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剩男之傻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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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赴希望之约(二)

“白添,请注意你的用词,那是你的事,不是我的事,目前咱俩关系尚未确定,不能用‘咱们’。”苏红霞拒绝道。“再说了,孩子是你招惹来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暂时分你我,以后还是一家人嘛,朋友说,我不收养的话,他就要把孩子送到别的地方去!”

“他敢!你不会报警抓他吗?”

这女人不容易骗,见招拆招,步步为赢。我心里暗思道。

“这样不太好,毕竟是朋友嘛。”

“我真是想不通,你怎么会交上这样的朋友呢?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要抛弃?”她反问道。

我一时语塞,想不出其他借口,但谎自己撒了,就要用无数个谎去遮盖。

“他让我先抚养一阵子,日后他会来接走的,因为他家女娃太多,这已经是第四个了,他不想抚养。”我继续撒谎道。

“四个了还要生?为什么?”她好奇道。

“因为要生男孩,农村都是这样,不生男孩绝不罢休!”我认为她着我道了,因为,她起了好奇之心。

“为了生男孩,不惜一切代价,假如下一胎又是女孩,你朋友该怎么办?还要送人抚养吗?”苏红霞追问道。

“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不会再收养了。”我干脆道。

话题一度冷却了下来,像冰窖里的冰一样,电话里,两个人都沉默着。

“要不,咱俩住一块......”

“你打算怎么做......”

几乎同时,两人的话语又相遇了。

“你先说。”我礼让道。

苏红霞道:“我想问你:你是出来打工挣钱的,平时要上班,孩子由谁带?”

“你和我轮换,行吗?”

“拜托,白天我也要上班,晚上下了班整个人都累得不想动,还要带娃?送回老家让你母亲去带。”她在电话里抱怨道。

“你以后生了孩子不还得带吗?现在,先练练手嘛!”我笑说道。

“练练手?你以为在开车?以后生了孩子,要么婆婆带,我上班挣钱;要么我不上班,专门带孩子。”她说话的声音提高了几倍。

“我听说你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的套房,不如,我付一半租金给你,咱俩合租行不行?”其实,我并不知道,只是瞎编乱造而已。

“嗯,和以前一个女同事合租的,上个星期她离职走了,你住过来的话,感觉有些不方便。”她语气有些缓和回答道。

“没啥不方便,这样更容易相处,彼此更进一步了解,你就当是‘试婚’。”我觉得找到了突破点,趁势说道。“孩子的问题,我想办法到家政公司去请保姆。”

“哈哈......”她不禁大笑起来。“你是多有钱,居然请得起保姆?送回老家给你母亲带。”

我何尝没这样想过,但是一旦送回家,村里风言风语定会云涌四方,而我想的是:有一天,带着苏红霞和白潇雨一起回老家,那样,就名正言顺了。

“没关系,我把以前的积蓄拿出来,反正,这孩子我抚养定了。”我陪笑道。

……

经过我几次三番、坚持不懈,外加厚着脸皮的游说下,苏红霞终于答应合租的事情,我带着白潇雨,搬进了她租住的小区房。

房子不大,二室一厅一厨一卫,租金每月二千七,水电费自理,据说是本地拆迁户的安置房。搬去住后,我添置了不少生活用品,给白潇雨买了婴儿车、玩具、衣服和婴儿米粉等物品,花得都是以往的打工积蓄。看着我忙进忙出的,苏红霞忍不住道:“你真够有耐心,要是白潇雨长大了去找她的亲爹妈,或者你那个朋友上门来认亲,你今天所有的付出不是白忙活了吗?”

“不会的,老话说:生是父母小,养是父母大。养恩大于生恩,我不求她长大后给我多大的回报,只要她叫我一声‘爸爸’就心满意足了。”看着婴儿车内安静地睡着的白潇雨,我心里有些感悟。自从过了三十五岁生日之后,就感觉人生越来越匆忙,再过五年就是四十岁了。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人生百态,苦辣酸甜皆遍尝,在渐渐往着衰老而去的路上,如果不好好审视一番自己的处境,那就未免活得太迷茫。假设:我到了四十岁依旧独身一人,娶不到老婆,结不了婚,那么我的后半生依靠谁?父母终有老去的一天,未来的生活只属于自己。白潇雨没出现之前,我的心底有个愿望:希望能收养一个孩子。白潇雨出现后,我觉得这是上天的恩赐。

“你真的打算这样一直替朋友养孩子吗?”苏红霞质疑道。

“这个孩子已经属于我了,不会还给朋友。”我肯定道。

“我听说收养孩子要到民政局去登记,要不然以后上不了户口。”

我从未去了解,当然不会知道。“以后再说吧。”

......

