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区域站的经费和经营。按农业部、中央编办、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印发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意见,承担公益职能的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经费,履行公益性职能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培训费及设施设备更新经费,以推广项目形式预算的专项经费,都应由财政供给。这样,承担公益性职能的农技推广人员就不能再搞经营服务。但实际工作中常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当地财政不能保证上述三种经费足额到位,这就使改革很难到位;另一种是人员经费上只给人员工资,政策明确规定的福利补贴不给,使农技人员与其他同层次同级别的人员的收入相差很大,逼着农技推广机构搞经营;第三种是没有进入区域站公益性编制但又属区域站管理的人员,要靠经营服务自我生存和发展。
针对这些情况,如果财政不能保证改革后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的经费,改革就会失去实际意义。
四是区域站人员的考核机制。过去,在乡镇农技站管理体制的争论中,一些乡镇领导要求把农技站“三权”下放的理由就是“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建立区域站,服务范围是几个乡镇,又远离县城,因此必须建立比较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工作任务要细化、量化、责任到人,时间安排到月、到周;县级主管单位要定期检查,推行百分制;在考核时要认真听取所服务乡镇村领导和农民代表的意见。日本各改良普及中心的推广人员每月都有个人工作计划,时间安排上以小时为单位,记录详细,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五是区域站和科技示范场、经营实体、农民技术协会的关系。
区域站应办农业科技示范场,作为自己开展试验示范、培训农民、繁育新品种的基地。示范场要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示范场管理、运行应实行股份制,要和区域站分开,不应站场合一。区域站办的经济实体应是独立企业法人,不能站体合一;实体应改承包制为股份制,单位、个人都可入股;实体的负责人应出现金入股,并占较大股份,以防止“赚了是个人的,赔了是单位的”的弊病。
区域站应支持农民技术协会(研究会)的工作,为其提供技术支撑;也可以牵头组建技术协会(研究会),但不能站会合一。
六是区域站的建设经费。目前多数地方没有区域站建设专项经费,这给区域站的组建带来困难。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选中心乡镇,以其原农技站为基础,组建区域站,也就是把这个乡镇农技站上收到县,再在一定区域内择优聘用编制内公益性人员组成区域站;如果这个乡镇农技站原编内人员未被聘用的,则可通过办科技示范场或经营实体实现转岗。这样,可节省一笔基建费。
对不准备作为区域站所在地的乡镇农技站,不应轻易将“三权”上收到县,以防承担过多的人员安置和债务负担。此时,可以用公开竞聘的方式招聘优秀人员进入区域站,其他人员由各乡镇政府自行安置。
七是区域站与县级农技中心的职能分工。县级农技中心和区域站都是国家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必须履行以下7项公益性职能: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在具体工作中,两级机构要统筹力量,各有侧重:以农技中心为主,区域站积极配合,按要求完成农技中心布置的任务;以区域站为主,农技中心应根据全县(市)实际,统一安排,避免重复劳动;和对农民进行的技术咨询,以区域站为主,农技中心要统一安排,提供支持,如建立“农技110”咨询电话、实行微机联网咨询等。同时,应建立农技中心和区域站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对新进入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应鼓励其先到区域站工作锻炼,因为那里更接近农民。
8.2.5利用信息技术构筑农业推广信息网络系统
要积极发展农业信息技术,实行多形式的农业推广。现在,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其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在知识技术更新加快、信息传播越来越重要的现代社会里,迫切要求农业推广的形式和手段进行创新。面向新世纪,我国的农业推广工作应大力发展农业信息技术,加大信息网络建设,整合网络资源,丰富网上信息,实施网络进村入户工程,利用信息高速公路向广大农民普及推广科学知识、先进技术等,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用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同时,要充分发挥推广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协会、企业、农民等多方面积极性,通过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推广工作,培育农业技术市场,实施资源共享,推动农村致富奔小康。
8.3以绿证教育为契机,推动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素质的提高
政府实施土地托管制度,要求农业推广部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实施土地承包资格制,对没有取得绿证教育证书的农民,不能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以此来促使农民提高从事农业知识,提高自己素质;再通过转移部分劳动力后,逐步使种田能手人均经营承包面积增大,来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达到提高农民应用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促进劳动者对科学技术的渴求。
8.4加强农民非学历教育,加快农民转移速度
我国农民居住分散、人数众多、收入偏低,国家短期内不可能像经济发达国家那样,拿出更多的钱来办农民教育,这就形成了两对矛盾:一是形势要求大力发展农民教育与经费不足限制农民教育发展的矛盾;二是农民急需提高素质而又难以离岗、离乡接受培训的矛盾。传统的围墙式教育难以很好地解决这两对矛盾,而推广式教育正是解决这两对矛盾的良药。农业推广机构承担劳务培训的指导与劳务输出服务就业工作,政府除了赋予职能,增加适当的培训办公费用以外,不需要专项事业经费和人员编制,这更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市化水平。2004年,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就是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实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亿人以上。
面对这样的大好形势,加强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进军市场的本领,无疑是政府无法回避的难题和亟待解决的任务。提高农民的素质,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通过加强素质培训,完善就业服务,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就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我国农业人口比例较大,财政对农补贴的人均占有量水平较低,农民依靠土地增收空间有限,因此财政在“三农”的投入中,应增设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专项支出,兴办各类农民就业培训学校,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工作技能和科学技术水平,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走出土地的步伐,实现农民持久、平稳、有序地向非农业战略性转移,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务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