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音乐·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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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音乐审美教育的意蕴(7)

高峰体验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能给人带来欢乐与喜悦,更重要的是它具有改变人格的伟大力量。“高峰体验能使人得到一种萌发,一种启示,一种觉醒,使人趋向丰满人性的发展,因此在教育中有重要意义。”(魏金声主编《现代西方人学思潮的震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11月版,第243、245页)马斯洛曾描绘,处在高峰体验状态的人,在心理上相当积极、敢负责、有主动性。会觉得自己更像一个原动力,更能自我决定。而不是被引起的、被决定的、失助的、依赖的、被动的、软弱的和受摆弄的。它是自己命运的主人和动因,并觉得比其他时候有更多的自由意志。李泽厚也曾经将这种高峰时刻的体验称之为审美境界的最高层次,即悦神悦志(前两个层次为悦耳悦目、悦情悦意)。认为这是人们对对象以及体现在对象中的自我真谛在某一刹那的觉悟,是对宇宙真谛的顿悟,是对宇宙和谐结构的和谐性的一种直觉和内视,是对人生追求真理的觉醒,是对永恒、存在的崇高意味的体验。简言之,是艺术的、科学的、人生的、伦理的、创造的高峰时刻。是一种以积极的精神、以审美的眼光、以超脱功利的审视,考虑现实世界的态度。

音乐正是“人类高峰体验”的内容之一。“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具有多种动机和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其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是超越性的,追求真、善、美,将最终导向完美人格的塑造,高峰体验代表了人的这种最佳状态。高峰体验,是审美活动的最高境界,完美人格的典型状态。高峰体验可以通过审美活动以外的知觉印象的寻求获得,只要是能获得丰富多彩的知觉印象的活动,都可能带来高峰体验,如爱的体验、神秘的体验、创造的体验等等。高峰体验中主客体合一,既无我,也无他人或他物;对于对象的体验被幻化为整个世界;同时意义和价值被返回给审美主体;主体的情绪是完美和狂喜,主体在这时最有信心,最能把握自己、支配世界,最能发挥全部智能。”(何立:《美学与美育词典》,学苑出版社1999年2月版,第191页)它起源于撞击我们双耳的自然之声,我们静思时用我们心灵之耳所听到的那些声音的音乐,“与我们的内心世界有着某种特殊的关系,……汲取人类活动中最善良美妙的东西,并极具治疗作用,能和谐灵与肉、理性与感性的关系,使身心合一,起着塑造和改变人类情感的作用,谁能说音乐不是人类最美丽动人的‘声音图景’呢?”(摘自《读书网》2003年7月16日)谁能说音乐审美活动不是人类特有的情感交流传达的专利呢?

(二)解放、创造、发展——生命质量提升的本质意义

音乐审美教育是按照音乐美的规律,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音乐艺术内容对人进行的全面自由、和谐发展的教育活动。在这种教育中,并不要求个体必须依从一种方式,遵循一种途径,也不要求个体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某种标准,或要求个体必须从中得到哪方面的道德思想教育,而可以由个体或从审美教育对象(音乐作品)的内在特点入手,或从音乐作品的外在形式特征入手,或从自己的体验感受入手去完成。审美对象的任何一种特点和元素,如音色、节奏、旋律、织体、和声等的变化和运动,都可以成为引起个体的爱、恨、喜、怒、哀、乐等情感交流的刺激因素和相互传达的通道入口。而审美个体在审美活动中获得的使情感升华的力量是内在、深刻的、潜移默化和无限的。可以说,真正的音乐审美教育能够让人消解来自外部和内在的压力与强制,使个体处于情感解放、创造、发展的自由状态。通过自由给予自由,即审美王国的基本法律。

1、解放

审美,作为人的基本生存活动之一,不仅是一种认识,它首先是一种体验,是一种人格状态,一种生存状态,属于生存范畴。它直接关系到人格的完整和谐与人的生存幸福,是人处于自由解放生存状态的一种象征。音乐审美教育则正是将审美作为一个主体性范畴,与教育有机的融合。因此,审美的价值则转化为一种教育资源,它的最终目的在于生命质量的提升。

