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爱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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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二天,罗唯就开始找活干。然而,事情往往没有想象的那么轻松。一个小小的县城要找一份轻松又体面的工作却又是一件难事。首先要有这方面的人脉关系。其次,人家单位企业还要看你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技术。再其次,就是文化程度了。这些条件他都不够,像这种人,对于单位企业来说,就是一个活人,像这样的一个活人,哪儿不是呢?满大街的都是。

所以,头一天他就碰了很多钉子。第二天依然如此。

已经过去了整整五天。一个在五天以前还是一位干净体面的小伙子,现在却是周身散发着一股酸味。他头发凌乱,有的已经搅在一起,成了打结的细绳。脸无神彩,还沾着灰尘。脚下的鞋帮已经裂开了半圈,一只裤管高卷着。全身上下已经狼狈不堪。

他走了多少路,在这五天里他没有停止过。他没有错过任何一家工厂、旅馆、酒店、饭店……他甚至还找过屠宰场。

回答均是:

“满了!”

“哪个介绍来的?”

今天已经是第六天。

他在小霞路用身上最后的几毛钱买了一些早餐:两个酱肉大包,一碗稀饭。他倒是吃的很斯文,规规矩矩的模样。大包里的酱肉味真是美味极了:陷多,肉嫩,味道也好。他抬头看了一下周围,那些看他的人又都把眼光缩了回去。他没有理睬,继续吃,吃饱了,留了半个剩在盘子里。最后,嘴巴一抹,从凳子上爬起来走了。

那些人的眼光对他是怎样的一种态度?他是知道的。他听见背后有人说:“看他那副脏臭模样,还假装斯文,居然还留了半个。”那人说完了,就‘嘻嘻哈哈’的笑。

又有人说:“糟蹋了包子。”那人说完,也同样的笑。

他来到一座桥头,那里有块青石,太阳正晒在青石上。他在那里坐下,看着桥上那些过往的行人。走过的老人蹒跚着,拄着拐杖;奔跑的儿童烂漫着,背着书包;行走的青年人匆忙着,背着挎包;徘徊的情侣浪漫着,挎着手腕。

他坐在那里晒太阳,直到浑身酥软,才起身来到桥下。桥下有一条从东往西流的河,河面不宽,水流也不急。河缘的两边都堆着些条石,他这边的条石上铺着一些乱草,旁边有两床被子。

昨天晚上,这里本来有一个正儿八经的老流浪汉在此歇息,他一到,仗着年轻,没有动拳脚功夫就把那人撵跑了。现在,这里是他临时的住所。身无分文,又浑身脏污,连住的地儿都是抢来的,这就是他这六天的结果。

今天又是周末,本应该是和她相聚的日子,可他写信说他去了外县,还说在那里找到了一份工作。

乡下是不能回去的,否则又是种地,他讨厌那种干瘪无味的日子。

他不认输,还得继续找活。不过,要找活这身打扮可不行,得洗个澡,得换身衣服。

他憋出一身胆量后,上了桥,横穿过马路,向一片人群密集居住地走去。

这片居住地的房屋都很矮小,连成几排,中间一条宽大的巷子正对着大门。他从大门进去,他走的很匆忙,像是一桩很急的事情需要他去办理;他和擦肩而过的人露出微笑,甚至还主动示意打招呼。他把自己装扮成这里的住户,及其随和,大大方方地走来串去;就是人家没见过,也可能认为是刚搬进来的。因为此人神经还算正常,为人也礼貌热情。尽管这身污脏的打扮,别人也会认为可能是与其工作相关;他在里面到处游荡,目光游离,遇人便说,“钥匙掉了”到处找找。

他来到一户人家。那户人家的后墙处有一排栅栏,栅栏后面有一排树;屋子左边有一口很大的水缸,缸里面的水用一块和缸口同样大的木盖盖着;右边是一个与人齐胸高的窗台,窗台边有棵小树,小树和窗台间横穿一根木棍。木棍上晾着衣物:一件黑色皮革外套。一条灰白色的牛仔裤,腰间穿着布带。还有几件内套挂在木棍的末端,一双皮鞋靠在窗户竖着的铁棍上,挨着皮鞋有半块用过的香皂;这些,才是他来这里的目的。他欣喜若狂,又充满了恐惧。随后,他偷偷地瞄了一下周围,就咬着牙,猫着腰,拱起背,轻手轻脚地串到了那棵树下。他脱下自己的外套,把它摊在地上。然后,踮起脚尖,飞快地收拾了那些衣物,又伸手拿了人家半块香皂。得手后,立即把这些东西往外套里一裹,提在手上,直接跨出了大门。出门后,活像一只惊慌的猴子,见路就跑,到处乱串,几串几串就消失了。

