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虚幻与批判——马克思恩格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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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主体架构:马克思恩格斯论资本主义主要政治制度(6)

然而这种制度的真实内容却是通过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形式和程序,如选举等极具欺骗性、貌似公平的形式与程序而出现的,因此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进一步指出:“正如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把一个人对自己的想法和品评同他的实际人品和实际行动区别开来一样,在历史的战斗中更应该把各个党派的言辞和幻想同它们的本来面目和实际利益区别开来,把它们对自己的看法同它们的真实本质区别开来。”马克思还用例子说明了这一点。“例如,英国的托利党人曾长期认为,他们是热衷于王权、教会和旧日的英国宪法,直到危急的关头才被迫承认,他们仅仅是热衷于地租”。马克思在稍后的一篇政论中更加详细地说明了这一点,而且更为辛辣、生动:“在不祥的1846年谷物法被废除时,托利党人叫苦连天,这就证明了他们正是地租的狂热的拥护者,同时也揭露了他们之所以对英国政治制度和宗教制度恋恋不舍的秘密。原来,这些制度正是最适合于大土地所有制的,他们(土地贵族)一直依靠这些制度统治着英国,而且直到现在还企图以些保持自己的统治。1846年赤裸裸地暴露了构成托利党的现实基础的物质的阶级利益。

1846年从托利党身上撕下了一直用来掩盖它的阶级利益的那张为传统所尊崇的狮子皮。可见,托利党人归根到底是和其他资产者一样的资产者;难道世界上还有不保护自己钱袋的资产者吗?托利党和其他资产者的区别,也就等于地租和工商利润的区别。”因此,马克思说:“议会外的一切运动在议会内的形式,就是执政阶级的两个派别之间的争吵。为辉格党人所掌握的反谷物法同盟成了推翻托利党人的工具。为托利党人所掌握的行政改革协会成为推翻辉格党人的手段。只是不应该忘记:这两个派别都这样拿旧制度的基础一个接着一个地轮流去作牺牲,然而制度本身却仍然有效。”两个政党的相互指责和倾轧遮蔽着深层次的利益一致性,“议会机器靠它们(政党——引者注)彼此的摩擦来保持运转”,这也正如英国着名的评论家威廉·里斯利特指出的,它们犹如两辆赛跑的公共马车,“互相不停地给对方溅上污泥,但走着同一条路,朝着同一个方向”。

其次,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党着墨较多的一点,是资本主义政党与政党制度的变化。上一节已经提到马克思恩格斯所处时代是政党初步形成但又多变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英国的两个执政党——托利党和辉格党,也正在经历着从一个前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向现代意义上的政党转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很多地方提到这个政党的瓦解过程。马克思在《英国的政党。——欧洲状况》中写道:“事实上,英国这两个执政的寡头政党,早已变成没有任何明确原则的单纯的派系了。它们在试图联合一致、然后建立专政的努力遭到失败以后,现在已落到这种地步,即它们只有把它们的共同利益奉送给共同的敌人——在下院的拥有约翰布莱特这样强有力的代表的激进资产阶级政党,才能指望延长各自寿命。到目前为止,托利党是以贵族阶级名义执政的一群贵族,辉格党是以资产阶级名义执政的一群贵族;但是资产阶级既已开始以自己名义执政,辉格党就无事可做了。托利党为了不让辉格党当权,将屈从于资产阶级政党压力之下,直到辉格党完全不能忍受,直到使这些寡头政治家确信,为了挽救本阶层的利益,他们必须融化在保守派的队伍中,并且放弃他们的企图代表自由派利益或者自成一体的一贯要求。

辉格派并入托利派,并且共同转变为与新兴的资产阶级政党(它在自己的领袖领导下,打着自己的旗帜、喊着自己的口号进行活动)相对立的贵族阶级政党——这就是我们目前在英国所看到的过程。”

在这里,马克思不但观察到和指出了英国两个传统的执政党——托利党和辉格党在继续着瓦解过程,并且对其内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18世纪前的英国的托利党主要是由大土地贵族和大金融贵族组成的政党;而辉格党则代表英国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了的新贵族,其领导权主要掌握在经济实力强大的贵族手中。随着英国工业革命基本完成,旧的土地贵族的经济基础被削弱并造成党内的分裂,工业资产阶级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影响不断地增长,资产阶级要求重新分配政治权力的要求也不可避免。经济力量对比的变化决定了政党这一政治组织性质的变化,只有扩大其社会基础才能生存下去。原来代表土地贵族和英国国教利益的托利党,逐渐转变为代表土地贵族和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并开始实行宗教宽容政策的保守党。而原来由一个代表金融大资产阶级利益的辉格党,则转变为一个代表资产阶级各阶层利益的自由党。在这一过程中,土地贵族不但使自己资产阶级化,还拉拢和融合了新兴资产阶级,“托利党把贵族平民化了,为了加强贵族的势力而给它注入了平民的力量和才智”。马克思在指出这两个旧政党变成一个贵族政党趋势的同时,还指出托利党和辉格党只有在使它们的共同利益服从资产阶级利益的情况下才能继续存在下去。

马克思指出了英国资产阶级与贵族妥协的趋向,并以此揭示了英国两党制发展过程的基本特点。资产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了这个阶级在政治上的妥协性,马克思在1855年《不列颠宪法》一文中就说:“在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最先参加妥协的只有一个资产阶级派别——金融贵族。1831年的改革法案使另一派,即英国人称《millocracy》的工业资产阶级巨头也参加了妥协。1831年以来的立法史就是一部工业资产阶级让步(从新济贫法到废除谷物法,从废除谷物法到实行地产遗产税)的历史。”“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资产阶级宁愿再同土地贵族妥协而不愿同英国人民群众妥协。”这不仅是因为资产阶级虽然取得政治权利,贵族势力的残存在很大程度上还有着很大的控制力和影响,更重要的是,它已经感到了工人阶级正在日益壮大的威力,由于害怕工人阶级和为了避免对它的让步,促使其在19世纪50年代公开与贵族结成联盟。

