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政策尽快落到实处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项改革的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县级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用到抓好此项改革上,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承担相应的任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2.明确分担责任
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省上考虑到各县区财政困难的实际,决定免学杂费由地方承担的20%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县不再承担免学杂费资金。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市县政府承担,具体分担比例、补助对象和补助方式由市(州)政府确定,补助标准要在2005年“两免一补”省定标准的基础上逐年提高。省级不再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原“两免一补”工作中省级承担的用于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不再安排下达。各市县级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经费,足额落实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免费提供教科书实行政府采购,中央承担了全额资金。
3.抓紧时间落实
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2006年春季开学时,新机制的各项政策要坚决落实,资金要到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市县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急事,立即研究,立即安排,特事特办,提高效率,今后要确保春季开学前务必将各项工作按时到位,确保春季开学时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学杂费,对在规定外乱收费的,2006年要严肃查处。
4.强化资金管理
要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契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的建立,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
(四)强化监督检查,搞好舆论宣传
各级政府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各地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的全局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最鲜明的特点,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和办学方向,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教育公平,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的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行为主体是人民政府。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区域内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水平、教育教学等方面存在的差距,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好薄弱学校的问题。要重视政府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努力使农村每一所学校都成为有好校长好教师、教育设施齐全、校园安全整洁、校园文化积极向上的合格学校。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推进素质教育
党的教育方针强调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是素质教育本质所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就素质教育问题所作的重要批示,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当前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倡导和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调动学生和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德育为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是深入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四是改革教育教学评估和考试制度,营造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实施素质教育责任在学校,更在政府,关键在于体制环境和外部制度。各级政府要把推进素质教育作为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出成效。
(三)重视和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一,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治本之策,为从源头治理农村教育乱收费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全面检查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下决心杜绝乱收费行为。要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完善普通高中“三限”措施,进一步搞好阳光招生,规范高校收费;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反对向学校摊派、“搭车收费”等错误做法;坚决制止一些学校受利益驱动乱收费,坚决防止和纠正一些单位在学生身上“打主意”,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牟取私利的行为,维护教育事业的良好形象。
第二,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对学校安全工作,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都要担负起应有的职责和使命,重视重视再重视,尽心尽心再尽心。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建立和完善校长、教师、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及时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一旦有事故发生,必须按要求立即如实上报。
第三,加强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教育系统以前被看做是清水衙门,但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人权、财权、事权都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集中,教育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越来越大,在大量的资金投向教育的情况下,事实和教训告诉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坚决查处各种贪污、受贿、索贿、挪用、私分公款公产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四)进一步完善教育监督机制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我们应当进一步实现教育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务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各项政策到位,各项教育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切实加强教育管理中的监督环节,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指导、评估作用,以保证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目前,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都建立了督导机构,但个别市县没有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性质,应尽快从名称和职责上加以明确。各地都要把教育督导放在政府管理教育的重要位置,保证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必需的人员编制,选配素质较好的督学,设立教育督导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使之真正做到“督有权威,导有水平”。
2004年,省政府建立了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这标志着甘肃省督导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两年对36个县级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今年安排了27个县(市、区),明年完成对全省各县(市、区)第一轮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每年向省政府呈送报告,并向各市县政府通报情况。县级政府每年都要搞好自评,市级政府要搞好督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重视对督导评估结果的应用,纳入对县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使教育督导真正起到落实责任、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作用。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暨“两基”攻坚工作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