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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7 晋穆侯命二子名及晋封曲沃(桓公二年)

曲沃庄伯伐翼(隐公五年)王伐曲沃(隐公五年)曲沃武公伐翼(桓公三年)曲沃伯杀小子侯(桓公七年)王命曲沃伯为晋侯(庄公十六年)

“左传背景”

晋穆侯给长子命名为“仇”,给仇的弟弟命名为“成师”,重幼轻长,不合礼仪。穆侯死后,太子仇继位为文侯,文侯的儿子昭侯把叔叔成师封在曲沃,称为曲沃伯桓叔。后来桓叔杀死昭侯的儿子孝侯。孝侯的儿子、孙子、曾孙分别是鄂侯、哀侯、小子侯。桓叔的儿子第二代曲沃伯武公又相继杀死了哀侯、小子侯。两代曲沃伯在晋国相继作乱几十年,但周僖王竟在公元前679年正式任命曲沃伯武公为晋君。

东莱先生认为只有名分可以遏制皇位争夺的祸患。但是晋穆公、周僖王破坏了这个规矩,导致后世不尽的争夺。

“原文”

千万世之争端,非人力之所能塞[1]也。凡有血气之属[2],利小则争亦小,利大则争亦大。国者,其千万世之大争端乎。集人之所同欲听而不可得者,以奉吾之耳;集人之所同欲视而不可得者,以奉吾之目;集人之所同欲嗜而不可得者,以奉吾之口;集人之所同欲享而不可得者,以奉吾之身。聚天下之大利而萃[3]之于此。

有国者虽欲绝争夺之祸,然传诸后世,其子孙以谓,均袭先君之业,均出先君之胄,年相若也,貌相若也,材气相若也,智力相若也,彼何为而独尊,我何为而独卑?彼何为而独强,我何为而独弱?争心一起,是岂人力之所能御乎?

“注释”

[1]塞:抵塞,遏制。

[2]属:类。

[3]萃:荟萃,聚集。

“译文”

千万世的争端,并非人力所能遏止的。凡是有血气的种类,利益小则争夺也小,利益大而争夺也大,国家就是千万世的大争端了。集中众人都想要听而听不到的,来供养我的耳朵;集中众人都想要看而看不到的,来供养我的眼睛;集中众人都想要吃而吃不到的,来供养我的嘴巴;集中众人都想要享受而享受不到的,来供养我的身体。聚集天下的大利而荟萃于此。

一国之主虽然想要断绝争夺的祸端,然而血脉相递到后世,他的子孙说,都是继承先君的大业,都是先君的后代,年纪相仿,相貌相似,才能相仿,智力相似,他为什么就偏偏尊贵,我为什么就偏偏卑下呢?他为什么就偏偏强大,我为什么就偏偏弱小呢?争夺之心一产生,这又怎么是人力所能抵挡的呢?

“原文”

昔之圣人,知人力之不能御也,于是反求诸天而得塞之之术,曰嫡[1]庶[2]长幼之分。是分既立,而争夺之门始闭矣。嫡与长,天之所生,而非人之所能使为嫡为长也;庶与幼,亦天之所生,而非人之所能使为庶为幼也。嫡者,天实嫡之;庶者,天实庶之;长者,天实长之;幼者,天实幼之。

“注释”

[1]嫡:正妻所生之子。

[2]庶:妾所生之子。

“译文”

从前的圣人,知道人力不能抵挡争夺,于是就返回来求天理帮助而得到了遏止争夺的方法。这个方法制定嫡庶长幼的名分。这个名分定下了以后,争夺的门户才关闭了。嫡子和长子,是天生的,并非人能够使得他们成为嫡子成为长子的。庶子和幼子,也是天生的,而并非人能够使得他们成为庶子成为幼子的。嫡子,实际上是天让他成为嫡子的;庶子,实际上是天让他成为庶子的;长子,实际上是天让他成为长子的;幼子,实际上是天让他成为幼子的。

“原文”

今圣人制为定分,传于长嫡。为支子[1]者,咸知其出于天而不出于人。命当为庶,初非人之贱我也;命当为幼,初非人之后我也。仰视嫡长之贵,如垤[2]之于岳,如渎[3]之于海,如石之于玉,如鱼之于龙,如鸟之于凤,如兽之于麟,邈然超轶[4],非吾流辈。其自然之尊,盖判于有生之初。天既命之,岂人之所敢干哉!由开辟以来,所以共守是分而不敢变者,非专畏圣人也,畏天也。是故微子不敢代纣[5],目夷不敢代襄公[6],子西不敢代昭玉[7],季札不敢代诸樊[8]。以数子之贤,苟承祀继统,可以大前人之业,可以启无穷之基,然终逡巡却避者,岂非不忍以一国之私欲利害,而启千万世争夺之祸乎?

