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靡生活·乱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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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妖娆之局

无目的,无功利。浪子才女,八卦乱飞,调情出其不意。

有文化人有艺术家,有见闻有传奇,也就了有世界观的碰撞。

出柜的出墙的。迷汉,结巴,帮闲。

所有的他们加在一起,局子能妖娆到骨髓。我愿意终生赶赴。

很累的饭我早就不吃了,我既不做销售也不是办公室主任更不是公关女,为什么要吃那些献媚的饭?我敬友情敬真诚敬知识敬才华敬勇敢,就是不愿意敬虚情假意。三四五六,友人知己,喝着散淡的酒,吹着漫天的牛,说着如烟的事,一肚子学问,醉眼相看,握手言欢,畅饮到中宵,天上人间,不过如此。

在富丽堂皇的酒楼,饭局常常因功利而布设,从点菜开始就埋伏着尔虞我诈,一场局一场战争。

饮食势利,有些时候,比衣衫更甚。女人常见病,通身名牌超高调亮相,让人一见之下眼冒金星暗叫吃不消。男人常见病,动不动摆一桌鱼翅捞饭,得意洋洋一席万金。

时代有一个变态现象,无比贵的餐馆,大多难吃。价钱飙过米其林三星,食物却远远不及路边小摊。起初碰上一次两次,我还以为是自己运气格外差了一层,次数一多,我便正视现实了——原来,奔去这种餐馆的食客,大多不是为食而来,是为了那个抬面子的价格。

也因此,我不吃鱼翅多年了。原本很好味很滋补的一盅传统鱼翅,如今已演变成暧昧深深的红包,吃到嘴里,心里边先起了疙瘩,变得心事重重起来。

再说,满城卖鱼翅的食馆,真做得像样的,恐怕数不出三家吧。鱼翅可怜,明珠暗投,恨不得志。

幸好,个色小馆卖的是质朴态度,甚至卖的是人生经历,一个小道具可能引出一段大故事。

那些饶有趣味的餐馆究竟蛰伏在哪里??

愤青某人很愿意把这样的消息告诉我。他常常在递给我一张经典爵士乐原版CD的同时,告诉我一个绝佳的馆子诞生在了哪条支路的斜坡上。他描绘得声色犬马,我听得口涎横流。

等带上相机寻了去,才发现他挖掘的都是又土又脏的,空间狭促,呛人的烟味可以穿透我的蕾丝内衣。但人气超旺,翻台的速度比翻脸还要快。很多模样粗糙的食客,富有仪式感地一次一次端起杀口扎啤。

白灼海肠子蘸芥末是招牌。大葱蒸虾酱也是招牌。从这些原始意味的招牌中我分明辨别出一种生命力,如生食一般,咯吱咯吱地,骨头连着筋,小菜刀剖开了鱼肚子。

这样的饭馆,除了食物自身的卖点,老板的人格魅力也很重要,他可以聚集一帮志同道合的食客天天吃个底朝天。

忙完了灶上,他端着啤酒穿梭在熟客之间,讲自己当年的大厨经历,讲食物与食物之间的相互提携,讲原汁原味的纯洁,讲百味调和的缘分……这个时候,我会发现,有节制地吃是一种幸福,心中有几个气场应和的饭馆是一种安全,能和个把饭馆老板成为朋友是一种运气。

西餐吃的是“腔调”。须顾盼着吃。因为西餐大约都是中看不中用的。

那么拖沓的上菜节奏,入口又都是不温不火的温度,喜糜烂滚烫之食的我等,怎消受得了个中滋味。惟一的感官满足,便是器皿和餐桌布局——明月大盘,食物如孤星般轻嵌其上,一点点一簇簇,很工艺很色彩,加之四周满布百合与蜡烛,真真是看的比吃的多,视觉关照胜于味觉安抚。

还有,每道菜都要换一套刀叉的考究,是要比两节小竹棍通吃天下矜持些。

即便是在坊间号称超5星的地方,一顿西餐,仍是一次胃的落难记。根据菜单,餐前开胃菜是“极品鹅肝慕斯抹巧克力配烤番茄布里芝士卷及浸渍青苹果和黄瓜”,单听字面,多么诱人,结果是,当肥香鹅肝遇到巧克力,味道诡异,腥气十足!至于番茄青苹果和黄瓜等配菜,小巧到可以忽略不计,粗心的人甚至会套用拿掉松鼠桂鱼上的萝卜花的手法,弃之盘中于不顾。

