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林下玄谈:中国书画批评的角度与方法
6129300000042

第42章 理论的指向(2)

对此,很难把它归入美术化倾向,类似现象古已有之。”先生还是在礼赞“流行书风”。既然有人把字写丑写破获得了成功,那先生接下来还提“美术化倾向的共同特点是偏离传统,破坏固有秩序,夸大书法的自由度,重形质而轻内美,以丑怪奇拙相尚……”干什么?中国书法艺术中哪有“民间书法”?5设若书法界默认民间“书法”这一存在,那么,中国书法史就确实得从上古文字之兴写起,因为,一切写字品什都可以纳入书法范畴,区分的标准就是在缺失学术性之后的“好”与“差”、“雅”与“俗”,或者,我们对很差的作品只能说:这人不会写字。反过来,如果我们不是太忽视学术性的话,那权衡“雅”与“俗”的标准又是什么?作为书法艺术的学术规范被肢解了,我们还能称它为艺术吗?书法还存在深度吗?是则,那些荒唐的写字品什,如中国上古“书法”史、文字史,或者干部字、利巴式的学者字都能昂首挺胸地进入书法“大堂”了?

唐张怀瓘在《文字论》中论述了文字滋衍的变式后又说到:“其后能者,加之以玄妙,故有翰墨之道生焉。世之贤达,莫不珍贵”。6张氏寥寥数语就点破了文字与书法的本质区别,我们现在是否得珍重这些先知的高见呢?

四、“三千年书法史的基本状态”是什么状态?

丛先生又有:“张怀瓘在其《评书药石论》中批评流行书风中的‘棱角’‘脂肉’和趋同现象,则出自艺术的考虑。遗憾的是,古代关于正体的艺术考虑和呼声是相当微弱的,正体不可能脱离社会实用,做纯艺术的探索。这种情况不限于唐代,实际上可以大体代表三千年书法史的基本状态。”这下,丛先生果真把“流行书风”四字用活了。先生在此文中不也指出流行书风“概念的不准确,曾引起许多无谓的争议,暴露出人们在艺术创作理论上的短缺”,您何必又要将这个令人发麻的辞条套到古人头上去。“正体不可能脱离社会实用,做纯艺术的探索”,那先生还有必要这样表述:“换句话说,在脱离实用、传统与现代发生碰撞之后,作为书法艺术之基础和起点的正体,如何使之焕发新的活力以求发展,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了”。一个“换句话说”的转道,难道就是先生所设计的“碰撞”?

结合前文,当我们回溯断然不是“基本状态”的“三千年书法史”(丛先生在此文中另有:书法“它所承载的文化意义和二千多年来古人持续不断的探索及阐释”这样前后不一的提法)时,如果理论研究上不把书法类型中的刻字(石、木刻)类、题壁类、抄写类(实用写字)和书法主体型抒情类作品分开的话,必然就把书法是否能作为艺术的理性自觉与工艺性的多次性复制就混淆了。书史自魏晋始才开始自觉,至唐代张旭书《古诗四首》始,书法才算真正进入了艺术的阐释文本,后有黄山谷《李白忆旧游诗》相继,中国书法的主体语境才大放异彩。在此期间,实用性的抄写型文本一直夹注其间,直到20世纪才结束了实用型写字的生命。刻本,作为书法外在的一种延续作品寿命的存在方式,它的艺术品质无疑成为中国历史文化的代名词,但它的艺术性相应是弱化了的,尽管它于书史的借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对于书法临摹学习者是不可或缺的;但是,作为理论研究来说,我们完全可以不把它当做书法作品来看,只作为复制品来对待,这样就会减轻固有书法史品多庞杂这一弊病。梁启超先生曾言:“以严格论,史迹本为不可分的,不可断的;但有时非断之分之,则研究无所得施。”7因而,把它与前书法——文字史一样作为书法史不可或缺的附录出现,这样的书法创作史就不像固有的那么杂乱无章、漏洞百出了,也就不至于出现荒唐的上古书法史、金石书法派等杜撰之语了。

任何一门艺术实践经过漫长的历史孕育成熟后,也就是,达到独立呈现人类审美精神的哲学化图式时,理论也就随之诞生,对其进行修正并悬设未来图景。倘若一种被标识为艺术的门类,如果没有足够的理论指涉在其共时性上进行纠偏并与之共融的话,那么,我们将怀疑这种门类肯定是“伪”艺术,至少,它不属于这门艺术范畴,尤其对视觉艺术而言。笔者斗胆求教丛先生:“三千年书法史”的理论依据在哪里?我们总不能非要人为地硬性“软化”并绵长中国书法史就要演绎一方让我们相见恨晚的“新大陆”吗?

一部书法史如果从远古那儿扯起,从我们远祖开始会打手势的一刹那间直拖至我代而下根部不就得啦,还何必在讲坛上用“二十一世纪”的时间维度来论什么“坛”呢。理论指向如此,在谈到书法实践时,“而几届全国正书大展的作品都在摹习古人,重复古人,那么,创作的表现意义在哪里?”丛先生的这些观点不成了饥人自盗吗?

