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诚信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先导工程。具体而言,又体现在所有公务员身上。公务员作为政府行为的决策者和执行者,讲诚信不仅是对其个人的道德要求,更是对公众利益的一种承诺,是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公务员诚信道德建设,对社会各阶层、各团体有直接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对形成良好的行风、民风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对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必须把政府公务员诚信道德建设作为当前全社会道德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
从宏观角度来讲,公务员诚信道德建设包括这样两个基本任务:一是公务员诚信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和完善;二是公务员诚信道德规范的内化和落实。前者就是要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务员诚信道德规范体系;后者就是要使公务员诚信道德规范转化为广大公务员的职业良心和职业道德品质。
比较而言,前者是为公务员行政行为的选择和评价提供统一的价值标准;后者则是要具体落实诚信规范或标准的目标要求。前者是告诉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后者则是要让公务员自觉自愿地接受和奉行诚信规范的要求。所以,在公务员诚信道德规范体系基本确立之后,诚信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公务员诚信规范并提高公务员的诚信道德素质。
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公务员诚信道德建设的任务是双重的。我们既有诚信规范建构方面的任务,又有落实诚信规范方面的任务。相对而言,后一方面的任务更为根本也更为艰巨。
公务员诚信道德建设,既不能靠简单灌输,也不是公务员消极被动地接受国家行政组织施加的诚信道德影响,它是有明确目的性的积极道德活动。公务员诚信道德建设的目的,在于用“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诚信道德标准,改造公务员的人格心理结构,从而提高其诚信道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