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棠心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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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认真做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2)

三、强化措施,把“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不断引向深入

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少生快富”扶贫工程。2004年,省委书记苏荣、省长陆浩等省上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并决定在国家尚未将甘肃省列入全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的情况下,由省里自筹资金,在临夏州、甘南州和5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试点。甘肃省财政厅、扶贫办、人口委探索出了“少生快富”资金扶贫和项目扶贫两种形式。2004、2005年,省财政厅列入预算1000万元,用于支持“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试点州、县也落实了配套经费。2005年,甘肃省财政厅、扶贫办、人口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实施“少生快富”项目扶贫工程试点的通知》,决定2005—2006年用项目扶贫方式,在“二、三孩”生育政策地区的68个县、522个“整村推进”项目村,对自愿少生1个孩子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户,按3000~5000元的标准进行资金扶贫或项目扶贫。目前,两种形式的“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资金扶贫工程的试点范围已由最初的广河县、碌曲县2个县扩大到东乡等7个县,共发放奖励金280万元,737对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得到了3000~50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省扶贫办2005年安排“整村推进”项目资金3.17亿元,涉及68个县、484个乡(镇)、522个村的13.72万户、63.92万人。投入扶贫资金2542万元,为1.18万个“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项目户落实了扶贫项目,分别占“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总额和项目户总数的8.01%和8.6%。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在甘肃省尚处于起步阶段,试点中还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和部分地方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以及“少生”与“快富”结合得不够好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试点工作中逐步研究解决。

在推进“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注重部门协作配合

这是“少生快富”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要把“少生快富”工程作为平抑人口出生高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精心部署,抓好落实。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人口计生、财政、扶贫、农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负责项目户的调查确认和审批;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扶贫部门负责扶贫项目的落实、致富技术的咨询与服务;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相关部门在安排农村发展项目时,要注意与“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结合起来,对项目户给予政策倾斜、重点帮扶。

(二)坚持政府倡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严格把握政策界限

“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是在生育政策较宽、工作难度较大、人口增长较快的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项利益导向政策,是把单纯的“处罚多生”,变为“奖励少生”与“处罚多生”结合,提倡和鼓励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因此,必须坚持政府倡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引导群众的工作,把“少生快富”扶贫政策讲清楚,把对象条件、奖励标准和审批程序讲清楚,把奖励资金发放和扶贫项目落实程序讲清楚,使群众知晓政策,心中有数,打消顾虑,自觉自愿参与,决不允许下指标,搞强迫命令。资金扶贫工程主要在临夏、甘南两个民族自治州和肃南等5个民族自治县实施。项目扶贫工程主要在资金扶贫工程没有覆盖到的地方实施,以“整村推进”项目扶贫为主要形式。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申请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原则上不提倡、不鼓励采取绝育措施。因为受多种因素影响,甘肃省农村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的儿童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因病因伤致残率都比较高,只生一个孩子后就绝育,风险较大。为群众办好事,不能只图眼前方便,必须考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三)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巩固扩大试点成果

不仅要学习借鉴其他试点省区的先进经验,而且要总结推广甘肃省试点州、县的成功经验。刚才发言的几个市(州)、县在开展“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总结,并借鉴推广。临夏州委、州政府非常重视,把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作为解决民族地区人口过快增长和促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认识到位、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少生快富”扶贫政策宣传深入广泛,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经验。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甘肃省财政厅和试点州、县财政部门想方设法筹措了项目所需资金,保证了“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的顺利实施。各试点州、县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及有效使用。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采用“直通车”发放方式,通过农业银行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五)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

要通过公开项目户名单、设立举报电话、专项审计等多种形式,对“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从项目户审批到奖励资金发放和扶贫项目落实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在“阳光”下运作。对弄虚作假、巧立名目乱收费及克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

(六)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处理好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与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应该看到,开展试点的相当一部分地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群众生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很大。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而放松经常性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包村包对象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以二(三)女户结扎为重点的各项节育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认真抓好党员干部超生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重点难点工作。二是要处理好“少生”与“快富”的关系。把“少生”与“快富”有机结合起来,是“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得以长期坚持下去的根本所在。“少生”与“快富”是一个有机整体,“少生”是措施,“快富”是目的,必须协调推进,统筹兼顾,不能偏废。要切实把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少生,组织部门牵头协调、各涉农部门配合帮助群众快富的机制运行起来、落到实处,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真正富裕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三是要处理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与其他各项已经出台的奖励优惠政策的关系。近年来,省上和各地制定出台了许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优先优惠政策,要注重抓好落实。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持久性,以后甘肃省凡是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的地方,除国家和省上要求必须落实的奖励扶助、“两免一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重大政策外,其余涉及地方配套经费的各种奖励优惠政策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实力和财政状况量力而为,不要层层制订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四、抓紧抓好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为顺利完成“十一五”人口计划打好基础

按照计划生育统计年度,现在已进入2006年度。从现在到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召开之前,各地要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和评估工作。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抓紧抓好年终考核评估工作。省政府将组织对各地考核评估结果进行质量抽查、误差校正,作为兑现责任书奖惩的依据。

二是要全面客观地总结2005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靠实责任,及早安排部署好2006年人口计生工作,防止出现年终考核之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的现象。特别是要抓紧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工作,及时落实各项节育措施,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是要做好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验收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期实现创建目标。

四是要继续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及时足额将2005年度奖励扶助金发放到每一个对象手中。

(在甘肃省“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