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韩剧攻略:当代韩国电视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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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产业运营——寻找“靶心力”,建造经济补给新方式(2)

(二)“制播分离”的优化效果

1.韩剧“制播合一”的局限

韩剧最初在由政府主导的“制播合一”的体制发展中,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韩剧打开海外市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这种模式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有明显不足的一面。这种操作方式是通过政府的强制性意愿和一些行政措施来驱动的,并非源于真正的市场机制和市场需要,也就是说,电视剧市场还没有真正的建立,完全按着市场运作的机制还不健全。

真正的市场应该是处于自由竞争的状态中,市场资源的配置、市场的走向应该由构成市场主体和行为的各要素之间按其本身的真正需要而自由地流动。韩剧的这种运行体制具有政府强制性和行业垄断性等特点,因而缺乏灵活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真正动力,从长远来看不利于韩国电视剧市场整体良性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韩剧产业化的不断深化,需要通过市场配置的社会资源和资本所占比重将会越来越大,而仅仅靠韩国政府或是三大电视台直接投资的资金毕竟有限,而且也不可能把这些资金全部投到电视剧的运营与制作中,这种做法既不现实同时仍无法除治韩剧运营中存在的垄断性与强制性等顽疾,仍没有充分激活市场机制。因此,为了继续推动韩剧产业化的良性发展,应更多依靠市场机制自身来塑造和打磨韩剧市场,而非过多的行政干预。

2.逐渐导入“制播分离”机制

“制播分离”指的是电视剧的制作业务和播出业务分开,分别由不同的主体进行管理和运营。“制播分离”机制有利于激发创造性、增强竞争力,进而促进整个电视剧市场的繁荣。因此,随着韩国本国电视剧国际竞争力的逐渐增强、市场份额逐步加大,并能有效抵御外来节目冲击,韩国政府开始倡导电视剧的生产与运营逐步实行制播分离,有意识地朝着弱化大集团垄断的方向发展,准备导入真正的市场竞争机制。

政府通过一些相关的规定和措施,强制引入与三大电视台无任何关系的社会独立制作机构参与电视节目的制作,以此来打破和消弭现存的市场结构与布局,进而实现打破垄断、搞活电视剧市场的目的。1997年,韩国政府在修订原有内容的基础上颁布了新《广播法》,通过这一法律使得韩国广播委员会从政府部门独立出来,目的就在于保证其在不受政府部门干扰的情况下独立处理本国的广播电视业务,与此同时,韩国还开始大力推行“制播分离”机制,建立真正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运营体制。

3.初见成效

由于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历史遗留的管理体制的运行惯性等问题,历史悠久的三大广播电视台对“制播分离”政策执行力度并不大,甚至有所抵触。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三大电视台不希望再有任何新势力参与他们既定的市场利润分配,因此,他们凭借自身多年发展的基础与优势资源,对于新进入的社会独立制作机构进行排挤,加大了这些社会独立制作机构进入电视剧市场的成本,使社会独立制作机构的实力在“制播分离”政策实行的初期一直得不到明显的提升,无法与实力雄厚的三大电视台进行真正的市场博弈。

但是,尽管市场的自由竞争步伐缓慢,毕竟三大电视台的垄断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被打破了,并且这种趋势随着改革的推进越来越明显,其正面效应自然不言而喻——通过引入“新鲜血液”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化,既可以继续发挥国家强制性力量进行宏观协调和引导的优势,同时还能促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效用,从根本上提高整个电视剧产业的竞争力,使其按着市场本来的方向发展。

四、文化输出理念下的生产机制

韩国在积极发展本国文化产业的过程中,遭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便是如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传播策略与生产机制,从而促使和保证本国的影视产品被国外迅速的接受,并获得相应的市场份额。在经历了文化传播“差异说”与“鸿沟说”的困惑后,逐步树立起跨文化传播理念。

(一)跨文化传播理念的确立

1.克服文化传播“鸿沟说”观念

韩国在积极发展本国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对于确立一个怎样的传播理念与机制来促使和保证本国的影视产品被国外迅速地接受并认可,是他们首要解决的问题。一直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大量地向较其落后的地区输送着以电视、电影、音像、出版类为代表的文化产品,并为其创造了巨大的外汇收入。针对这种在跨地域文化传播中出现的现象,在韩国有很多探讨,其中以文化传播“差异说”与“鸿沟说”这两种说法最具代表性。

文化传播“鸿沟说”,即传统的冷战思维说法认为,贸易的强弱取决于其自身的军事、政治、经济实力,本国国力与其文化传播的效果成正向发展。这种说法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有一定道理,但是,仔细分析却有很多不妥之处。这种说法在当今世界对于某些物质产品的贸易来讲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如美国通过其军事、政治、经济等强权优势控制了中东地区,进而美国的石油业因此受益。然而,文化产品毕竟是一种特殊的精神产品,有着自身的特性,它不一定会受“炮舰政策”的制约并完全受其影响,当然经济、政治、军事的强势对其有一定的正向促进作用,但绝不是全部。