“注释”

[1]支子:即庶出的儿子。

[2]垤:土堆。

[3]渎:水沟。

[4]轶:超越。

[5]微子不敢代纣:微子启是商纣王的庶兄,见纣王无道,多次进谏无效,后出走。详见《史记·宋微子世家》。

[6]目夷不敢代襄公:目夷字子鱼,殷微子的17世孙,宋襄公的庶兄。宋襄公即位前曾有意推位给目夷。详见《史记·宋微子世家》。

[7]子西不敢代昭玉:子西,楚国公子,担任令尹。昭玉,即昭王。《史记·楚世家》:“十三年,平王卒。将军子常曰:太子珍少,且其母乃前太子建所当娶也。”欲立令尹子西。子西,平王之庶弟也,有义。子西曰:国有常法,更立则乱,言之则致诛。“乃立太子珍,是为昭王。”

[8]季札不敢代诸樊:季札,吴国公子。诸樊,吴王。《史记·吴太伯世家》:“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余昧,次曰季札。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摄行事当国。”

“译文”

现在圣人制定了这种固定的名分,传位于长子嫡子。作为庶子的,全都知道这是出于天命而不出自于人为。命里应当成为庶子,本不是别人要轻贱我;命里应当作庶子,本不是别人要把我排在后列。仰视嫡子长子的尊贵,如同土堆对于山岳,如同水沟对于大海,如同石头对于美玉,如同鱼对于龙,如同凡鸟对于凤凰,如同群兽对于麒麟。长嫡比起庶幼是远远超越的,和我们不是一个等级的。他那自然的尊贵,大概是一出生时就判定了的。老天既然命定了,难道有人敢冒犯吗?从开天辟地以来,之所以共同遵守这种名分而不敢变动的原因,并非是畏惧圣人,而是畏惧苍天。所以微子不敢讨伐商纣王,目夷不敢取代襄公,子西不敢取代昭王,季札不敢取代诸樊。以这些人的贤良,倘若继承正统,可以扩大前人的业绩,可以开启无穷的基业,然而他们始终后退回避,难道不是不忍心因为一国的私欲和利益,而开启千万世争夺的祸乱吗?

“原文”

嫡庶长幼之定分,历圣历贤历古历今不敢轻变。晋穆侯何人也,乃敢首乱之!溺于私爱,命名之际,妄有轻重,驯致[1]曲沃之祸[2],卒覆宗国。为周王者,又从而宠秩[3]之。自古圣人所恃以塞千万世之争端者,王是皆坏。世始知人可胜天,庶可夺嫡,幼可凌长。篡夺之祸,史册相望。纳中国于戎狄夷貊[4]之域者,未必非晋与周启之也。

“注释”

[1]驯致:逐渐达到。《易·坤》:“驯致其道。”

[2]曲沃之祸:见左传背景。

[3]秩:爵位。

[4]戎狄夷貊:古代中原人对各方少数民族的称呼。戎在西部,狄在北部,夷在东部,貊在东北部。

“译文”

嫡庶长幼的分别,历代的圣人、贤人、古人、今人不敢轻易变动。晋穆公是什么人,竟敢首先扰乱这种制度!他沉溺在自己的私爱当中,命名的时候,妄自有所偏重,逐渐导致了曲沃侯的祸乱,终于使宗国覆灭了。作为周王,又任其所为而且给他宠爱和爵位。自古圣人所倚仗的遏止千万世的争端的制度,周王这样一做就都败坏了。世上这才开始知道人可以胜天,庶子可以夺取嫡子的地位,幼子可以凌驾在长子之上。篡夺的祸患,史书典册上记载得很多。把中国纳入戎狄夷貊的范畴的,未必不是晋和周开始的啊。

“原文”

噫!至贵之无敌,至富之无伦,染诣[1]垂涎者至众也。使勇者守之,遇勇之倍者则夺之矣;使智者守之,遇智之尤者则夺之矣。守以盟誓,则有时而渝[2];守以法度,则有时而废;守以城郭,则有时而堕[3];守以甲兵,则有时而衄[4];惟守之以天,然后人莫敢与之较。是则嫡庶长幼定分之出于天,乃有国者之所恃也。民恃吏,吏恃国,国恃天。为国而无故乱天之定分,是自伐其恃也。呜呼殆哉!

“注释”

[1]染诣:当为“染指”,诣为误字。

[2]渝:变动。

[3]墮:毁坏。

[4]衄:挫伤,战败。

“译文”

唉!无人可以抗衡的至尊至贵,无人可以匹敌的富有充裕,对此想要插手或是流口水的人极其众多。让勇敢的人来守卫,遇到更勇敢的人就被夺走了;让智慧的人来守卫,遇到更加智慧的人就被夺走了;用盟誓来守卫,却有爽约的时候;用法律制度来守卫它,却有法制废弛的时候;用城墙来守卫,却有城墙毁坏的时候;用穿着盔甲的士兵来守卫,却有战败的时候;惟有用天理来守卫,才没有人敢与它较量。这样说来,嫡庶长幼的固定名分出自于天命,是拥有国家的人的倚靠。人民倚仗官吏,官吏倚仗国家,国家倚仗天命。治理国家而无缘无故破坏天下已确定的名分,这是自己砍伐自己的倚靠啊。唉,很危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