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狄尔泰的理解心理学和斯普兰格的类型心理学
如果说冯特和弗洛伊德的解释学方法的运用是一种无意识的选择,那么狄尔泰则是真正有意识将解释学运用于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人。狄尔泰认为心理学是典型的和基本的人文科学,所以它应该根据自己研究对象的特征独立地确定自己的研究方法,而不能盲目效仿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他提出的“理解心理学”与当时的“说明心理学”相对立。他认为说明心理学以自然科学为楷模,以一系列的假说为前提,以观察、实验为方法,从而得出一定的因果推论,是无法形成关于心理现象真实而客观知识的。而他所倡导的理解心理学的对象是活生生的心理生命,是知、情、意的统一体。心理学要实现自己的使命必须尽可能完整地分析、描述心理生命。它遵从整体性原则,即在分析、解释意识事物时,必须有意识地参照心理生命的整体以及在这一整体中发现的关联。体验、表达、理解和解释成为其主要方法。无论是对心理生命还是历史文本,都以一种本人对他人的心理生活进行体验的原始能力为前提,理解是通过进入到他人的内心世界,重新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从而再现他人内心体验和作品的原意。他说:正是在移情和转换的基础上产生了理解的最高形式,在这种理解中,精神生活整个处于再创造或再体验的活跃状态中。解释学是人们正确理解文本的重要手段,是进入精神世界、历史世界,获取人文科学知识的有效途径。可见,狄尔泰以理解心理学来对抗说明心理学,实际上宣告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在方法论上的对立,提出了人文科学独特方法论的命题,并粗略地勾画出人文科学研究方法。他坚决扞卫精神科学思想无疑是人文科学取向心理学方法论源泉中最富生命力的部分。狄尔泰认为,只有这种描述了“心灵现实的……”的心理学才能成为人文科学的基础。心理学就能成为历史学家、经济学家、神学家的工具,指导他们的实践。虽然狄尔泰是从哲学的角度来考察理解心理学的,但是狄尔泰的方法论解释学对人的独特本性及特有研究方式的高扬为人本心理学方法论提供了一种赖以产生的思想氛围,成为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的主要思想来源。
斯普兰格继承和发展了其导师狄尔泰的思想,也强调心理学的人文科学性质,提出心理学应以作为一种历史存在的整体的个人为对象,以达到对各种心理现象的理解为己任。心理学研究的基本途径是根据“历史的研究和忠实的日常观察”找出人的“理想的基本类型”,然后以之作为“理解的先验图式”,在人与历史环境、与“艺术”“科学”“社会生活”等“超主观”现象的关系中去理解人、理解人的整个精神生活。斯普兰格在对人的个性进行研究中,划分出了六种基本的人格类型:经济型、理论型、审美型、社会型、政治型、宗教型,并由此提出了他的“类型心理学”——一种有关人格类型的理论。
2.2.4.拉康的结构主义精神分析
拉康(J.Lacan)是法国精神分析学家,同时也是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哲学的重要代表。拉康和其他结构主义者一样,试图通过符号化与形式化的结构分析法,探索个体意识的深层结构,从而达到模型化水平,确立精神分析学的科学地位。在这个过程中,他把人的心理活动看做一个关系系统、一个整体,重视语言和言语的作用,强调解释过程中的创造性,显示出解释学对他的影响。受利科尔的影响,拉康强调言语的重要性以及分析者与被分析者之间的对话关系。他认为在分析治疗中,被分析者的话语是提供给分析者解释的文本,分析者对被分析者的话语作格律分析,把首要的因素集中起来,并加以解释,赋予它语言的象征意义。这种对话实际上是一个理解和解释的过程。拉康同样重视分析治疗中解释的作用,他认为解释创造了真实性。也就是说,被分析者的潜意识的真实性,不依赖于说话者(被分析者),而依赖于听者(分析者)。分析者只有对被分析者的毫无逻辑的言语进行解释和重构之后,才能挖掘出被分析者话语背后的潜意识的欲望。这一治疗思想体现了解释学方法论的内涵之一:解释者可以通过创造性的重建来把握创作者没有意识到的心理活动。
