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质量控制要求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
2.急诊医学科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设备设施及人员配备满足日常急诊急救医疗服务的工作需要,能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能接诊成批伤病员,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急诊急救医疗技术履行指导和培训的责任和义务,承担急诊医学教学和实习任务,承担一定级别的急诊医学科研课题。
3.有医德医风建设的制度、奖惩措施并认真落实。
4.结合本院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能及时修订完善,职工熟悉本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
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学科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并组织实施。
6.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和梯队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急诊医务人员胜任急诊急救医疗工作。
7.建立急诊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急诊质量全程监控与管理,重点落实核心制度,尤其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保障急危重患者获得无缝隙医疗服务。
8.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事件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价,建立和完善监管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9.急诊抢救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及时、完整,医患沟通充分。
加强急诊病历质量的全程监控与管理,提高病历质量,并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的质控范围。
二、急诊工作要求
(一)预检
1.预检应由急诊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必须做到:
(1)用语文明,礼貌待人,态度和蔼,热情接待。
(2)耐心解释,不与患者及其家属争吵,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
2.分诊时询问耐心,观察仔细。分类准确、迅速。
3.合理安排就诊秩序,既照顾到先后次序,又要分清轻重缓急。
4.救护车转运的伤病员,预检护士或其他指定人员应到救护车前迎接。
5.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护士长、科主任、医务处(或总值班),并通知相关科室。
(1)遇到有大批(超过在岗急诊医务人员接诊能力)伤员、中毒病员时。
(2)意外发生或不明死因的病例。
(3)疑似传染病例。
(4)涉及或可疑涉及司法的病例。
6.对特殊人士(包括知名人士、劳动模范、离休干部、外籍人士、港澳人士)就诊提供优先服务,并向医务处(或总值班)汇报。
(二)急诊绿色通道
1.凡是严重创伤、危重患者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抢救患者,直接进入“绿色通道”,实行先抢救,再补办收费手续。
2.对救护车送来的急救、危重病人优先安排抢救,救护车随车医护人员必须与急诊接诊医护人员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核实患者病情后签署全名。
3.为急危重患者设置的绿色通道标志要醒目。
4.落实进入绿色通道患者优先检查、诊治,并有专人陪同。
5.急诊医师应尽快对危重伤患者接诊,抢救工作中遇到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尽快赶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6.经抢救病情稳定或需要转入专科病房或手术室治疗的患者,急诊医学科应派人护送,病情不允许搬动者,需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
(三)值班要求
1.急诊医师由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其资质由医务处(科)、急诊医学科主任审核。
2.遵守首诊负责制。
3.值班期间不得自行换班或请人代班,有特殊情况需经科主任批准(护士需经护士长批准)方可调整。
4.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5.接待急诊患者时,尽心尽责履行职责。
(四)病历书写要求
1.急诊病历书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
记录:①就诊时间;②主诉、现病史;③既往史(过敏史);④体检;⑤辅检及结果;⑥诊断、处理;⑦签署全名。
2.体格检查部位要全面仔细、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
3.对危重抢救病人,记录要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注明诊治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对生命体征不稳定者的记录,内容数据要具体,不能以“正常”、“无特殊”、“(-)”等代替。
5.留观病人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72小时,其间每天(班)记录一次病情,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留观病历统一按照规定书写。
6.因抢救当时来不及记录者,必须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由当班医师认真补记。
7.死亡病历不得交给家属或单位,由病案室统一保管。家属若需要提供病历者需向医务处提出申请,核准后方可提供复印件。
8.实习生书写的医疗文书须经带教医师复核签字,方属有效。签名要清楚,并签全名。
(五)交接班要求
1.急诊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医师、护士应提前10分钟到位交接班。
2.交班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写好交班记录)。
3.急诊病人必须坚持床旁交接班,医护人员要交接病情和治疗情况,护士同时要交接特殊护理(如压疮护理、口腔清洁、各种导管引流情况等)及详查有关护理记录。
