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1日)
一、“十五”期间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进展情况和基本经验
“十五”期间是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甘肃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把发展经济与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可给群众带来利益的各项服务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和保障措施,顺利完成“十五”人口发展控制目标,初步形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新机制。
一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现了低生育水平。甘肃省各级党委、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计划外生育,稳定了低生育水平。2005年末,甘肃省总人口控制在2640万人以内,人口自增率为6.1/1000,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到2.0左右,全面完成了“十五”人口计划和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据专家测算,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甘肃省累计少生1748万人,因计划生育少生955万人,实施计划生育使甘肃省人均GDP提高了1590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是巨大的。
二是完善计生利益导向,群众满意程度普遍提高。甘肃省初步建立起了以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为主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把项目、资金、物资等资源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在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三项制度”。甘肃省有3万多名农村计划生育夫妇得到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甘肃省政府制定出台了《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1万多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得到了不少于1000元的救助;6000多名自愿放弃二(三)孩生育的农村夫妇得到了不低于3000元的项目或资金扶助,探索出了资金奖励、项目奖励和以工代赈帮扶开展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制度的三种形式;为14.25万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办理了600元以上的养老储蓄;1.1万名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在省内大学、中专(高中)升学时加分,26万名农村“两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这些措施的落实,大大减低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累计7.74万户,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大大提高。
三是实施项目带动,促进计生工作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抓项目”的总体思路,努力争取国际组织、国家部委的支持,把国际、国内项目中的经费整合起来,开展了以计划生育结合项目为龙头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工作,组织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国债项目、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等,国家批准了甘肃省信息化建设以及西北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为广大群众带来了切身利益,而且拓宽了基层计生人员的工作手段,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是注重解决问题,强化基础工作。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在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保留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农村税费改革中把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提高岗位津贴;甘肃省政府每年拿出6000多万元,用于解决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和补贴。按照“减人增酬,便于管理”的原则,调整充实了育龄妇女自管小组,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各县(市、区)开始应用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深入开展清理清查、打假求实专项治理,进一步夯实基础;抓点带面,开展了基层基础试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试点、协会基层基础工作试点,探索出了干部包村包对象责任制、入户三要素和四项任务、流动人口协议管理等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办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五是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十五”期间,甘肃省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由2001年的5.9元增加到13.9元,保证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0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省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创建规范化乡镇服务所,改善服务条件,拓宽服务范围,积极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免费开展妇女病普查。目前,全省已有50%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达到规范化标准。有10个县(市、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6个市和47个县(市、区)基本达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县(区)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普遍得到了提高。
六是转变职能,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2004年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将甘肃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命为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甘肃省人口委),增加综合协调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职能。从2004年起,按照国家的要求,组织省内社会学、经济学、人口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和计划生育实际工作者,开展了“甘肃人口省情研究”、“甘肃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甘肃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研究”、“甘肃省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对策研究”和“甘肃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等课题,对人口省情、未来人口发展态势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提出了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和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可靠的参考依据,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各部门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时,积极吸纳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制定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具体措施。
总结“十五”期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经验。
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工作思路。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综合治理。始终把改革作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动力,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法,解决工作前进道路上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打破计划生育相对封闭状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机制。
坚持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抓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契机,抓大事、谋大事,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巩固和发展取得的成果。
坚持强基固本,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基层网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和完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网络,提高工作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快职能转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超生。
坚持科学态度,求真务实。尊重人口自身发展规律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规律,以科学的态度,求实的精神,坚持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提高指标、高要求,不搞“一刀切”,结合全省和各地实际,分类指导,先行试点,稳步推进,重点加快后进转化。认真总结和提炼各地创造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推广应用。
坚持落实“一票否决”,靠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
二、未来五年甘肃省人口形势和基本任务
“十一五”期间,是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阶段,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时期。当前,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既有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新的挑战,人口形势不容乐观,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一)全省人口面临的新形势
人口增长压力巨大。今后一个时期甘肃省人口总量还将持续增加,人口高峰期出现在2039年左右,总人口将达到3100万人左右。受人口年龄结构影响,2003—2013年甘肃省进入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期。生育旺盛期已婚育龄妇女平均每年递增1.5万人左右,总人口还将年均增长20万人左右,年人口出生率和自增率将回升0.5~0.8个千分点。可利用土地人口承载量,将长期处于超载状态。相对于全国的综合资源承载力,超载850万人,相对于西北五省区的综合资源承载力,超载485万人。甘肃省要完成既定的小康目标,保持9%的经济发展速度,实现总人口控制目标的难度仍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