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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5 齐桓公辞郑太子华(僖公七年)

“左传背景”

僖公七年秋天,为了商量郑国的问题,鲁僖公跟齐侯、宋侯、郑太子华在鲁国会谈。郑国的太子华对齐桓公说:“郑国的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在是违背了您的命令,假如您能把三族铲除,作为讲和的条件,臣愿意使郑国充当齐国的内臣,这对您来讲,也不是没有好处的。”齐桓公打算答应,而管仲劝阻他说:“诸侯盟会,凡是有关道德、刑罚、礼法、正义等问题,没有一个国家不把这些事情详细记录下来的。假如各国记载了奸诈之人居于君位,那么您所召开的诸侯大会就算失败了。但是如果无所记录,就不能显示大会的盛况。郑国的子华身为太子,反而向大国求援来削弱自己国家的力量,他势将无法避免灾祸。”于是齐桓公采纳了管仲的建议,而拒绝了郑国太子华的要求。

东莱先生以理学家的胸怀和根底,分析了管仲规劝桓公的言论的谬误。

“原文”

道无待,而有待,非道也。待之名乌乎生?以彼待此曰待,以此待彼亦曰待。一彼一此,而待之名生焉。未有彼待彼者也,未有此待此者也。雨在天,稼在田,判然二物也,语人以稼待雨,可信也;帛在机,衣在身,判然二物也,语人以衣待帛,可信也。若语人曰:“吾待目而视,待耳而听。”则世固已疑而不信矣。是何也?

“译文”

道是无所倚靠的,如果有所倚靠,就不算是道了。待的名目是如何生出来的呢?他待我叫做待,我待他也叫做待。一个他,一个我,待的名目就生出来了。没有他待他、我待我的道理。雨在天上,庄稼在地里,是迥然不同的两种事物。对人说庄稼倚靠雨才能生长,这是可信的;布帛安在织机上,衣服穿在身上,是迥然不同的两种事物,对人说衣倚靠布帛而制成,这是可信的。如果对人说:“我待眼而看,待耳而听。”那么世人就一定疑惑不信了。什么缘故呢?

“原文”

目,我之目,非借他人之视也;耳,我之耳,非借他人之听也。我视则视,我听则听,本非有待也。虽然,是固非有待之待,犹未免无待之待也。目虽离娄[1],不能自保其不鼓;耳虽师旷[2],不能自保其不聩[3]。是虽无待于他人,而犹待于血气,尚非我之所得专也。举天下之物,我之所独专而无待于外者,其心之于道乎?

“注释”

[1]离娄:人名,以视力好著称。《孟子·离娄上》:“离娄之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2]师旷:春秋时晋国乐师,字子野,目盲,善弹琴,善辨音乐。《孟子·告子上》:“至于声,天下期于师旷。”

[3]聩:耳聋。

“译文”

眼睛,是我的眼睛,不是借他人而看的;耳朵,是我的耳朵,不是借他人而听的。我想看就看,想听就听,本来是没有什么要倚靠的。虽然这固然不是有所倚靠,但仍未免是无所倚靠中的倚靠,因为即使是离娄的眼睛,也不能自己保证它不瞎;即使是师旷的耳朵,也不能自己保证它不聋。这些虽然不倚靠他人,却仍有靠于血气,所以还不是我所能专有的。列举天下的事物,我自己独自专有而不待于外物的,是我心对于道吗?

“原文”

心外有道,非心也;道外有心,非道也。心苟待道,既已离于道矣。待道且不可,况欲待于外哉?古之学者为已,非以人不足为也;通天下无非已,不见有人之可为也。其动,其静,其语,其默,未有由乎人者。饬躬厉行[1],非以扬名也;别嫌明微,非以避谤也;简赋省刑[2],非以求民也;深谋远虑,非以防患也。本无所待而作,亦岂有待而止哉?有所慕而作者,外无慕则不作也;有所畏而止者,外无畏则不止也。曰作曰止,皆待于外而不出于我。则吾之为善,既无本矣。无本之水,朝满夕除;无本之善,朝锐夕堕。是乌可恃耶?

