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地震灾后重建与统筹战略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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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彭州市灾后重建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分析(2)

彭州市积极探索农村新的村级治理机制,即建立和完善了“131N”的灾后村级治理机制。“131N”就是强化一个领导核心(村党支部),建立健全三个自治组织(村委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育一个市场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多种经济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群团组织、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其他民间组织)。彭州市在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中,其基本思路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保障群众主体地位,以建立村民议事会制度为突破,积极推行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村民自治职能分离,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主要从三个方面做了探索:一是构建新型村级组织框架,明确村级组织的职能定位、人员产生及构成和工作手段、工作方式等;二是健全村级组织的日常运行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三是将行之有效的做法总结规范,形成系统的制度体系。各地村级组织框架的构建普遍突出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强调改进党组织领导方式;二是坚持政经分离,即普遍将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职能从村(居)委会分离出来,有条件的地方还实行了政事分离,即把政府延伸的服务职能从村(居)委会分离出来;三是坚持议行分离,即在村民自治范围内,普遍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四是坚持与产权制度改革相配套,形成改革的整体合力。

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中,对党员民主权利的尊重,唤醒了党员的主体意识,激发了党员干部参与党内事务和社会管理的热情。同时,凭群众意愿选干部,靠政绩突出用干部,以群众公认原则评价干部。这种机制本身促使了干部努力实现、维护、发展好群众利益。

此外,彭州市在完善“131N”村级治理新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村组议事会的“五个作用”,积极引导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保障和推动了科学重建。即发挥“谋民利”作用,保障住房重建;发挥“集民智”作用,促进产业发展;发挥“聚民力”作用,建设基础设施;发挥“引民心”作用,建设精神家园;发挥“顺民意”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基层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的建设。灾后重建还是矛盾凸显期。起初是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然后是重建政策的理解、重建资金物资的发放,再次是重建中的权属调整、占地补偿、建筑质量、分房等问题不断涌现,而且新的利益纠葛又扯起旧矛盾。同时,时间紧任务重,超常规工作又必然产生矛盾。另外,干部超负荷连续作战,群众反映的问题稍放一下,或先做简单处理,矛盾马上就会冒出来。为解决这些矛盾,“131N”的村级治理机制和“124”的基层工作方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矛盾,通过“124”的工作方法在走访中发现,在议事会的会议中发现,并及时得到了解决。同时,在处理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中,彭州创造了一套综合措施,明确了“领导到现场、成立工作组、成立专案组、定期召开村民大会、正确引导舆论、进村入户”的处理集访、突发事件的“六个规定动作”。构建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市级成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公安接访指导中心和群众信访督导五个中心,镇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行政机关、村、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室,健全了“大调解”工作网络和联动协调机制、保障机制,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特别是在服务群众投诉相关问题中,制作了23.6万份彭州市灾后重建监督明白卡,公布了相关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发放到了全市每个重建户,由纪委和目督办不间断抽查职能部门公开受理投诉电话的情况,基本做到了群众有问题可及时反映,并及时得到答复,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8.1.7灾区产业恢复提升经验

由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与当地产业发展水平的依存关系,城乡一体化的实现条件就是该区域是否有足够的产业演进发生。因此,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着力点,就应当围绕产业演进展开。如果某个区域没有相应的产业演进发生,政府要在这里推进城乡一体化就只能是一相情愿。而灾后重建不仅意味着商机,它还以前所未有的破坏性和史无前例的规模性为企业战略转型和产业升级带来了契机。但灾后恢复重建绝不是历史重现,要大力吸收先进技术,在恢复重建中实现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四川灾后重建可能会带动实现部分产业升级,因为在旧设备损毁的前提下,企业在重建过程中可能会提高技术门槛和技术含量,比如将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等因素纳入灾后重建中来,而不是简单地复原过去的设备装置。