2.2.5.早期人本心理学家的思想
人本心理学家芮妮认为,虽然他们很少自觉意识到这一点,人本心理学的创立者们实际上涉及了方法论解释学,这在马斯洛和罗杰斯的研究中体现得很明显。马斯洛对自我实现的研究源自对两个老师的崇拜。通过对他们频繁的观察、访谈和记录以及在此基础上所拓展的对其他人的研究,形成了一个以层次结构组织起来的类属体系——动机理论。虽然“解释学”一词从来没有出现在马斯洛的着作中,但是,很清楚在其理论发展中,他采用的是方法论解释学。他对想要理解的经验提问,他与人交谈来促进对所说的理解,他阅读相关的材料,运用先前的理解帮助阅读,阅读又进一步促进理解。这与解释学循环的获得文本整体意义来把握部分意义,从部分意义把握整体意义是一致的。
罗杰斯在进行研究中,他采用对患者的移情、无条件的积极关注等方法。像马斯洛一样,他也没有看到其理论的发展是方法论解释学的一种体现。他的理论是把从对记忆、经验和信仰的目的性和系统性解释的理解整合进他对自己和他人对经验和社会行为观察的意义的解释中。此外,埃卡斯博格和芮妮都认为人本心理学现象学心理研究方案中都有解释学因素。
这些心理学发展历程中所呈现出来的解释学特征无疑为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方案的提出提供了一个理论的和实践的参考,成为人本心理学家在这一道路上继续前行的路标与基石。
3.研究过程
早在20世纪70年代人本心理学家就开始发展解释学研究方案,并进行了实际研究。在1979年出版的《杜奎森大学现象学研究》第三卷中,吉尔吉等人就把解释学研究作为现象学心理学的一种新取向提了出来,其中收录了5篇相关文章。在他们的研究中,既包含了狄尔泰所积极倡导的人文科学研究方法论思想,也吸收了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以及利科尔相关认识论主张。尤其是利科尔思想对心理学研究的方法论蕴意。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及的那样,解释学研究方案并没有形成像现象学研究方案、启发式方案那样明确、清晰的研究步骤与程序。人本心理学家所提出的解释学研究特点大多带有解释学哲学的意蕴。如,蒂特尔曼(Titelman,P.)曾指出,解释学研究具有四个特点:1)研究中要存在独立的文本,不管它是来自文学作品还是个人的经验记录;2)文本一旦形成,就独立于作者,在理解过程中产生新的意义;3)在对文本的理解过程中,文本展现的是其内在的有关联的句子的意义,它透射出一个新的世界,而不是无关联的句子的意义;4)文本是开放的,对文本的理解、与文本的对话是无穷尽的。这显然受到利科尔解释学思想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他文本理论的再阐述。到了20世纪的80年代,人本心理学家开始以对人们实际生活经验进行解释学研究。但是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对解释学理解的切入点不同,心理学家们从各自不同的立场来“解读”解释学,在进行具体的研究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如,埃卡斯博格在运用解释学哲学思想进行研究时更多地与现象学加以联系,帕克以海德格尔的“筹划”思想为基础,从实践的角度进行道德行为的研究,葛根则采用后现代的立场运用解释学,泰潘(Mark B.Tappan)继承了狄尔泰的主张与方法。为此,我们从具体研究事例入手,来考察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方案的具体实施过程,并尽量呈现出其多样化的特征。
3.1.资料收集
