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职业口才训练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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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人际沟通表述(1)

知识积累

1.熟悉口语表述的基本方式;

2.理解态势在人际沟通中的地位与作用;

3.理解个人交际风格与风度形成的过程与要素。

技能培养:

1.正确使用叙述、描述、说明、说理等表述方式;

2.掌握态势语表达的具体技巧;

3.练习正式场合礼仪姿态。人类语言发展到今天,尽管已经形成了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如书面语言、态势语言、音乐语言、建筑语言、电子数据语言等。但有声口语仍然是最基本、最直接、最具大众化的思想表达形式。所以,熟悉口语表述的基本方式,适当运用叙述、描写、说明、说理等表述方式,准确而巧妙地沟通思想,是口才的基本要求。而人际交往中除了用有声口语来沟通、交流外,还可以用非语言的手段来传递信息,达到彼此沟通的目的。诸如服饰、打扮、姿态、动作、表情、眼神等,这些手段统称之为“态势语”。态势语手段可以单独运用,但更多的是配合有声口语运用,这种非言语手段同样属于口才研究的范畴。同时,口才的“才”,也不是只靠“口”去完成的,还要靠无形的形象——风度。优雅的风度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形成令人难以抗拒的人格魅力。

第一节口语表述方式

口语表述的基本方式由人们思维的两种基本方式——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主导。在以具体形象作为思维的材料和工具的形象思维主导下,人们往往采用叙述和描述来再现形象;在用概念、判断和推理进行抽象概括的逻辑思维主导下,人们则往往采用说明和说理的方式来反映事物的特性与内在规律。

一、叙述与描述

(一)叙述

叙述是实现交际目的的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表达方式。它是对事件的发生、发展,对问题的出现、变化,对人物的经历、行为的交代和介绍。通过这种交代,听者才能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和问题的本源。在人际沟通中,叙述的运用是广泛的:它可以向听者介绍说话人自己的经历、行为,也可以介绍他人的经历、行为;它可以向听者交代社会上发生的事件、出现的问题,也可以是说话人向听者交代自己遇到的事件、感知的问题。通过这种交流,人们非常便捷地相互了解人物的身份地位、学识教养、思想状况、工作能力、兴趣爱好等。

叙述在人际沟通中的主要作用无非三种:第一、介绍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第二、介绍人物的经历和事迹;第三、为议论说理提供论据。要让听者很容易的听清叙述的事实,关键在于依循一条清晰的线索展开叙述。叙说者条理分明、头绪清楚,才能使听者听完叙述后,对事情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能够产生说话人所期盼的效果。口头叙述如以时间为线索最为明晰。说到叙述,通常都把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看成必备的六要素。但在一段话中,并不见得非把六种要素完全交代出来不可,这要看有无必要。在时、地、人、事清楚的情况下,有时可省略其中一、二个要素。根据主观的愿望和客观的需要,也就是叙述的目的,表述时常常选择突出其中某些要素。突出某种要素的方法,一是采用详略的手段,二是采用特别安排的顺序。

(二)叙述的方法

1.区分详略叙述分详叙和略叙两种。详叙就是对所说的人、事、问题作细致周详的交代、介绍。略叙就是对所说的人、事、问题只作简单的轮廓交代、介绍。在口语表达中运用叙述时,切忌平铺直叙,而应恰当处理详略。重要的、必须使听者明了的,就要有条不紊的表述;次要的,一提听者就明了的,就简略交代。这样的叙述,有张有弛,听者就不会感觉枯燥无味,才能把握得住事情的主旨。

2.安排顺序为使叙述清楚明白有条有理,讲述时应当有一个次序。叙说者条理分明、头绪清楚,才能使听者对事情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叙述的重点和目的才能突出。如果不讲次序,乱讲一气,听者就摸不着头脑,交际的目的也就达不到了。选用不同的叙述顺序,可以表现不同的侧重点,起到不同的作用。按照事物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来叙述,是顺叙。顺叙材料易于组织,文字条理清楚,其缺点是容易陷入平铺直叙,让人觉得枯燥呆板。把事情的结局,或某一突出的片段先叙述出来,然后再依照事件发展顺序进行叙述,就形成倒叙。倒叙常用于突出重点,制造悬念。在叙述过程中,由于某种需要,暂时中断叙述的线索,插入与之有关的其他事情的叙述,插入叙述完毕,再继续原来的叙述,是插叙。还可以按照时间推移的顺序分别叙述不同地点同时发生的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事情,叫分叙。古代说书人常用这种方法,称为“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用分叙的方法,便于从多方面表达中心,有时还可以互相映衬或互相对比。

