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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不会去离婚的“主离派”(1)

我是1982年大学毕业,先分在司法局工作了几年,自感陷在非专业性的事务里太多,便要求调到了市第二律师事务所。

我是怎样认识L的呢?

这还得从开头说起:中国还没有哪一部新法,像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那样,一问世便在人们心灵中掀起了如此巨大的波澜。而两种观点的激烈争辩,集中的爆发在次年春北京那起并不复杂却轰动全国的离婚案上。此后,一年多,在市里司法界、社会学界、妇女界,都为此展开了讨论。那时,我刚毕业,虽也三十几岁了,可还有年轻人的锐气。我是诚心服膺恩格斯他老人家的那句名言的: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我是“主离派”,并好几次到各界的讨论会上去鼓吹。到律师事务所工作后,我又办了不少很棘手的离婚案子,有人给我起了个外号,抬举我为“林肯”,“你是专门为奴隶颁发解放证的人”。为此,我在市内名闻遐迩,不少要离婚而又调解不成的人,便找到所里,并指名要我做其律师。

1988年5月的一天,两个女同志来到所里,又是要找我。

一个年轻些,大约二十七八岁,扁圆的脸上,显得有几分呆滞,一看就是为离婚事来的。另一个像是三十三四岁,就是L了,怎样来形容她呢?我实打实说吧,L一进来,我便觉得我们这间租借一个单位的、阴暗得白天也要点灯的办公室,一下亮堂了,宽敞了;或者说从L一进来,办公室里的同事们,都有点如坐针毡了,刚才还安安静静,现在站起来倒开水的,借火点香烟的,伸伸懒腰换一个姿势坐的,都向我这边投来100%的目光,或是百分之三四十的余光……

L娴静,自然,浑身上下都散发一股天籁似的气息。她五官匀称,如一件出自梵高笔下的油画般越看越耐看的面容,使长期泡在形形色色的案子和林林总总的法律条文里、不能不具有相当理性的我,竟产生了浪漫诗人般的想法:我怎么早没有碰上她?

年轻的是L的同事,不知是性格本来木讷,还是情绪受强烈刺激,她竟说不出话来。L告诉我,她结婚只有3年,男方性格粗野,在社会上有一班不三不四的朋友,且三天两头不回家,她若问他干什么去了,他便是一阵拳脚相加。最近这半个月,男人又不见了,前天出现了,人未露面,趁着她上班时间,领着一帮人,将家里的彩电、冰箱、洗衣机……还有一套刚买了半年的组合家具,全给拖到了他自己家里,这些东西多是用她婚前的积蓄和父母给的钱购置的。现在她不想再忍气吞声,决意离婚,知道丈夫无理可讲,调解难成,想请我当她的律师,上法院打官司。

找到我这里来的人,多半都揣有一颗痛苦的灵魂。痛苦的灵魂触摸多了,人多少就有几分麻木。可听完L关于她同事情况的陈述,我不觉得一点枯燥,反感到L说得太简洁……

我答应担任代理人,同时提出一个建议:

摊上这么一个男人,婚是一定要离的。但若由女方提出离婚,将来在法院判决子女归宿、财产分割上,条件可能会对男方有利,法律上可不管这些东西是谁买的,只要是在结婚期间共同使用的,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男方提出离婚。

L问道:

“他可能提出离婚吗?家庭对他已经形同虚设,离与不离,他都无所谓……”

“可以逼他提出离婚嘛。这种人存心不想过日子了,可又要搬走家用电器,家具,说明他的物欲还是很强的。你们可以在单位找几个人,帮助她把被搬走的东西又搬来,不过不要搬回家里,先找单位的一个什么地方放着。这男人急了,东西得不到,不就得提出离婚?”

似觉茅塞顿开,L眼睛里跃然一片敬佩……

这案子就按我的建议办了。中间我和她们接触了几次。过了半年,法院判决下来了,准予离婚,除了孩子归女方,财产大半保住了。

法院判决后的第三天,她们来了,L的那位同事的脸上有了活气,话也讲得清清爽爽,她十分感谢我对这案子的尽心尽力,我自然讲的是在这类场合该讲的套话:

“感谢什么呀,我既然答应做你的代理人,就得设法打赢这场官司……”

我心里却清楚,当今中国的律师,尚很难有强烈的职业自尊心。与其说是因为职业自尊心所致,莫如说是我想给L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在L出现之前,面对我经手的案子所折射出的种种复杂情感现象,我的情感世界也并非磐石一块。我之所以按兵不动,一是因为事情杂、案子多,二是因为还没有碰到能够打动我的女人。从L出现后,这半年来,我越来越明确地打定主意,得和L建立某种关系。这将会是怎样的关系,我一下还无法把握,但哪怕是能在一起聊聊天,或是平时隔三岔五能打个电话互致问候,我也会觉得是一种精神上莫大的快慰……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相信她们一旦出了事务所后,便不会再进这个门。虽说我已经知道L的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可你说是男人的一种自重也好,抑或是男人的一种虚伪也好,我想自己不太可能去找她。我得寻找一个契机,一个能使我和L继续保持接触的契机。