“注释”

[1]饬躬厉行:饬躬,整饬端正自己的行为;厉行,砥砺自己的品行。厉通“砺”。

[2]简赋省刑:减轻赋税,省去刑罚。

“译文”

心的外面若有道,就不是心了;道的外面若有心,就不是道了。心如果要倚靠道,那么就背离了道了。倚靠道尚且不可以,何况是要倚靠外物呢?古代的学者求知只为自己,这并不是以为他人不足为;因为全天下没有不是我自己的,没看见有谁可为的。动静语默等日常行为,没有一样是因为他人。正己砺行,不是为了传扬名声;辨别嫌疑,表明隐微,不是为了避免毁谤;轻赋税、简刑罚,并不是邀求民心;深谋远虑,并不是为了防备祸患。本来是没有什么等待而做的,难道会有什么等待而停止吗?有所企慕才肯作为的,等到外面没有可企慕了的了,就停止下来了;有所畏惧方才停止的,等到外面没有可畏惧的,就又开始了。所说的作为和停止,都是倚靠于外物而不是出于自身的。那么我做善事,已经是没有本源了。没有本源的水,早晨时虽然满盈,傍晚就干涸了;没有本源的善,早晨时虽然奋勇,等到傍晚时就懈怠了,这怎么能够靠得住呢?

“原文”

郑子华以世子而卖其国,齐桓公贪其利而将受之,从管仲之谏而止,世莫不诵管仲之言以为当。以吾观仲之言,何其不知本也?!其言曰:“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1]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仲不能以道格君之心,使自为善,反待简册[2]之毁誉以制之。噫!为善果待于外,使自古无史官,诸侯无史籍,将放意而不复为善耶?不导其君以心制物,而反以物制心,是以外而制内也。幸而桓公以好名之心易好利之心,仅从管仲之谏;若桓公好利之心胜好名之心,则残编腐竹[3],何足以制桓公耶?仲之说至是而穷矣!

“注释”

[1]替:废。

[2]简册:史册。

[3]残编腐竹:古代用竹片连缀成编。

“译文”

郑国的子华身为太子却出卖自己的国家,齐桓公贪图利益而将接受它,听从了管仲的谏议方才作罢,世人没有不颂扬管仲,以为他的话是恰当的。如果让我来看管仲的话,却是多么不懂得本源啊!管仲的话说道:“诸侯的盟会,对于道德、刑罚、礼仪、正义这些事情,没有哪个国家不记录下来的。若把子华这样的奸人列在盟会的位内,盟会就算是失败了!但是人君的举动如果不记录下来,又不能算是美德啊。”管仲不能用道理打动君主的心,使他自己为善,反而用史册上的毁谤或赞誉来压制他。唉!做善事的果真要有待于外面,那么假使自古以来没有史官,各国诸侯没有史册,就要任意放纵不再做善事了吗?不能引导君主用心去制服外面的东西,却反而用外面的东西来抑制心,这是用外部来压制内部了。幸好桓公用好名之心替换了好利之心,而听从了管仲的谏议。如果桓公的好利之心胜过了好名之心,那么史册的残编腐竹,怎么能够压制了桓公呢?那么管仲的说法到此也就穷尽了。

“原文”

信如是,则圣人以左右史[1]以记言动者,亦岂以外制内耶?非然也。恃史册以自制者,固待外也。视史册为外物者,亦未免有外也。至理无外。藩[2]以私情,蔀[3]以私智,始限其一身为内,而尽弃其余为外物。乃若圣人之心,万物皆备,尚不见有内,又安得有外耶?史,心史也;记,心记也。推而至于盘盂之铭,几杖之戒[4],未有一物居心外者也。呜呼!此岂管仲所及哉?

“注释”

[1]左右史:《礼记·玉藻》记载,左史记录行为,右史记录言谈。

[2]藩:篱笆,藩篱。此处用作动词,用藩篱隔绝。

[3]蔀:遮盖,遮蔽。

[4]盘盂之铭,几杖之戒:盘,一种盛水盥洗、沐浴的用具;盂,盛液体的敞口器具。铸刻在器物上以称述功德或警戒自己的文字叫铭;几杖,桌几和手杖;戒,箴言。

“译文”

真是如此,那么圣人设立左右史官来记录行动言语,难道也是用外物制服内在吗?不是这样的。依靠史册来自我控制的,固然是倚靠外部的力量;把史册看作外物的,也未免有认可外物的意思。最深刻的道理没有外物。用私自的情感来隔绝,用私自的机智来遮盖,只把自己一人看作是内,而全部抛弃了其他的东西,认为它们是外物。如果像圣人的心那样,万物都备全了,尚且看不到内在,又怎能有外呢?史,是自己心灵之史;记载,是自己的心灵的记载。推广开去到那盘盂的铭文,几杖的箴诫,没有一件东西是居于心外边的。唉,这怎能是管仲所能认识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