如前所述,人本心理学所关注的文本是人类的实际生活经验。埃卡茨博格把人本心理学解释学研究的文本区分为两个部分:1)实际生活文本(actual life-text)。主要是通过语言对自己生活经验加以表达所获得的创造性资料、生活文本;2)回忆内容和文学文本(recollection and literary texts)。主要包括:文学作品或历史文献中某一主题,或者个体对自己过去生活经历的回顾所形成的文本。我们必须收集生活故事,这些故事构成生活文本。它们是由某人从特定的视角、为了特定的目的“书写下来的生活”(life-written-down)。作为研究者,我们可以从研究参与者中收集、形成这些生活文本,或者对已有的故事进行反思。显然,文本的形成主要是两个方面:人们对自己生活的描述和已有的文本。吉尔吉曾指出,现象学研究方案与解释学研究方案之间的本质差异似乎与资料以及获得解释的步骤相关。直到现在,经验现象学研究的进行是通过收集参与者经验的描述,系统而严格地遵循研究步骤获得经验的本质,而解释学研究则主张另一种资料来源和不同的分析方法”。以此看来,解释学研究所适宜的对象要比现象学研究更广泛。它不仅包含了实际的生活经验,同时经典文献、神话、自传、艺术品,包括电影、戏剧和电视都可以成为解释学研究的文本,因而扩大了研究文本的来源和对生活经验意义的理解。
解释学研究者认为,人类的经验与行为一旦被固定下来,就具有与文本同样的特征:1)意义固定。当我们把人类行为记录下来或者把经验表达出来以后,它就具有固定的意义;2)作者的心理意图与文本的分离。当从面对面的情境对话中分离出来以后,文本就独立于作者的意识之外,获得了自己独立的立场。作者的意图只能由研究者进行推论和重构,不能通过对作者的追问而获得确认;3)表面资料的展现。蒂特尔曼指出,“对参与者描述性材料的理解不能通过把它们分析和还原为相分离的和互不联系的部分来获得。而是要根据建构性纬度之间的关系来理解参与者所描述的经验(行为)的意义……描述性材料远不单是句子的线性的连续体——它反映出了一个世界、一个积淀的和历史的过程,就像文本一样,其结构不能从句子的语言结构抽取出来,也不能还原到句子结构中去”。读者要寻求的不再是文本背后的作者的“原意”,而是作品本身所展示的意义;4)它演说的普遍系列。行为和经验文本可以对每一个能阅读的人和接近它的人开放。一旦形成文本,就不像两个人在一个特定的语言事件中的直接对话,而是可以由阅读者以任何方式进行阅读。蒂特尔曼指出,“描述性材料就像文本一样是一个‘开放性的作品’(open work),等待着从不同的视角和历史观点对它进行新的解读,对所描述的事件和经验赋予新的意义。文本对象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是悬而未决的,其意义从来都没有穷尽过。人类经验和行为的描述,就像文本一样对所有能阅读的人开放”。一旦经验行为被固定下来,成为文本,就可以按照解释学原则对文本加以解释、分析。固定经验、行为的方式有书面的叙述性说明,录音、录像、记录等。
但是这种固定下来的实际生活文本与传统文学文献文本之间也不完全相同。凯维尔就曾经指出三个不同之处。首先,实际生活文本不是预先给定的、完成的文本,而是涉及文本的形成,是在解释过程中形成的文本,研究者在一定程度上是他所要解释的文本的共同创造者;其次,文献文本是独立于它所形成的情境之外的,所呈现的是一个完成的文本。实际生活文本是与情境相关的,参与者向研究者在表达自己时,不仅通过话语,而且通过手势和所处情镜中隐含的因素;第三,文献文本一般包含明确说明的和高度压缩的意义,它们是“优秀”文本。而对实际生活加以转录的文本常常是模糊的、重复的、离题的、包含了很多“杂音”的。所以,收集人类经验行为资料要比已有文本更复杂、更灵活,研究者要尽可能清晰、详尽地收集,这是解释学研究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人本心理学在进行解释学研究的资料收集过程中,首先要尽可能清楚地明确自己的前理解(包括预想和偏见)——这与其他研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也受到了一些人的批评。批评者认为解释学工作中研究者偏见的涉入不能真实地保留参与者的生活经验,过于拘泥于解释学循环会使解释脱离原始文本的背景。但是解释学研究者主张,解释学研究正是试图在保持与原始文本密切联系和仔细考察下来揭示偏见。
在参与者的选择上,解释学研究并不是遵循传统的抽样理论。解释学研究的抽样的目的是获得某一现象原本的变化状况,因而采用目的性抽样,这与其他质化研究方案是一致的,是为了确保包含各层次(年龄、性别)的样本。他们常采用“滚雪球”的方法:即找到一个参与者以后,由这个再寻找另一个参与者,依此类推。在参与者人数的选择上要考虑到研究特征和时间上的平衡。由于解释学研究关注经验和行为形成的背景,因此,需要对形成资料的环境予以关注,在资料分析的过程中都要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