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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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方案(4)

如果研究的对象是参与者的经验,那么访谈就成为资料收集的主要方式。此时,研究者访谈的类型、所提的问题都会影响资料的收集。研究者采用开放性访谈鼓励参与者描述他们的日常生活经验。他们强调即使是一些很琐碎的细节,也可能是分析的重要线索。访谈常用的引导性问题是:“请你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你感到道德冲突)的情境”。对访谈进行录音。资料收集完以后,要求参与者自己阅读录音记录,并对它们加以注释,进一步确认资料收集的可信度。如果所研究的对象是行为(如,对大学生道德行为冲突的研究),那么就要对整个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最终都要转换为书面的文本。在转换的过程中,研究者要尽可能详细地记录下原录音、录像的信息,避免信息的丢失。

埃卡斯博格是较早采用解释学术语和原则进行研究的人本心理学家。在他看来,故事讲述是最简单的、同时最具有人文性的意义创造和意义交流形式。所有的文学作品,尤其是戏剧、小说和自传都是人类故事的巨大宝库,其中的故事能反复地讲述,因而能帮助我们理解人们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努力与挣扎。在实际生活中,通过故事的讲述,人们的经验和行为得到叙述。他批判了学院心理学所进行的研究过于琐碎和专业化,同时,为了受到同行的尊重,为了使得故事的讲述能以专业形式发表,传统研究者常常运用专业的代码语言和格式来掩饰故事讲述这一简单的和基本的现实。这样,限制了故事讲述的方式,丢失了绝大多数经验的意义和相关性,造成了很多神秘化的东西和不必要的误解,因而主张无需给故事讲述予以太多的束缚。

同时,他也批判了从笛卡儿以后所形成的科学主义心理学的以“一个故事结束所有的故事”做法。科学主义心理学试图实现对意识的客观考察和人类行为的计算机推理。这样,“没有了戏剧、没有了惊异感、没有值得讲述的故事了,只剩下对行为的计算”。主张心理学研究必须回到经验,回到个人意义以揭示人们实际生活经验的丰富性和神秘性。在他对自己的经验意识流进行研究时,是通过“出声思维”的方式收集资料,即让自己独处一处,大声说出意识中出现的内容,用录音机记录下这些内容。把这些录音下的内容加以转录,形成书面文本——即解释学分析的文本。

3.2.资料分析

解释学研究没有形成一个大家一致认同的、清晰的研究程序,通过对现有研究的考察,我们看到解释学研究大多都是立足于一个解释学哲学家的思想,以他的主要观点作为自己研究工作的指导,因而在解释学心理学研究中呈现出多种不同的过程。如,泰潘主张阅读在解释中的重要作用。帕克对道德行为的解释学研究在美国心理学家中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主张首先,确定一个解释的起点,认为科学研究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基础,只有通过确定自己的研究实体、进入解释学循环的方式,才能实现对现象的解释;其次,对实体加以解释,获得解释性结果,并对反常之处进行再解释。人本心理学家安思图斯主张从语言出发,来分析对象的意义。如他认为,要对焦虑进行分析,首先从考察“焦虑”这一术语开始——关注“焦虑”本身的意义以及与焦虑相关的但又不同的经验。于是通过对“焦虑”多重意义的扩展以及与其他相关经验的区分,最终实现对“焦虑”的理解。凯维尔提出了5个进行解释学研究的原则:1)解释学研究要接受对象的自治(也就是文本的独立意义),意义的源泉就是现象本身,不能把现象框进预想的解释性图式中;2)研究者要努力寻找一种使现象最理性或人性的解释。许多社会现象非常复杂,结构非常丰富,其意义已经被第二层和第三层意义所掩盖,以至于不可能再发现其最原初的意义。研究者必须以更深远的方式来理解现象;3)研究者必须对现象尽可能熟悉——熟悉其历史起源、熟悉其意义的各种部分、熟悉影响现象起源和未来发展的传统;4)解释是一个从对部分的理解到对整体的理解之间来回运动的知识发展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获得对所研究的现象适当的解释;5)研究者必须揭示现象对目前情境所具有的意义,这涉及研究者、情境和现象的融合。在此,我们主要通过考察埃卡斯博格对文本的分析过程的阐述来了解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方案分析过程的基本特征。

3.2.1.基本存在问题和解释性问题

埃卡斯博格认为,可以通过提出相关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回答来获得对以文本形式呈现出来的生活事件的理解。“在我自己对人类行为的研究过程中,我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在指导关注的方向、揭示构成我们对事件理解的意义基本的和细微纬度上的作用”。

他指出,为了理解人类事件,可以通过提出以下几个基本问题揭示事件的基本事实:

现实经验心理学内涵所由揭示的问题

行动者一个人自我和身体主观性谁?