(三)描述

描述,就是以生动形象的言辞,绘声绘色地再现人物或场景的状态和特征。通过这种表述,听者可以获得鲜明的印象和具体的感受,产生如临其境、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感觉。交谈、演讲中插入精彩的描述,能以形传神,产生很强的感染力。例如,某个初春的一天,一个双目失明的小姑娘坐在路边乞讨。她面前铺了一张白纸,上写:“好心人,请可怜可怜我吧。”可大多数人上前只是看了一下便又离开了。半天下来,小姑娘几乎没有得到什么。一位大作家路过此地,见状,对小姑娘说:“我把你的话改一下吧。”于是,铺在盲姑娘面前的纸上出现了这样的文字:“春天来了,可我什么都看不见。”结果,过往行人看了上面的话,大都给小姑娘留下了钱币。原文是一段叙述,它只是客观的表达了一个意愿。而改为描述后,却给人以震撼,起到了神奇的沟通效果。在通常情况下,描述与叙述都是结合起来运用的,两者相辅相成。描述的独立运用一般只在较短的口语表示中出现,而对于较长的口语表达,如演讲、报告、发言、辩护等,则非与叙述结合不可。

根据描述对象的不同类型,描述的方法是灵活多样的。要点在于突出事物的形象特征,通过绘声绘色的描绘,暗中透露说话人的某种情感。作为口头表述,描述时要特别讲究发声技巧,就是要顺口。尽量少用单音词,多用双音词;少用文言词或生僻词,多用民间熟语;少用长句,多用短句。

(四)描述的方法

1、描述人物口头描述人物可以从其相貌、语言、举止、心理四个方面着手,通过人物的音容笑貌来表现其个性心理。其表述的要点在于由表及里的表现。

相貌,包括人物的身姿、容貌、神情、服饰及随身器物等。重点突出最具个性、最能表现人物个性特征之处。语言,就是人物话语及其语气、情态。言为心声,即使同样内容的话,不同身份、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格的人,说出来也会不一样。要注意反映人物的内在思想,揭示人物身份及人物之间的关系。举止,指人物的行为、动作,也就是下一节要论及的态势语。作为一种辅助语言,人物的行为、动作往往较为直接地显示其思想和个性。人物的思想和个性,主要不是通过他的言语,而是表现在他的行为上,看他做什么,怎样做。“做什么”,“怎样做”,构成了一个人在具体条件下的具体行动。所以描述行动是人物描述最有力的手段,最能显示人物的思想和个性。而人物内心的想法、感触、情绪、意识等心理特征,在人们口头描述时,则往往是蕴涵在前面三个方面中的。因为说话人是不能直接看透他人心思的。

2、景物描述景物描述,就是以描述的方法传递说话人对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场面及自然风景的感受。虽然景物描述对象是多样与复杂的,但日常交际中人们述及的对象还是以自然环境如山川河流、花草树木、鸟兽虫鱼、风雨雷电和人们的活动场面如工厂、军营、机关、学校、商店、城市村落等人物活动场所及这两方面综合的地域风情、风俗习惯之类的社会风情为主。景物描述的要点在于空间线索的明晰景物特征的把握。抓住描述对象的主要特征,简洁明快地说出来,宜粗不宜细。太复杂、太细腻,听众反而听不明白,记不住了。

景物包括一切自然客观的风景,如宇宙天地、日月星辰、风霜雨雪、时令季节、山川河湖、城市乡村、田园屋舍,等等。其特征的表述往往与人们生活的外在条件如历史状况、时代背景及特定人物活动场景气氛等相关联。它们构成人类生存的环境,成为人们审美的对象。作为审美对象,人们关注的是它的美的价值。

场面是特定时间和环境内以人物活动为中心的具体生活场景。如战斗、劳动、表演、竞赛、辩论、娱乐,等等。对生活场景的描述,要点是动态的反映人物与人物、人物与事物、人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通过场面来渲染、烘托人物的思想、性格。

