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7日)
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怀民族教育,在发展民族教育中,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和发挥民族教育工作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上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民族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把发展民族教育作为全省“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的重点来抓,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坚持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坚持把“两基”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民族特色,坚持自力更生与国家扶持相结合。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民族工作者及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甘肃省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九五”以来甘肃省民族教育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是民族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形成了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比较完整、具有民族特色的教育体系。民族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到2003年全省民族地区有小学2184所,学龄儿童入学达95.8%;普通中学209所,初中在校学生91537人,高中在校学生24396人。职业中学20所,中等专业学校10所,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所,民族大学1所,共有在校生52.9万人。青壮年文盲率有了大幅度降低。
二是民族地区“两基”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目前,21个民族县全部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至此,甘肃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任务全面完成。有4个民族县完成了“两基”,占民族县总数的19%,人口覆盖率为8.3%。肃南县“两基”的实现,标志着裕固族民族实现了教育发展史上历史性的跨越。
三是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近年来,我们坚持多渠道筹措经费,支持民族教育的发展。“九五”以来仅世界银行贷款“贫三”项目,国家一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国家援藏项目,中英甘肃基础教育项目资金就投入5.96亿元,覆盖21个县,建设上千所学校,使全省民族地区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四是办学路子不断拓宽。民族地区在实践中总结和探索出了牧区集中办学与分散办学相结合、以寄宿制为主的办学形式,建成了10所寄宿制中学,116所寄宿制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根据民族聚居区的实际,采用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双语”教学,逐步形成了“两个为主”的教学模式,5所中专和2所大学开设了民族语文课和民族语文授课的专业,有条件的地方还开展了民、汉、外“三语”教学。同时,聘请宗教界爱国人士担任民族中小学名誉校长,发挥他们在动员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捐资助学、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是形成了一支稳定的少数民族教师队伍。改革开放以来,省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民族地区教师的培养培训。改革省内师范院校的招生、分配办法,对民族地区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举办民族班、预科班、民族地区专升本师资班,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加强对民族地区校长教师的培训,并有计划、有组织地送教下乡。目前全省民族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已达2万多人,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4.27%、83.54%、40.51%。
六是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快。省上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对民族地区采取扶持政策,19年来共录取少数民族学生14500多名。在省内7所重点中学、2所中师、3所高校举办不同层次的民族班,共招收少数民族学生7000多名。在中小学坚持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使学生既学文化又学技术。
七是对口支援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了多种形式的“扶贫支教”活动。甘肃省民族贫困县先后多次组织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赴天津考察或挂职学习,天津市多次组织专家学者来甘肃省民族地区巡回讲学、指导,传授教育教学经验,捐赠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举办民族地区专升本师资班,为18个民族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大学本科生。省内的大中城市、高等院校也积极支援民族教育。甘肃省教育厅组织的“省内高校对口支援甘南民族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认清形势,深化改革,加快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甘肃省的民族教育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基础、自然条件等原因,甘肃省民族教育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与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面临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不能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投入的效益有待提高,办学条件需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比较薄弱,贫困家庭学生就学难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普九”任务艰巨。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70%,而民族县实现“两基”的县仅占19%。民族教育发展滞后,严重影响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民族教育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全省教育的发展速度,而且关系到全省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我们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民族教育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抓住教育优先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增强民族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特殊措施,加快民族教育发展。
第一,要以实现“两基”为重点,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稳步协调发展。甘肃省民族教育发展的目标是:要在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基础上,永靖县、天祝县、临夏县、合作市、临潭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迭部县、舟曲县、康乐县、夏河县共10县市完成“两基”目标,使实现“两基”的民族县达到全部县的67%以上。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民族教育要与当地教育同步发展,到2010年,少数民族地区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形成具有民族特色、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民族教育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落实“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方针,加快“两基”进程。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教育的发展。在大力推进“两基”、不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前提下,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办好一批起示范作用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民族地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步伐。支持西北民族大学办成西部知名的民族高等院校,继续支持合作民族师专的发展,推进合作民族师专的专业结构调整,扩大非师范类人才的培养规模,进一步发挥其民族师资和其他专业人才培养的积极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创办临夏州高等专科学校。抓住国家实施“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机遇,采取特殊措施培养少数民族的博士、硕士人才。要大力实施“校校通”工程,优先加快高寒地区、山区、农牧区和边疆边境地区远程教育的发展,积极推进民族教育手段现代化进程,特别是要把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光盘、录像等手段运用于民族教育,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民族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要不断深化改革,加快民族教育发展的步伐。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坚持以观念创新为先导,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使民族教育走上健康发展的快车道。由于历史原因、生存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各民族在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形成的差别和特点,应该得到充分的理解和尊重。民族教育改革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发展规划、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办学形式、学制安排、课程设置、教学用语等,都要符合不同少数民族和地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地予以推进。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县为主”的新的管理体制是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政策的重大调整,是促进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民族地区各级政府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要通过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来提高教学质量。要不断增强办学活力,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和省内外发达地区的社会力量在民族地区兴办各类教育事业,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群众自愿自费送子女到省内外其他地区求学就读,以多种形式为民族地区培养急需人才。同时,要不断扩大民族教育的对外开放和交流,积极吸收和借鉴不同民族、地区的优秀教育成果,使甘肃省的民族教育既有鲜明的特色,又符合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
第三,要增加投入,积极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要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多方投资,全面推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格局。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项目重点支持民族地区,省上在安排项目时也要向民族地区倾斜,积极改善这些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省上已决定设立少数民族牧区和边远山区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资金,从2003年起,每年投入400万元,用于扶持寄宿制学校建设。民族地区的各级财政教育经费支出也要切实做到“三个增长”;地方各级财政对寄宿制民族中小学学生要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组织开展帮困济贫活动;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各级财政要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扶持这些地方民族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