在我漫不经心的和L的那位同事谈话时,L拿起了我桌上的一本书,独自翻起来,不是翻过几页就算了,而是翻得颇认真,几乎没有理会她同伴和我的谈话。这本书的名字叫《当代婚变面面观》,这是一本思辨与实证结合的著作,通过众多的真实案例,广泛深入地探讨了我国自新婚姻法颁布以来,所出现的形形色色的离婚问题。

我记得过去读过的一本美国小说,纽约的警察,要不就是最好的警察,要不,就是最高明的罪犯。其实律师,包括你们作家也是这样,因为他对人的认识、了解,要比一般人敏感、深刻得多…

顿时,我捕捉到一个契机。而且,隐隐约约的有了自信,我是能和L建立某种关系的。

她们告辞时,我对L说:

“这本书写得不错,我也是别人推荐给我看的,不必急着还,你拿去看吧。”

L注意地看了我一眼,也许是因为一种若明若暗的心领神会,她的目光里闪过一抹过去未曾出现的亲近感,随后,她点了点头。

半个月后,我去外地出差,订好返程车票后,我给L写了一封信,大意是别人催要《当代婚变面面观》,为了免得让她由城东至城西专门跑一趟事务所,请她在某日某趟车抵达的时间,携这本书来火车站出口处等我。

这是一封无可挑剔的信,至多字里行间有一种含而不露的体贴。对L却未必不是一个难题,一个女性去车站等候一个非婚恋关系的男人,这在形式上多少会令人感到不安。我将其当成一个试探,她会不会来呢?

我已经知道L的家就在车站附近,若她来了,按一般熟人间的惯例,该邀我去家里坐坐,她会不会邀我去呢?返程火车上,我几乎想了一路,分析了一路:今天是星期天,若她没有来,十有八九是因为一种心理障碍。如果我在气质上、才能上尚不能给她以力量,去打破这最起码的、小小的心理障碍,那我就必须果断给自己纷乱不已的心划上句号。若她来了,也不一定意味着什么,也许她性格落落大方,仪态与性格成强烈反差的人,生活中并不少见。若她来了,并且邀请我去她家,那会儿,她丈夫还不在家这多半就意味着事情能向我所期待的方向发展……

出车站后,没有见到L。开始,我担心是在一片密密攒攒的接客人群中,我们彼此间错过了,等了约十分种,出口处寥寥落落,不剩几个人了,仍未见她。真是梦里千般好,醒来还是个卖豆腐的王老五!

我颓唐地拖腿走了,这时,她从附近的一个商店里出来,不过是正常人的步履,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真犹如从云彩里飘飘冉冉而至的仙女……我神色一定有点失措,她也像有点不自然,没有说什么,径直从拎包里掏出那本书给我,一个念头一下闪过:盖棺定论了!若有邀我去她家里的意思,这书会到家里再还给我……

L交书后未曾离开,我看她悄然扑上一片红晕的脸,双脚也像是灌了铅似的,心想我是否可以主动提出到她家里去坐坐呢?又觉似死皮赖脸。这时,她轻轻地说了句:

“李律师,到我那里去坐坐吧……”

我听得很清楚,L是说“那里”,而不是说“家里”,这就犹如人们说“我那口子”,而不是说“我爱人”一样。当律师的有爱抠字眼的职业习惯,这类通常不被人注意,却又关键字眼的互换后面,常常埋藏着微妙、深沉的心理活动……

米黄的壁纸,水泥面改的镶木地板,造型精致、镀金的吊灯、壁灯、家用电器一律是进口的,甚至还有当时一般市民家很难见到的空调……这个家给我的感觉是殷实且高雅,唯一觉得不协调的是一个陈列有众多工艺品的玻璃橱里,有一排长长的烟盒:“三五”、“健牌”、“万宝路”、“登喜路”、“沙龙”、“七星”、“乐福门”。

见我颇为专注地看着,她淡淡地说了一句:

“都是抽过的空烟盒,他一定要放在这里……”

让我惊喜过望的是,她家里阒无一人,她告诉我,孩子送去上海奶奶家带了,她丈夫现在省城的省委党校学习,得学习两年,每个月只回来一两次。

我觉得我的自信不会垒在流沙上。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去寻觅婚外的感情,我只能根据我的个性去行事。

“我想告诉你,自从见你的第一面起,我就有了这样一个想法,能和你单独一起谈谈有多好……”

好像并不感觉意外,L只是莞尔一笑,仿佛是为了淡化我这话题的严肃意味:

“我是讲不出什么。听你在事务所,在法院,也讲得不少了,莫非你们当律师的有一种爱说话的癖好?”

“你知道吗,虽然这世界上每天每个人都要说许多话,但大量的话是可以说给众人听的,只有很少量的话能说给一个人听,或是只能说给自己听。如果一个人,只有说给众人听的大路话,而没有说给一个人听、或是自己听的悄悄话,那么他也生活得太可怜了……”

L的修眉扭动了一下,眼睫毛也垂了下来,一阵的沉默。她似调侃,非调侃:

“有这么……严重?”

