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哥林多前书》6:12,10:23)
“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
(《腓立比书》4:8)
一直以来,在那些我们有责任作出决定的事情上,那些伟大的经文都被视为属天的带领,表明了哪些活动、兴趣和物品对信徒来说正确合宜,哪些与神在这些事情上的旨意相符。有必要提醒大家,在分配时间、精力和金钱时,应当尊重这些原则。信徒若在这些事上不负责任,那么通常也不会在大事上寻求带领,因为基督如此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
上文引用的保罗这句话——“凡事我都可行”——显然不是说我们可以为所欲为,因为放荡、偷盗,或其他任何违反十诫的事都是罪。保罗的意思是说,相比犹太教的规矩,在基督教时代中不会因为仪式性的理由禁止任何事。如果某事合乎道德和法律,从理论上讲就是信徒可行的,但保罗的话并没到此打住。还有其他因素能把某些事排除在外,保罗继续讲论了这些因素是什么。本章中,我们首先将找出这位使徒对兴趣、活动和拥有的物品的选择是基于什么样的规则或是试验,然后我们会详细关注休闲娱乐的问题。
使徒的规则或测验
从《哥林多前书》6:12和10:23,我们注意到保罗并不是列出一串长长的清单,说哪些活动可以从事,哪些不能,哪些物品可以拥有,哪些不能,相反,他解释了在信徒选择时必须遵循的原则。这对我们很实用,因为今日有太多的娱乐、事务和让人渴望的事物是《圣经》时代的人闻所未闻的。那么,我们如何判定某项活动或某一物品合宜与否呢?使徒说一些因素可能会让原本有益之事变得对基督徒不合宜。保罗给我们的测试题就像金钥匙,面对无数选择,都可以用来开启洞察的大门。下面是保罗给出的决定性因素:
问题一:该活动或物品有益处吗?译为“有益处”的这个希腊文词的意思是有帮助或有利益。该活动或财物是否有助于我们行走天路,是否能坚固我们?陈述了这条规则的两处经文(《哥林多前书》6:12和10:23)里,总体的语境是我们需要远离罪、世俗和灵里的虚假,以便完全为主而活。有鉴于此,保罗的问题可以扩展得更清楚:该活动或财物是否有益于我个人的属灵争战,助我远离罪而侍奉主?是否有益于圣洁生活和为主作见证?还是说会让我软弱,使我面临试探,破坏我对基督的见证或使之打折扣?同样,这事会帮助还是削弱我管家的职分?归根结底——是否有益处,有帮助,有利益?
问题二:该活动或财物是否会辖制我?是否最终会控制我——比如毒品——或者可能成为偶像?是否让我为之痴迷,以至于对基督不那么热心了?是否会消耗太多金钱、精力和时间?是否会让我妥协、犯罪?
