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克·伦敦
国别: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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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1876-1916年),美国著名小说家。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早年生活困顿,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从事体力劳动,四处打工挣钱。同时他刻苦自学,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希望有朝一日能摆脱贫困,获得成功。杰克·伦敦曾考进加利福尼亚大学,一年后辍学,专事写作。
杰克·伦敦一生中共创作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中短篇小说以及大量其他体裁的作品。《雪虎》《海狼》《热爱生命》《荒野的呼唤》等作品在许多国家一直畅销不衰。
《马丁·伊登》描写了马丁·伊登的成功历程和深刻的幻灭感。马丁·伊登出生于社会底层,生活艰辛,但他向往高贵文雅的上流社会生活,迷恋冷漠美丽的富家小姐。他野心勃勃,执著热情,为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他总算获得了辉煌的成功,上流社会向他敞开大门,富家小姐投入他的怀抱,声名和金钱潮水般向他涌来。可这时他却悲哀地发现,所有这一切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幸福,上流社会的虚情假义令他憎恶,爱情的功利本质让他痛心疾首。但此时他已经身陷浮华之中,无力自拔,再也无法回到原来的生活环境和伙伴中了,结果他只能感到心灰意冷,在空虚、孤寂中慢慢走向毁灭。
作品解读
马丁·伊登是个粗手粗脚的水手。一天,他见义勇为,从几个流氓的纠缠中救出一个青年。那青年叫亚瑟,几天后他请马丁到他家吃晚饭,目的是搞个恶作剧,让家里人看看这个野蛮人是挺有趣的。
马丁来到亚瑟家。宽敞的房间、富丽堂皇的摆设使马丁感到陌生与惶恐,更使他震惊的是亚瑟的姐姐露丝,她那端庄美丽的容貌和有教养的举止使马丁自惭形秽,他从来也没有见过这样高雅的女人,更不用说进这样的家庭做客。
露丝落落大方地和马丁交谈起来,她滔滔不绝地谈论文学艺术,虽然她发现马丁对这些一无所知,但马丁那专注的神情、火辣辣的目光也吸引了她,尤其是马丁讲了许多她从来没听到过的冒险的事,这让她感到很新奇。马丁拼命听着露丝讲的那些他根本不懂的东西,他想,这就是美。他爱上了比他大三岁的露丝,觉得值得为她而活。
为赢得她,值得去奋斗,值得为她而死。露丝被马丁那粗犷的男性美搅得心神不宁。
回到家里,露丝的倩影久久萦绕在他心头,为了缩短自己和她的距离,马丁下决心要努力读书,提高自己的修养。从此,马丁几乎每天都去图书馆拼命地读书,他什么书都读,尤其喜欢文学作品。他下决心戒了酒,举止也学着文明了。爱情在煎熬着他,他不敢去露丝家,只在窗外久久地伫立。
他终于下决心给露丝打了个电话,听到露丝“什么时候都可以来,我整个下午都在家”的回答,马丁简直欣喜若狂。他又一次走进露丝家。露丝被他那生气勃勃的劲打动了,她感到一股冲动。马丁向她请教问题,她热情而耐心地给马丁讲解起来,并劝他去考学校,接受正规教育。以后的几个星期内,马丁跟露丝会了五六次面,每一次都给了他新的鼓舞。他的进步神速,露丝感到吃惊。她发现他有些出人意料的优秀品质,而这些优秀品质一天天在增多。她对马丁的兴趣越来越浓,她要重新塑造马丁的形象。
