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利用鱼池台田种植已经取得成功的经验,为我区今后大力发展鱼池台田,实现养、种结合树立了样板。但就全区来讲,这仅仅是个开始,因为全区现有台埂面积2.4万多亩,而现在初步开发利用的面积只有2000多亩,仅占总面积的10%左右。这个起步说明台田种植在我区发展前景是广阔的,方向是正确的。1988年,灵武县台田玉米亩产达到350多公斤;1990年,永宁县的台田小麦亩产达到300多公斤,大豆亩产100公斤,玉米亩产350公斤,池塘亩产鲜鱼250公斤,初步实现了“水上一千斤,水下一千元”的奋斗目标。农、渔结合,不仅改造利用了低洼碱地,而且提高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国内形势看,南北方发展台田种植的势头方兴未艾,这是一条扩大农业外延、增加耕地面积、实现多种经营的有效途径。因此,我认为鱼池台田的开发利用是一篇很大的文章,也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只要我们科研、推广、生产有关方面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就能取得应有的效益,发展前景是广阔的。就灌区来讲,一个是列入国家建设项目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规划,改造低产田200万亩、开荒100万亩。第一期工程正在实施,第二期也开始立项,全部工程完工需要10年时间。另外,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也在作前期的准备工作。这个项目设计面积大体是210多万亩,需要改造160多万亩。灌区的这两个项目若能完全实现,这将是我区“八五”乃至今后农业发展最重要的后劲。此外还有盐环定、沙坡头、大柳树等项目将直接或间接地对农业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些项目的执行,应该把水产列入建设内容。总之,我区发展水产业的资源条件是优越的,这一方面中央和地方有关领导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外部条件方面,由于种种原因,水产品销路不畅,多方面的服务还没有很好的配套,这其中包括冷藏、保鲜、加工、调运等,从1983年到现在水产业的发展初步解决了“鱼米之乡”吃鱼难的问题。然而我们人均占有量还很低,只有2.3公斤,离全国10.6公斤差距很大。从这点上看,宁夏水产品生产不是供大于求,而是还要大力发展。水产业的发展要纳入农业发展整体规划中去,只有纳入了这个轨道,才能综合开发利用资源优势,综合发挥经济效益。为了推动鱼池台田这项事业健康稳步的发展,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统一认识。今后水产业的发展要把台田开发利用列为重要内容。虽然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但还很不完善,开发利用台田的方向是对的,未来的潜力是很大的。关键是要统一认识,希望有关单位包括新闻单位在这方面多做宣传工作,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引起各级领导特别是决策领导机关的关注,使台田开发利用这项事业得到社会各界的公认和支持。
2.要搞好总体规划。各地、市、县要把水产业规划列从农业总体规划中,当然农业总体规划中农业是主体,粮食又是主体的主体,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水产业也要占有一定的地位,水产业利用的资源是农业没有办法利用的。如果农业要利用就得进行高额投入,不是短期内就能开发改造的,银川市“2814”水产项目1万亩水面就是在农业没办法利用、长期沉睡的不毛之地上开发出来的。我区银北地区这种低洼盐碱地还很多,因此各地要根据荒地资源的分布,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渔则渔,进行适度开发,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效益。在农业总体规划中,渔业规划还要处理好与大农业的关系,处理好水资源的利用及平衡关系,处理好长期保护农田的关系。不能渔业上去了,影响农业的发展,要形成良性循环。涉及水产业的事情,水产部门的同志要参与进去,把未开发的荒地和水面规划进去,因此我们要搞好总体规划。
3.要走生态农业的路子。为使大农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系统,农业的发展必须要走生态农业的路子,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高的效益,为国家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搞鱼池台田建设就是发展生态渔业的途径之一。“2814”水产项目1万亩水面在台田开发利用方面走到了全区的前面,值得借鉴推广。
4.要做好科学示范。虽然目前我区鱼池台田利用有了良好的开端,但面临的问题还不少,还有很多未知数。台田和鱼池水面最佳高度问题,土壤盐分的动态变化,种植的最佳结构等问题目前研究得还不够深。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和农学院、水研所、水产站等水产战线上的同志都要关心这个问题,这关系到我区台田种植能否长期发挥效益,能否巩固、提高与发展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做好试验、示范工作,坚持科研、示范、推广一起抓,使台田开发利用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5.要稳步前进,多点试验。台田开发利用不要搞大呼隆,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能搞多少就搞多少,能搞什么就搞什么。首先要制定技术方案,在试验中要有数据的记载,这样不断积累资料,通过科学分析,一步一个脚印,步子踏稳,不要走回头路。待取得科学数据后,再行推广。
6.要进行科学管理。新开发的项目存在着管理薄弱的问题。管理方面有效益的问题,也有政策的问题。管理规模到底应该多大?管理体制如何摆正国家、集体、个体三者之间的关系?现在1亩鱼池投入超过1000元,那么国家的投资什么时候能够收回来?等等。因此管理的文章很多,也涉及政策问题,要作为课题进行研究。
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水产业
1995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水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水产业是我区农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水产业,对于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合理配置国土资源,促进农业生态良性循环,发展“两高一优”农业,振兴民族地区经济,实现小康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水产业取得了巨大成绩,到1994年水产品总产量达1.7万吨,比1978年增长59倍,为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发挥了重要作用。宁夏渔业资源丰富,拥有各类宜渔荒水86.3万亩,宜渔低洼盐碱荒地200多万亩,发展水产业潜力巨大。引黄灌区是全国大型自流灌溉农业区之一,发展水产业的基础条件非常优越。在新形势下加快宁夏水产业建设和发展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根据宁夏水产业发展规划,水产业开发建设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全区水产养殖面积达到20万亩。其中标准精养池塘12万亩,渔、农、林、牧综合经营的生态渔业池搪2万亩,水产品总产量力争达到5万吨以上,实现渔业总产值3亿元;建设以银川市为中心、辐射西北地区的渔业生产基地和水产品集散地;从渔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近期的任务是依托沿黄渔业开发项目、银川地区生态渔业开发项目等的实施,全区新开发建设池塘2.5万亩,改造老鱼塘1.5万亩,加大开发力度,推动水产业进一步发展。
