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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美育的哲学和美学审视(3)

孔子曾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诸子集成》第1册,上海书店1986 年版,第126页)过去的诠释者大都把知、好、乐解作道德与知识修养的三个阶段,所谓“知”即懂得道理,“好”即喜爱,“乐”即以此为快乐。的确,孔子要求把道德内化为个体的自发要求,使得人人从内心深处向往仁义,自发地实践伦理原则,并以此为乐,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地步。他所说的“乐”就包含这层意思。然而,“乐”又不仅仅对社会而言,它同时也具有个体生存的意义。“知”与“好”均外在于个体生命,是人对于客体的一种服从或追随,所以它们主要是外在价值;唯有“乐”,才是个体生命得以实现的生存状态,因为“乐”是人的一种生命状态,是人把外在的法则转化为自身的需要,从而获得内在的自由。所以,孔子又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诸子集成》第l 册,上海书店1986 年版,第160页)所谓“成于乐”便是个体在与社会的和谐融洽之中实现的生存完满。孔子讲“诗”,重在“兴观群怨”;讲“礼”重在约束个体的一套政治和伦理秩序。这虽也是必要的,但主要是外在于个体生存的社会法则。而“乐”却是“尽善尽美”的,是情理融合的,它的本质是“仁”,又具有作用于个体情感的感性形式。只有“乐”, 才能使个体的本质(“仁”)得以实现,这种实现的方式是心理愉悦,即“乐”(lè)。因此,“乐”具有内在价值,“成于乐”在本质上是一种以“仁”为核心的审美化、情感性的人生境界,是内心自由的生存状态。所以,孔子还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诸子集成》第1 册,上海书店1986 年版,第137页)这个“游”不正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状态吗?值得注意的是,在孔子那里,个体审美化生存(即“乐”)的境界可以在许多方面得以实现: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是从艺术欣赏中得之;(《论语·述而》,《诸子集成》第1 册,上海书店1986 年版,第141页)“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先进》,《诸子集成》第1 册,上海书店1986 年版,第257页。)“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论语·雍也》,《诸子集成》第1 册,第127页,上海书店1986 年版)是从自然、游历中得之;“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诸子集成》第l 册,第121页,上海书店1986 年版。)是从日常生活中得之。这里体现着孔子的一个重要思想,即以主体的创造性来实现人生各个方面的审美化。虽然孔子美学的核心还是“仁”(即伦理道德的“善”),他追求的人生的审美化与现代美学的人生理想是有差异的,但是,把审美放在人生境界的框架中来理解则与现代美学是相通的。

中国古代另一位重要美学家庄子则追求“逍遥游”。这种“游”的实质在于“体道”,实现“道”。“道”是“无为而无不为”,用康德的话来说,便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不过,庄子的重点落在人生自由境界之上,体现出中国传统美学鲜明的生存论特色。“道”无所依凭,无所欲求,却又是由此而有所得,即在个体内心里敞开一个境界,一种自由自在、澄明透彻的心境。它是最美妙的生存状态,同时,它又类似于由审美态度、审美观照、审美体验、审美愉悦等综合构成的审美心境。值得注意的是,庄子不是从对美或艺术的分析中,而是从对人生意义的探求中揭示了这种境界。在摒弃了“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的儒家哲学方法论之后,庄子把目光集中于宇宙生命本体,集中于理想人生,集中于个体内心体验的极致。他发现,只有以一种类似于审美的态度去观照万物、体察人生,才能体悟到生命的真正意义,才能实现个体的自由生存。就这样,庄子从人生哲学出发,创立了属于生存论范畴的审美学,深刻揭示了宇宙的诗意和审美的人生价值。这也正是庄子美学的现代意义之所在。

孔子和庄子的上述思想几乎影响了他们身后的整个中国美学和艺术创作实践,执著于宇宙生命情调之发现,追求生活之艺术化,强调艺术的人生价值已成为中国美学与艺术的主导精神。写诗作画的真正意义在于创造一种神情飞扬、气韵生动的心灵境界,审美欣赏的美妙之处在于“澄怀”、“畅神”,使个体精神跃入自由闲适的状态。审美的最根本价值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在于对人生的感受与体悟,在于为个体生存开创一个新境界。而且,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审美境界不仅得之于艺术活动,而且得之于日常生活,来源于生活的艺术化。这种生活的艺术化主要也不是外在的修饰,而在于用洒脱的审美态度来待人接物,在于人的内心世界的解放。于是,王羲之发现了山阴的山水之美;阮籍独自驾车狂奔,又为“穷途”痛哭而返;支道林放鹤归林;王子献乘兴访友,至门前而返……平淡的生活由此脱俗而放异彩,个体的生存于是充满诗意。这种依凭人的主体创造性而开创审美化、艺术化人生境界的生存美学精神,对于我们建立现代美育学是多么宝贵的思想资源!离开了对人生的关怀,离开了审美、艺术与人的生存发展的直接联系,美育理论和实践不仅丧失了其最根本的意义,而且同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也是格格不人的。

总之,中国传统哲学与美学充满着温暖的人文关怀,它追求审美的人生价值,追求人生境界与审美境界的高度一致。这种传统为我们建立生存论的美学和美育学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框架和丰富的思想资源。另一方面,传统美学与当代美学中的人生观、审美观有很大差异,这要求我们在继承的同时要加以批判性的阐发和创造性的转化。