马丁如饥似渴地学习,钱花光了,他只得又出海,出海时他仍然坚持学习,对露丝的爱情成为他学习的动力和坚强的后盾。他的文学修养提高很快,航海的丰富生活又激发了他创作的欲望。写作!这念头在他心中简直像是一团烈火。他要把航海遇到的事写出来,先不跟露丝说,等发表以后叫她大吃一惊。他把自己的第一篇小说写好后寄了出去,又萌发了写一部冒险小说的念头。经过一番刻苦努力,第二部小说也写好寄出去了。再见到露丝的时候,露丝为他的变化感到高兴。马丁谈吐变得流利了,而且还流露出一种轻松、诙谐的幽默感。但露丝并不赞成马丁写作,这使马丁感到很失望。露丝建议马丁去考高中,并愿意帮助他,他一听,马上自动地说愿意去投考。考试结果,马丁除了语法考得非常出色,其他课程都不及格,这更坚定了马丁写作的决心。他白天工作,晚上念书写作,有时从早写到晚,夜深了还在写。每天只睡五个钟头。但是打击接踵而至,露丝反对他写作,亲戚们也嘲笑他,更大的打击是寄出的稿件接二连三被退了回来。但他并不灰心,一面继续写作,一面把退回的稿件寄到另外的编辑部。
露丝的母亲发现了女儿和马丁·伊登相爱,十分惊慌,她劝阻女儿,露丝却说自己并没有爱上他,他们依然频繁地来往。
马丁租了一间小屋,过着清贫的生活,他要完成一般人三天的工作量努力写作。同时,他还阅读了许多名人的著作,学习他们的艺术长处,他的创作日臻成熟了。尽管他每天写作,邮差也每天给他退稿,但他的创作激情始终没有减。现在他唯一的安慰就是和露丝待在一起的时候,那是他最快活的时候。不过露丝开始对他有些失望了,因为他不肯听她的塑造,开始他可不是这样。他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也不尽相同,露丝已无法说服马丁。露丝和他周围的人都反对他写作,只有他的邻居,有七个孩子的寡妇玛利亚十分同情他,有时她把剩下来的钱给马丁买酒和食品,尽管她也很穷。
有时刊物上也发表马丁的几篇作品,但那少得可怜的稿酬还不够他还债,有的刊物甚至不付给他稿酬。他还得继续寻找工作维持生活。贫困的生活使马丁的体质下降,他生病了。露丝知道后,马上来看他。看到马丁住在贫民窟一样的房子里,露丝一向认为饿着肚子的恋人是富有浪漫色彩的想法消失了。
马丁在创作和学习过程中,思想逐步成熟了,他信奉斯宾塞的学说。
不久,马丁结识了社会党人布里森登。布里森登有渊博的知识,才华横溢,马丁和他一见如故,成了好朋友。布里森登肯定马丁的创作,马丁也发现布里森登不但是个社会学家,而且还是个诗人。他从思想上、创作上都对马丁有一定的影响,马丁对社会了解得更全面了,他的创作也更成熟了。但他渐渐意识到,自己同露丝不是同一阶层的人,很难结合,但他仍爱着露丝。
这天,马丁在露丝家吃晚饭,当地高级法院的布朗特法官坐在他斜对角。布朗特法官攻击斯宾塞的学说,马丁和他争论起来,两个人都很激动,最后争吵起来。露丝指责马丁侮辱了法官,没有礼貌、不懂分寸。马丁的怒火也冒了出来,晚宴不欢而散。
马丁的生活更窘困了,他已当掉了许多衣物。这天,他去当铺的路上,碰见露丝和她的弟弟亚瑟,可他们装作没看见他。马丁叫住露丝,要听她亲口说一下她给他写的那封信。原来,在那次晚宴后,露丝给马丁写了封绝交信,声明解除婚约,拒绝和他再见面。
马丁的爱情夭折了,他像是患了一场大病。这时,又一个噩耗传来,他的好朋友布里森登开枪自杀了。马丁感到绝望了,生活寂寞孤独,再也无心写作。而命运之神好像是在故意捉弄马丁·伊登,就在他对一切丧失信心时,他的著作《太阳的耻辱》出版了,他一举成名。紧接着,他的著作陆续出版了,许多出版社都争相出版他的作品,并预约他创作新的作品,答应付给他优厚的报酬。马丁把过去的稿子交给那些以前曾退还这些稿子的编辑部,结果都很快发表了。金钱不断汇来,他名利双收,再也不用为生活发愁了。
露丝的父亲摩斯先生主动请马丁到大饭店吃饭,他推辞了。还有许多人请他吃饭,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甚至有他过去的对头,这使他想起过去那些饿得走投无路的日子,那时为什么没有人请他吃饭呢?
