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六、七章概览
——讲解如何战胜试炼和诱惑
保罗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有三章内容告诉信徒们如何战胜个人的罪,这三章经文开篇就形象地讲述了这个问题,又提供了对付诱惑的八步方针。这些经文照耀着成圣之光,我们一旦看见,就不再会搞不清在圣洁上长进的方式。尽管保罗蒙神默示而写出来的这段教导内容非常丰富,但本章只限于列举其中的要点来说明其含义和实践意义,而不会论及每一细节。本书下一章将集中在八步计划上。
《罗马书》第五章结尾的详细分析为我们立下了基调。保罗在这里说到两个掌权的王,一方是“罪”,另一方是“恩典”。过去罪是我们绝对的统治者,但是在重生得救的时刻,恩典掌管了我们的生命,罪就被废黜了。从那时起,我们成为得赦免之人,确定无疑地置身通往天国的大路,百分之百地得享神拯救和保守的慈爱怜悯。有鉴于此,第六章开篇的文字对于每一个信徒的心都是极大的挑战。“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理解这句话的关键在于弄清楚其分寸(scale)。一些基督徒认为保罗这里指的是肆无忌惮地犯了大罪,还以为神会施恩原谅。然而这种想法的分寸全错了,因为保罗这封信的对象是正常的基督徒,他们连想都不会想要犯大罪,比如生活淫乱、偷窃等。保罗所指的罪肯定是真基督徒也不断犯下的心思意念里的罪,他说,“难道我们要以随意的态度来对待圣洁,并且想像无论如何恩典都会拯救我们吗?”
这个诘问是必要的,因为信徒们往往很不在意圣洁。我们倾向于放松警惕,允许自己屈从于一些“小罪”,诸如,小贪婪、小自私、不时的脾气、偶尔的骄傲、间或疏忽跟神的亲近。我们会允许心情和脾气不受约束(尽管在分寸上不会太极端),也许会来一些“善意的谎言”和夸大其辞,偶尔不友善,说有害的闲话,以及带着重生得救之前的生活中的林林总总招摇过市。
我们可能任由这样的事情发生,不加质疑、不与之争战,自我安慰说反正到头来我们会悔改,而神会赦免我们。我们觉得,毕竟这只是些“适度”的罪。于是我们抄近路,允许一定程度的放松,并且对这些“小点”的罪掉以轻心、自满起来。我们看不到罪的危险性了,因为“得蒙保守到底”的教义令我们大得宽慰,所以我们也不需要作不必要的担忧。正是这些“普通罪”逐渐掌控我们,令我们深深得罪圣洁的神,在此背景下,保罗才说出责备的话语——“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他似乎是说:我们怎能这样呢?向自己的罪当受的刑罚“死”了的人,向曾经绝对掌管他的罪“死”了的人,要是还继续有一点点沉迷于罪的话,是多么令人震惊、多么无情、多么不感恩啊!如果我们正确把握了话语的分寸,那么作为普通基督徒,我们会为之而震惊。
保罗警告我们,自满是愚蠢的,因为会令我们不再深深关注圣洁生活。他说:“断乎不可!”希腊语的意思是——“永远不要这样!”这是他所能用的最有力的表达恐怖的形式。对于罪的统治和永恒后果来说,我们是已死之人了,又怎能允许罪重新掌管我们的生命呢?
信徒的两种本性
接着,从《罗马书》6:6开始,保罗转而谈论与罪争战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他开始解释在每个信徒身上的矛盾,就是尽管真心渴慕圣洁,罪却还是会涌上心头。传统上,改革宗解经家称之为两种本性的矛盾,旧的本性(尽管已被废黜、大大削弱,却仍存在)和新的本性(重生得救时获得的全然美善的本性)。保罗并没有真的说两种本性,但是他的话暗含了这种看法,并且极有帮助地描绘了他所说的要点。(他说过的话中,与两种本性最接近的是《以弗所书》4:22-24,劝告信徒们脱去败坏的旧人,穿上神在圣洁中所造的新人。)
回到第6节,使徒说道:“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旧的本性(旧人)——由属世的、罪恶的、自私的目标和行为控制的人——已经死了。但是在什么意义上死了呢?首先,罪不再作王(《罗马书》5:21),失去了其对信徒完全、没有制衡、绝对的统治权力。其次,罪再也不能将人拉下地狱了。然而,罪却还是依然存在着。
过去的前辈用了各种不同的表述来描述旧我的死亡,他们说,在人重生得救的那一刻,罪不再主宰我们,对我们不再有无法逃脱的权力,但是它仍存在,尽管已遭羞辱、被削弱,却还努力要重占上风。罪这个王已经不再掌权了,也不再掌控信徒,但它还是以“残余的罪”的形式继续恶意破坏。治死残余的罪是基督徒一生的职责,将会一直持续到肉身死亡的时候,那时靠着神的大能才会最终、永恒地实现这一目标。同时,保罗说,不要再继续侍奉罪、随从它激起的心血来潮和冲动,而是要与之争战。这就是第6节的意思——“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基督徒的新本性是更高级、更强的力量,而旧本性是更卑微和软弱的。所以新旧本性是绝对不平等的,但当信徒在圣洁生活上开始自满时,旧本性就会胜过新本性。
成圣是完全依靠信心吗?