问题三:这事物造就人吗?字面上的意思是:此事物能否把人建造起来?保罗书信中“造就”一词经常都是与“悟性”一起使用,借着造就悟性,可以造就品性。我们想要进行的活动或拥有的财物是否能增进对神的认识、或者能带来建造个人品性的关于人生的知识?(比如有的消遣活动能够引发有造就的谈话。)
例如,如果将使徒的这三个问题应用于吸烟,就会得到如下的指引。问题一:吸烟有益处吗?在圣洁、与世界分别以及基督徒的见证上有帮助吗?答案很明显,吸烟无益于圣洁的生活,反而(对许多烟民而言)破坏自制力和耐心。
然后看问题二:吸烟会辖制我们吗?没人否认吸烟会成瘾。如今,医学也明确了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吸烟会导致癌症,引发心肺疾病。无疑,吸烟具有破坏力。而且,吸烟者会付出巨大代价,本应有更好用途的钱为此耗费了,损害了传福音的管家职分。此外还有一样巨大风险,即受制于一种人为刺激物或“拐杖”的人,很难不落入其他形式的自我放纵。最后,看问题三:这事有造就吗?对我们属灵的悟性有无价值和益处?又一次,答案很显然,因为吸烟会让人在面临压力时软弱,让他们倚靠烟草的效果来调节情绪。《哥林多前书》给出的这些问题可以试验那些我们想要做的事、想要拥有的东西所具有的价值,是从主而来的带领。在回答这些试验问题时,可以有一定的回旋余地。例如,网球是否造就人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项运动有益于健康,维持心理和身体的活力。但过度的运动却有相反的效果。
古老的“目录分类”法
多年前,信徒中间使用一种不成文的“分类目录”,列举了各种各样的活动、娱乐和物品哪些可以接受,哪些不能。有两份清单,一份是“世俗的”,另一份是“属灵的”。跳舞、看电影、喝酒,还有华丽的装饰、太时尚的衣着、电视(在一段时期)都被视为“世俗的”。这份“分类目录”广受认可,因为信徒只需知道自己的立场,且马上就可以断定孰好孰坏。
然而,这份“目录分类”却有严重的缺陷,其一是对休闲和拥有的财物采取了过分简单的看法,把活动和财物简单地划分成了世俗和属灵两部分,而不管这些事物是如何使用的。例如,“有益”的活动,从运动到阅读严肃作品,如果让人沉溺于骄傲中,或者是超过了一定限度,那么就比去舞厅跳舞还要糟糕,这样一来不可能对主的事工有什么真实的委身。
同样,“目录分类”系统为了尽可能清楚明了,倾向于把一些事物全盘否定,而不管这么做是否正确。例如,电视一开始完全被列入黑名单,没有丝毫余地来分辨节目是好是坏,有益还是浪费时间。
另一严重缺陷在于,“分类目录”没有说明为何被禁止的事项是错误的,因此人们照章办事,却不了解自己行为背后的原则。至少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以前,“分类目录法”统治着福音派世界。跳舞、看电影、听流行音乐,这些都被认为是世俗的,罪恶的。但四十岁以下(那时候)的人,对于这些事为何被禁止,却很少听过坚实而合乎《圣经》的理由。结果是,当持有世俗思维的基督徒开始质疑时,“分类目录法”在短短十年里就土崩瓦解了,许多信徒视其为不合理和愚蠢的。传统的标准未作抵抗就被清除,“基督教世俗心”上台了,一开始这很慢,但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变得非常迅速。
保罗写下的这些神默示的教训的高明之处在于,“分类目录法”薄弱的地方,这些教训却是强有力的。使徒的测试题让我们能仔细检验每项想要开展的活动或想要得到的财物,每个人都应当根据自己所处环境、自己的动机以及个人的软弱,判断什么是正确的。
应用测试题
假定我们得决定是否观看某电视节目,是否去某处,是否参与某些活动,或者是否购买新物品。摆在面前的这事并非不道德,但我们仍需要知道这对基督徒是否正确合宜。如果一项活动消耗了过多时间,会大大挤占属灵侍奉的时间,那么这对我们有益处吗?我们必须管理好时间,正如要管理好资源一样,要避免浪费时间的无益活动。如果我们需要恢复精力,当另一方式只需花费某种方式一半的时间时,那就不应选择这最费时间的方式。
添置电子设备就需要仔细地察验,因为价格不菲,而且可能带来试探。若某设备性能远超我们所需或实际用途,却花费大笔钱在上面,当然就是错误的。大多数世俗家庭,以及一些基督徒家庭都使用大屏幕电视,实际上就是在举起拥戴娱乐产业的大旗。的确,有一网罗正在诱惑成人和儿童进入肥皂剧、性和物质主义的世界。使用小屏幕的电视就有力地表明我们不会受其辖制。
保罗的测试题问道:我想要拥有的财物或从事的活动是否足够造就人,值得花费那么多时间或金钱?是否有利于操练敬虔,作年轻信徒的榜样,向同事、家人和朋友作见证?我们是否正被那些将会辖制我们的事物吸引?我们是否是贪恋这东西的装饰与上面的小配件呢?它是否会触发我们的想象,让我们做白日梦?它是否会腐蚀我们对主和他的事工的爱与热情?
