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医院急诊医学科建设管理规范(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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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急诊人员继续教育

急诊医学是一门新兴的跨学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科,主要涉及院前急救、院内急救与多学科急危重病的救治,与临床各科既有密切的关系,又有自身的理论体系和特定的临床医疗范畴。急诊医学科为独立的一级临床专科,是医院的窗口单位,是医疗工作的第一站。急诊面对的多是急、危、重症患者,病情紧急、变化快,采取及时正确的诊疗措施和抢救技术可以改善患者的预后,提高治愈率,降低致残率和死亡率。有时还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群体性急性中毒、群体性创伤等。因此,从事急诊工作的医师不仅需要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作为基础,而且要学会应用各种紧急抢救的医疗技术与方法。各级医院对从事急诊的医护人员不仅在数量上要予以保证,还必须进行急诊医学知识和技能的专门培训。

急诊医师培训以江苏省卫生厅编发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三基训练指南》(急诊科分册)为蓝本,经过系统培训和学习,使受训者熟悉急诊和急诊医疗体系的运作程序和特殊的工作性质,掌握急诊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诊治常见急危重症的能力;掌握急诊病人的病情评估和分级;掌握各种常用的急救技术和方法。

急诊人员培训要逐渐规范到上岗准入制度和定期考核、复审制度,未能取得上岗证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单独从事急诊、急救工作。

一、培训对象

1.急诊医学科专科医师:是指直接从医学院校新分配到急诊医学科从事急诊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医师。这些医师原则上不再分内科和外科,统一按照急诊专科医师模式进行规范化培养。

规范化培养包含理论课程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两方面,内容则着重于急诊医学范围,其关键是接受培养的时间、参与诊疗的病种病例数量以及完成的技术操作的种类和数量。建议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以在急危重症出现几率较高的科室轮转为主。

2.急诊医学科医师:是指一直在急诊岗位工作的急诊医学科医师。对这些医师除了要定期进行业务学习、知识更新和技能的再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之外,急诊医师可进行急诊医学亚专业(如创伤医学、中毒医学和危重病医学等)的培养,使之成为在某一急诊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

3.轮转医师:是指到急诊医学科进行轮转培训的本院医师。

这些医师在上岗前必须进行急诊医学知识和技能的专门培训。

到急诊医学科进行轮转的医师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完成了2~3年的各专科轮转,能基本独立处理各专科常见急诊。

(3)经急诊医学知识和技能的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4)具备一定的临床操作和外科手术的基本技术。

4.急诊护士:急诊医学科或轮转到急诊医学科的护士也应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完成护理三基培训。

5.其他科医护人员:医院必须定期组织所有临床科室的医护人员进行急诊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提高,并进行必要的考核和奖惩。

6.进修医师、实习生:对各类进修医师、实习生和进修、实习护士进行急诊医学理论教学和临床带教培训。培训包括综合素质的培训和急诊医学专业技术和技能的培训。

培训的目的是了解、熟悉急诊和急诊医疗体系的运作程序及特殊的工作性质,系统学习急诊医学知识,熟悉和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承担医院和基层医疗单位在职医务人员急诊医学教学和业务指导。

特定岗位的人员应在培训和资格考核(结合上级部门资格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方式

急诊专科医师按照卫生部急诊专科医师准入和培养标准进行规范化培养,其他急诊人员应参加以下培训活动。

1.医院内定期组织培训。

2.参加各级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或其他学术组织举办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和学术会议。

3.各种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4.科室内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技能的训练。

5.结合特定病例进行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6.医院和科室开展的其他专业学术活动。

7.对新上岗的医护人员或转岗的医护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8.在添置新设备、推出新技术和新方法时应进行专门的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急诊医学基本知识