从音乐审美教育活动的内在特征来看,这个美育过程主要不是以思维为特征的认识过程,也不是物质性的实践过程,而是表现升华情感,激发个体的生命活动,赋予其敏感、丰富和激情,发展超常规思维(创造性思维),怡情、启智和向善的体验过程,所以,将音乐审美教育作为人的一种生存状态来审视,在活动过程中关注人的生存发展,关注个体生命活动,是体现音乐审美教育价值的必需出发点。

音乐审美是一种感受,是人的情感的本质的实现。情感,是对人与现实关系的某种反映,或为人对周围环境的反应、态度和评价。存在于人格状态中的音乐审美情感首先是一种生存情感,具有自我感受意义。这种自我感受形成了一种心境,一种独特的精神性的生存状态。因为,“一个人的愉快、崇拜、狂欢、痛苦、焦急、悲哀等内心体验,个体情感的压抑或满足、敏锐或麻木、丰富或枯竭对于他的生存质量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个体生存的完满不仅仅在于他有道德、有智力、有健康的身体,也不仅仅在于有财富、有权力、有名誉,而且还在于有丰富的情感需要和满足,有敏锐的生存感受。一个情感麻木、枯竭或压抑的人,即使其他方面十分富足,他的个体人格也不会有全面的发展,其生存也不会完满、幸福。”(杜卫:《美育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美学家朱光潜曾以当时美学和心理学研究的新成果为依据,分析了美育的三种解放功能。既肯定了美育同德育之间的内在联系,又充分强调了美育具有心理解放功能。他认为美育带给人的解放,首先是情感的解放。人类生来有许多本能冲动和附带的情感,如性欲、生存欲、占有欲、爱、恶、怜、惧之类,这些本能与情感实际上只能暂时受压抑,却不能永远消除,而且这种压抑会带来“种种变态心理和精神病”。然而,美育活动“给本能冲动和情感以自由发泄的机会”,使之得到解放。其次是“眼界的解放”。他指出,美育能使人在平凡的世界里发现神奇的美,获得新鲜的审美经验,“美感教育不是替有闲阶级增加的一件奢侈,而是使人在丰富华严的世界中随处吸收支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第三是“自然限制的解放”。朱光潜认为,“美育可以使人从有限的自然、物质世界中超越出来,摆脱单纯的物欲和情欲,脱离低级趣味,在审美的世界里获得无限的心灵自由。”(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2卷第507—512页)即美育使人的感性素质达到开发和提升,从而使他具有活泼的生命活力和创造动力。

生存的情感维度是审美活动的主要领域,而审美活动则是生命情感解放的根本途径。审美意义上的这种情感解放意味着人的感性文化提升,“即从纯粹的生理本能发展与升华为具有理性因素和精神特征的人的情感。而在人类文明发展到工业化,科技化的时代,由于知识理性和技术理性的人的生命活动的负面印象,出现了理性对感性的过分压迫,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疏远。审美解放又侧重于情感向自然复归。即冲破理性规范的某些不合理束缚与压抑,恢复情感的自发性,敏感性和丰富性。”(杜卫:《美育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页)这种强调理性的感性化正体现了审美活动的现代意义。在情感体验与表达被压抑和排斥的生存状态中,音乐审美教育活动为其生存状态的解放和开创达到生存解放状态的原本尘封了的心灵空间“提供了一块自由的绿洲。”正是这种由情感活动带来的情感解放,使个体处于主动的、直接的、自由的情感状态,不期然而然地在审美对象的刺激下,获得既合规律、又合目的的自由愉悦,产生审美创造的原动力,促使个体展开想象力,去创造一个情感得以伸展的世界。可以说,这种在审美活动中获得的情感的解放才是真正生命意义上的解放,是构筑由审美表现而产生的以创造形式为中介的生命质量提升的基础。正如黑格尔所赞赏的那样:审美确有令人解放的性质。