我们可能觉得休闲读物不限于神学的范围,因为我们要拓展视野,增进对许多领域的了解,但界限在哪里?保罗的测试题有助于我们设计正确的测试题。
我们已经注意到,应当为自己掂量这些事,因为孰对孰错可能因人而异。把前面举的例子展开一下,某人觉得有项运动成了偶像,而另一人对同样的运动却能保持适度。某人弹钢琴能获得放松和满足,而另一人却为了达到想要的水平耗费了太多时间。园艺活动对有的人是理想的消遣,对另一些人则是网罗。人人都得小心。对任何人来说,事务正确与否取决于不同的环境,包括手中的时间,以及个人是否那么容易入迷,偏离基督徒的优先项。
进一步的七项测试
在《腓立比书》4:8这节著名的经文里,使徒保罗给了我们进一步的判断标准:“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这些经文常被用于思想领域,但其实应用范围还要更广,包括我们从事的所有活动和购买的所有物品。我们能无畏地将这些原则应用于自己最喜爱的娱乐和想要拥有的财物吗?
“凡是真实的”,这话是要让我们把所有的事务和财物都摆在神的真理前,不能让自己涉入任何与神和他的准则相悖的事,比如流行音乐的文化。
这不是说决不能看小说,因为有些小说对生活来说很真实,包含深邃的洞见或有益的消遣,甚至会捍卫高尚的原则。但使徒保罗的规则要我们避免意在发扬不敬虔生活方式、美化不道德事物、让人远离主的那些事。我们必须思索所有事物的道德基础,看看是否与撒但对人类的欺骗有份,是否是黑暗的代理人,是神和人类灵魂的那位仇敌手中的工具。想想,这事会损害真理吗?
《腓立比书》4:8接下来的经文讲到了“凡是可敬的[1]”,更好的翻译应该是“值得尊敬、杰出或尊贵”。要看看想要从事的活动或想要取得的财物是光明正大,还是见不得人?别人知道我们这样做或拥有这些物品,是否让我们感到尴尬并迫使我们有异常的举动。同样,我们必须考虑该活动或物品是否可敬而尊贵,配得上基督徒的立场。我们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儿女,是有君尊的祭司,是神的使节,必须时常省察我们的娱乐、消遣和拥有的财物是否与我们高贵圣洁的地位相称,还是说只是陈腐、无价值、浅薄而败坏的。
“凡是公义的”一词要求我们在一切的行动和判断上要有公平的心,因为神是完全公义的,喜爱看到他的子民也追求这种品质。测试题是,考虑到对他人的影响,我们计划的活动或采购是否正确而公平?这对家人公平吗?我们是否选择了非常个人的消遣,没有顾及其他家庭成员呢?我们从事的事也许合乎道德,但如果是把配偶和孩子排除在外,就不公平。有的基督徒买了自己其实负担不起的东西,结果是在某些方面亏欠了孩子。他们心血来潮时,却未考虑是否公平。
“凡是清洁的”这一命令要求察验每一事物,看看是否清洁、纯洁,在性的方面得体。信徒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呢?当然不能是意在挑逗他人情欲的衣服。大多数电视节目和电影都嘲笑纯真,鼓吹淫荡和情欲,因此信徒不可接受。
另一检验标准用了“凡是可爱的”这个词,希腊文原文不是指看起来多可爱,而是指在爱的传达上。所有休闲活动都应遵从不自私和顾及他人的基督徒生活标准。计划的活动会带来行善的机会吗?我能否借以向他人表达友谊,鼓励他们呢?是否会给人带来祝福,比如有机会作见证?即使是纯粹娱乐的活动,如果选择得当,都会有这些可能性。我们爱妻子、丈夫和孩子,但这条标准还加上了一点——是否我们表达这种爱不只在言语上,还在行为上?还是说我们沉溺于一些活动以至于疏忽了本来对我们很宝贵的人?