露丝也主动找上门来,想请他原谅,重温旧情。马丁拒绝了她,他如今才明白,自己没有真正爱过她。他一向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露丝,一个他一手创造的天仙,他自己的爱情诗里的那个光芒万丈的女神。那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小姐——露丝,凡是资产阶级的弱点她全有,又怀着资产阶级那不可救药的偏狭心理,他可从来没有爱过。
一下被捧上社会顶峰的马丁,看透了这个丑恶的社会,看透了人生。他把金钱送给邻居玛丽亚和一切曾帮助过自己的朋友、亲戚,然后搭乘上马利波萨号轮船。他感到万念俱寂,生活叫人再也忍受不下去了。“死去的长眠不复起!”这一行诗打动了他,当生活变得又痛苦又叫人厌倦的时候,还等些什么呀?天黑了,马丁·伊登投入了大海的怀抱,跳海自杀了。
马丁·伊登在挫折中追求与奋斗,最后终于获得成功,但是成功带来的却是深深的幻灭感和精神上的孤独。马丁蔑视同情,很难在周围的人群中找到心灵上的知己,所以只有孤独陪着他。就连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姐姐、情人、知己,也用不同的方式使他感到不同程度的孤独:马丁的姐姐关心他、爱护他,可却不理解他的精神追求,并为此而担心不已、忧心忡忡;马丁为之付出一片痴心的情人露丝尽管深爱着他,却无法了解他的心,无法与他进行精神上的交流,甚至在马丁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弃他而去;马丁一生中唯一的精神知己布里森登看破了红尘自杀而死,离开了孤独的他。于是马丁只能一人在孤独无助的旋涡里挣扎,可终于爬到他梦想的社会顶层时,他发现那个喧嚣、浮躁、虚伪、庸俗的社会只会让他更加孤独。他想再过着以前那种简单纯朴快乐的日子,可是他发现自己已经不可能回到那种状态了。为了进入上流社会,他完全与他原属的阶级隔绝,这使他产生了无所归属的痛苦和深深的绝望。于是,他选择了回归大海,在大海那宽阔的胸怀里为自己的生命找到了最终的归宿。
妙文精粹
从那天晚上第一次遇见露丝·莫尔斯起他已刻苦攻读了一周,却仍不敢去看她。他曾多次鼓起勇气要去,却总因顾虑重重而取消了决心。他不知道该什么时候去看她。没有人告诉他,他又害怕冒险会铸成难以补救的大错。他已摆脱了原来的朋友和生活方式,却又还没有新的朋友。除了读书再也无事可做。他读书时间极长,若是普通眼睛即使十双也已受不了,可他的眼睛很好,又有极健壮的身体作后盾。而且他的心灵已长期休耕,就书本上的抽象思维而言,已经休耕了一辈子,最宜于播种。他的心灵还没有厌倦书本,总用它尖利的牙齿紧紧咬住书本上的知识不肯放松。
一周过去,他似乎已过了好几个世纪。旧的生活旧的观点被远远抛到了身后。他啃了些需要作多年准备才能阅读的书。今天读过时无用的哲学,明天读超前时髦的哲学,脑子里的概念矛盾抵触,弄得他晕头转向。读经济学家也一样。在图书馆的一个书架上他发现了卡尔·马克思、李嘉图、亚当·斯密和米尔,这一家的深奥公式无法证明另一家的思想已经过时。他弄得糊里糊涂,却仍然想弄个明白。他在一天之内对经济学、工业和政治都发生了兴趣。他从市政大楼公园经过,发现一大群人,中心有五六个人在使劲大声地辩论;争得面红耳赤。他上前去听,从这些人民哲学家们嘴里又听见了一套陌生的新语言。辩论者有一个是流浪汉,有一个是劳工煽动家,还有一个是法学院的学生,其他的人则是爱说话的劳动者。