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宁夏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四水”产业发展,对于提高我区渔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水产养殖、水生植物种植、水禽养殖、水上旅游为主要内容的“四水”产业,是近年来宁夏渔业发展中探索出的一种新的生态模式。2005年,自治区政府专门召开了灌区“四水”产业现场观摩会,推广了“四水”产业发展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四水”产业的快速发展。2006年,各地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四水”产业发展规划,开工建设了一批“四水”产业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促进宁夏渔业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表现在:
1.规模化水平显著提高。2006年,全区水产养殖水面达到28万亩,比上年增加2万亩,增长7.7%;水产品总产量6.5万吨,比上年增长10.2%;人均水产品占有量达到11公斤,稳居西北五省区首位。全区70%的水产品稳定外销西藏、甘肃、内蒙古、陕西、青海等周边省区,外向型渔业得到进一步巩固。“四水”产业作为渔业发展的重点,2006年面积达到14.3万亩,新增4.5万亩。其中,水产养殖9.8万亩,水生植物种植4.5万亩,水禽规模化养殖12万只,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2.区域化布局基本形成。全区基本形成了银北草鱼、河蟹养殖区;银川鲫鱼、团头鲂养殖区和银南黄河鲤、鲶鱼养殖区。在此基础上,各地加快改造和建设“四水”产业基地。石嘴山市充分利用湖泊湿地和低洼盐碱荒地资源,建设“四水”产业基地3万亩,占2006年全区新增面积的67%。
3.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以草鱼为主的优质水产品养殖达到9.2万亩,占水产养殖面积的36%,产量达到2.6万吨,占水产品总量的40%。河蟹等特色水产品养殖达到5.6万亩。水生植物种植由过去单一的芦苇、蒲草向芦竹、茭白、莲藕等多品种发展。水禽养殖规模稳步扩大。休闲观光渔业蓬勃发展,场点达到60多家,年产值3000多万元。
4.水产品质量水平明显增强。各地重点以“四水产业”基地为依托,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共建设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16.3万亩,通过产地认定12万亩,占全区养殖面积的42.8%。有7个水产养殖品种通过了无公害产品认证。沙湖生态养殖基地生产的草鱼,成为西北地区唯一通过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的水产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四水”产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资源综合利用率低,一些具备发展条件的宜渔资源多数仅限于水产养殖,水生植物种植、水禽养殖、水上旅游还没有得到充分开发;水禽养殖刚刚起步,缺乏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技术保障能力不强;水上旅游观念不活,创新不够。这些问题在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的同时,也对产业发展寄予更高的期待和要求。我们要坚定信心,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努力保持“四水”产业和渔业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在西北地区宁夏渔业资源比较丰富,拥有各类宜渔资源300多万亩,其中引黄灌区农林牧无法有效利用的宜渔低洼盐碱荒地100多万亩,各类湖泊湿地180多万亩。目前开发利用的仅占宜渔资源总量的9%,“四水”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同时,经过多年的发展,宁夏渔业已经打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构建了养殖生产、渔需物资供应、技术服务、水产品销售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形成了面向区域市场的水产品营销网络,培育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组织,为“四水”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
“十一五”时期宁夏“四水”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合理开发、保护和利用宜渔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科技进步,转变增长方式,打造品牌优势,提升产业规模和档次,努力把我区建成我国西部独具特色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四水”产业和生态渔业基地,推动渔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实现大发展、迈上新台阶。到2010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达到50万亩,水产品总量达到12万吨;水禽养殖达到500万只;水生植物种植达到15万亩;水上生态观光旅游形成区域特色;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5亿元。实现这样一个目标,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科技进步要有新突破。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强化科技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到2010年,渔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0%以上,科技对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明显。水产水禽良种要有新突破。到2010年,全区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70%,各类水产苗种自给率达到70%;水禽良种覆盖率达到50%。质量安全要有新突破。建立健全质量标准、质量检测和认定认证体系,完善投入品监管和市场准入制度。到2010年,全区无公害、绿色水产品的比重达到70%,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绿色品牌优势进一步凸显。产业结构要有新突破。水产养殖品种进一步优化,优势特色水产品区域化布局更加明显;水禽、水生植物规模化种养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水产养殖、水禽养殖、水生植物种植、水上旅游产值比重分别达到70%、15%、5%、10%,渔业经济向多元化、多领域拓展。产业化经营要有新突破。在水禽养殖重点区域,培育1~2个深加工企业;在水产养殖重点地区,培育2~3个流通型龙头组织。