除了给身边的人礼物之外,还有没有“传达爱”的物品呢?当然,因为理论上基督徒不能给他人带来痛苦或试探。富有的信徒要远离不必要的过度的奢侈品,这不只是为了把钱用在更好的用途上,也是为了避免给他人制造试探和网罗,或引人嫉妒。放纵而挥霍的购物不可爱且不厚道,尤其是对年轻信徒。老信徒有时会以贪婪的方式让整个会众染上物质主义,伤害基督徒管家的职分,让利己心膨胀。我们得问问:“我的购物消费合宜吗?还是仅仅以自我为中心,损害了他人把属灵之事放在优先地位的心志,损害了他们的侍奉?”这标准是神的声音,出于他的带领,具有约束力。
当使徒说“凡是有美名”时,他心里想的活动和物品肯定都在本质上给所有人——包括不信者——留下健康有益的印象。我们要问:“我们计划的活动或想要的物品有美名吗?”不应仅仅让人觉得信徒对世界的堕落文化持消极态度,尽管这是正确的,还要因为信徒纯全有益地处理事务和物品而让人尊敬。对任何我们想要做的事和想要拥有的物,都可以以此来测试——它们是无可指摘的,还是让人震惊、失望、意外的?是否是关乎基督徒品味、谦卑、知足和明事理的好榜样?有阴暗的一面吗?
“若有什么德行”,保罗说,“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德行指的是正面的品质,内在的力量,以及合乎道德的、属灵的以及健康向上的特别优点。就该事务或物品而言,有没有正面的价值和优点?能否造就他人的品性,或者对他们有帮助?这标准要我们远离浪费时间,远离空洞、轻佻的无益娱乐,使我们在拿捏所有抉择和决定时都有了积极向上的目标。
基督徒的休闲
本章从头到尾都不断涉及休闲活动,但休闲活动在委身于主的基督徒生活中应占据什么位置呢?基督徒休闲的方法是否独树一帜?有的信徒拒绝所有休闲文化,反对音乐、艺术、文学甚至体育,当然,相比现代福音派世界中无法无天的做法,这种态度更加可取。但我们不是没有肉体的灵,就算复活后也不会如此。神造我们是要让我们与周遭事物相联系,在其中荣耀他。为了身体的活力、缓解紧张,以及让个人性格更加成熟,心理和身体的娱乐活动是有价值的,能够产生使人成圣的影响。尽管保罗说相比属灵的操练,操练身体“益处还少”,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常常用体育活动为例来说明基督徒生活和建造基督徒品性的各个方面。他称许运动员的纪律,尤其是训练时坚定、坚强的精神。这些例子表明《圣经》直接称许身体的运动,因为能增强这些品质,对年轻人更有价值。
然而,最大的危险不是缺乏休闲,而是想要得太多。两处经文极力要求我们要保持克制与谨慎,其一论及了管理时间,另一处警诫不可放纵自我。“你们要谨慎行事……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以弗所书》5:15-16)。“别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腓立比书》2:21)。任何闲暇活动若让信徒远离属灵的服事(他们“理所当然的侍奉”),就成为拜偶像的活动。基督徒蒙召作神的子民不是要放纵自己或是善于玩乐,但是如果闲暇有助于前面提到的那些目标,不会损伤属灵之事的优先性,就要对其持开放态度。
在影响人生重要路线和转折点的决定上,要寻求主特别的带领,而娱乐和大多数我们拥有的物品都是个人的选择,选择时应真心诚意地应用使徒的规则。这才是基督徒真正的顺服,是在大事上寻求神明确旨意的必要基础。
(关于基督徒闲暇的进一步探讨可参见附录“检验休闲活动是否合宜”,这是杰出的清教徒理查德·巴克斯特的作品。)
注释:
[1]原文引用的钦定版《圣经》为honest(诚实的)。——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