《罗马书》6:11-17
有人也许会反对必须同旧本性争战的教导,他们相信成圣是信心之工,如果我们信靠神的话,神会做所有一切。保罗用的却是这样的言语:“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马书》6:11)”但保罗不是说信徒们就得以为自己对罪已经有免疫了,并盼望这将会成为现实。他的意思是基督徒当数算自己的恩典,回想基督为我们承担了罪的刑罚并打破了罪对我们的掌控。回顾这些莫大的祝福,信徒就会感激主,激励自己更加努力抵挡试探。保罗的意思是,数算你们的恩典,想想你现在已经从罪的永恒后果中被释放出来了,你怎能又让身体和感觉屈服于罪,被撒但用作推广邪恶的武器,绊倒基督徒,羞辱福音,羞辱基督?相反,你每天要有意识地使你的生命和行为都顺服神,唯独效忠神。(这就是《罗马书》6:11-13的精义。)
我们投降敌人了吗?当然我们不愿意,但是我们确实投降了,因为我们疏忽,,没有每日都重新将自己奉献给神,为许多“小罪”开脱、开绿灯,而这些小罪不断地增多加剧。要是我们愿意每日都将自己完全献身于侍奉基督,记住我们的属灵地位的话,罪就不能再重新掌控我们了。
《罗马书》6:15,保罗在鼓励信徒迈出脚步追求更加圣洁时,用了另外一项论据,即顺从罪就是犯了叛逆的罪:“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的定罪)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他说,你难道不知道,如果你允许自己再次成为罪的奴仆,你就又将成为罪的奴仆了吗?你就又卑躬屈膝地回到罪中,离弃基督,将自己置于罪的手中,任其处置。
信徒是那些有立场,并把自己完全交托给基督的人(《罗马书》6:17),领受了新本性。他怎能又违背自己的承诺呢?当我们屈从于罪时,我们怎敢跟自己说:“只有这一次;我只发泄一次愤怒;我会贪恋我所恋慕的这件事,但是我不会太过分的。”“断乎不可!”真可耻啊!你竟然听从罪的命令,叛变到敌人一方。甚至撒但都不能相信它的眼睛,地狱的魔鬼会暗笑窃喜。
“而且,”保罗其实在警告说,“难道我们没有意识到小罪会导致大罪,没有任何措施可以挽回?”在《罗马书》6:19里他说到信徒从前是如何让身体“以至于不法”,意思是与罪的纠缠会不可避免地增加。
《罗马书》6:21-22
最后,使徒呼吁基督徒察验他们所得到果实,进一步鼓励他们要更圣洁。得救之前(《罗马书》6:21),他们的品性没有优点——只有被定罪——但得救之后,作为神的仆人,顺服会带来在圣洁上的长进,令他们得到荣耀的冠冕,进入天国。鉴于这样的结果,信徒怎能允许自己危险地放松对任何罪——无论罪有多小——的警惕?永恒生命召唤着,而得到这生命就如神的大能和应许一般确定,难道他们不当将自己完全交托给神,每天都诚实、无私、信实、谦卑度日,体贴他人,满有爱心,处事公正,宽容又有恩慈吗?
