。当见杀之时,去子华之诛殆将十年,而宋郑之封疆亦不啻数百里也。风声不相接,利害不相及,郑伯之视子臧与涂人等耳。鹬冠之侈,第得于道路之传,其在郑伯初无损益。以常情揆之,不过付之一笑耳。闻之非所怒也,怒之非所杀也,今郑伯一闻鹬冠之侈,阴谋诡计,必置之死地而后止,何其喜怒之不类耶?盖郑伯之怒,本不在冠也,特遇冠而发之耳。

“注释”

[1]生意:生机,生命力。

[2]半犁:犁,耕田的农具,这里用作量词。

[3]芃芃(péng péng):茂盛,旺盛。

[4]淹:淹留,停滞。

[5]郑世子华以卖国诛:世子即太子。子华向齐桓公卖国求荣而不得逞,事在僖公七年,并在僖公十六年被郑国人杀害。

[6]坐:犯罪,犯……罪。

“译文”

如果是有根的东西,遇到介质就会发芽。一颗谷粒,投放在仓库与地窖中,经历了很长时间,和尘埃混在一起,焦烂枯槁而变得腐败,好像不再有生机了。偶然得到半犁的土块,那么就旺盛地生长而把土块覆盖了,还没有停留一个晚上,这是由于根存在的缘故。所以只要根存在,仓库和地窖不能使它腐烂,岁月不能使它隔离,尘埃不能使它淹留。假如和土块遇到一起,它便生机盎然而不可抗拒了。生命力藏在一颗谷粒中,不论是很长还是很短的时间,遇到东西就会繁荣地生长;恶念藏在一闪念中,不论是很长还是很多的时间,遇到介质就必定发泄出来。

郑国世子子华因为出卖国家而被诛杀了,他的弟弟子臧逃奔到宋国,竟然因为收集鹬鸟羽毛做的帽子而被郑伯杀害。当他被杀的时候,距离子华被杀已将近十年了,而宋国和郑国的疆界相距也不止几百里。各种言语议论都不互相接触,也没有利害上的关系,郑伯看待子臧应当和看待一个过路人差不多。子臧的鹬鸟羽毛做的帽子很奢侈,只是从道路上传言得来的消息,这和郑伯本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按照常情推测,不过是付之一笑而已。听到了不该愤怒,恼怒他也不至于杀害他。现在郑伯一听到鹬鸟羽毛做的帽子很奢侈,就耍阴谋诡计,必定要把子臧置于死地然后才罢休,郑伯的喜怒怎么如此不同于常人呢?郑伯的愤怒,本来就不在帽子,只不过是遇到了帽子这件事而发泄罢了。

“原文”

郑伯杀子臧之根固已萌于朋附[1]子华之时矣。以国君而诛一亡公子,如孤豚腐鼠,何所不可,乃淹迟而不发者,非有所待也。时移地移,郑伯固已忘其怒也,怒则忘,而怒之根不忘。未与物遇之时,固伏匿[2]而不见。及鹬冠之传,忽动其根,前日之积忿宿憾,一旦如新,非翦灭其身不足以逞其毒,此所以罪之小而怒之大也。虽郑伯亦自不能言其所以怒,况他人耶?自他人视之,则冠鸡未必不附于孔门;貂蝉[3]未必不贵于汉室;步摇之冠,飞翮之缨,未必不见奇于武帝也。聚鹬为冠,岂有可怒之实耶?邻人之笛,怀旧者感之[4];斜谷之铃,爱溺者悲之[5]。感在人而不在笛,悲在人而不在铃,怒在人而不在冠也。以我之不怒,笑彼之怒,则过矣。

“注释”

[1]朋附:攀附,依附。

[2]伏匿:隐藏。

[3]貂蝉:貂毛和蝉翼,这里指貂毛和蝉翼做的帽子,不是指古代美人貂蝉。下面的步摇和飞翮都是头饰。

[4]邻人之笛,怀旧者感之:向子期经过友人嵇康的故居,听到邻居吹笛,不禁深深地怀念起被杀的友人嵇康和吕安,写下了著名的短赋《思旧赋》。

[5]斜谷之铃,爱溺者悲之:唐玄宗由于安史之乱,在逃亡四川的路上,被逼杀害了爱妃杨玉环。后经过斜谷这个地方,在栈道上听到了铃声,十分凄凉。事见《明皇别录》。

“译文”

