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6日)
二十年来,甘肃省自学考试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3.8万人,中专毕业生2.2万人,在籍考生达35万多人。据测算,在甘肃省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中,自学考试贡献了2.4个百分点,自学考试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甘肃省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和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深化自学考试事业在建设小康社会中重要地位的认识党的“十六大”把教育的发展水平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关键性指标之一,明确提出了“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使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三个重要目标。归结到一点,就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教育体系。“十六大”之后,党中央又召开了全国人才会议,强调了人才培养工作、教育工作在强国富民、实现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和我国建立和形成学习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不容置疑地是我们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发展自学考试对于进一步加快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实现小康目标中的重要的作用。要从一个新的高度看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地位和作用。这些年来,甘肃省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经济增长速度实现了由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转变。但我们应该看到,甘肃省经济的较快发展是建立在总量较小、水平较低的基础上的,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和起点,与全国有很大差距。要加快发展,人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前,甘肃省各类专门人才队伍无论在总量上,还是在质量上、结构上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都存在较大差距,劳动者素质不高的问题普遍存在,科技、教育欠发达,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自学考试应充分发挥规模大、参加人数多、开放和社会化程度高,所培养的人才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自身优势,为更多的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创造成才的条件,加强甘肃省人才资源能力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自学考试制度在学习型社会大教育体系中作出了明确定位,提出:“要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步完善终身学习体系。”自学考试是一种高度开放的教育形式,它满足了不同学历层次、年龄层次的人接受教育的需求,可以说,从时间上贯穿人的一生,从空间上面向社会各个方面,在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进程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我们应树立现代教育理念,进一步提高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推进甘肃省自学考试事业健康、稳步的发展。自学考试制度是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和建立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形成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三足鼎立的构架。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到2007年,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24.1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左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类高等教育形式都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扩大规模,稳步发展。自学考试作为高等学历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实现甘肃省高教发展总体目标和教育强省有着重要的作用。自学考试要加强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及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与合作,协调发展,为甘肃培养更多更好的各类人才。
二、坚持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自学考试的质量
甘肃省自学考试制度自实施以来,大致经历了开展试点、制度建立、巩固提高、改革发展四个阶段。二十年来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改革和创新,才能增强自学考试的生机和活力,才能推动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普通高校招生受计划调节的限制,教育资源未被充分利用,甘肃省自学考试工作在坚持“教考职责分离”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充分利用高等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育教学设施,与高校联合举办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教育,既加强了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提高了考生实践应用能力,确保了人才质量,缩短了人才培养的周期,也推进了高校专业改造调整,创造了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有机结合、共同发展的成功范例,推进了甘肃省自学考试的发展。近年来,由于高校连续扩招、网络教育、民办教育等形式的快速发展,直接影响到了自学考试的生源。为此,经过认真地调研分析,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自考委提出了“积极发展本科,大力发展非学历证书考试,积极推进基层、农村自学考试工作,与多种教育形式沟通合作,与行业部门联合发展”符合甘肃省情的思路,通过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开设满足提高学习者职业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加大开考本科专业的力度,满足高校扩招后大量专科毕业生继续深造的愿望,也适应了不同行业部门对人才素质不断提高的要求;大力发展非学历证书考试顺应了我国劳动准入制度的实施,是自学考试走向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加强与行业部门职工的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利用部门行业的教育资源,举办社会急需的、符合行业特点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探索与国外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考试资源,开展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面向基层、农村推进自学考试工作。随着全省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为教育提供了巨大潜力。而其他高等教育形式难以向基层、向农村发展,自学考试确立向基层农村延伸服务的思路和实践是完全正确的。近年来,甘肃省自考积极开考适农专业,建立基层自学考试辅导基地,实施自学考试“烛光工程”,开展“服务承诺制”试点,加入全国教材媒体供应实验区等,经过实践是可行的,深受基层和广大考生欢迎。要不断总结经验,改革创新,推进自学考试可持续发展。
自学考试要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特别是质量获得社会的广泛信任。如果没有质量、丧失信誉,自学考试制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价值。自学考试在确保质量方面必须做到:一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科学把握质量标准。自学考试的标准应参照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一般水平科学客观的把握。二是建立健全自学考试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人为本”的办考理念,不能“只管收获,不管耕耘”,要重视考生的学习过程和考生学习指导,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考试服务。整合一切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形成社会化的助学服务网络。同时,在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时要以考生为本,把考生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要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精心打造自学考试的质量品牌。坚持不懈地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和考风考纪管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考点管理,严谨考试过程,维护自学考试良好的质量和信誉。这次会议上印发的“整肃考风考纪倡议书”旨在教育考生,严格监考,动员全社会共同维护自考的考风考纪。将考纪提高到树立社会诚信、形成良好社会公德的高度去认识,去努力,应引起大家的理解、支持、关心和配合。
三、加强领导与协调,推进甘肃省自学考试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是发展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和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自学考试工作列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切实担负起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的责任,定期研究自学考试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具体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保证和工作上的支持。把自学考试作为当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重视,支持做好。主考学校是协助考试机构掌握自学考试标准的组织,离开高校的支持和参与,就不会有自学考试制度的发展。近年来,自学考试的主考工作遇到了新的问题。由于高校扩招而带来诸如教师、教育教学资源不足,教学任务繁重,教师参与自学考试工作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教育部、全国考委强调,高等院校要把开展自学考试工作作为一项为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列入整体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克服困难,切实加强和做好主考工作。有关行业部门也可以利用自学考试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自学考试机构的合作,推进本部门行业职工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探索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与合作,通过学分互认,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构建起培养人才的“立交桥”。计划、财政、人事、劳动、公安、宣传等相关部门也应增强全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支持,消除不利于自学考试、考生成才发展的因素,共同创造一个积极、宽松、有利于人才建设的环境,共同推动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前面省自考办提出甘肃省自学考试改革发展的三项措施涉及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总之,要努力形成政府重视、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发展自学考试的新格局,营造一个有利于自学考试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
(在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