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快乐心灵的哲理故事(青少年快乐阅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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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鸟鸣心中(4)

天啊。也许是我的惊讶让孩子感觉到了。我有点吃惊地捂住了嘴巴。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两个年仅6岁的孩子会有这样的举动。多多瞪着一双怯生生的眼睛看着我,嘴里说出的一句话,差一点让我掉下了眼泪:“阿姨,我很快就有爸爸了,妈妈答应给我找一个。”

二话没说,我把多多带进屋里,洗了一个又大又红的桃子塞在他的手里。我不知道该对孩子说些什么,只能说,多多,以后不要再隔着门跟扬扬玩了,要玩,就来家里玩吧;说完,我心里惭愧万分,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有种选择也叫勇气

◎文/范春歌

生活中有许多看似微不足道的选择,其实体现的倒是一种大勇气。

有一年夏天,正在做驻京记者的我应邀去天安门广场附近的猫辇胡同,参加在一个朋友家举行的派对。

那是刚到北京不久的我,第一次接到家住北京的朋友的邀请,而且那天参加家庭聚会的有不少京城媒体的大腕记者。为此,一向不修边幅的我在出门前还对着旅馆里一面已缺了角的老镜子修饰了一番,又特意换上了一双崭新的皮凉鞋,乳白色的鞋面、尖尖的鞋跟,衬得我本来就高的身材更加“挺拔”。心里暗暗笑道,虽然貌不惊人,才不压众,但身高总可以“鹤立鸡群”了吧。

从记者站临时借居的旅馆到天安门,需乘公共汽车。而旅馆到汽车站的路也不短,足足步行了十来分钟,其实走到半路时,已感觉脚上那双新鞋变成了一副痛苦不堪的刑具,脚后跟和脚背蹭破了,露出红红的嫩肉,每走一步,都像安徒生笔下那个陪王子跳舞的鱼美人似的,“仿佛步步都踩在剑刃上”。眼看约会的时间愈来愈近,也来不及回旅馆换鞋了,当然,我也舍不得换下这双为赴京城大腕云集的聚会而特意购买的新鞋,它是那么漂亮,可以说是我身上全副行头的点睛之笔。

我一边走一边咬着牙计算:汽车站还剩100步,还剩50步,还剩10步……待我终于挤上公共汽车大舒一口气之后,没想到售票员告诉我,天安门广场的侧面不能停靠公共汽车,出租车也不能停。这意味着下了汽车,我还要步行一站路。天热加上恐惧,简直要让我晕死过去。若不是为了赶赴那场聚会,真希望就这样在车上呆下去,哪怕绕北京城一百圈呢!

公共汽车在长安街临近天安门广场不远到站了,我不得不哆哆嗦嗦地下了车,脚一触地,人被重新袭来的巨痛给定住了,像根木桩似的站在车站难以移动。眼看时间不多了,我龇牙咧嘴地几乎是半步半步地往前挪动,眼看着身边如潮的游客迈着矫健的步伐前行。“真恨不得将你甩了!”我恶狠狠地瞪着脚上那双曾让我醉心不已的新凉鞋。骂过之后,突然茅塞顿开,既然它让我如此痛苦,为什么不干脆脱掉它,让我痛痛快快地走路呢?

当我飞快地脱掉凉鞋,赤脚站立在广场洁净又凉爽的路面上的时候,一种挣脱束缚和痛苦的快感充盈全身,可是很快我又被这个决定吓住了,一个女人赤着双脚在人来人往的天安门广场行走,成什么体统?路人会不会以为我脑子有病,用奇怪的眼神看我?

就在双脚极不情愿地将被我重新套进那双漂亮却如刑具的凉鞋之前,我望了望天空,白云朵朵;望了望行人,似乎没有谁留意我是否光着双脚,人家都是奔天安门来的。即便别人看见了赤脚又如何?难堪的痛苦和所谓的体面孰轻孰重?

我拎着那双让我受尽折磨的新鞋,光着脚在天安门广场上大踏步地走起来。一路上所经过的每一寸路面对我来说是从未有过的亲切,大地离我之近。也是从未有过的。迎面向我走来的行人,也有发现我拎鞋赤足而露出惊诧之色的,但我已不在乎,有一位顽皮的少年会心地喊道:“很爽,是吗?”

这是我除了童年时代平生头一回赤脚走在城市的大街上,而且还是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一路上,我觉得身轻如燕,不,飞起来了!

那天,我一直走到了广场侧面的那条猫辇胡同,又穿过胡同进了已经开始聚会的小院。步行使得我临行前在脸上精心化的淡妆被汗水洗得干干净净,也正好恢复本色。大家见我拎着一双漂亮的白凉鞋却赤着脚走进来的一刻,困惑不解,听我说了原委后,纷纷开怀地笑起来。

后来,主持派对的那位房主朋友微笑着对我说:“我想,你决定赤脚走过人街的勇气不亚于当年决定骑单车穿越中国。”

当别人因我从前那些远行探险的经历而夸我勇敢时,我往往不肯承认,但这次,我认为他说得不错。

生活中有许多看似微不足道的选择,其实体现的倒是一种大勇气。所以,我视这次赤足为我人生中一次难忘的壮举。

最美丽的珍珠

◎文/雪小禅

谁又能否认,她不是那颗最美丽的珍珠呢?