天刚蒙黑,他才回到了桥下。他搜出那半块香皂,把自己脱了个精光。然后,纵身一跳,投进了冰冷的河水里。

县城的繁华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卑鄙而改变它的面貌,永远也不会。

且看,第二天,街上来了一位行人,他个儿高挑,模样俊美,拖着长长的发尾,浑身散发着香气。他扬着头,含着笑。一件白色衬衫的领口敞开着,露出了光滑润泽的长脖子。一件黑色的皮衣套在外面,柔光顺眼。一条灰白色的牛仔裤,新旧刚好。黑色的皮鞋正发着亮光,一双白袜若隐若现。他微笑着,走起路来潇洒飘摆。一些闲人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投向了他,并挑起大拇指“啧啧”地赞叹!

一伙小骗子跟在他的身后,其中一个胖子对他说:“拉你入个伙,一起吃闲饭,行吗?”

“入伙?”他问。

“对,入伙!”

他想:“真是莫名其妙地一句”,没有去搭理。

他们继续跟着他走,胖子撵着又对他说:“你带着我们也行,你当老大!”

他突然停下来,把身子依在墙上,他看着跟前的这伙人。那偏胖的穿着一件大花图案的夹克外套,一条牛仔裤的左膝盖处破了一个洞。个子一般,大圆脸,说话不是很快,像是经过深思熟虑那般。

他问:“什么伙?哪一行?”

那胖子回答道:“兄弟,这里说话不方便,去‘状元桥’找家馆子谈吧,怎么样?”那胖子在说‘怎么样’这三个字的时候,朝他一笑。

他懒得动,肚子饿了。“可这伙人到底是干什么的?再等等看。”

果不其然,那胖子接着又说:“高档点的,小霞街的‘君和饭店’,我请客。”胖子说完,又朝他一笑。这次比上次笑得温和一些。

他确定自己没有听错,是人家请客,还是小霞街的“君和饭店”。

他瞟了胖子一眼,把头一摆:“带路!”

一伙人坐了几辆脚踏三轮车就来到了“君和饭店”。

“君和饭店”在小霞街的中间,是一家开张多年的老馆子。追溯源头,据说是在清朝末年。最早的客源也听说是江湖之人化,“干戈为玉帛”之地。关于这方面的真假我们无法考究,不过这“君和”二字倒有这方面的含义。

“君和饭店”的大门是三道朱红色的木板连门,营业的时候收在一边。大门上方的正中央倒挂着一个长方形红漆木制招牌,招牌上写着四个斗大的金字,‘君和饭店’。大门的两边挂着一副红底金字的木制对联。左边是:吃啥啥香莫香精;右边是:看啥啥美无色素;没有横联,招牌上的四个字大概就是横联了。

据店主说,这幅对联是自己编造又找匠人雕刻上去的,原装的对联是在他头上店主的手里在一个动荡时代里的人没收去当劈材烧了。

一伙人推推囔囔进了饭店,点好菜后,在一张大圆桌前分散坐下。

这时候,他才看清楚那一坨人,高矮胖瘦加在一起共有六个。年龄最大的比他自己大两三岁,年龄小的看上去像个十三四岁的娃娃。那娃娃在桌前最先开口:“老大,你给他说说入伙的事。”

那娃娃话音刚落,胖子就接起话来:“我叫刘恋,綦江那边的人。最近道路不顺,看兄弟人模人样,想拉你入个伙。不知兄弟伙怎么称呼?是否愿意?”

人家客气问,你得客气得答。不管遇见何事何人,礼貌是对一个人的初好的态度。

他听出来了,是要跟他们一起共生共死的意思,刚刚提到的“闲饭”意思还是很懵。

他说:“谢谢哥看得我,还说我人模人样,不知究竟有何事拉我入伙?”