资产阶级的政党制度也正是在这种发展与变化中得以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保守党与自由党从议会内的政治集团,发展成为全国性和群众性的、旨在夺取议会选举胜利从而上台执政的现代意义的政党。

在19世纪中叶,一个稳定的政党制度已在英国确立,两党制度便成为一种不可更改的权力交替制度,具有现代政治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反对党的合法、稳定的地位得到了宪法的保证与政府的承认;一党组阁执政的制度已经制度化;政府只能由政党组织,政党已彻底取代王权成为政治舞台的第一角色,王权成为有名无实的象征。

最后,是关于资本主义政党制度下的无产阶级政党。马克思恩格斯是无产阶级政党理论的创始人,他们对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组织原则和组组织形式有着丰富和较为系统的论述,这也集中体现在《共产党宣言》这篇光辉的着作中,并且他们都亲自参与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建立活动,为无产阶级留下了丰富的遗产,这也是国内对马克思恩格斯政党理论研究的主要视阈,这些并不属于本书研究范围,但是,在马克思恩格斯时代,无产阶级政党已经产生,并在资本主义政党制度下日益显示出作用,无产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制度也有着必然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对此方面的论述也与本书的主题相关,在这里作简要的梳理。

(1)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需要无产阶级政党。无产阶级虽然与资产阶级同时产生,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是资产阶级的同盟,但是在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后,政治上的解放并没有改变资本对劳动的奴役的经济基础,这就决定了这个阶级在政治上必然与资产阶级对立而处于被统治的地位,资产阶级成为无产阶级直接的敌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不可避免。马克思恩格斯在对无政府主义、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中,尤其是对巴黎公社起义的失败的经验与教训中得出结论:没有一个革命的政党,工人阶级就不可能夺取政权,即使夺得了政权也不能保住政权。1871年9月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导下通过的第一国际的《关于工人阶级政治行动》的决议,第一次公开提出:

“工人阶级在它与产阶级联合权力的斗争中,只有组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对立的独立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工人阶级这样组织成为政党是必要的,为的是要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这一革命的最终目标——消灭阶级。”1889年恩格斯致丹麦社会民主党左派领袖格·特里尔说:“要使无产阶级在决定关头强大到足以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必须(马克思和我从1847年以来就坚持这种立场)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于他们对立的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他在另一篇文章中也说:“工人阶级的政党不应当成为某一个资产阶级政党的尾巴,而应当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党,它有自己的目的和自己的政策。”

(2)工人阶级政党要充分利用资产阶级政党制度提供的空间发展壮大自己。资产阶级在操纵政党政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政党制度,虽然架构了各政党之间的关系和动作规范,但它本质上适应资产阶级的需要,为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服务。然而,它毕竟为工人政党的活动提供了形式上的场所。像共产主义同盟这样的无产阶级政党就是借助了资产阶级民主的形式,使其成为公开的、合法的群众性政党,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下发展工人阶级自己的力量。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对改良主义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但竭力支持工人阶级充分利用资产政治制度范围内的权利,进行合法的斗争,发展自己,壮大力量。恩格斯说:“政治自由、集会结社的权利和出版自由,就是我们的武器;如果有人想从我们手里夺走这个武器,难道我们能够袖手旁观和放弃政治吗?有人说进行任何政治行动都等于承认现存制度。但是既然这个制度把反对它的手段交到我们手中,那末利用这些手段就不意味着承认现存制度。”马克思在1871年9月21日国际工人大会上发言时就说:“我们应当向各国政府声明:我们知道,你们是对付无产者的武装力量;在我们有可能用和平方式的地方,我们将用和平方式反对你们,在必须用武器的时候,则用武器。”

马克思恩格斯把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作为所有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的共同目标。但是他们认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道路和革命方法绝不是一样的。他们十分理解,由于国家和时代的不同,其道路和方法是不同的、多样的。例如,18世纪90年代在美国社会主义者之间,围绕是否参加总统选举的问题发生争论时,恩格斯说:“要知道,工人运动的最近目标就是由工人阶级自己为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如果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一致的,那末在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应采取的斗争手段和斗争方法上的不同意见,就不大可能使诚实的人们之间发生原则上的分歧,只要他们都有理智的话。依我看,对每一个国家说来,能最快、最有把握地实现目标的策略,就是最好的策略。”

1872年9月,马克思在荷兰群众大会上的演说更加明确地表明他们对实现目标的手段的多样性的见解:“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以便建立一个新的劳动组织;他们如果不愿意象轻视和摒弃政治的早期基督徒那样,永远失去自己在尘世的天国,就应该推翻维护旧制度的旧政治。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象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必须承认,在大陆的大多数国家中,暴力应当是我们革命的杠杆;为了最终地建立劳动的统治,总有一天正是必须采取暴力。”

对于这段话,日本共产党书记、理论家不破哲三说:“如果考虑到这个演说是在法国巴黎公社被惨无人道的暴力摧毁的第二年做的,如果考虑到过去欧洲的任何民主革命经过象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那样的美国历次革命,都没有用和平手段实现目标的经验,那末就可以更好地理解马克思的这篇预见到在具有一定制度、风俗和传统的国家有可能用和平的方法进行革命的演说,是多么富有预见性。”不破哲三并且指出,把无产阶级执政(专政)与特定的革命方法连接在一起的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