那年,她是我们学校最美丽的女生。

不,不仅仅是最美丽,她简直是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白雪公主一样纯洁,奥黛丽·赫本那样的一张脸。而且她不骄傲,总是温柔地看着你,笑着和你说话。

她是学校的文艺部长,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她总能活跃起气氛,她和男生女生都能成为朋友,弹一手好的手风琴,穿一件雪白的裙子。很多男生给她写情书,但她选中的,居然是来自西北的一个男生。

她是个北京女孩儿,父母亦是高官。可她选择的却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而那农民的儿子极平常,个子如她一样高,长得亦是一般,只不过是大学生志愿者。有一年暑假,他们一起骑车去了陕北,回来以后,他得到了她的芳心。

大家都不看好他们的爱情,觉得是昙花一现。她只是觉得新奇,不过是在城里长大的女孩子,看到黄土高坡后觉得新鲜罢了,能持续多长时间呢?我们怀疑男生在利用她,想毕业留在京城才是真的。

让人想不到的是,毕业后,她居然走了,跟着那个男生回了陕北,那个没水没树没情调的地方!只是一片又一片荒漠,这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他们去了一所希望中学,做了乡村的中学老师。

谁都没想到是这个结局。以她的背景,她应该出国,找一个也是留学生的丈夫,这才符合我们平常的思维定式。她那么爱干净,不洗澡她受得了吗?那么寂寞的黄土高坡,她是否会思念城里的繁华?

当所有人挤破脑袋想留在城市时,她却走了。让很多人替她惋惜,当然,更多的是佩服,毕竟,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完成的事情啊。

很多男生醉酒后都说过,她是一个难得的好女孩儿,简直和圣女贞德差不多。越这样,她越是让他们难以割舍。

10之后,她回京城,召集在京城的同学们聚会。在北京的同学全到了,甚至到了美国的同学都回来了,大家都想看看,他们的公主变成了什么样。以前也有过同学聚会,但最后总是来不了几个人,来了之后就相互攀比,看你开的什么车,看你住的什么房,看你孩子上的什么学,但她来了以后,大家没有再说这个。

她进来时,所有人全呆住了。

同10年前比,她是老了,黑了,瘦了。但她眼睛里的光彩依然是那么动人,那绝对不是用了高级化妆品的女同学们所能有的风采。

她穿一条旧的牛仔裤,白色的旅游鞋,一件男式的格子衬衣,短发,依然和十年前一样清纯。不同的是,她没有在京城的女同学一样的好皮肤,她没有那些名牌化妆品和时装,她有的,是一颗真诚的纯粹的心!

她是来北京作报告的。现在,她是那所中学的校长,她的丈夫,是副校长。一是做先进事迹报告会的主人,二是找这帮发了财有了钱的同学拉赞助,她笑着说,希望大家伸出手来,帮帮那些孩子。

那天晚上她喝醉了,我们也都喝醉了,醉了的她分外美丽,她说,谢谢亲爱的同学们。

有人问她,你怎么能耐得住寂寞呢,10年啊,在那么偏僻的一个地方?

她说,因为爱,因为喜欢。

爱我的男人,所以,心甘情愿为他奉献;喜欢我的学生,所以,能忍受环境的寂寞。

无疑,她才是那晚的明星。

那些开着名车戴着名表用着名牌化妆品的同学们,未必有她幸福。

她也有了一个7岁的女儿。她笑着说,长得黑着呢,但英语说得蛮好,以后,还让她考北京的大学。

她是带着很多赞助回的陕北,大家劝她坐飞机回去,她说,能省就省吧。

在站台上分别时,我看到男生们都用一种敬佩的眼光看着她,他们说,我们真嫉妒她的丈夫。

而女生们紧紧拥抱着她,给她包里放了好多吃的和不错的化妆品,她们说,也别太难为自己。

是的,虽然她老了黑了瘦了,她没有了往日的娇媚,没有了天使一样的声音,可是,谁又能否认,她不是那颗最美丽的珍珠呢?

甚至,她脸上的皱纹都让女人们嫉妒!

因为,那是岁月留给她的美丽的痕迹!

