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传统哲学导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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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明清实学思潮的哲学意蕴(6)

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洪范五行,行亦道之通称。

“道”就是“气”的变化流行,生生不息,永不停止,而其具体内容就是阴阳五行。

戴震指出,气化过程的基本特点是“生生”。他说:气化之于品物,可以一言尽也,生生之谓与!所谓“生”就是运动变化,“生者动而时出”。而生生不已的变化过程是有条理、有规律的,“由其生生,有自然之条理”,这条理是“秩然有序”、“截然不可乱”的。否则运动变化就不能继续了。他说:惟条理是以生生;条理苟失,则生生之道绝。

在气化生生的过程中,也有相对的静止,叫做“息”。戴震说:生则有息,息则有生,天地所以成化也。这就是说,生长变化中有停息止歇,停息止歇不是绝对的,而是止息中有生长的。正由于此,天地才化生成万物。他还用植物花草的株叶花果来说明“生”,用果实中的白仁说明“息”,但这种“息”在戴震看来是包含了“生之性”的。这样看待气化的过程,带有很强的辩证思维特点。

戴震还对“理”与“气”的关系进行了阐述。他说: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

“理”是“分理”、“条理”,是事物内在的规定性、规律性,是与其他事物相区别之所在。

不同事物之所以相互区别开来,正在于各有自己的“理”。“理”在天地、人物、万事中,是可以认识的。认识了事物的“理”,也就获得了对事物的认识。他说:天地、人物、事为,不闻无可言之理者也。《诗》曰“有物有则”是也。物者,指其实体实事之名;则者,称其纯粹中正之名。实体实事,罔非自然,而归于必然,天地、人物、事为之理得矣。

戴震对“理”、“气”关系的解释坚持了唯物主义,但他有时又把自然过程的规律和封建道德标准混同起来。他说:生生者仁乎!生生而条理者,礼与义乎!

在他看来,“生生”是仁,“生生而条理”就表现了礼与义。“条理之秩然有序”表现了礼;“条理之截然不可乱”表现了义,由此可见程朱思想对戴震的影响。

三、“血气心知”的认识论

在认识论上,戴震坚持唯物主义立场,从客观物质即人的生理机制方面寻找认识的基础,提出了“血气心知”的认识论。

戴震肯定客观世界是人的感觉经验的来源,人的感觉器官的形成以物质世界为基础。自然界是在先的,人是天地所生成的,而人又是天地间最高等的生物。他说:人也者,天地至盛之征也。

人的感觉器官如耳、目、鼻、口等的存在,是由于天地之间有声、色、臭、味等的存在。

盈天地之间,有声也,有色也,有臭也,有味也,举声色臭味则盈天地之间者无或遗矣。外内相通,其开窍也,是为耳目鼻口。

耳之能听也,目之能视也,鼻之能臭也,口之知味也,物至而迎而受之者也。

这就是说,人的感官所产生的感觉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外在客观事物作用于感官所产生的,是客观事物之“至”而感官又接受才产生的。这就坚持了认识来源于客观事物的唯物主义观点。

戴震还进一步阐述了人产生认识的生理基础,并区别了感官的作用与心的作用。他说:味与声色,在物不在我,接于我之血气,能辨之而悦之;理义在事情之条分缕析,接于我之心知,能辨之而悦之。

有血气,夫然后有心知。

“血气”指的是人的身体,“心知”指的是人的认识。人的身体是认识的生理基础。就人的感官与心而言,二者的作用是不同的。感官的作用是辨别声色臭味,而心的作用是辨别“理义”的。“耳目鼻口之官接于物,而心通其则”。

就“血气”与“心知”的关系而言,在戴震看来,由“血气”到“心知”是递进的。

他说:有血气,则有心知,有心知,则学以进神明,一本然也。

人之血气心知,本乎阴阳五行。

这就是说,人以“血气”为基础产生“心知”的认识活动,由“心知”达到对客观事物法则、条理的把握,进而达到“神明”。由“血气”到“心知”再到“神明”,都可归结为“本”,这个“本”就是客观物质世界的阴阳五行。这一思想表明精神不能脱离物质单独存在。他说:就事物言,非事物之外别有理义也,有物必有则,以其则正其物,如是而已矣。就人心言,非别有理以予之而具于心也。心之神明,于事物咸足以知其不易之则。譬有光皆能照,而中理者,乃其光盛,其照不谬也。

既然法则条理存在于外界事物之中,要认识它们,就要和事物接触,对事物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

事物来乎前,虽以圣人当之,不审察无以尽其实也。

不去“审察”、“剖析至微”,即使是“圣人”也无法认识事物内在之理。戴震批判了程朱学派的“理具于心”的观点,坚持了认识来自客观物质基础的唯物主义观点。

四、“理存于欲”的理欲人性论

在人性问题上,戴震通过对人性观点的阐述,尖锐地批判了宋明理学在理欲之辩问题上以“天理”压制“人欲”的观点,主张“理”、“欲”相统一,从而使自己的思想具有鲜明的批判精神和时代特色,对后人产生了深远的启蒙影响。