接下来,汤。名字叫做“龙虾浓汤配鹅肝黑菌饺子”,又是一枚大好名字。可是,鹅肝与海鲜,就像不登对的优质男女,单看哪一个都好,放到一起就错了。所谓的浓汤,奶油放多了,遮蔽效果是有一些的,为了饱腹,我只好拿硬面包蘸着吃,甚至想把硬面包掰碎了丢在里面,像吃羊肉泡馍那样,环顾四周,终于因勇气不足而放弃。

好了,引菜——香槟雪霜,我一勺都没动。因为我的胃不同意半路杀来一个风霜雪雨透心凉。

只好期待主菜。呵!又是一块四方牛肉趴在几根烤过的纤纤芦笋上,玩多P游戏一样,就属它大力神勇。周边围绕着洋葱末芫荽末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琐屑。因为没胃口,菜名也懒得记了。象征性地用刀叉破坏了几下,招呼侍应撤掉。

甜品是芝士慕斯和巧克力。最后在咖啡与红茶中选了后者。边喝红茶边想,其实,还需要任选一碗菜馄饨、汤年糕、菜泡饭、牛肉拉面、过桥米线的……热气蒸腾,滋味满满,冲寒凉,并让胃浑圆起来。

因应了保罗·福塞尔中产圣经《格调》的蛊惑,进餐目的绝不仅仅是裹腹而是懂得赞美——我多次说服自己去赞美西餐,可每次都落得个望而兴叹。最后总结出来的教训是,多吃些餐前包,有嚼头有筋斗,金黄的壳,内有肌理,无添加剂,只有麦香,抹上黄油——5星级酒店的黄油应该人造成分少一些,比较正宗。

在珠三角那些年倒是蛮有意思的。每次有局,满屋鸟语,我听不懂,只管一个劲儿地低头当食客。美味无敌啊!间或抬头用餐巾拭嘴,颔首微笑,发现没人注意,继续猛吃。忽然,不知从哪个方位冒出一句歪歪扭扭的国语:“美女啦,东南亚要被你吃倒啦!”

那些年二十四五岁,正当慕虚荣、爱顾盼的年纪,常做遇到富翁的白日梦,几乎不愿意放过任何一个出入高档饭局的机会。还记得上海女子阿凌跟我玩得很好。好的主要原因是我俩之间心有灵犀。某男请她,她一定拽上我;某男请我,我也一定要隆重推出她——相互壮胆,哪怕各路色狼。

别说,这一招完全具有前瞻性和自我保护的天分。2010年,艺人孟广美在博客里爆料玩夜店曾被人下迷药的经历,同时提醒女孩子,除了避免在夜店局喝来路不明的饮料和已开封饮料外,找个靠谱的同性闺密也很重要!

原来,孟在台湾有两个女性朋友,都是夜店挂的,每天抢着争奇斗艳,生怕对方把自己比下去。如此竞争对手,照说早就应该分道扬镳,各自觅食,奇怪的是,她们永远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其中一个喝醉了,另一方就会保持清醒,十分有默契;如果遇到自告奋勇要送她们回家的男子,也得两个一起送!孟广美甚至感叹:“当初不理解,现在想想,这也是夜店的求生之道啊!”

看到这里我笑了,怪不得自己闯江湖这么多年,除了心甘情愿吃下的亏,并无任何意外,原来早就谙熟此道。

话说和阿凌做伴瞎玩的日子里,男人们面对着我们两个加在一起的灵牙利齿,实在脑力透支。渐渐地有人开始打退堂鼓,冷淡起来。饭局是照约,但总要等他生意谈完,才披星挂月卷尘而来,哪管我和阿凌饿得四腿发软。我们什么时候当过配角!受不了这委屈。从此,我俩按照正常开饭时间来到男人们事先预订好的包间,点一款靓汤,点一盘时蔬,点两只大闸蟹——这些先上吧!服务生当然殷勤备至。