《罗马书》7:1-7
在著名的《罗马书》第七章里面,使徒表明律法对使人知罪至关重要,但不能使知罪的罪人改变。在保罗得救前,他的罪心曲解律法,使其支持自己的生活方式。罪对他的骄傲说,借着遵守礼仪律法可以配得成为神的仆人。在这种错觉下,他对律法的道德要求视而不见,所以邪恶的欲望可以在他心中无拘无束地泛滥。出于这种对律法的错误看法,他没有察觉自己真正的罪,就好像这罪是死的一样。(这是《罗马书》7:8的意思。)
然而一旦道德律使他确信自己的罪时,他的罪就“复活”了(在他的良知里),他惊恐地发现自己是被咒诅致死的(《罗马书》7:9)。他于是发现本来意在显明得生之路的律法(如果一个人能够完美地遵守其道德要求),却成为他死罪的咒诅(《罗马书》7:10)。罪欺骗保罗,让他以为自己在守律法,实际上却永远地伤害了他(《罗马书》7:11)。律法本身没有错(《罗马书》7:12),但罪却扭曲保罗的视线,所以他只注意到礼仪律。一旦他认识到律法关于道德行为到底在说什么的时候,他是如何被欺骗了,他就明白罪是多么穷凶极恶,甚至于会挟持扭曲律法来毁灭人的灵魂(《罗马书》7:13)。但是重生得救使这一切都改变了,因为保罗变得对道德律相当敏感,以之为他生活的准则。
直到《罗马书》7:14以前保罗用的都是过去时态,讲的是他得救前的经验。从这时,他开始用现在时态以一个重生得救之人的身份来讲述。无疑,他是作为一个信徒来写这信的,因为他开始恨恶罪,并深深为之懊悔(《罗马书》7:15)。他现在想要行善(《罗马书》7:19),他喜悦神的律法(《罗马书》7:22),并为所得的救赎而赞美神(《罗马书》7:25)。这位新保罗(如《罗马书》7:25里所告诉我们的)有两个本性,一个叫内心(新本性),另一个叫肉体(旧本性),这两个是不断争战的。
《罗马书》7:8-14
《罗马书》7:14的第二部分令读者非常惊讶,看起来保罗不像是在说作为信徒的自己,因为他写道:“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如果我们对罪的类型理解错误的话,才会认为这些话语看起来不可能用来描述一个信徒的生活。正如第6章一样,理解这段经文的关键在于把分寸弄对,因为保罗想的不是诸如谋杀、奸淫或极端不洁的罪。他心里想的是基督徒生活的标准,其目标是更高的。他要求自己完全诚实,完全无私,完全脱离骄傲和利己,毫不贪婪,无限仁慈,对神有丰富的爱,在所有境况下都完全毫不动摇地信靠他。保罗渴慕自己是一个配得神恩慈怜悯的人,完全顺服神、侍奉神。但是尽管保罗渴望得到这些奇妙的美德、达到标准,却发现自己不能如愿。他恨自己跌倒,承认在自己里面还有残余的罪,他称之为“肉体”。虽然肉体已不再像过去一样控制他了,但要达到他想要的圣洁标准时,肉体却还会时常阻碍他。
《罗马书》7:15-25
这当然是所有信徒的经历。我们想要爱灵魂,想要只说恩慈、造就人的话,只想那些无私的、好的想法,对人有益、敏感体贴,避免在受试炼的时候自怨自艾和抱怨。但我们常常达不到这标准,所以会呐喊:“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所说、所想的事情都是我所恨恶的。”保罗坦率承认他是一个分裂的人(《罗马书》7:17)。他的内心要求自己符合敬虔的标准(《罗马书》7:18),靠他自己却缺乏实现目标的能力。他并不想失败(《罗马书》7:19-21),却由于罪恶本性一直存在并缠累着他,所以无法成功。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马书》7:23)当旧的本性伺机在某些方面重新占据我们,要将我们拖回懒惰、只顾自己、贪婪、自怜、抱怨和邪恶想象中时,一些想法会浮现脑海,欲望会涌上心头。
保罗绝对不是要为自己开脱。他并不是说残存的犯罪倾向不是他的错。无论何时他没有达到目标时,都承认自己该受责备,他能深切地体会。他里面残留的旧本性会挫败他对完全圣洁的盼望(《罗马书》7:23),他痛苦大喊道(重新组织一下语言):“哦,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而答案是:“耶稣基督我主。”
保罗会从三个方面得蒙基督拯救脱离那已被废黜的旧本性的持续影响:
1.通过基督替他完成的工作,他已经领受了一个胜过旧我的新本性。
2.通过基督赐给他的圣灵,他会受到良心的提醒,并且无论何时当旧本性煽动他的时候,他一呼求,圣灵都会帮助他胜过。
3.基督会最终呼召他归回荣耀,那一刻会完全除去旧本性,得到彻底永远的胜利。
本章已经尽量简要地解释了《罗马书》第6-7章的部分重要经文。下一章将会追寻保罗走向圣洁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