1.了解院前急救和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SS)的运作程序与方法。

2.熟悉急诊医学科的工作程序和特殊的工作性质。

3.熟悉传染病的呈报制度和呈报程序。

4.心搏、呼吸骤停的快速诊断和处理程序。

5.掌握最新版国际心、肺、脑复苏指南及其进展。

6.严重创伤的生命支持技术。

7.多发伤和复合伤的伤情评估、分类和处理。

8.常见中毒的诊断、鉴别诊断、抢救和治疗。

9.重症中暑的诊断、鉴别诊断、抢救和治疗。

10.各种意外伤害,如电击伤、烧伤、自缢、淹溺、毒蛇(虫)咬(螫)伤等的抢救措施和治疗方法。

11.急诊手术的围手术处理。

12.掌握休克、ARDS、DIC和MODS等危重症的病理生理特点、诊断、抢救措施和治疗方法。

13.意识障碍的诊断、鉴别诊断、抢救和治疗。

14.急性胸痛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急诊处理。

15.急腹症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急诊手术的指征。

16.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急诊处理。

17.各种急性大出血的急诊处理。

18.各主要脏器的急性功能不全或慢性功能衰竭进行性加重的急诊处理。

19.严重水、电解质和酸碱失衡的急诊处理。

20.紧急和危重病症的急诊处理,如哮喘持续状态,肺血栓栓塞症,急性冠脉综合征,高血压危象,致命性心律失常,急性脑卒中(脑出血、脑梗塞、蛛网膜下隙出血),癫痫持续状态,甲状腺危象,糖尿病急诊(酮症酸中毒、高渗昏迷和低血糖昏迷),主动脉夹层等。

21.各种检验结果的分析判断。

22.与急诊相关的各种影像资料的阅读。

23.心电图诊断。

(二)急诊、急救基本技术

1.现场徒手心肺复苏术。

2.心、肺、脑复苏中的药物应用。

3.心肺复苏中特殊设备(如萨勃心肺复苏机)的使用。

4.心脏电除颤仪和自动体外除颤仪的使用。

5.气管内插管。

6.气管切开术。

7.环甲膜穿刺通气和给药技术。

8.面罩式简易呼吸器的使用。

9.呼吸器的使用。

10.抢救异物卡喉窒息的Heimlich手法。

11.多功能心电监护仪的使用。

12.外周血氧饱和仪和快速血糖、血气和电解质自动测定仪的使用。

13.批量创伤患者的初级评估、分检和初步处理的程序以及方法。

14.清创术,包括毒蛇(虫)咬(螫)伤的伤口处理。

15.止血技术。

16.包扎技术。

17.骨折固定技术。

18.搬运、转运伤患者的原则和方法。

19.深静脉穿刺和置管技术(包括套管针的使用)。

20.动脉穿刺和置管技术。

21.微量注射泵和输液泵的使用。

22.膀胱留置导尿和耻骨上膀胱穿刺术。

23.胸腔穿刺和胸腔闭式引流术。

24.诊断性腹腔穿刺和腹腔灌洗术。

25.心包穿刺术。

26.剖胸心肺复苏术。

27.洗胃术。

28.血液净化技术。

29.急诊内窥镜诊疗技术。

30.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

31.床边超声波检查。

四、培训目标

经培训,急诊医师应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1.掌握心肺复苏技术和创伤生命支持技术。

2.掌握脑复苏的知识和方法。

3.具有对多发伤和复合伤的抢救、处理能力。

4.具有对批量患者,特别是批量创伤患者进行评估、分检和处理的能力。

5.具有处理各种意外伤害[如中毒、中暑、自缢、淹溺、触电、烧伤、冻伤、毒蛇(虫)咬(螫)伤等]的能力。

6.具有各专科常见急诊的抢救和处理能力。

7.掌握院前急救的知识和技能。

8.具有与特定的急危重症患者及家属沟通、解释的能力。

9.具有协调和处理各类纠纷的能力。

10.急诊外科医师还要有能开展常见急诊手术和进行围手术期处理的能力。

五、培训考核

在培训的不同阶段都要进行考核,可采用笔试和具体操作的面试两种形式。各级医院及科室对考核成绩应有一定的奖惩规定,对考核不合格者要重复培训直至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