容人才有机会

◎文/小丑

从乞丐变成富人,可见,好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

保罗和杰里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有一天,他们决定离开乡下,去城里发展。他们来到繁华的旧金山,很快被五彩缤纷的世界迷住了,他们决定寻找机遇。

不久,两人幸运地被一家餐馆录取,虽然薪金不高,总算是在城里落了脚。保罗和杰里一起去餐厅清洗盘子,下班后,一起回到员工宿舍。虽然生活单调,但他们总算是过起城里人的生活。

有一天,保罗归还了一位富人遗失的包裹,与富人成为朋友,经富人指点,做成一笔生意,发了财。保罗的变化对杰里打击很大,杰里想不通命运之神为什么不青睐自己,偏偏给了保罗机会。如果是别人,也许杰里还不至于如此生气,而保罗与自己朝夕相处,曾经同样的一贫如洗。

每个礼拜日,杰里都要去教堂,在牧师面前,杰里满腹委屈,抱怨自己的不幸和保罗的幸运。

又是一个礼拜日,杰里对牧师说:“那个保罗,现在居然开了公司,为什么幸运之神总是帮助他,而一次也不眷顾我?”牧师不理会杰里的痛苦,摇摇头,说:“你看到的只是表象,还是等一段时间再说吧。”

杰里以为等一段时间保罗就会倒霉,而幸运之神肯定会眷顾自己。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保罗不但没有倒霉,还开了几家分公司。牧师望着一脸沮丧的杰里,依然没有表情地摇了摇头,说:“你看到的只是表象,还是再等一段时间看看吧。”

终于有一天,杰里高兴地跑来告诉牧师:“保罗破产了,现在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成了一名流落街头的乞丐。”牧师望着一脸兴奋的杰里,仍然平静地摇摇头,说:“你看到的只是表象,还是再等一段时间看看吧。”杰里非常不解地走了,他想不明白,保罗现在都破产了,牧师为什么还是这么平静?

杰里仅仅高兴了几年,他再次沮丧地跑来,告诉牧师:“保罗竟然东山再起,又开起了公司,从一名流落街头的乞丐,又变成了富人。”

这次,杰里没等牧师开口,接着说:“我真的是相信命运,保罗居然能从乞丐变成富人,可见,好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

牧师叹了口气说:“在你一生中,其实也有很多像保罗一样的机遇,因为你眼里只有别人,将自己弄丢了,所以,连命运之神也找不到你。”

要想命运之神找到你,首先得让自己找到自己,如果只知道一味地将目光注视着别人,你的人生中,除了得到一张看别人演戏的入场券之外,将一无所有。

车窗外

◎文/周国平

不再有兴致扒在车窗旁看沿途的风光,倾听内心的音乐,那样便辜负了人生这一趟美好的旅行。

小时候喜欢乘车,尤其是火车,占据一个靠窗的位置,扒在窗户旁看窗外的风景。这爱好至今未变。

列车飞驰,窗外无物长驻,风景永远新鲜。

其实,窗外掠过什么风景,这并不重要,我喜欢的是那种流动的感觉。景物是流动的,思绪也是流动的,两者融为一体,仿佛置身于流畅的梦境。当我望着窗外掠过的景物出神时,我的心灵的窗户也洞开了。许多似乎早已遗忘的往事,得而复失的感受,无暇顾及的思想,这时都不招自来,如同窗外的景物一样在心灵的窗户前掠过。于是我发现,平时我忙于种种所谓必要的工作,使得我的心灵的窗户有太多的时间是关闭着的,我的心灵的世界里还有太多的风景未被鉴赏。而此刻,这些平时遭到忽略的心灵景观在打开了的窗户前源源不断地闪现了。

所以,我从来不觉得长途旅行无聊,或者毋宁说,我有点喜欢这一种无聊。在长途车上,我不认为必须有一个伴陪我闲聊,或者必须有一种娱乐让我消遣。我甚至舍不得把时间花在读一本好书上,因为书什么时候都能读,白日梦却不是想做就能做的。

就因为贪图车窗前的这一份享受,凡出门旅行,我宁愿坐火车,不愿乘飞机。飞机太快地把我送到了目的地,使我来不及寂寞,因而来不及触发那种出神遐想的心境,我会因此感到像是未曾旅行一样。航行江海,我也宁愿搭乘普通轮船,久久站在甲板上,看波涛万古流涌,而不喜欢坐封闭的豪华快艇。有一回,从上海到南通,我不幸误乘这种快艇,当别人心满意足地靠在舒适的软椅上看录像时,我痛苦地盯着舱壁上那一个个窄小的密封窗口,真觉得自己仿佛遭到了囚禁。

我明白。这些仅是我的个人癖性,或许还是过了时的癖性。现代人出门旅行讲究效率和舒适,最好能快速到把旅程缩减为零,舒适到如同住在自己家里。令我不解的是,既然如此,又何必出门旅行呢?如果把人生比做长途旅行,那么,现代人搭乘的这趟列车就好像是由工作车厢和娱乐车厢组成的,而他们的惯常生活方式就是在工作车厢里拼命干活和挣钱,然后又在娱乐车厢里拼命享受和把钱花掉,如此交替往复,再没有工夫和心思看一眼车窗外的风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