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从龚自珍到司徒雷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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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寄一袋西湖边的桃花给徐志摩 (2)

这是徐志摩的本色,他身上有一种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的气质,可以说他是英美教育结出的果子。他于1897年生在浙江海宁,从1918年起,徐志摩就在美国克拉克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求学。之后他又先后进入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剑桥就是他诗中美丽绝伦的“康桥”。剑桥岁月对诗人徐志摩一生的影响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在留下《再别康桥》一诗后,他于1922年8月起程回国。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外情,从离婚到结婚乃至婚后,都曾闹得沸沸扬扬,颇遭舆论厚非,也为一些亲友所不理解。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本来想请胡适做证婚人,胡太太气得不得了,当着叶公超的面就骂胡适。再加上胡适7月份就要出国,所以他出面再三请求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做证婚人。为了徐志摩与陆小曼的事,胡太太一天到晚骂胡适。有一次叶公超在胡适家里,她又当面骂胡适,骂《新月》的这些人,用很粗的话骂,骂得他们都不说话。她说:“你们都会写文章,我不会写文章,有一天我要把你们这些人的真实面目写出来,你们都是两个面目的人。”胡适好几次和叶公超谈起陆小曼的事,“觉得徐志摩不应该这样放任自己的去追求陆小曼。”

了解徐志摩的人都知道,“其实志摩的生活是浪漫而不颓废,在几年之内他发表了许多的著作,有诗、有散文、有小说、有戏剧、有翻译,在语言文字上更独树风格,是一般人难望其项背的。”(叶公超语)这一点,我们哪怕读一则当年他在《晨报副刊》为青年沈从文作品写的“编者按”就够了:

作者的笔真像是梦里的一只小艇,在波纹瘦缣缣的梦河里荡着,处处有着落,却又处处不留痕迹;这般作品不是写成的,是“想”成的。给这类的作者,批评是多余的:因为他自己的想象就是最不放松最不出声的批评者;奖励也是多余的:因为春草的发青,云雀的放歌,都是用不着人们的奖励的。

1928年3月10日,《新月》创刊号问世,发刊词出自徐志摩的手笔,那时(1928、1929年之际)“新月派”的那批朋友云集上海,几乎每星期都有一次饭局,每次两桌,经常参加的有胡适、徐志摩、余上沅、丁西林、叶公超、潘光旦、刘英士、罗隆基、闻一多、饶子离、张禹九、张滋闿、叶公超,这大约就是《新月》的基本阵营。“每次志摩一到,就弄得大家欢喜不置,他从不谈文学,谈的都是吃、穿、头发、玩……”,徐志摩爱神聊,上天下地聊。叶公超记得,1927年之后,徐志摩在光华大学外文系任教,他在上海暨南大学任教,见面的机会很多。有一次志摩竟和他聊了个通宵,“从轮盘赌的神秘说到人生的运命,买卖金子的亏赢:贩卖钢版皮口袋和头发网子人的面貌,说到这里窗外布谷的声音又使他想起印度种种的歌鸟,泰戈尔欢喜的花鸟,爱尔兰人叶慈给泰戈尔的一封信,与他只有两面因缘的曼殊斐儿,曼殊斐儿的眼睛,哈代说话的音调,每早光华道上的的鸟声,桌上那书皮的颜色,《新月》月刊的封面……”1923年10月13日的徐志摩日记中记着他和胡适的聊天,也是无所不谈,“谈书、谈诗、谈友情、谈爱、谈恋、谈人生、谈此谈彼:不觉夜之渐短”。

《新月》从创刊号到第2卷1期,由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三人编辑,从2卷1期到5期,编辑是梁实秋、潘光旦、叶公超、饶孟侃、徐志摩5个人。此后,很长一段时期《新月》曾由学政治学出身的罗隆基主编,发表了许多批评时政、倡导人权的文章,与国民党当局面对面交锋,大致上以这个时期为多。徐志摩和不少朋友对此都有微词,好长时间不给《新月》写稿,罗隆基几次写信向胡适抱怨。但是我们不能忘记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后,正是这位“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的诗人,也曾为《晨报诗镌》的“纪念三一八”专号写下《梅雪争春》:

南方新年里有一天下大雪,

我到灵峰去探春梅的消息;

残落的梅萼瓣瓣在雪里腌,

我笑说这颜色还欠三分艳!

运命说:你赶花朝节前回京,

我替你备下真鲜艳的春景:

白的还是那冷翩翩的飞雪,

但梅花是十三龄童的热血!

在《自剖》一文中,他直接谴责了那一场“屠杀无辜”的“空前的血案”——“这回却不同。屠杀的事实不仅是在我住的城子里发见,我有时竟觉得是我自己的灵府里的一个惨像。杀死的不仅是青年们的生命,我自己的思想也仿佛遭着了致命的打击,比是国务院前的断脰残肢,再也不能回复生动与连贯。”他说:“爱和平是我的生性。在怨毒,猜忌,残杀的空气中,我的神经每每感受一种不可名状的压迫。”

1927年4月20日,上海街头,“四一二”的血腥气还未散尽,他写下了《残春》一诗:

昨天我瓶子里斜插着的桃花

是朵朵媚笑在美人的腮边挂;

今儿它们全低了头,变了相:

红的白的尸体倒悬在青条上。

窗外的风雨报告残春的运命,

丧钟似的音响在黑夜里叮咛:

“你那生命的瓶子里的鲜花也

变了样:艳丽的尸体,谁给收敛?”