刘恋说:“吃闲饭。”

“闲饭?”

“对!”

他问话后就心说,南县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事!

刘恋刚要回答,一声吆喝:“菜来啦!”饭店的伙计开始上菜了。

首先,一大盘大片焦黄色的回锅肉,卷着灯盏似的窝儿,夹杂着枯萎般的嫩辣椒;接着,一盘切鸡,上面淋着鲜红的汤汁;紧接着,一盘卤牛肉,切成薄片,整整齐齐码在一起;后面,荤的荤素的素,接二连三地挤了一大桌。最后,又端来一盆鲜绿清亮的菜汤。

一伙人都安静地坐着,因为还没有上酒。清一色的男人,不喝点酒水怎么谈事呢?

来了,伙计抱了一瓶白酒,南县本地的“滴酒”。为何叫滴酒呢?其一:提醒那些因为身体的原因不能喝酒的人最好滴酒不沾。其二:这酒不是勾兑酒,而是从酒池里一滴一滴流出来的。想一想那做酒的人真是用心良苦。

酒满上以后,却没着急去喝,这是怕酒伤了空胃。一伙人先是吃了几拄子菜。刘恋为了说话方便,跟自己的一位兄弟调换了一下位置,紧挨着他坐下。然后,他端起一杯酒,说:“其实我不能喝酒,但是我又喜欢喝酒,因为本人有糖尿病,所以今天你不要劝我的酒。”说完他把酒杯一举:“来,先干一杯!”

他和刘恋碰了一下,两个人同时把酒倒进口里,一饮而尽。

而其它的人,也没有闲着。喝的喝,吃的吃。有人拣荤的,有人挑素的,还有人喝汤。

刘恋站起身来,把酒重新给他和自己满上。接着,用手轻轻地在他肩膀上一拍,俯下身子把嘴稍微往他的耳朵边靠了靠,轻口微气地对他说:“南县城南的边边上有一户人家,男主人姓谭,是个屠户。他老婆姓曾,笑名“睁眼瞎’。这绰号和她的眼睛一点关系都没有,反过来看,她的眼睛比任何人先见。那两口子手脚麻利又勤快,这几年整了不少的钱。他们膝下有一个女儿,今年十九岁。那姑娘长的非常乖巧,逗人喜爱。就是有一点不好,她有乙肝。”

他听到这里打住了刘恋的话:“没有听说有病的人就不好,有病就是有病,跟人好不好有何关系呢?”

“兄弟!是我忘了你的名字,还是你没有告诉过我呢?”刘恋觉得这话一时搭不上来,赶紧岔开。

“罗唯译!”

“哪里人?”

“罗家坝。”

刘恋又喝了一杯酒,示意他随便。然后提高一些声调:“你这么认为,可外人不那么认为。这不,她连婚都定不下去。最早,她母亲托人介绍一个对象,是外县人。开始,那对象欢喜得不得了,已经相处了大半年。她那病被检查出来后,那对象二话没说把那姑娘退了,还在外到处宣扬。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上门了!”

“哈~!”罗唯译仰头大笑。

“刘哥,你可读过《红楼梦》?那林黛玉是患病的,而且还是旧疾。书中写到:从会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他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一眼刘恋的神态,又扫一眼其他几个。“还有写到:每岁至春分秋分之后,必犯旧疾。贾宝玉可是知道她的病情的,这算知病而上,还那么痴情。你说的那一位是知病而退,算啥呢?幸好他退了那姑娘,不然,是那姑娘的不幸。”

刘恋可能没有读过《红楼梦》。不过,罗唯译的这段话他倒是听懂了。不仅懂了,而且也懵了。他陡然觉得这样的谈下去和他的目的快要离题了,越扯越远了。因此,他把话题一截,对他说:“那些事情我们不去管。最近,那屠户发话了,谁要是不嫌弃他家的女儿,进门就打发礼金一千,结婚后再给一千。这些才是我们今天相处的目的。”

“我明白了,这闲饭就在这里面?”

“你真是一点就通了,果然出众!”

“那该怎么做呢?”