2、创造

创造性不仅是体现情感解放的本质标志,而且还成为审美表现中的形式中介。它体现在情感表现的对象化审美创造之中。即个体通过表现性的意象创造,将自我的感受转化为一个对象,并通过对对象的体验来对情感进行重构和重解。在这种以创造审美形式为中介的审美表现过程中,人的情感解放和情感升华得到有机统一,凸显人生价值,使个体生命充满活力。

在现代化社会中,发展创造能力已成为音乐审美教育的最基本的任务。反过来说,音乐审美教育也是创造性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狭义讲,创造力是指发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广义上讲,是指个体的不断实现和更新着的生命活力,这是一个健康个体生命的基本特质和能力,也是创造意义的最基本内涵。

歌德曾把创造力的实质归为一种持久的生命力。是人的潜在能力和完美状态的全面实现。它强调的是自我实现创造性的表现或存在的品质,而不仅仅是强调制造产品的数量。“看一个人是否富于创造力,不能只凭他的作品或事业的数量。在文学领域里,有些诗人被认为富于创造力,因为诗集一卷接着一卷的出版。但是依我的看法,这种人应该被看作最无创造力的,因为他们写出来的诗歌既无生命,又无持久性。反之,歌尔斯密写的诗很少,在数量上不值得一提,但我还是要说他是最富于创造力的,正是因为他的少量诗有内在的生命,而且还会持久。”(歌德:《歌德谈话录》,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165页)特别是人类成长的童年期,是生命力勃发,创造力发展最迅速和最自由的阶段。在音乐审美教育中,音乐创作和音乐欣赏活动都需要创造力来激发个体生命,丰富个体生命,使之具有自发自觉的创作和欣赏欲望,产生敏锐、发达的创新意识。

美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萨蒂丝·科尔曼(Sat Coleman)认为,儿童天生带有热爱和探索音乐的倾向。而这种自然的倾向由于后天非自然的强化训练,大多无法存活。“倘若儿童能按照早期的迹象成长起来,那么,我们就都是天才了。但成长并不仅仅是发展而已,……过了一定的时期之后,这些能力与机能表现就根本不复存在了。”(加登纳:《艺术与人的发展》,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28页)在音乐教育已成为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最主要内容之一的今天,“许多父母不惜任何代价地创造条件,使自己的子女有机会受到音乐教育。但还有很多父母对音乐为什么是能帮助孩子成长的最有利的工具这个问题并不十分清楚,因此他们对孩子所要进行音乐学习的目的也不尽相同。一些父母是想让孩子能演奏些什么;一些父母是想给孩子在相应年龄段所应得到的一切;一些父母认为学习音乐可以开发孩子的智力;一些父母认为音乐学习是为了得到一种专业技术或生存手段;一些父母是为了使孩子放学之后有事做,或提供给孩子一个高兴愉快、有益无害的消遣,或使其肌肉协调和身体发展均衡:还有一些父母认为音乐学习是孩子日后进入社会生活的一种装饰。”(尹爱青曹理缪力编著《外国儿童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11月版,第126页)

音乐究竟能带给孩子什么?除了以上几点以外,创造力的发展是其中一个关键方面。音乐审美教育是培养儿童创造力的最佳途径之一。因为它具有个性化的想象,富于情感色彩的声音造型,并伴之以注重过程,愉悦体验的审美或泛审美表现的性质。儿童可以任凭想象力的自由展开,利用自己的体验、联想、想象和表达,不介意结果,独树个性,标新立异,使生命富于本质意义。

当然儿童的创造力与成人的创造力在深度、广度上有差别,特别是儿童的创造力成果只表现为具有独创特征,而不是那种能给人类带来贡献的有用成果。但这是创造性的人格基础,是个体创造性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日后真正成熟的创造性的最自然的内在源泉。

章新建在《中国美育十年回顾》中评论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应使人们的各种才能,尤其是审美创造能力,在竞争中更充分的展现,应当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各方面要求结合起来,为发展人的审美能力发挥更大作用……。在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国家民族和其成员创造力发展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是否善于利用美育来加以培养和激发,并进一步主张把美育回归到现实中,即回到现代化的语境背景中,来讨论美育的生存境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