我和阿凌心满意足地吃完,洗个手补好妆喝杯茶,让服务生把餐桌收拾一新。等谈判成功的男人一到,继续吃他的庆功宴。在没追到手的女人面前埋单,男人永远不会去对账的——心虚呗。

以结婚为目的的古典式交往,就不同了。

特别是相亲成功之后的首次中餐馆约会,一顿饭功夫,足够让她和他暴露三分之一强的价值观。

临窗位置,闹中取静。此时正值女淑女,男绅士,点菜通常从女方开始。

女的看着菜单,男的看着窗外——实际上也在看着菜单。这一刻,女的千万不要点便宜菜,便宜了他不等于她贤惠她善良,只能说明她不懂他世界,不会抓住时机捧他面子。

当然也不能点昂贵的菜,鲍鱼参翅不但显摆不出她的小姐身子千金命,却能诋毁她比章小蕙更祸水。最忌讳点“随便”,他从这句话里听不出随和却发现了她的无主见,而一个没有主见的女子日后怎能与他分担房奴车奴孩奴之重担?

她必须选择价格中庸的、貌似清秀的、有点诗意的、造型纤美的。出世一点不打紧,柴米油盐之前,一地鸡毛之前,男人都渴望对面坐着的是个婉约派。

她点了“珠落玉盘”,虽是豌豆炒玉米粒,但玉米清纯娴雅,豌豆嫩绿圆润。她点了“汤浴绣丸”,小牛肉丸子汤里漂着玉兰片,撒闷骚感。她点了“金丝玉叶”,金针菇炒了一把小青菜,素归素,却有艺术观感……适可而止,女戏杀青,俩人点仨菜,不卑不亢。接下来就看男人表演了。如果他解风情,当以两个海鲜硬菜做补充完成点菜过程;如果他是个小器鬼,可能就按照母系氏族之菜谱将计就计了。

点硬菜的他,满足了两颗虚荣心,可谓双赢,但日后未必一直拿她当盘菜。将计就计的,通常是从小到大都听妈的话,既被宠怀了也被管懵了,准婆婆必定是难伺候的主儿。

总之,男女初点菜,既能命名一个或完美或闪失的开局,也能预示或开花结果或中途夭折的后续,务必慎重之。

点对了菜,爱对了人,人生至少成功了一半。这个世界上,吃饭做爱,都是特别需要挑剔对象的。别的方面,能忍也就忍了。

能剥下外面那层应对生人的画皮,仍不致对方落荒而逃,这个时候,眼里含爱地吃顿饭,心里真是柔软极了。期间,他曾怎样殷勤地夹菜,怎样把她喜好的菜挪到她面前。他怜爱地说,多吃些,你一点也不胖。又为了服从她的坚持,稍后便改了口气:吃这个,不会撑肚子,不长肉的。

把浓情蜜意的局收到屋檐下,天长地久地享用,不是谁都有这样的运气。或者,能有此等运气的人总是少之又少。大多数男女,不过是在做伴吃饭,餐桌永远是维系家庭情感的重中之地,它比床更宽容、更大 。

至于那些剑拔弩张般清醒的人,千方百计骗不过自己,对性欲,对爱情,对个体,伴侣与孤独的了解又都绕在一块,那么,到头来,只好大智大勇地继续一个人吃饭了。

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一个人吃不饱,全家仍然不饿——因为是一个人。

说到底,一个人的饭,意兴阑珊。越认真越失望,如果某天乘兴去市场买回原料,洗好切好炒好盛好摆好,兴师动众之后,一个人还真消受不了,白白瞎了两菜一汤。

不是吗?凡端上桌的都是需要捧场的,自己吃自己的盛宴——好像拆台。

反倒是把鞋踢掉、把腿翘到茶几上,边看小电影边啃鸡翅边喝冰啤来得逍遥,这样的乱吃,会觉得一个人过,真好。

有时候也犯贱。比如,狠劲上来了,就特别想给一个人或一帮人做饭,看着他们像猪一样吃饱了,在阳光下幸福地剔牙,懒洋洋地打诨,那一刻,就会感到自己比上帝还仁慈。

等众人散了,面对着一水池的油腻餐具,竟然很满足,觉得大开粮仓之后,吸引了人气。吃出来的友情也是友情啊,至不济,人多可以壮胆,话说不下去了还能有人接口,这都是有钱买不着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