之后,我去家政服务公司咨询聘请保姆的事情,但由于价格太高只得作罢,一筹莫展之际,遇到了一位在小区不远处开“旧货店”的老乡。那天,我想去附近的“旧货店”买张便宜桌子,老板正在打电话,他说话的口音暴露出他是天成县人,他乡遇同乡,总有几分亲切。然后,我与他闲聊起来,他说夫妻二人在这边刚接的店,生意不是很好,老婆经常接些手工散活,类似于以前高凤英接的“包装发夹”的零散活,按件取酬,每天挣不了多少钱。听他这么一说,我决定请他老婆照看白潇雨,最终商定:酬劳一百元一天,只管白天,晚上下班我来接走,这位老乡欣然同意了。

安顿完白潇雨,我便通过苏红霞的关系顺利进了电子厂,在车间里做了一名流水线工人。

起初还好,对新进工人,组长都不会安排加班,慢慢地,过了一个月,加班越来越多,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加班。苏红霞是办公室文员,上八小时的行政班,晚上不用加班。所以,照顾白潇雨的事情,我只能拜托她了。一次,两次,她答应得很好,渐渐地次数多了,每当到了下午六点我要加班了,便打电话给她,她都不接,也不回。而那位老乡也在几次我没有按时接走孩子之后,直接把白潇雨通过苏红霞送到房间里,每当我加完班回到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打开房门,见到满屋子的狼藉,玩具、奶瓶、衣服、袜子散落一地,白潇雨躺在婴儿车里或哭闹,或已经睡着了,地上流淌着水和尿的混和物,有时,甚至还有大便。这个时候,我就很想去质问苏红霞:电话你可以不接,但同在一个屋子里,孩子看都不看一眼的吗?虽然不是你的孩子,但照看一下能怎样?

走到门口,想一想,还是算了,我没有资格去要求别人,更不能去质问。

“白添。”谁想,我刚离开,门就开了。苏红霞穿着睡衣,披着散发,手里拿着一张白纸出现在我的面前。

“什么事?”我没有把情绪表露出来,而是把微笑写在脸上。

“虽然我们是老乡,但在没确定男女关系之前,我希望和你‘约法三章’,这上面的内容你看一下。”说着,她就把那张白纸递了过来。

我接过白纸,看到上面她写的一行行娟秀的字:除了约定的房租每月各人一半,水电平摊之外,另约法三章:一、不得要求对方替自己办事超过三次;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对方房间;三、不得带异性回来过夜,如有违反,自动搬走。如有未尽事宜,随时可补充条款。下面是空出来的“签名处”。

她的意思是:不要麻烦她。好吧,我会靠我自己。什么也没说,拿起笔在空白处填上自己的名字。

几天后,母亲打来电话追问:“你和她谈得怎么样?”

我如实回答,母亲吓一跳,又有些高兴道:“你们都住一块儿了?她妈妈打电话给我,说你不太主动,我觉得不太可能,你都谈了这么多年恋爱了,还不懂主动吗?”

我一阵苦笑,解释说是合租的房子,然后把心里想说的话终于说了出来:“姆妈,我不喜欢她......”

母亲在电话里沉默了很久,我能想象电话那头的她,一定是满脸的不高兴。

“崽啊,你已经三十五了,还有什么可挑的?人家愿意跟你相处,已经很不错了,别挑三拣四的,现在在一块儿容易相处,好好珍惜!”母亲劝慰道。

“我知道我年龄大了,但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我从心里告诉自己:我不喜欢她。”我回答道。

母亲道:“你知道什么?你就是嫌她长得不漂亮,不满意,但我告诉你:娶老婆就得娶这样的,安全放心......”

“妈,别说了,我不会同意的。”这种告诫的话语实在听得太多了,忍不住打断道。

“唉......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好歹听不进去劝,把为娘的话当耳边风,娘是会害你,还是会怎么的?时间易过,一眨眼就老了,不趁年轻赶紧成个家,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母亲说着,生气地把电话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