2.克服文化传播“差异说”观念

文化传播“差异说”认为,在文化产品贸易上的不成比例主要在于相互文化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差异,由于各国在语言、历史、价值观、审美情趣、幽默感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文化产品很难走向国际市场。这种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有一定道理,亚洲的一些学者包括我国的部分学者、专家也在这种观点中徘徊,认为相对于欧美,在经济、政治、军事均处于劣势并且存在巨大文化差异的亚洲很难向欧美大量地输出文化产品。但是,如果按着这种思维逻辑,美国的文化产品在亚洲也应该是不可能畅销的,但现实却是美国的产品包括文化产品可以凌驾于文化差异之上,在世界大部分国家畅通无阻,并大受欢迎,这就完全说明了“差异说”也是不成立的。观点参考西冰先生于2006年11月1日在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举办的制片管理研修班讲座。

3.树立跨文化传播理念

韩国政府经过分析与考察后,逐步摆脱了上述两种观念的困扰,因为文化传播机制毕竟是一种类似于如何进行传播的运行方式、方法,并不完全取决于自身政治、经济的劣势,弱势的政治、经济国家完全有可能向相对来说强势的国家成功输送其文化产品,并被认可和接受。因此,韩剧最终选择了巧妙而大胆的文化输出理念,即借用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底蕴的整个东方文化,作为自己向海外输出文化产品的依托,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生产机制与策略,促使和保证本国的影视产品成功走出国门。

(二)东方策略

1.采用“东方策略”的起因

韩国本民族的文化由于历史的原因一直得不到充分的发展。在“明治维新”以前,它一直作为整个中华文化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长期受汉文化影响;“二战”之后,军人政权统治下的韩国,出现了一度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占据半岛文化主流的态势。尽管20世纪90年代初文人政府得以建立,韩国文化的西方色彩仍然很重。作为一个文化弱势国家,如何能够生产出强势的文化产品就需要高超的生产传播策略,尤其要帮助这些文化产品走出国门、打入国际市场、真正成为一种强势文化,当然是一件难事,参考张国涛:《本土生产与国际传播——试析韩剧的生产机制与传播策略》,《南方电视学刊》2005年第5期。并且需要具备高超的策略。因此,韩剧有意弱化了自己在文化方面的先天不足,把具有渊远历史传统的整个东方文化“拿来”,通过挖掘其中的精华以及具有商业操作价值的部分,作为其进军世界文化市场的内容与背景资源。

2.具体实施办法

韩剧在具体策划与组织生产的过程中,尽量避开或是模糊了自己本国的民族身份和意识形态特征,弱化那些容易影响地处不同文化领域的观众有效接收的因素,用更为容易被人解读的视听语言代替那些令非本民族的观众难以读懂的符号。“在充分尊重民族文化自主性的基础上,更强调将整个东方文化作为其文化背景与题材资源,在此基础上它超越了原本作为民族文化的弱势层面,而借靠整个东方文化的背景与资源,走与西方文化截然不同、或者说是与西方文化形成对抗之势的文化路线。韩剧的‘东方’策略成效显著,首先,韩剧以最快的速度获得了东方文化范围内的东亚、东南亚各国的高度认同与青睐。韩国从1997年开始,电视节目的出口每年以33%的速度递增,其中有19%左右的节目是销往中国,出口市场除中国外,还有日本、港台、东南亚等亚洲国家与地区,一些经典剧目远销俄罗斯、埃及和阿拉伯半岛。此外它还有效地抵制了以欧美娱乐节目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的入侵。”参考张国涛:《本土生产与国际传播——试析韩剧的生产机制与传播策略》,《南方电视学刊》2005年第5期。

(三)“PD合一”的生产机制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韩剧的制作采用的都是“PD合一”的机制,也就是说在制作一部电视剧时,制片人和导演由同一个人兼任。而在世界上其他很多国家,一般会把制片人和导演的工作分开并分别由两个人独自承担。韩国“PD合一”的生产机制目前在世界上其他成熟的电视剧市场中是很少见的。因为制片人和导演的职责重点存在很大的不同。

在成熟的现代电视剧产业体系中,制片人与导演的工作分工截然不同,制片人的工作更加侧重于电视剧的投融资、整体策划、广告宣传和营销等工作,注重市场的经济效益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而导演则是受聘于制片人,他的工作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艺术想象力与创造力,使得其作品具有优秀的艺术品质,进而具有良好的市场价值。这样看起来两种有点儿相悖的工种在韩国却得到了统一,甚至是由一个人同时执行的。在韩国,制片人集导演与制片人的职务于一身,掌握电视剧的策划、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后期包装,同时还会指导演员表演、做财务预算、管理整个剧组人员与设备等工作。

这种“PD合一”机制与韩国的特殊国情相关,一直以来,韩剧的制作大部分由电视台及其下属的制作公司完成的,因此,作为对整部剧的市场效益最终负责的制片人,可以不必考虑电视剧的投融资以及保证日后顺利销售等关键问题,这就省却了制片人大部分的精力,而投身到导演的具体工作中。这样,在“PD合一”的生产机制中,制片人具有相对于“PD分开”更大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可以有效地规避在“PD分开”时遇到的由于制片人与导演存在分歧而导致内耗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