三
加强以“四水”产业为核心的生态渔业建设。要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根据渔业资源及环境条件,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养殖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相统一的节水型生态渔业之路。今后五年重点建设四大示范基地。一是建设“四水”产业示范基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展以水产养殖为主,集水生植物种植、水禽养殖和水上旅游为一体的“四水”产业示范基地30万亩,形成多种生物互补、多产业互动的发展新格局,提高产业综合效益。二是建设低洼盐碱荒地“以渔改碱”生态渔业示范基地。合理开发利用引黄灌区低洼盐碱荒地资源,通过挖池抬田,发展渔—粮、渔—牧、渔—林、渔—果、渔—草等农林牧综合经营的生态渔业示范基地5万亩,有效改良土壤盐渍化,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建设湖泊湿地“以渔养水”生态渔业示范基地。合理利用引黄灌区湖泊湿地资源,建设大水面养殖生态渔业示范基地10万亩,有效缓解水域荒漠化和水域富营养化程度,走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湖泊湿地资源的新路。四是建设地塘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开展旧池塘清淤改造5万亩,加强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配套水平,改善池塘养殖环境,提高水体综合生产能力。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要针对“四水”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协调渔、农、牧、水、林等多方面力量,开展联合攻关,提升产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储备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百万农民培训工程”的实施,加强生态渔业技术、水禽和水生植物规范化种养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普及,建立安全、节本、增效的产业技术体系。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努力建立一支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技术推广与服务队伍,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从渔农民。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要全面推行标准化种植、养殖,积极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广大从渔农民按照标准组织生产。要以“四水”产业基地、无公害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为载体,继续推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建立健全生产日志、环境监测、科学用药、产品标签和原料监控等各项管理制度。要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监测工作。自治区及各级水产技术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水产品质量检测,扩大检测范围,公布检测结果,跟踪检测情况,探索建立生产有记录、产品流向可追踪、出现问题可追溯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打造宁夏水产品“绿色品牌”新优势。
加强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要加强水产、水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配套提高一批水产苗种繁育示范场,在全区形成以自治区良种繁育中心为核心,以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规模化苗种繁育场为骨干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水产良种繁育体系。要加强渔业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配套建设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4个市级检测站,重点建设贺兰、永宁、青铜峡、灵武、平罗、中宁6个县(区)级监测站。要加强水产品、水禽市场信息体系建设。重点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信息网络,构建立足本区、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的市场信息平台。要强化信息服务,完善水产品、水禽、生产销售和消费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制度,努力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发挥市场信息对引导生产和流通的重要作用。
抓好水产品流通。要积极鼓励养殖大户、运销大户及各类涉渔企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围绕养殖、生产、流通、服务等环节,创办各类合作组织,壮大市场主体,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要进一步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优化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发展环境,通过政策扶持和强化服务,帮助经纪人不断拓展销售市场,扩大经营规模,改进技术手段,加快构建我区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水产品流通格局。要发挥现有各类民间渔业中介组织和水产企业的龙头带动功能,有针对性地在周边主要城市开展宁夏水产品、水禽展示推介活动,建立宁夏水产品、水禽连锁超市、配送中心、专销区、专销柜,强化品牌效应,努力扩大产品销售。
加快“四水”产业发展,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职责,也是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推进渔业经济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全区“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宏伟蓝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