他第一次听见了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单一税制,也听说了种种论战不休的社会哲学。他听见了数以百计的新术语,它们所使用的领域是他那可怜的一点阅读所不曾涉猎到的。他无法紧跟讨论,只能猜测和估计包裹在这些陌生词语中的意思。还有个黑眼珠的旅馆服务员,是个通神论者,有个面包师联合会会员是个不可知论者。一个老先生大谈其“存在便是正确”的奇怪哲学,谈得大家目瞪口呆。另一个老先生则滔滔不绝地讲着宇宙和父原子与母原子。
马丁·伊登几小时后离开那里时脑子已是一片混乱。他匆匆忙忙赶到图书馆查了十多个不常见的词语的定义,离开图书馆时又在腋下突了四本书:布拉伐茨基夫人的《秘密学说》《进步与贫困》《社会主义精义》和《宗教对科学之战》。倒霉的是他竟从《秘密学说》读起。那书每一行都有些威风凛凛的多音节词,他不认识。他坐在床上熬夜读着,查字典比看书的时候还多。查过的生词太多,第二次见面又想不起来了,还得再查。他想了个办法。用笔记本把定义抄下来,抄了一页又一页,可仍然读不懂,一直读到凌晨三点,读得头昏脑涨,却没抓住书上一个根本思想。他抬起头来,屋子仿佛像海上的船在起伏颠簸,于是他咒骂了几声,把《秘密学说》往屋里一丢,关掉煤气灯,安下心来睡觉。读另外三本书时他也未必更走运。并不是因为他脑子笨,不管用,他的脑子是能思考这类问题的,只是缺乏思想训练和思考工具罢了。他也估计到了这一点,曾经考虑过别的不读,先记住字典上每个词再说。
不过诗歌倒给了他安慰。他读了许多诗,比较朴实平易的诗人给了他最大的乐趣。他爱美,在他们的诗中找到了美。诗歌像音乐一样打动着他。实际上读诗正为他即将承担的更沉重的工作做着准备,虽然他此刻并没有意识到。他的头脑是一页页的白纸,他读到而且喜欢的许多诗便大段大段地轻轻松松地印了上去。他立即在朗诵或是默读时体会到那些印刷出的诗章的音乐与美,从中获得巨大的快乐。然后他在图书馆一个书架上并排发现了盖利的《希腊罗马神话》和布尔芬奇的《格言时代》。那是一种启发,是射入他蒙昧的黑暗中的巨大光明。他读起诗来更津津有味了。
借书处的人因常在那儿见到马丁,便对他十分热情,他一进门总对他点头、微笑打招呼,因此马丁便做了一件大胆的事。他借了几本书,趁那人在卡片上盖章时急忙说道:
“啊——我有件事想请教你。”
那人微笑了一下,听他说。
“你要是认识了一位小姐,而她又叫你去看她,你该多久以后再去?”
又是紧张,又是流汗,马丁觉得衬衫紧贴到了他肩上,粘住了。
“我看,什么时候都可以去。”那人回答。
“不错,可这事不同,”马丁反驳,“她……我……你看,是这么回事:没准儿她不在家。她在上大学呢。”
“那就再去第二回呀。”
“我没说清楚,”马丁迟疑地承认,然后下定决心把自己交给他摆布。“我算是个粗人,没见过什么世面,而这个姑娘所具有的我完全没有;我所具有的她又完全没有。你不会认为我在胡扯吧?”他突然问道。
“不,不,一点也不,你放心。”那人回答,“你的要求超出了询问台业务范围,不过我们非常愿意为你效劳。”
马丁望着他,感到佩服。
“我若是能侃得那么顺当就好了。”他说。
“你说什么?”
“我说如果我说话能够那样轻松、有礼貌等等就好了。”
“啊。”对方明白了。
“那么,什么时候去最好呢?下午——午饭后多过一会儿?或是晚上?星期天?”
“我给你出个主意,”图书管理员脸上一亮说,“你不妨先打个电话问她。”
“好的,”他说,抓起书想走。却又转身问道:“你跟一位小姐说话——比如说,丽齐·史密斯小姐——你是叫她‘丽齐小姐’,还是‘史密斯小姐’?”