刘恋环视了一下四周,贴在他的耳旁说:“你去进他家的门,得了礼金之后就不去了,我们几个一分钱,跑到外县切做点小生意。你合适,那姑娘定喜欢。”

罗唯译听过之后,差点逃席。心说:“还有这一出,让我去当骗子,你们坐享其成。”可眼前又不能直接推掉,吃了人家的饭嘴软。这伙人是外混的,在南县的地皮上肯定有不少这里那里的朋友和哥门,或许在工作上能够帮到自己的忙。我就眼前答应帮他们去弄,弄得成与弄不成那是我的事。让他们帮我去联系工作。”想到这,自己的脸上还得有那种为难的表情,这种表情是与自己有关的表情,像是一种难关不好度过的模样。

“你刚才说的那件事是一件耗时间的事,可眼下我有事,我得把事办好了才有时间去做你所说的那件事。”

刘恋听说要办事,立即问:“啥事?”

罗唯译躲过了他的眼光,自己猛罐了一杯酒。“我已经有了一个未过门的媳妇,她就在南县。我很爱她,很喜欢她。她对我也是同样如此。我这次来到县城是找活干的,其目的就是想离她近点,好天天见面。哪曾想这工作难找。上个礼拜,我还在她面前夸了海口,我说满大街的活路随便找一个。为此,我是天天焦急,有一个礼拜没有去见她了。

刘恋听后“哈哈”大笑。

“罗兄!”他压低了声音。“干活是没有出路的,是混不出来的。我们一场下来的收获要抵那干活的半年。”说到这里,他在罗唯译的肩头上又轻轻地拍了一下,然后,悄悄地说:“我们主要是坑蒙拐骗,除了“拐”我们什么都干。既简单又轻松,抱电视,偷单车、卖假药,这些难道不轻松吗?”

不简单!把邪门歪道说的那么自在轻松。但在这节骨眼上还不能翻脸,更不能规劝。因为你得求他,这“求”字还不能说出口。要想得到一个人的帮助。首先,他得乐于帮助。要是把人惹恼了就会泡汤。

“那——”罗唯译把话音提高了一些。“我得有个装饰自己的门面哪!否则,我那未过门的媳妇看我一天东游西逛的,会跑的。”

刘恋觉得他这话还有些道理:“谁家的媳妇愿意自己的男人东游西逛呢?”

“三天以后,给你找个门面,巴适的很。进不去,我就不配做你的刘哥!”

“好!”罗唯译高兴了,他端起一杯酒,不请自饮。喜悦之色满面铺来。

刘恋也高兴,又得到了一位兄弟,还是一位外形标志的兄弟。这一时段两人光顾上谈话,却忘了吃菜。当他们想吃菜时,桌上已经被其它兄弟伙吃的精光。刘恋见此情景又重新点菜。

当天晚上,刘恋又把罗唯译接到自己的住处。叫兄弟伙出去买了一些香蜡纸钱。之后,他拉着他的手来到一副“关公”的画前。

那副画比一般的画报宽,也比其它的长,颜色有些陈旧,挂在屋子的正中央。不过,那关公画的像年画似的。画前的地上有一个又长又大的萝卜,上面插着香蜡,蜡燃着火,香冒着烟。萝卜前面有一个火盆,一位伙计正在那里烧纸。两个枕头在火盆前摆的端端正正。其它的兄弟伙则在两旁站着。

刘恋先在枕头上跪下,又把罗唯译拉下来跪下。“我与他们没有拜过。你是我在社会中最看得起的兄弟,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你配做我的兄弟,反而我还自叹不如。尽管现在你我还没有做过什么好事或则坏事。今天,我当着众位兄弟伙的面与你结为兄弟。你同意吗?”他边说边把站着的兄弟伙用眼光了一下。

“谢谢你看得起我。”罗唯译点了点头。

“好!”刘恋满面春风。“现在我们同说誓言,你跟着我念就是。”

两人将双手一抱拳,接着往胸前一拱:

“你我有缘。”

罗唯译跟着念:

“你我有缘。”

“义结南县。”

“义结南县。”

“文庙路上初遇见。”

“……。”

“兄弟情义今日起。”

“……”

“生死两茫永怀念!”

“……。”

念完之后,面对关公的画像又是磕头又是作揖,紧接着拥抱称呼。其它兄弟们有的想笑有的想哭。过后,各自休息。临走时,刘恋给了他一张纸条和一卷票子:“这就是那家人的地址,票子有一部分是给你的,有一部分算是你活动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