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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人家的故事

忽然发现电视有时候也蛮好看的。

比如昨天晚上看到一个谈话节目,主人公是一对夫妇。妻子海伦是广州人,丈夫大狼是泸沽湖畔的摩梭人。海伦到泸沽湖旅游,认识了大狼。两人一见钟情,走了婚。

海伦比大狼大六岁,去沪沽湖时,她30岁,当时也算是一个事业成功人士了,自己开了间小公司。遇到大狼,是她生命中的一个意外吧?可是,“他身上有种咄咄逼人的架势”,她抵挡不住,大约也无意抵挡。一个人到了泸沽湖畔,实在是容易变得浪漫的吧,那样的山水,那样的歌舞,那样的自由……

海伦第二次又去了泸沽湖。离开前,她问大狼,我走了,你还会跟别人走婚吧?

大狼说,那当然,当然会走。

其实海伦知道是有这个回答的。摩梭族的爱情,最重要的就是自由。如果她走了,大狼不会为她守住什么吧,也没必要守。可是这个回答,还是让海伦心酸。

第三次到沪沽湖,大狼对海伦说,你回广州把该收拾的收拾了吧!你再来,我们就结婚。

海伦完全没想到大狼会这么说。她承认,连她自己,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大狼结婚。自由自在的摩梭小伙子是不结婚的,他们只为爱情付出,不为婚姻束缚。但是为了海伦,大狼说要结婚。

在海伦,这却是完完全全的意外。她在北京念大学,在广州开公司,她的生活与大狼完全不同。也许这一生里她都没有享受过大狼享受过的自由,现在大狼请她一起来分享。但是同时,她要放弃的更多。

(大狼也一样吧?结了婚的大狼,将只为海伦一个人维护爱情,不再走婚。)

现在她坐在那里,一直轻轻摇晃着椅子,笑。她长的不好看,真的不好看,纵然精心化了妆,也只是一个非常平凡的女子。大狼则年轻,英俊,纯朴。他比海伦小六岁。无怪主持人一再问大狼,你喜欢她什么?大狼说不出来。喜欢就是喜欢,一个正确的人,在一个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一个正确的地方,于是他爱上了她。而她抬眼见到他,也就知道,他是那个对先生。

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海伦并没有死心,她想带他回广州。为了她,他也同意了。在广州他们生活了八个月。大狼迅速瘦下去。晚上睡不着,大狼跟海伦说,我想唱歌。海伦求他不要唱。这是午夜沉睡的广州,就算是白天,也不是一个想唱就能大声唱的地方。摩梭小伙子在山上在水边,说唱就唱,歌声极为辽远。但是这里是广州。八个月后大狼说,我们回去吧,我要回家。

主持人问海伦,你最终选择了在泸沽湖生活,放弃了广州,挣扎过吗?后悔吗?

海伦轻轻答到:当然挣扎过,可是不后悔。我找到了喜欢的地方,遇到了喜欢的人,在做喜欢做的事——她现在在泸沽湖搞了个摩梭文化展览中心,做一些保留摩梭文化的工作。

大狼只是在一边笑。

他们的孩子叫小狼。已经会摇摇摆摆地走路,从台下爬到台上,坐到妈妈怀里。

海伦说,等小狼长大一点,还是要把他送到广州读书,接受正规的教育。

大狼说,孩子的童年,还是在泸沽湖吧,这里自由。

小狼什么也不知道,对着镜头,咯咯地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