戴震认为人性就是“血气心知之自然”;反对程朱理学将人性分为“气质之性”和“义理之性”,从而将“人欲”和“天理”对立起来的观点,而从自然性来解释人性。他认为万物都由“阴阳五行”自然产生,各类事物都有自然的“性”。人的“性”就是“血气心知”。他说: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气心知之自然也。

血气心知,性之实体也。

在戴震看来,所谓人性,包含着人的欲、情、知三方面内容。“欲”的要求是声色臭味,“情”的表现是喜怒哀乐,“知”的辨别是美丑是非,而这三方面均根源于人的自然天性。

他说:喜怒衰乐之情,声色臭味之欲,是非美恶之知,皆根于性而原于天。

“根于性”即产生于人性;“原于天”即出于自然。

针对宋明理学“理欲之辨”将“天理”、“人欲”对立起来的观点,戴震从自然人性论出发进行尖锐、猛烈的批判,提出了“理存于欲”学说。他对程朱评价为:辨乎理欲之分,谓“不出于理则出于欲,不出于欲则出于理”。虽视人之饥寒号呼,男女哀怨,以至垂死冀生,无非人欲;空指一绝情欲之感者为天理之本然,存之于心。此理欲之辨,适成忍而残杀之具。

他认为,“理”(即道德原则)是不能脱离感情欲望的,“理”是情感欲望的适当满足和恰到好处的表现。

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情得其平,是为好恶之节,是为依乎天理。

既然情与理是相统一的,“情与理之名何以异”呢?这只是有所节制,“无过”、“无不及”而已。

在己与人,皆谓之情;无过情、无不及情之道理。

所以,推而论之,“今以情之不爽失为理,是理者存乎欲者也”。

戴震从“自然”与“必然”的角度论证了理欲相统一、自然人性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他说: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达、斯已矣。遂己之欲者,广之能遂人之欲;达己之情者,广之能达人之情。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斯已矣。

这就是说,天下之事,无非就是使人的欲望、情感得到满足,道德的盛行也就在于使人的欲望情感得到适当的满足。只要做到这一点,也就可以了。这就把人的欲望、情感与道德联系起来考察,而不是视之为水火不容。他说:欲者,血气之自然。

由血气之自然,而审察之以知其必然,是之谓礼义;自然之与必然,非二事也。就其自然,明之尽而无几微之失焉,是其必然也。如是而后无憾,如是而后安,是乃自然之极则。

若任其自然而流于失,转丧其自然,而非自然也。故归于必然,适完其自然。

戴震认为,“欲”是血气之自然,“理”是审察自然后的道德,是必然。必然是出于自然的,是自然的完成,因而“理”是出于“欲”的,是“欲”的适当调整。顺其自然而无微小的差失,就是道德之必然,这也是自然的最根本法则;如果任其自然而不加以道德的察知,就会流于失而丧其自然,这也就不是自然了。他从自然与必然的关系,强调不能离开人的自然感情欲望去空谈道德仁义。戴震指出,离开欲望也就无所谓“理”。

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理,无欲无为,又焉有理?

戴震认为,人的一切作为皆由于存在着欲望,有欲望才有所作为,也才有判断行为当与不当的“理”。没有欲望,不会有作为,又怎会有省察作为之理?他批判孔孟儒学和宋明儒学把“理”当成客观的脱离人之情感、欲望的东西,从而抛开发自人性的欲望,去用外在的“天理”强制人们服从它。

《六经》、孔孟之书,岂尝以理为如有物焉,外乎人之性之发为情欲者,而强制之也哉!

宋儒则信以为同于圣人,理欲之分,人人能言之。

强行以“理”责人,对人性以极大的压制。所以,他尖锐抨击理欲之辩的危害,悲愤地指出:“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封建礼教对人的危害重于严酷的吏法,是杀人的工具,这就揭露了当时统治者用“礼教”、“义理”教化民众的虚伪性,这种思想在当时极具震撼力和启蒙作用,反映出进步的社会意义。

总之,戴震的哲学思想,无论是他的“气化即道”的自然观、“血气心知”的认识论,还是他批判理学家分离“理欲”而提出的“理存于欲”的人性论,都具有鲜明的唯物论色彩和时代特色。特别是他通过理欲问题的论述,对封建道德的批判,在当时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对后世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蒙作用。他重视人们的物质生活要求和欲望的满足,反映了中国18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封建专制的对抗。在哲学思想发展史上,戴震可称为中国古代哲学最后的重要代表。此后,中国哲学便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而一同步入了近代阶段。

1.何谓实学思潮?它是在什么背景下出现的?

2.黄宗羲的主要思想贡献是什么?

3.方以智对哲学的重要贡献是什么?

4.王夫之的辩证法思想有哪些具体内容?

5.试述王夫之认识论思想。

6.王夫之怎样辩证地论述了天理和人欲的关系?

7.戴震哲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参考文献

1.肖父.吹沙纪程.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

2.庞朴.蓟门散思.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

3.张学智.明代哲学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