郑伯杀害子臧的根原来已经在子臧依附子华的时候就萌发了。凭着一国的国君而杀害一个流亡的公子,就像对待一只孤单的野猪和腐烂的老鼠,不管怎么处置都可以,却迟迟不肯动手,并不是要等待什么。时间变了,地点也变了,郑伯本来已经忘记了他的愤怒,愤怒虽然忘记了,愤怒的根却没有忘记。没有和外在的东西相遇的时候,固然藏匿着不出现。等到听见传闻说子臧有奢侈的鹬鸟帽子,忽然就触动了他愤怒的根,以前积蓄下来的旧怨,一下子和新的一样,如果不杀害子臧就不能够发泄他内心的毒恨,这就是罪恶很小而怨恨很大。即使是郑伯也不能说出自己为什么发怒,何况别人呢?在别人看来,就是戴鸡毛帽子也可以算着是孔子的门徒;而在汉代的朝廷,貂毛和蝉翼做的帽子未必不显贵;缀有步摇的帽子和飞鸟羽翼的帽带,汉武帝未必不感到奇异。聚集鹬鸟帽子,这难道有让人发怒的口实吗?邻居的笛声,向子期怀念故友嵇康因而听了很感动;斜谷里的铃声,唐玄宗沉溺于所爱的人杨贵妃的离世因而听了很悲哀。感发在于人而不在于笛声,悲哀在于人而不在于铃声,愤怒在于人而不在于帽子。因为我不愤怒而笑他的愤怒,这就错了。

“原文”

呜呼!郑伯之怒子臧,本于一念。而子臧朋附子华之邪志,亦根一念间耳。根于一念,遇物而发,虽事在十年之前,身居数百里之外,终不能免,其亦可畏矣哉!十年之久也,数百里之远也,而忿怒之根终不忘,吾是以知怒之不可藏也。十年之久也,数百里之远也,而邪慝[1]之根终不忘,吾是以知邪之不可萌也。

呜呼!去恶者其务去其根也哉。子臧虽欲迁善改过以去邪慝之根,然郑伯之怒已根于胸中,其能保其遇物而不发耶?曰:郑伯何为而怒也?以子臧而发也,过在子臧而怒在郑伯。吾是以知人心固相通而无间也。子臧之过,既可以动郑伯之怒;则子臧之改,独不可以动郑伯之喜乎?想子臧意方回于睢阳[2]之野,而郑伯之颜已解于溱洧[3]之滨矣。心之相通,胡越无间,况父子间耶?

“注释”

[1]邪慝(tè):邪恶,怨恨。

[2]睢(suī)阳(yánɡ):宋地,指代子臧所逃亡的宋国。

[3]溱洧(wěi):郑国的两条河流,这里指代郑伯所在的郑国。

“译文”

呜呼!郑伯杀害子臧,其根本在于一闪念。然而子臧依附子华的邪恶念头,其根本也是一闪念。根本在于一闪念,遇到外物就爆发了,即使事情是在十年之前,人在几百里之外,终究不能幸免,这也是很可怕的啊!十年之久的时间,几百里远的距离,然而愤怒怨恨的根终究不能忘记,我因此知道愤怒是不能掩藏的。十年之久的时间,几百里远的距离,而邪恶怨恨的根终究不能忘记,我因此知道邪恶不可以萌发。

呜呼!除去恶念的人务必除去根本啊。子臧即使想改过变好以便去掉邪恶怨恨的根本,但郑伯的怨恨已经根植于心中,能保证他遇到外物而不爆发吗?我说:郑伯为什么发怒呢?是因为子臧而发怒,过错在于子臧而愤怒在于郑伯。我因此知道人们的心思是相通而没有间隔的。子臧的过错,既然可以触动郑伯的愤怒,那么子臧的改过,惟独不可以触动郑伯的欢喜吗?我想如果子臧在宋国的睢阳有改过后悔的意思,那么郑伯在郑国的溱河洧水边上就会笑开颜了。心与心相通,犹如胡人和越人也可以没有间隔一样,何况是父子之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