我径自说开了自己——

怎么说我的婚姻呢?不能说没有感情基础。我妻子是我中学的同学,比我低两班。她家离我家也不远。

“文化大革命”里,她父母是工人,虽忧心忡忡,却也平平安安地过来了。我父亲是“摘帽右派”,1968年6月20日,全市“红色大恐怖”的那天,他被剪了个阴阳头,扣着十几斤重的牌子在市里游斗了一天,当晚,他就和母亲双双上吊自杀了……

虽说我是个“狗崽子”,学校革委会也担心我会出个什么差错,第二天就派了同学来轮流陪着我。整整两天,我不吃不喝,人也未挪窝,坐在父母的房里,怔怔地看着他们生前用过的一切,怔怔地看着他们留在书桌上的一纸遗言:

涛儿:

父母对不起你,我们不得不去了。

希望你好好照顾自己,并且努力地改造世界观,跟着伟大领袖毛主席干一辈子革命!

爸爸、妈妈

即日凌晨绝笔

她就是这时…现在我身边的。第一天,白天值完了一班,夜里她又跑来看我,在门边找了条凳子,默默地陪我坐上几个钟头。第二天一早,她又来了,送来稀饭、油条和一碟小菜。下午,她再来,见它们原封未动,拿出自己家带来的绿豆,进厨房熬了一碗,一定要我吃下去……

几个月后分配,因为父母双亡,多少引发人们的恻隐之心,再加上我是独子,被分配进了工厂。她在家里,上有哥哥,下有妹妹,她被下放去了农村。只要回城休假,她总会来我这里,打扫房间,清洗衣物,又替我烧上几天的菜。1974年,我住的这一带约有几十户吧,房子要拆掉,说是盖市革委会小招待所。她父母、哥哥接我住进了她家。此后的一日三餐,洗洗涮涮,便多由她母亲照应。这样直到1978年她上调回城,被分在闹市区的一个菜场肉食柜当营业员,我同年考上武汉大学法律系。次年春节,我们结了婚……

应该说,我和她还是有感情基础的。在劫难时期,她及她的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已经融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我估计,你可能会想,既然不是感情基础有问题,那就是文化层次上的差别,影响了我们的夫妻关系。

有人说,文化层次上的差别,的确是一个让人要命的隔膜,它像一片沙漠似的把人心隔开,有时又像绝缘体一样难以穿透,这不是没有道理。我办的好几件案子里,这都是一个主要原因。但这事也不能绝对化,文凭、学历的高低,并不一定意味文化层次上就有差别。

她人并不笨。中学时代她的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一次全校作文比赛,题目是《雨中》,她得了高中部第一名,那种委婉清幽的情思,如梦如烟的行文,让我们班上几个准备报考文学专业的同学好一阵子惭愧……就是她进了菜场,整天穿着件沾满肉花、油花的大褂,手握一把阔口大刀,通通通地往案板上剁,也没能把她对生活的某种悟性给剁掉。她能理解国家自改革开放后的好些新鲜事儿,包括我不止一次地告诉她的武大校园里老三届的本科生、研究生们在情感上的骚动。我有一个同学老家在河南农村,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大的9岁,小的6岁,老婆一个人披星戴月,辛辛苦苦,在黄河边上种着那二亩三分责任地,夜里还得将门户顶得紧紧的……毕业分配时,我这个同学千方百计活动去了北京,大家都说:“这小子十有八九要离妻抛子了……”我讲给她听后,她本来很容易产生秦香莲式的愤懑,她说什么?

“也难怪你那位同学,当科长的,想当处长。当了处长的,想当局长。局长到了年纪,还不愿下来,想搞个人大常委干干,谁不想往高枝上站呢?要怪,只能怪国家眼下太落后,也太穷了,既不能给人的发展提供多方面的选择,又不能去缩小男女间的这种差距,或者让他们两口子不必为此分居两地……”

当然,我对她的菜场不感兴趣,她对我办的案子也未必都感兴趣,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但作为一对夫妻来说,恐怕共同面对较多的还是社会上、家庭里的一些事情。所以,文化层次上的差别,对于我们这对夫妻来说,不能说没有,但有也影响不大。

你也许不耐烦了吧,现在可以开门见山地说,我和妻子的关系确实很成问题,或者换一句话说,她现在吸引不了我。这三四年来,在生活的轨道上,我的心被一股愈来愈大的离心力给攥着,潜意识里总想寻个什么机会冲出轨道……

原因似乎很简单,妻子的长相本来就一般,她是那种走在街上绝不会引起男人注意的那类女人。自从生孩子后,体形也发生了变化,工作褂一穿,阔口大刀一拿,更给人一种粗粗拉拉的感觉。即使回到家,我也总觉得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肉腥味……

这原因造成的结果,却几乎无孔不入:有时,我有些话要对她说说,真要张嘴说了,那些话一下鸡飞蛋打;有时,我也想对她表现温存,到挨到她身边,那欲望又风流云散;有时,她要我星期天和她一起带孩子逛逛大街,游游公园,有几次我真去了,她认识的顾客很多,路上止不住的有人和她打招呼,也止不住的有各种各样的目光飞蝗般地射向我,评判着我,此后,我决然打消了和她一起出去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