虽然,从他当天的日记,我们看不出这诗和“四一二”有任何的关系。但恰好此刻,“红的白的尸体”、“艳丽的尸体”出现在这位常以“一片云”自许的诗人笔下,究竟还是值得寻味,留待后世研究徐志摩的专家去考证罢。他是一个骨子里的诗人,唯美,唯爱,但他也有愤怒的时候,当然即使愤怒也是那么美,那么诗化。1923年10月23日,他和胡适、朱经农,对着西去的夕阳,在西湖边一家茶楼门外路边摆桌子喝酒,他为金链似的夕晖余影,为湖光中的小船……而醉,“疯癫似的醉了”。饭后他们再到湖心亭,他横卧在湖边的石板上,论世间的不平事,愤怒极了,呼喊、诅咒、顿足都发泄不够。后来,他独自划船,绕湖心亭一周,听着桨破水波声,才勉强压下了无名火。我更喜欢这个入世的、愤怒的徐志摩。他的笔下向来不是只有空灵、美丽、轻盈和飘逸,还有愤怒、反抗、呼喊的另一面,《婴儿》《毒药》等都可以为证。

1923年1月28日,他在《努力周报》第39期发表短文“就使打破了头,也还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就是血性文字,他同意“无理想的民族必亡”的说法,批评当时的社会政治走的是卑污苟且的路,最不能容许理想,“因为理想好比一面大镜子,若然摆在面前,一定照出魑魅魍魉的丑迹。”他赞美蔡元培不忍同流合污的“不合作主义”,在他的心目中,蔡元培不是“憨大”,不是“愚不可及的书呆子”,而是“卑污苟且社会里一个最不合时宜的理想者”。他在蔡身上看到的正是理想的火星,他呼吁:“要保全这点小小的火星不灭,是我们的责任,是我们良心上的负担;我们应该积极同情这番拿人格头颅去撞开地狱门的精神!”

1924年,面对一个“一团漆黑”、“沉闷的时代”,他在写下《毒药》等诅咒诗之后,“心头的紧张才渐渐的缓和下去”。1928年,他痛骂国民党中央政府是“昏庸老朽的收容所”。1929年冬天,他在苏州女中演讲,痛斥当道的“妖魔”——“他们的贪,他们的毒,他们的野心,他们的威灵,他们手擎着全体民族的命运当作一掷孤注。”

满脑子理想主义的徐志摩没能用头颅撞开地狱之门。1931年11月19日,他乘坐的飞机不幸在山东济南附近的党家庄上空撞上了一座山,刹那之间,一代诗人化鹤归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年仅33岁。

面对徐志摩的死,他的朋友们无比沉痛,他们忘不了那个生气勃勃的志摩,忘不了那个浑身有使不完劲的志摩。1931年底,《新月》的“志摩纪念专号”刊出朋友们对他的怀念文章,算是永久的告别。但他的朋友又如何能忘得了他的热忱和活力。叶公超总是想起志摩生前闪烁的眼睛,嘴唇两端的曲线,稍微前倾的头部,想起他的灵敏和同情的幽默,特别是他的风趣,认为他和雪莱一样,一面对自己不满、对人生不满,一面却仍然充满了“勃勃的生气和不败的兴致”。“志摩与人认识十分钟就像二十年老友,从跑堂、司机、理发师……什么人都是朋友,看起来他好像是从来没有受过挫折和痛苦的人,永远充溢了蓬勃的生气和不败的兴致。因此,没有了他,《新月》也就失去了灵魂;《新月》原本固定每次两桌的饭局,在他死后也就没有了。”

徐志摩自称是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他所信仰的“德谟克拉西”在他看来就是普遍的个人主义,“在各个人自觉的意识与自觉的努力中涵有真纯德谟克拉西的精神:我要求每一朵花实现它可能的色香,我也要求各个人实现他可能的色香。”1923年10月28日,徐志摩即将离开西湖,吃蟹,喝酒,大夸冬笋真好吃。他在日记中写下:“一天的繁星,我放平在船上看星。沉沉的宇宙,我们的生命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又摸住了我的伤痕。星光呀,仁善些,不要张着这样讥讽的眼,倍增我的难受!”他短短的一生,上下求索,反复折腾,写诗作文,办刊结社开书店,他所求的在根本上就是“灵魂的自由”,这是他生命的理想,他使尽所有的力气生活,想做一个“平常人”,他全身心地追求“美与爱与自由”,去拥抱那天边的一钩新月。在他的生命中,生活本身是高于诗,高于散文和一切艺术、一切学问的。“我们的生命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他其实已经用自己全部的生命回答这个问号,他已实现了“他可能的色香”。

春去春又来,今天,就算我们想再寄一袋西湖边的桃花给徐志摩,也已无处可寄。一如二十多年前,海峡对岸,一盏孤灯之下,衰迈病弱的叶公超谢世前夕,再次想起永远年轻的志摩时所说的——

“世界上只有他这样一个人,再没有第二个了。”

本文主要参考书目:

1.虞坤林整理,《徐志摩未刊日记》,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

2.来凤仪编,《徐志摩散文全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3.顾永棣编,《徐志摩诗全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4.《徐志摩全集》,香港文化图书公司,1983年版。

5.张新颖编,《储安平文集》,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

6.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