在口语交流中,通常是边看,边描述,就像电视媒体的现场报道那样,现看、现想、现说,频率快,流动感强。其语句或许是松散、简略的,但给人的感觉却应该是真实、生动和富于动感的。这类描述用途十分广泛,在平日的交谈中经常使用,尤其是新闻工作者所作的现场报道更是不可缺少。因此,可以多听听媒体记者所作的现场报道,体会场景描述的动态感。

二、说明与说理

(一)说明

说明式语言是用于解说事物、剖明事理的语言。它要对事物的形态、性质、构造、成因、种类、功能,或事理的概念、特点、来源、关系、演变等做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的解说剖析,以帮助听者加深理解、形成概念。要在短暂的时间内给听众留下鲜明的印象,甚至还能想像还原出来。

(二)说明的方法

常用说明方法有定义说明、诠释说明、引用说明、比较说明、分类说明、比喻说明、举例说明等具体方法。其中比喻说明生动形象、新颖有趣,可起到化难为易、辅助说明的作用。举例说明可举出具体、典型的事例,可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说明有关事理的目的。这两种说明方法口语表述采用较多。说明中的比较法、举例法、引用法,与下面说理中的对比法、例证法、引证法在形式上十分相似,有着思维方法上的联系,但它们实际上有着重大的功能区别。前者的功能是为了揭示、说明不同事物或概念的内涵,而后者却是为了证明某个观点和看法。

(三)说理

说理,就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表明说话人对某一问题、某一观点的看法,或者揭示事物内在的本质规律。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说话与演讲中的叙述和描述,大都是从属于说理、为说理提供事实材料的。所以,说理在口语表述中的运用是最广泛而又最具独立性的,集中体现在演讲、报告、谈判、论辩等形式中。说理要求有的放矢,针对性强,态度鲜明,能抓住关键,给人启迪。

在口头表述中说理一般没有书面议论那么复杂,那么抽象。一个观点、一段道理,常常用最简洁明快,通俗易懂的话语说出来。因为口语交际有特定的对象、特定的场所,因而针对性很强,其论证目的很明确。

一般说来,一个完整的说理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部分。通常称为议论三要素。而实际口头表述中对某一问题或现象,只要是先表明自己的看法,再提出相应的依据,就构成说理了。因为这样的过程已经包含了论证方法在其中了。当然,如果想要把一番道理讲得别人愿听、爱听,听了豁然开朗,其说法还是很有讲究的。其中核心是条理的问题。南北朝刘勰的《文心雕龙·论说篇》:“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论者,伦也。伦理无爽,则圣意不坠。”意思是说,古代的圣哲贤人的精辟言论叫做经,而阐述经典、叙释哲理的叫做论。就是说经是原典,而论是阐述发挥。什么是“论”?“论”就是“伦”,就是有层次和条理。说理有条理而没有差错,那么圣哲贤人的原典意义就能正确地被得到广大,而不会被歪曲和误解。这表明说理必须强调清晰的条理性,否则,说理就会失去力量。

刘勰还说:“说者,悦也。兑为口舌,故言咨悦怿。过悦必伪,故舜惊谗说。”说的含义就是使人高兴悦服。说理讲究技巧和方法,就会使对方十分乐意接受你的观点和主张。但是使人悦服也应该有一个限度。如果讲的话过于让别人高兴,就会走到事物的反面,反而使对方产生虚假的感觉。因此,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主要采用以下几种简明有效的说理方法。

(四)说理的方法

说理,书面语言叫议论,讲究严密规范的论证;在口语表述中主要体现为说话人运用论据来证实自己观点的过程和方法。它要告诉听者的是:“凭什么这么说”。这个问题解决了,在听者心目中,论点才会沟通论据,才站得住脚。既然论据是说理的基础,任何一个论点都需要有论据来证实才能成立,才具有说服力。因而,在口语表述中主体只要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或主张,接下来就应该阐述理由或引用论据;否则,论点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站不住脚,当然难以让听众信服。比较适宜口头表述而常用的说理方法有以下3类。

1.论述论述就是采用讲道理的方法,分析事物的内部事理与关系,不必引用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