“叫她史密斯小姐,”图书管理员权威地说,“总是叫史密斯小姐——在感情更深以前都这么叫。”
马丁·伊登的问题就像这样解决了。
“什么时候都可以来,我整个下午都在家。”他结结巴巴问她什么时候可以去还书时,露丝在电话里回答。
(吴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
知识链接
链接一 杰克·伦敦的小纸条
在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家里,人们会看到这样的情景:墙上、玻璃上、窗帘上、衣架上、衣柜上、床头上,只要能贴小纸条的地方,都被贴满了各种各样的小纸条。
勤奋的杰克·伦敦
这些小纸条上写满了东西,都是他搜集来的资料:有优美的词汇,有形象的比喻等,五花八门,各种各样。杰克·伦敦不浪费一点时间,总是时时刻刻都在学习。睡觉之前,他会读着贴在床头的小纸条;每天早上起床,他边穿衣边读着墙上贴着的小纸条;刮胡子时,默记镜子上的小纸条;在房子里踱步时,他也会回想看过的内容,并试着寻求能启发创作灵感的词语和资料。
在家里的杰克·伦敦几乎每时每刻都在看小纸条,外出的他也不忘带小纸条。在出门前,杰克·伦敦会把小纸条放进自己的衣袋里,只要有空余时间他就拿出来看一看,记一记,想一想。他就是这样坚持不懈地搜集、积累小知识点,并一点一点地将这些知识装入自己的脑袋,然后灵活运用这些知识,让它们在他的笔下组成了一部部光辉的著作。
链接二 《铁蹄》
1906年6月,杰克·伦敦对他的朋友说:“我在考虑一部社会主义小说的开端,我要唤他作《铁蹄》。”这一语出惊人的创作宣言,并非是一时突发的灵感。
1894年,杰克·伦敦在参加失业工人组成的“工人军”挺进华盛顿期间,从一些组织者的嘴里听到不少关于工会、社会主义、工人团结之类的名词,感到格外新鲜和振奋。他以此为线索,读了一些圣·西门、傅立叶的书,被其中批判私有制的激烈言辞和废除不劳而获的主张所鼓舞,但又认为,由于他们希望主人们会唤起心中那种基督教的善意,会把社会主义给予工人,因此,他们不能提供一种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充分的革命理论。
后来,一个流浪哲学家向杰克·伦敦提起一本名为《共产党宣言》的小册子,他设法得到了这本书,并且怀着热切的心情读完了它。长时间以来萦绕在头脑里百思而不得其解的疑问现在有了答案。为什么劳动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和几千年的文明,却不能为劳动者本人争到做人的权利和梦寐以求的自由?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他用铅笔在《共产党宣言》的最后一段画了一道粗黑的线。不久,杰克·伦敦就公开宣称:社会主义是人世间最伟大的事业,并在《自传》里写道:“我的全部流浪生活使我变成了一个社会主义者。”从此,社会主义成了杰克·伦敦经常谈论和思考的问题,《铁蹄》的创作,正是十年思考的艺术显现。
1907年,这部标志他创作思想高峰的作品问世。小说分25章,前言部分为一种幻想的表现形式。作者假设在公元27世纪,一个名叫安东尼·梅莱狄斯的学者,在加利福尼亚的松诺玛山谷的一栋小平房里,发现了一部“安眠了七个漫长世纪”的回忆录手稿。手稿的笔者是女社会革命家爱薇丝·埃弗哈德。她对自己的丈夫安纳斯特·埃弗哈德终生革命活动的回忆,构成了小说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情节。作品的标题“铁蹄”,是作者用来称呼美国金融寡头政权的专用名词。它表明杰克·伦敦所要反映的是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罪恶和无产阶级“来一个大扫除”的重大主题。
《铁蹄》通过虚构的1918年“芝加哥公社”起义,展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宏伟场面,并比较正确地反映了工人运动内部的斗争,批判了当时给无产阶级造成极大危害的机会主义路线。
作者通过埃弗哈德之口,强调武装夺取政权的必要性,这同某些热衷于议会道路的社会党人形成鲜明的对照。小说主人公埃弗哈德,是作者笔下一个崭新的人物,也是美国文学中第一个工人运动领袖的形象。在组织和领导工人推翻法西斯独裁专制——“铁蹄”的斗争中,他表现出非凡的意志和智慧,具有卓越的政治预见。作者试图将自己的精神个性和生活理想融进这个形象中,以丰富他的内心世界。但由于作者始终未能摆脱尼采哲学的影响,因此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埃弗哈德的身上抹上“超人”的色彩,字里行间有时流露出轻视人民群众的思想倾向,甚至把参加起义的群众称为被没有理性的怒火和破坏的渴求迷惑了心窍的“暴民”。此外,小说在艺术描写上时有粗糙之处,尽管如此,《铁蹄》作为美国第一部具有无产阶级性质的文学作品,在文学史上占有独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