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圆心理”具有两重性:如果做任何事情都不顾具体情况强求有始有终,其结果往往会束缚自己的手脚,使许多精力消耗在没有多少意义的事情上去。例如工作时间接到朋友的电话,他只是想和你聊聊老朋友的旧故事。如果你耐着性子陪他聊下去,不仅浪费时间,而且耽误工作,不如及时打断,另约下班时间再聊。
了解“自圆心理”的特点,我们就可以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工作和学习,为了把重要的事情做好,我们可以把每天要做的事情按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分成三类:对第一类事情保证有始有终;对第二类事情努力做到有始有终;第三类事情则要见机行事。这样使自己能有条不紊地和轻松愉快地完成主要工作,既实现了自己的完成欲,又不至于感到过于疲劳。
成长,你准备好了吗?——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使人类社会不断进步,但同时也使我们的生存环境日益复杂。青少年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还不够丰富,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等的伤害,因此尤其需要强化自我保护。而且,近年来,青少年因缺乏安全防范意识,遭受伤害的事件屡有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中小学生每年在意外伤害事故中死亡人数在万人以上。这是惊人的惨痛事实。青少年应该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其实,自我保护不仅仅是个需要,对于我们来说,这也是个可以努力并逐渐胜任的事情。伟大的哲学家尼采曾经说过:“我们必须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这是对独立性的最好考验。”小的时候,我们还没有独立的能力,很多时候只能对大人的照顾和保护一味地接受。但现在我们独立思考的能力越来越强,对事物也已经具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因此渐渐开始学习自己。
保护自己已经是一种成长的使命,这个过程也会加速我们的成长和成熟的历程。
当代青少年应努力做到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在日常的学习与生活实践中,从小事小处着手,从一点一滴做起,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不断发现自己的潜力,不断看到自己的进步,感受到挑战自我的喜悦。而“五自”当中的“自护”,就是要求我们初步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同伴的正当权益,增强分辨是非的能力,敢于同不良行为及坏人坏事作斗争;了解基本的医疗卫生常识,知道一些在紧急情况下基本的处理方法和救护常识。
清醒的判断是自我保护的基础
清醒的判断是进行成功的自我保护的重要前提,它包括对是与非,真与伪,表与里,安与危,合法与非法的总体判断,以及对事件性质的分析,对疑点细节的分析,对当时处境的分析,对事态发展的种种预测等。当危机出现的时候,可能会由于紧张和焦虑等原因,影响了人们正常的判断,后果甚至不堪设想。我们偶尔会从新闻中看到这样的悲剧,某处火灾,有人着急,从楼上跳下摔死了,但其他人迅速撤离反而安然无恙。所以,保持头脑的清醒在自我保护中是相当重要的。
就像俗话说的那样“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很多时候,我们作为当事人,往往由于自己视角的局限,被表面现象迷住了眼睛,或被利害关系冲昏了头脑,当危险来临之时,还浑然不觉。尤其是在面对职业骗子的时候,我们常常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仿佛被灌了迷魂汤,人云亦云,完全失去了自己的判断能力,这是最可怕的情况。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别人说得如何天花乱坠,我们都需要保持清醒,努力把自己设想成为一个局外人,想象这是别人的问题,试着用一种旁观者的角度来进行判断,或者问一问自己,如果父母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们可能会怎么做?努力置身于事外,也许就可以在危难之中救你一命。
敏锐的识别让我们远离危险
“山雨欲来风满楼”,世间万物是相互联系的,任何自然现象的发生,都不是凭空而来的。因此,在危险来临之前,总会有一些征兆,预告后面将要发生的事件。如果你具有敏锐的识别能力,在危险真正发生之前,已经看到危险的影子,那么你也就走在了危险的前面,即使危险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你也可以事先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迅速采取措施,把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由此可见,全面观察的能力必不可少。
猎人们常说,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面对陌生人的时候,我们更需要仔细观察。有时候,我们在长期的平凡社会生活中,会形成一些对于某些人的固定的总体印象,比如说,戴眼镜的人通常都是有学问的人,他们通常是值得信任的。这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刻板印象”的效应。正常情况下,这种心理上的预期,有利于我们对他人进行迅速的判断,了解他人。但是,有的时候,这种心理上的准备状态会被坏人所利用,用来充分伪装自己,然后用表面的现象骗取你的信任。因此,我们千万要注意,不要让自己的眼睛骗了自己,不要把任何事情都想成是理所当然的,要学会观察,但凡觉得有疑问,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抓住疑点,准确识别他人。
良好的自制会使我们避免伤害
如果说外在的危险总还是看得见摸得着,那么我们内心深处的欲望,则是一个看不见的却足以把我们推进厄运的深渊的隐形恶魔。有时候,某些不怀好意的人,正是利用了人们内心的一些欲望,把它激活放大,成为阻碍人们正常思考的武器,最终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此外,对于自制力还比较差的青少年来说,青春的力量逼人而来,似乎具有不可抗拒的魔力,如果没有正确的认知理智的控制,很容易成为自己冲动和欲望的奴隶,过早地尝试一些本不应该尝试的行为,一失足成千古恨,让亮丽的青春之花,过早地凋谢。因此,理智的自制能力,对于你们来说,尤为重要。
此外,在灾害发生的时候,由于事件发生得十分突然,当事人毫无心理准备,或者由于极度恐惧,人们有时候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举动,这不但无助于渡过难关,反而可能使灾害的后果变得更加严重。这时候,就需要对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进行必要的理智控制,树立摆脱困境的信心,避免消极的自我暗示,控制自己的行为,采取尽可能明智的措施。
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很多灾害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并不可怕,但是由于当事人浑然不觉,任其发展,才造成了最后不可收拾的严重后果。而很多人为的灾祸之所以发生,就在于被害者品尝到最后的苦果之前,并不认为这是一场灾难,所以从一开始,不加干预地任凭事态发展,从而一步步地陷入可怕的深渊。对于青少年来说,尤其是在“性”的问题上,有时候更是难以分清楚是与非,对与错,贪图眼前一时的满足或快乐,看不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带来的严重后果,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最终酿成苦果。
如果说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技巧是计算机的硬件,那么自我保护的意识就是计算机的软件。只有装上了软件的计算机,才可以使用的。同样,任何自我保护的技能和手段,只有在你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加以调用的时候才能发挥作用。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就算是身怀绝技,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等到恶果发生之时,往往为时已晚。因此,我们在学习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巧的同时,还必须树立自尊、自爱、自律的观念,在必要的时候,把自我保护作为我们考虑任何问题,采取任何行动的一个大前提,让自我保护的意识成为一道坚固的防线。
掌握灵活的自卫方式
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你可以采用的具体措施不尽相同,例如,利用环境保护自己,借用他人保护自己,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等。一般而言,尽可能迅速地让其他人知道你处于危险之中,最有助于你脱离困境。
受害受骗后的自我救护和自我心理疏导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人生在世,总希望平平安安,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时候,伤害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可以说,就像小时候我们学习走路时总会摔跤一样,那些受害受骗的经历,也是成长的一部分,是为了成长需要付出的代价,是我们向社会这所大学所交纳的学费,所以还需正确看待那些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伤害性事件。
在受害或受骗发生以后,重要的不再是伤害本身,而是你对伤害的理解和认识。同样的事件,可以把一个人击倒,使他一蹶不振,也可以让一个人奋发,从伤害中吸取教训,武装自己,东山再起。因此,受到伤害后的自我心理救护和自我心理疏导,也是学习保护自己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