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人格塑造与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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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人格塑造的主要因素(2)

1.行为选择的根据及必要性

自从自然界产生了人,也就有了人的行为。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人的行为所受的某种规则的约束形式及内容也在发生变化。但归根结底,人的社会性是人进行行为选择的根据。马克思主义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真理性,最根本的就体现在它从一定的社会关系出发来说明这个问题,从而得出了“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结论。因此,每个人都是多种多样的社会关系的联结点。个人的行为不能脱离社会,个人的行为会给社会或他人带来不同的影响。人的行为必须受到控制,即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进行选择,这是个人发展完善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

2.行为选择的动因

引起行为的动因是人的需要。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把人的需要划分为三个基本层次,它们依次是: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以其产生的顺序划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的需要产生人的动机,人的动机激发行为的产生,去达到一定的目标,又会产生新的需要,采取实现新的需要的行为……如此循环往复推动着人的行为的发展。

人的需要是行为选择的动因,人的每一种需要,都是人的行为的动因,其中生理的需要是人的行为最基本的动力。满足生理的需要是为了生存,只有生存才能发展。哪种行为方式能使需要得到满足呢?这就要求对行为进行比较选择,从中确定出能够比较好地满足需要的行为方式。然而所选择的行为是否能行得通,还必须考虑行为选择的条件性。

这里的条件是指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行为选择的主观条件包括人的自身的生理基础状况、心理因素条件和认识水平。行为选择的客观条件主要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人的行为的选择总是在既定的自然环境和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或意识形态背景下的选择。

以大学生行为选择考虑的主要因素为例进行调查的结果证明:

70.47%的学生在行为选择时主要考虑主观条件(自身力量的大小)和客观条件(环境的允许与否),8.80%的学生主要考虑主观条件(自身力量的大小),7.77%的学生主要考虑客观条件(环境的允许与否),有3.11%的学生回答说“什么因素都不考虑”,这是个预示着盲目行动的数字。其他几项除了无答案外也不外乎是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的延伸。

行为选择是有动因和条件的。在认识正确的基础上能否做出促进社会发展、满足合法合理的需要以及增进他人利益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行为选择,还要注意从其他因素增加投入。

3.注重情感、意志、信念的培育

人格是一个人的知、情、意、信、行的有机结合方式的特征。要塑造出理想、道德、文化、纪律四个方面素质和谐发展的人格,就应当注重人格的知、情、意、信、行的结构形式与人格的结构内容的和谐一致。因为,正确的价值观、较高的认识水平、积极的情感和意志品质对于个体内化知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情、意、信的培养也是提高人的注意力和理解力的重要手段。这也是对知的假设及公式(2-3)涉及变量的深化。因此,除了注重提高人的认识外,还必须注意情感、意志和信念等非理性要素的培养以调整人格的结构,塑造健康的人格。

情感是人在活动过程中,由一定的活动目的和环境氛围而诱发的对外界客体和自己行为的一种心境、态度和体验,是一种心理反应形式和活动过程。通常表现为欲求或厌弃、喜悦或悲哀、欢乐或忧愁、热爱或憎恨、满意或失望、肯定或否定等。主体对客体和自身行为的肯定性的心境、态度和体验则属于正态情感,而主体对客体和自身的否定性的心境、态度和体验则属于负态情感。当外界客体和主体行为能满足正当合理的需要、能实现一定价值时,就会产生喜悦、快乐、激奋、热忱、向往、爱好、激情、意向等正态的情感体验表现;反之当外界客体和主体行为不能满足正当合理的需要、不能实现一定价值时,主体就会产生不悦、不快、失望、悲伤、痛苦、不安、焦虑、担忧、悔恨、愤怒等负态情感体验和心理情态。一般来说,正态的情感对主体的行为活动起着积极的、能动的作用,而负态的情感对主体的行为活动则起着消极的、抑制的作用。因此在关于人的人格塑造的行为控制中应积极创造条件满足不同个体的正当合理的需要并注重自我情感调控能力的训练和情感的培育,增加正态情感体验,减少负态情感产生。这项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对象的本质力量。”人的情感力量,就是人有目的地追求、占有外界对象和实现自身价值的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如果说“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的话,那么,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其行为及其效果、对于理想的追求。一般的肯定正态情感的作用,并不能绝对地否定负态情感的作用。对具体的人来说,有的人会在顺境中削平了锐气而倒下,有的人则在逆境中增长了力量而崛起!人的情感既是人自身的一种生存和发展的方式,同时也是驱使人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奋发向上的动力之一。

意志可以看作是情感、心境的升华和现实的行为化,是在一定理性精神和需求指导下,自觉地选择和确定行为模式,并为展开其行为模式和实现其行为,自觉地支配、控制和调节自己行动的心理过程。

在大学生人格现状的调查分析中已经指出,不少大学生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是正确的,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在态度上、在价值观上能够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即可谓解决了“知”这个问题,但落实到行为上为什么有的大学生发生了行为上的偏差呢?这是因为还存在着意志品质问题,意志品质的不同导致了行为的差异。

在实践活动中,人的意志主要体现在两个阶段上:一是帮助主体选择和确定行为模式即建构和确定实践观念模式的过程;二是在实施和执行既定的行为模式的过程中,它能努力克服障碍和困难,进而促成其实践目的的实现。就第一阶段来说,意志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帮助主体选择行为的目的、改造的对象、实践的工具、行动的方法等方面。由于在任何一次的实践活动中,人们都面临着不止一个而是许多个可供采纳的目的,这就会使人发生心理上的冲突和障碍,在不同的目的之间举棋不定,特别是在各个目的的价值和意义相近时,这种心理冲突和困难就更加尖锐。因此,行动目的的确定离不开意志的帮助和意志的努力。

人的实践目的确定后,就需要确定被改造的客体和对象。在主体所面临的整个世界中,到底哪些事物、哪个客体可以成为最能满足主体需要和最能体现主体目的的现实的改造对象呢?究竟应该怎样安排它们的主次先后、轻重缓急?这也同样需要意志活动的参与和帮助。在行动目的和改造对象确定之后,为保证行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效益,人们又需要选择实践活动的各种中介工具,设计和确定实践活动的方式方法、途径、步骤、策略和技巧。这同样只有在积极进取的意志力量的帮助下,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合理地设计实践活动的方式和过程。因此,在建构和确定行为模式或者说实践观念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有意志活动的参与,含有意志活动的成分,留有意志活动的烙印。在这一阶段上,意志的努力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主体是否能迅速而合理地选择和确定行为模式的果断性上。

在执行和实施行为模式的阶段上,可能由于知识经验的缺乏,周围环境的影响,主客观条件的不稳定,事前考虑不充分、不周全或准备不足,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行动本身就需要付出艰巨的体力或智力劳动,等等,这些都势必会产生种种困难和障碍,势必会带来种种不愉快的心理体验和感受。这就需要通过意志的努力,消除、克服妨碍自己行动贯彻到底的种种困难。例如通过强化坚定的信念、激发热烈的情感、树立顽强的斗志、激励无畏的勇气、调动拼搏的毅力、培养发奋的精神等积极的意志活动,来克服前进中的障碍和困难,清除懒散畏难、徘徊忧虑、颓废彷徨、无所作为等消极状态。因此,在执行和实施行为模式的阶段上,意志的强弱和作用的大小主要表现在能否坚定而顽强地克服困难,始终为实现目的而坚定不移地努力奋斗,即意志的坚忍性上。当然,这种坚定性不等于僵死刻板,不等于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不修订原来的行为模式的“一意孤行”,一意孤行不但不是坚忍的意志品质,而恰恰是意志薄弱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