经验行动一个人存在性涉入意向性涉及什么?

情境一个人在空间上的存在空间性在哪儿?

时机一个人在时间上的存在时间性什么时候?

同伴一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主体间性处于和谁的关系中?

他把这5个基本问题称为“基本存在性问题”,它们揭示了事件的基本事实。如果要揭示这些事实的意义,对所发生事件进行解释,则需要通过反思性研究和通过解释性阅读来实现。同样可以通过对几个问题的回答来获得,这些问题被称为“解释性问题”。如果基本存在性问题回答的是“发生了什么”,那么解释性问题回答的是“它意味着什么”。如,埃卡斯博格以个性为例所提出的三个解释性问题是:

现实 心理学内涵 所由揭示的问题

个性动力 动机 为什么?

个性结构 功能或意识的水平 在什么水平?

个性类型 类型 如何?

针对某一事件提出多个问题,所强调的意义各有侧重,随着一个个问题的提出及回答,就形成了一个“问题问诊”的活动。研究者“探究它,感受它和进入它”。

每一个基本存在性问题都可以让研究者了解到事件不同的但是相互依存的一点或视角,同时作为更富于明确反思性模式的解释性问题也使得研究者明白,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理解事件意义的方式,到底研究者采取哪种方式,这依赖于他对人的明确的或隐含的认识以及所持的各种不同的理论。

无论是以任何生活文本、以任何故事呈现的事件和经验,都可以这8个基本问题建构一个启发式的表达图式,甚至是勾画出经验事件的变化。谁——与谁一起——做什么——在哪儿,什么时候——为什么——如何做的——在什么层次上?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会产生意义。如果把这些问题“应用于小说或者个体的生活文本,我们就能获得其中复杂意义”。

3.2.2.对文本的分析过程

埃卡斯博格除了强调对事件意义理解提出相应问题的重要性之外,还提出了对文本分析的几个阶段——这可能是解释学研究中可见到的对分析过程最明确地阐述了。他认为,解释学方法是多层次的、系统的和对话的,并认为这一方法在任何严格的学术研究中都潜在的存在着。

1)解释学研究的第一个阶段是阅读文本,把自己沉浸在文本中去,发现作者构思的不同主题,并以此进行主题的抽取。在对文本进行阅读的过程中,埃卡斯博格强调一个开放的态度,让经验流的意义构成“对我说话”。真正沉浸在文本中的阅读和一般的阅读不同,研究者会发现自己完全被故事的事件以及故事中的人物所吸引和感动,以移情式的共鸣体验他们的生活。会发现这个作品以一种奇异的方式深深地打动了自己。这种状态虽然也是对资料的熟悉,但是远远超出“熟悉资料”的程度。在沉浸性的阅读中,也包括了阅读者自身对它的反应和共鸣。在认识水平上,阅读者也许发现一些原作者没有完成的主题或者新的意义结构,但是这些都包含在文本的原结构中。阅读者完全接受原文本的标题和章节,这些原有的章节和结构给阅读以某种特定的“场景”(set),并给出组织故事的特定方式。阅读者把这些组织看做合法的顺序,并把它们作为归置事件和作出评论的基本框架。

2)如果说第一阶段阅读者完全接受原作者的框架和故事的话,那么第二阶段研究者就尽量突破作者的构造,创造性地阅读。研究者以自己的语言对作品中的小事件的意义进行命名,并赋予它自己的意义。此时,读者把自己的视角带入了阅读中,在阅读中并不以原作者的构思为中心,而是通过不断的阅读、与文本的对话得出新的理解。