4.值班医师或观察室医师在交接班时,应仔细查对全部留观病人,不得遗漏,诊治尚未结束或病情不稳定的病员要向接班医师详细交班。
三、急诊基本设施要求
(一)急诊床位和医师配备
1.开放床位≥800张,或日均急诊量≥200人次的医院
(1)急诊床位(含留观)≥40张,(急诊)EICU床位8~10张。
(2)每班在岗急诊医师≥5名(日均急诊量每增加50人次,或急诊床位每增加10张,每班增加在岗急诊医师1名)。
(3)抢救单元≥4;抢救室每班应有1名急诊医学科医师在岗负责急诊抢救工作(注:抢救单元包括心电监护仪及支持脏器功能所需设备)。
2.开放床位300~800张,或日均急诊量100~200人次的医院
(1)留观床位20~40张,(急诊)EICU床位6~8张。
(2)每班在岗急诊医师3~5名(每增加10张急诊床位,每班增加在岗急诊医师1名)。
(2)抢救单元≥3;急诊医学科医师负责急诊抢救工作(5分钟内到位)。
3.开放床位<300张,日均急诊量<100人次的医院
(1)留观床位10~20张。
(2)每班在岗急诊医师1~2名。
(3)抢救单元≥1;如有病人抢救,急诊医师迅速到位(5分钟内到位)。
(二)抢救室配置
1.抢救室面积≥15m2/床。
2.抢救室设备:监护仪/床=1:1;呼吸机≥1台;除颤起搏仪1台;输液泵/床=1:1;洗胃机≥1台;心电图机≥1台。
3.其他需符合急诊抢救的基本要求,如抢救器具、药品、环境等。
4.应具备床边摄片、B超检查能力。
四、急诊工作人员医德修养
1.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从病人的利益出发,急病人之所急,同情和体贴病人疾苦。
2.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突出“急”字,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做好急救准备。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牢记核心制度,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4.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主动参加抢救工作。
5.尊重同行,不在病人面前议论科室、医院或其他医务人员。
五、急诊医师工作要求(一)急诊医学科主任要求
1.在院长、医务处(科)领导下负责本科急诊工作人员的安排,急诊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抢救,检查急诊工作人员“职责”、“制度”和“规范”执行情况。
2.每月下旬审查本科下月急诊医师排班表。
3.每周至少定期查房一次,重点解决急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治以及检查下级医师工作情况。
4.积极预防及认真处理医疗纠纷和差错,发生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后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查清原因,妥善处理。
(二)急诊医师要求
1.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责任心强;具备3年以上临床执业实际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本科常见病、多发病,并经医务处(科)、急诊医学科主任审查合格者。
2.在急诊医学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急诊病人的诊治工作,实施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本科留观病人的观察处理;负责科间急诊会诊。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4.遇疑难重症或处理困难的病人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共同诊治。
5.遇有急诊危重病人抢救,在专科医师到来之前,接诊医师应执行首诊负责制,给予必要的处理和抢救,不得借故推诿,延误救治。
6.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
7.认真听取病人和家属的陈述,病史询问应掌握重点,病史记录应包括主诉、简要病史、重要体征(危重病人生命体征)、基本检查、初步诊治意见,各项记录字迹清楚,签署全名。
8.认真交接班,对危重病人应床边交班,并有书面记录。
六、急诊医师基本技能要求
(一)辅诊技能
1.血、尿、粪三大常规,尿酮体、尿三胆、大便隐血试验。
2.电解质、血糖、肝肾功能、血气分析、肥达氏反应。
3.血、尿淀粉酶。
4.三P试验、凝血酶原时间、出凝血时间。
5.脑脊液的常规检查(糖、氯、蛋白测定)。
6.胸部平片(特别是对肺炎,肺不张,血、气胸,心包积液等的判断)。
7.腹部平片(特别是对肠梗阻、空腔脏器穿孔等的判断)。
8.心肌酶谱、肌钙蛋白。
9.ECG(特别是对常见心律失常和心肌梗死的判断)。
10.外伤性骨平片(特别是对常见骨折和脱位的判断)。
11.头颅CT(颅脑外伤和脑血管意外的识别)。
(二)急救操作技能
1.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2.体外临时起搏。
3.深静脉插管。
4.初级和高级生命支持(含电复律、除颤)。
5.胸腔穿刺抽气、抽液,腹腔穿刺术。
6.留置胃管、胃肠减压,洗胃术。
7.导尿术。
8.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技术。
(三)常见危重病的诊治
1.急性心肌梗死。
2.心律失常。
3.高血压危象。
4.心力衰竭。
5.呼吸衰竭。
6.大咯血。
7.重症哮喘。
8.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9.高渗性昏迷。
10.一氧化碳中毒。
11.药物中毒、食物中毒、蛇咬伤。
12.中毒型细菌性痢疾。
13.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
14.脑卒中。
15.癫痫持续状态。
16.中暑。
17.电击伤。
18.淹溺。
19.危重伤病员生命体征支持。
20.休克。
21.心脏骤停。
22.气胸。
23.上消化道出血。
24.严重创伤初期救治。
25.急腹症的诊治。
七、涉及法律问题病人的处理
对于自杀、他杀、交通事故、殴斗致伤及其他涉及法律问题的病人,医护人员应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积极救治,同时应增强法纪观念,提高警惕。
预检护士应立即通知医务处,并报告当地警署。
病历书写应准确、清楚,检查应全面仔细,病历要注意保管,切勿遗失或被涂毁。
开具验伤单及诊断证明要实事求是,并经上级医师核准。对医疗工作以外的其他问题不能随便发表自己的看法。
若是服毒病人,需将病人呕吐物、排泄物留下送毒物鉴定。
若昏迷病人,需与陪送者共同检查病人财物,有家属在均应交给家属;若无家属,由值班护士代为保管,但应同时有两人共同签财务清单;病人留观期间,应有家属或公安人员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