在中国历史上,专擅考据、史料的大学者如梁启超、王国维、傅斯年等人都不会这样做“学问”的:

……而到了现在,除零零星星几个例外以外,不特不因和西洋人接触,能够借用新工具,扩张新材料,反要坐看修元史修清史的做那样官样文章,又坐看章炳麟君一流人尸学问上的大权威。章氏在文字学以外是个文人,在文字学以内做了一部《文史》,一步倒退过孙诒让,再步倒退过吴大徵,三步倒退过阮元,不特自己不能用材料,即是别人已经开头用了的新材料,他还抹杀着。至于那部《新方言》,东西南北的猜去。何尝寻扬雄就一字因地变异作观察?这么竟倒退过二千多年了。8

我们应该承认,当代一些搞书法宏观研究的确实只有空皮囊,里面不装什么东西的。于闲处的反思之后,在当下阐释语境中,类如正体与书法、正体与实用是何种关系?正体是否具有艺术之美等问题,是与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根基紧密相连的,同时,又涉及到当代接受美学、现象学诸般复杂问题,这里暂不谈。如果这些问题不得以比较明晰的认识的话,那么,就目前而言,要在行文乃至讲坛上大谈书法与文化及书法史一路问题,或者撰写一部像样的中国书法史,只能是一厢情愿的理想而已。

这,就是目前中国书法史的“基本状态”。

五、帖学果真是“千载书法”的“正源”吗?

自清代碑学兴起之后,曾引起了一段激烈的“南帖”“北碑”之争,至20世初(于右任时代),碑帖论争才始散烟尘,整合为至今碑帖混融局面,缘此,乃孕育了当代书法之大发展。

而丛先生及当代的一些传统论者都普遍认为,中国书法的传统似乎就是“二王”帖学一路,诸如“二王”、王询球、孙过庭、颜真卿、米芾等。在史学观念里,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必须是建立在传统之上这个问题是初学者都知道的话题,“传统”论者何须饶舌?传统的确是很牢固的,也是很优秀的,但当代的一些理论者出言稀松,大谈、高谈传统,其实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书法的“传统”为何物。自己连书法实践的技术性操作都不懂,更遑论“传统”?其所做文字游戏只能说是纸上谈兵。笔者在这里借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奉劝这些对书法实践毫无助益的理论家:为了使我们的主张不致流于武断或空洞,我们就得把范本作为它所视的东西,作为参照物——就像作为一把尺子——摆在那里;只有这样做,而不是把范本当做现实必须与之相应的成见(这是我们从事哲学时极容易陷入的独断主义)。9

王羲之的书法固然是很好,这是无可争议的,但我们总不能倾心王羲之书法就说碑学(墓志)书法不好。沈曾植在对他的学生们讲道,不写《爨宝子》就写不好章草(委实很有卓见),他教出的学生王蘧常不是有出蓝之誉吗?《龙门二十品》《张猛龙》《南安王元桢墓志》《崔景播墓志》等等,我们能说比“二王”书法差一等次吗?书法的体格不同,人们的自我审美心性和取舍又不同,怎么能要求每个人都在王羲之大伞下去遮阳呢?我们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当代的所谓“优秀”书家把“二王”书转变成不蓄涵任何修养的“硬笔”字,并光眉画脸地去登台领奖;设若有如许“优秀”者有意识翻版“二王”字,硬性作秀,又怎么能获取“二王”书法中所蓄蕴的“自然”之象呢?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传统者所归纳的“优长”知识对从学者的误导。陈振濂先生在对毛万宝《民间书法漫议》文章后的旁白中不无幽默地表述道:“事实上,目前‘口不离传统’而实际却在心中有一定尺度,认为只有王羲之才是传统的现象,我们见得还少吗?”10这才言明了真传统与假“传统”的真相。

帖学既然是书法之“正源”,那丛先生还写(依然是放大的)篆书干什么?难道篆、隶也属于帖学?若此,那赵之谦、何绍基、于右任乃至当代刘云泉、孙伯翔等诸先生的碑书是否在丛先生的“高堂”“大讲”上又要大打折扣?

向来叫嚣“传统”者我们从来不见他们的实践传统,而当代继承书法传统并得以创见的优秀者恰恰是汲取了传统书法营养而又有所远离传统之人,这就是在传统书法的基础上能反映当代艺术观念、意识的前行者。当下,在书法环境、市场因素及掮客谋略中成长起来的一批传统书法的卫(伪)道士一直靠祖上混饭吃(就如陕西人吃秦始皇系列品牌一样),这其中有些人确有自家面目但却流于粗俗。我想,作为真正呈现作者个性的书法创作应当是自由的,不管是写帖还是写碑,也不管是把字写得美一点或者丑一点,都不算犯“王”者之法,设若要人为地以指点江山的高姿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人,那绝对是荒唐且幼稚的。

不惟如此,如丛先生所言,尽管当代书法大展有“评选因素”在里面,但由中国书协组织的评审群体我们毕竟应寄予百倍的希望,这些当代书法的“精英”们应该能洞察到: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当代书法实践中大凡属于体现观念、心性一路的书风完全是由作者主体意识决定的,而不是空洞的理论家所调教的。回溯前文,凡属古代最为优秀的书法作品必然是体现作者审美心性的象征艺术,而不像绘画一样又兼具写实这一体别,因为,文字符号对于书法艺术来说只是一个侧面。

注释:

1本文凡征引丛文俊先生论语皆参看《21世纪书法.天津:天津论坛学术论文集》,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

2参阅:马钦忠.书法与文化形态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8;卢辅圣.书法生态论.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2

3参拙作.书法.传统与底线.书法导报.2002年7月3日4牟宗三.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页2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5笔者已在《民间书法何其有》一文中批判了“民间书法”的滋衍现象:书法导报.2002年9月18日

6历代书法论文选.页209.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8

7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页140.上海:东方出版社,1996

8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出入史门.页72.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9哲学研究.页077.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10参阅:书法导报.200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