当阅读者进入故事场景中,对故事进行阅读时,通常都很自然地按照故事赋予“我”的意义重新将故事划分不同小的标题和小的章节。埃卡斯博格认为,由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关注的对象不同,因而阅读相同的故事所获得的意义也是有差异的,这样对故事所划分的小的标题和章节也会不同。当面对实际生活文本时,由于人们生活实践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对生活文本的意义建构更是有着无限的方式。正是这些差异性和丰富性,为人们充分的对话、甚至改变差异和自我创造了机会。人们可以通过参照他人的视角来学会看待事物。

3)第三阶段是从各种不同的理论对文本内容进行解读。在心理学的发展历程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理论,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人类的行为和经验加以解读。埃卡斯博格认为,当研究者对自己的理解做出新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应用不同的心理学理论对文本进行解读,在不同的理论差异间会达到对文本的更深的理解,如弗洛伊德、荣格、阿德勒、马斯洛等人的理论。这样,研究者可以应用这些理论有意识地拓展解释的对话范围。每一种理论在对人类现实的解读过程中都呈现出不同的哲学-人类学“取向”,按照其所选择的不同的认知纬度揭示出不同的意义。这些不同理论说明的存在使得这些差异的对话成为可能,能促进我们对呈现在生活文本中的现实的理解。

4)前两个阶段是从个人的和心理学理论的角度来促进对文本的理解,在第四阶段则是关注对这一作品的评论,使得研究能关注到多学科的成就。如,埃卡斯博格指出,对很多文学文本,都有大量的批判性讨论,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不同的哈姆雷特,每一个评论都以自己独特的角度说明问题。在这些评论中,对语言类型和形式、文学传统、叙事风格和象征予以了特殊的关注。对心理学家来说,阅读这些不同视野的评论,能帮助他们拓展语境,打开意义形成的新世界。

从上述的埃卡斯博格对文本分析过程的概述中可以看出,他提出了从各种不同角度对文本进行解读的主张。无论是对实际生活文本还是文学文献文本的解读,研究者通过对文本的忘我的沉浸、移情似的阅读、在多种理论框架下的阅读与分析等,可以帮助我们拓宽文本理解的视野,最终实现对经验和行为的理解。

3.3.解释学研究结果的评价

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解释学虽然在很多方面是站在实证主义科学哲学对立面的,但是他们也潜在地受到了实证主义思想的影响。狄尔泰把自己看做是一个“坚定的经验主义者”(stubborn empiricist),致力于形成一门人类王国的科学,获得确定的和客观的(主体间的、能证实)知识。狄尔泰就曾明确指出,通过解释学实现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严格的研究,获得对文本的客观精神的认识。但是,这种主张获得原作客观认识的观点在随后的解释学中受到了冷遇。海德格尔指出,解释学研究始于对实践问题的关注,研究者要考虑的是所关注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任何效度的观念都必须考虑到了解者和被了解者:效度知识是关系的问题。一个好的解释不是提供确定的知识或永恒的真理,而是对激发我们研究的实践和存在关注的回答。加达默尔则认为,当解释者的视阈与文本的视阈达到了融合,解释就是可靠的和有效的。利科尔认为解释学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猜测-验证的学科,不存在绝对的真实,只有可能性大小的问题。他说:“无论是在文学批评还是在社会科学中,都没有最后的决断。如果是有的话,我们称之为暴力”。解释学所遵循的逻辑是“不确定逻辑”(logic of uncertainty)或者“定性的可能性”(qualitative probability)。

这些哲学思想对解释学研究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们与其他研究方案的倡导者一样,主张解释学研究结果的验证不同于传统研究。解释学研究不能提供自然科学所能达到的确定性、逻辑法则或程序。蒂特尔曼认为,社会科学领域特定解释的确认不像逻辑证明的结论,它更接近逻辑的可能性而不是经验实证的逻辑。波金霍恩主张不能按照主体间获得完全一致的认同的标准来考察研究结果,它是多重的。提倡把阅读作为分析的手段,在解释圈中不断循环,逐渐明了文本的意义。要求研究者具有洞察力。研究最终的结果是不能形式化的,因此,不可能像实证主义研究那样获得绝对的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