在西方,生存论的审美理论肇始于康德。康德用知—认识、意—实践、情—审美的三分法划出了人类活动的三大领域。审美即以主体的快感或不快感为基准的鉴赏判断,是实践与认识之间的中介与纽带。审美情感摆脱了生理欲望和道德规范的压迫,以非概念的形态,在想像中达到内心诸心理功能的和谐自由活动。他试图在审美情感领域实现感性与理性、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在今天看来,这种具有浓重认识论色彩的美学思辨实质上潜藏着某种生存论美学的启示:作为情感活动的审美不必通过任何外在的手段来实现其自身的内在价值,它以个体的内心体验(“单称判断”)直接关联到生存的价值,直接实现着人类的本质,直接导向人的目的。因此,情感在审美活动中具有了独立于任何外在价值的人生意义,而情感的独立价值只能从人的生存与发展中去理解。

席勒发挥了康德的上述潜在思想。他指出:“美对我们是一种对象,因为思索是我们感受到美的条件。但是,美同时又是我们主体的一种状态,情感是我们获得美的观念的条件。美是形式,我们可以观照它,同时美又是生命,因为我们可以感知它。”(席勒:《美育书简》,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 年版,第103页。)在这里,席勒把美从“对象”、“形式”的意义扩展到“主体的一种状态”、“生命”的意义,实际上也是把审美从认识论范畴向生存论范畴的扩展与转化。“生命”是美的内容和本质,作为对象的美正是“生命形象”(又译“活的形象”) ,它在根本上是由人的审美(“游戏”)冲动创造出来的,受到主体审美活动的规定,是审美主体自由的生存状态的一种象征。所以,审美不仅是认识,它首先是一种体验,是一种人格状态、生命状态,它直接关联到人格的完整和谐与生存幸福,是一个生存范畴,而人的审美生存状态(或称“审美心境”)有别于生存的自然状态、逻辑状态和道德状态。虽然席勒凭着浪漫的想像力,轻易地把审美的心灵自由扩大到人的现实自由,企图以心境转化来替代现实变革,有浓重的空想色彩,但是他确立的作为生存范畴的审美理论却很值得我们重视,这不仅为后世的美学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如本体论美学),而且,从人生价值入手的审美理论建构为现代美育理论的建设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人的三种自我确证方式。一种是初中的方式:“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为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的自我确证。”(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第50页。)另外两种是思维的方式与感觉的方式:“人不仅在思维中,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第79 页。)这种在感觉中肯定自身的方式具有深刻的美学意义。尽管青年马克思的这部菱仍没用了认识论的术语,不泛浪漫情调,但他把人的上述三种自我鸪方式视为人实现其类本质的三个层面,实质上已深入到人的生存本体。而且,他把人的自我确证方式分别归属于三种生存领域(认识、初中和审美),审美是一种“感觉”的方式,即体验的方式,主要属于心理领域,而不像席勒以及目前国内外一些浪漫美学理论那样,把审美价值直接等同于整个人生价值,以体验代替认识与实践,用想像的自由代替现实的解放。因此,马克思所说的对人的本质的全面占有并不仅仅在人的生存活动之中实现,而是人在多种对象性活动中自我实现的总和。其中,审美的相对独立意义在于,它是“对属人的现实的占有”,也就是对人的作为人的存在的感受与体验。

审美是一种感受,所以审美活动中的自我实现主要在心理领域,是人的情感本质的实现。对现实生存来说,审美中的自我实现(即审美的自由解放)是现实生活的理想,是一种自由的象征。但是,审美还有其更基本的价值与功能,那就是它开创了生存的情感之维,实现了个性情感的创造性表现与升华。

审美情感首先是一种生存情感,即生存感受,这是它最基本的意义与特征。关于情感,人们又可以把它理解为对人与现实的关系的某种反映,或者是对周围环境的反应、态度或评价,因此,情感亦具有认识和实践的属性。但是,对于审美情感来说,这两种对情感的理解主要涉及了情感的外在性,因为它外在于生存感受,尚未深入到生存本体。现代美育学需要把从属于认识或实践意义的情感还原为个体生存意义上的情感。情感不仅具有主体对客体、个体对社会的意义,而且具有对自我的意义,它是个体对自我的感受,这种感受形成了个体的一种心境,一种独特的精神性的生存状况。一个人的愉快、崇敬、狂欢、痛苦、焦急、悲哀等内心体验,个体情感的压抑或满足、敏锐或麻木、丰富或枯竭对于他的生存质量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个体生存的完满不仅仅在于他有道德、有智力、有健康的身体,也不仅仅在于有财富、有权力、有名誉,而且还在于有丰富的情感需要和满足,有敏锐的生存感受。一个情感麻木、枯竭或压抑的人,即使其他方面十分富足,他的个体人格也不会有全面的发展,其生存也不会完满、幸福。

生存的情感之维是审美活动的基本领域,而审美活动又是展开生存的情感之维的根本途径。在压抑情感表现,排斥情感价值的时代,唯有审美才为独立的个性情感提供了一块自由栖息的绿洲。在这个意义上说,审美具有解放的性质与功能。用历史的观点来看,审美解放(即生存情感的解放)应该包含着两大历史阶段:在人类摆脱自然状态成为文化人的阶段,审美解放意味着感性的文化提升,即从纯粹的生理本能发展与升华为具有理性因素和精神特征的人的情感。而在人类文明发展到工业化、科技化的时代,由于知识理性和技术理性对人的生存的负面影响,理性对感性的过分压迫,以及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疏远化,审美解放又侧重于情感向自然复归(当然不是简单的回到原始状态),即冲破理性规范的某些不合理束缚与压抑,恢复情感的自发性、敏感性和丰富性。一般来说,古典哲学家较偏重审美解放的前一种意义,强调感性的理性化,现代哲学家则较偏重审美解放的后一种意义,强调理性的感性化,这正是审美范畴的现代性之所在。古典美学和现代美学的这种差异性事实上正体现了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人类所拥有的不同生存和发展要求,也说明审美具有某种文化补偿性质和功能。这种性质和功能受到具体历史条件的制约,最终是由人类的生存需要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