大力发展水产业,要按照产业化思想推进水产业生产、经营、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水产业经营体制改革。要从实现水产产业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渔工贸一体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通过发展水产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组织,把分散的国营、集体渔场和养鱼农户组织起来,以生产基地为基础,兴办和发展各类水产加工、流通服务企业,使水产业的产业链条向综合加工、制造、流通领域延伸。
一是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发展一体化规模经营。龙头企业建设是推进水产产业化的关键。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扶持国有、集体、个体等多种所有制成分和经营单位兴办各种形式的水产加工、经销企业,重点发展以饲料加工为龙头的产加销一体化企业;发展以渔需物资、水产品贩运为龙头的产销一体化和以技术服务、工厂化早繁苗种、名优水产苗种培育为龙头的渔科贸一体化组织。大力发展以经营大户和能人牵头的各种农民自我经营和服务的水产业协会等组织,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基地为依托,企业、服务组织牵引带动农户的经营网络,实行产销衔接的合作综合服务。水产业比较集中的县市,要由水产业主管部门牵头,创造产加销和服务一体化的股份制水产专业公司,逐步扩大联合,向社会化方向发展。通过建立合理的池塘经营权流转制度,造就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增强水产品增值能力,减少市场风险,增加经济效益。
二是建设水产基地,实行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
——银川渔业基地。依托“2814”渔业基地,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大力发展渔畜禽综合养殖和名优特新水产品养殖,以水产养殖、流通为龙头,带动饲料加工业、机械设备制造业、运输业、鱼用畜用药品生产业和鱼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
——银南渔业基地。挖池抬台,池中养鱼,池埂种粮、种草、种菜、种果、养殖畜禽,发展渔农林牧综合经营的生态渔业。
——银北渔业基地。通过开发大水面和宜渔荒水荒滩围垦精养,发展小网箱养殖,建立以鲤科鱼类为主的商品鱼基地,保障全区供给总量,辐射邻近省区。
——南部山区渔业基地。充分开发六盘山冷水资源,发展集约化鳟鱼养殖,建设山区库(堰)小型鱼类增殖生产基地。
三是建设水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强化服务体系功能建设,完善以国家技术服务部门为依托,社会和农民自办服务为补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服务体系要通过利益的纽带,同养鱼户、经营者结成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通过预付定金、让利赊销、无偿技术服务等途径提高水产业的经济效益和养鱼农户的受益率。
各市县国营苗种、鱼种场可以作为水产管理技术推广部门的基地,直接管理。可以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使技术推广机构集技术服务、中间试验、生产经营为一体。鼓励各级技术推广、水产科研部门业务人员承包、经营鱼塘。吸纳中高级专业人员充实推广部门,围绕水产重大科技推广项目进行重点攻关、中试与技术推广。
自治区属科技研究服务机构要贯彻中央“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优化科技系统结构、分流人才。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科研机制,加强关键技术项目的攻关,除按照竞争机制承担业务部门招标、下达的科研课题开发任务外,科研工作要面向市场,按照市场需求抓住关键技术环节进行研究开发,要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活动,创造条件走自我壮大的路子。
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允许对低洼盐碱荒地进行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发,发展水产业。粗养大水面、季节性水面、池塘等在不改变发展水产业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入股。国家投资、引进无偿外援项目开发的池塘,其使用权实行拍卖、租赁或有偿承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由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书,收回的资金上缴市县财政作为渔业发展基金。
国家投资开发、争取的外援项目或优惠贷款项目开发鱼池的荒地、粗养大水面,使用权可打破行业界限,由项目开发部门在照顾当地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公开向社会拍卖、租赁或有偿承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由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书。收回的资金作为业务部门发展渔业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
水产开发项目可以项目开发为主,从事多种经营、兴办各类服务实体,灌区水产开发要与山区移民开发相结合,鼓励山区农民下山购买、租赁承包鱼池使用权。山区建设资金可以购买灌区低洼盐碱荒地使用权,从事水产开发;可以购买、租赁、承包灌区商品鱼池使用权,帮助山区农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决定》特别强调,水产业是一项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产业,要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在经费、物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安排财政支农资金、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专项资金、农业贷款时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发展水产业。在安排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时,也要考虑水产业的发展。要认真做好水产业利用外资项目的争取、实施和资金配套工作,加大利用外资发展水产业的力度。要积极引导、调动农户,尤其是各类经营大户对水产业投入的热情,广辟资金渠道。自治区财政今后将安排适量贴息资金,重点培植饲料加工、工厂化早苗繁殖、名特优苗种引种培育、渔需物资技贸服务、水产品加工及集散等龙头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