产业升级要和当地的资源禀赋相结合。例如要发展高科技产业就要注意是否具有相应的研发力量,是否具备相应的人才和硬件设施。因此,实现彭州市的产业升级首先应考虑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是否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其次,应考虑对当地群众的影响,如能否增加就业、能否有利于群众生活等;最后,还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来发展。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我国企业在政府的束缚下不具备太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不可能对地震做太多的相关研究。现在,我国许多企业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并具备创新发展的动机,可以从本次地震中寻找创新的契机,尤其在建材、施工工艺和建筑设计领域,可能出现创新。

从彭州市的实践分析来看,彭州市抓住了灾后重建的契机,构建了灾后重建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的产业结构调整模式,即从推进产业演进入手,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多元化,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充分发展能够大量吸纳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为失地农民就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充分的就业机会,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首先,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彭州市对列入国家淘汰类的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并在地震中受到严重损毁、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淘汰。同时积极发展灾后重建所需建材类产品,新建中国节能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新型墙材生产线、中国四川兰丰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等项目。加强工业集中发展区承载能力建设,主动承载产业转移。彭州工业开发区以提升现有的优势产业,积极培养和发展塑胶、家纺服装主导产业,濛阳工业集中发展区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和壮大产业集群。

其次,优化生产力布局。彭州市引导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集中,引导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的工业企业通过“飞地”或共建工业园的形式向区域外搬迁。在彭州工业开发区创建川闽产业园,承接对彭州进行对口支援的福建省和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

再次,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地震使彭州市农民的生活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彭州市抓住灾后重建给农业带来的产业重构这一历史机遇,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资源禀赋,加大力度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特色优势,优化生产布局,重点突破“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以打造特色产业链为主线选择和培育主导产业,促进农业的产业升级。

最后,依托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彭州市注意抓住灾区产业重构的重大机遇,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围绕特色优势培育农业空间布局调整,恢复重建粮食、蔬菜、猕猴桃、中药材、畜禽类、冷水鱼等特色产业。建立较为完善的粮食储备体系和流通体系。同时以对口援助地区为主攻方向,全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在引进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方面取得超常规的突破。彭州市主要从受灾恢复性重建、市场重建和发展项目新建三个方面入手,做好龙头企业灾后重建。以其为主要依托,促进灾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发展都能实现重大进展,进而有效地带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8.1.8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和物资监管经验

如此集中且量大的建设,项目、资金和物资监督管理面临很大的难题。彭州探索了一套体系完善的监管制度,为灾后“阳光重建”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彭州把地震以来中央、省、成都市和彭州制发的有关资金物资管理、恢复重建政策、紧急采购和项目建设等文件规定收集汇总,制作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政策文件选编》,发至有关部门和各镇,便于大家学习和掌握政策,从而在工作中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主要有以下特点:

1.抓同步监督,保证政策落实

一是提前介入,规范在前。围绕扩大内需、促经济增长、加快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管建立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实行灾后重建监督工作例会制度,督促严格按照政策管理和使用灾后重建资金。二是建立了灾后重建项目网络公开平台,确定了4名人员专门负责收集、审核和录入项目监督数据库,并在成都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督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监督检查不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效能低下的问题。督促财政、审计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完善资金管理程序,建立监督制度。

2.抓民主监督,保障村民利益

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监督作用,落实村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监事会的民主监督制度。对本村灾后农房重建资金必须由村民议事会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式,确定后要交给村民代表监事会对是否符合政策,是否符合村民意愿进行审查,对议事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政策规定的,监事会可以直接否决。规范村务公开,把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资金拨付和村级重建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增强村民参与监督的透明度。通过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切实维护了受灾村民的利益。

3.抓协调配合,搞好监督检查

一是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由纪委监察局牵头汇同财政局、审计局、目督办、发改局、民政局和建设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分4个小组对全市20个镇和42个市级部门的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二是积极协调配合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重建监督检查组开展工作,确定了专门联络人员与省、成都市监督组加强联系,沟通监督情况。对省、成都市在监督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保障灾后重建规范推进。三是积极配合福建省派驻的援建项目监督人员开展监督工作,对涉及30余亿元的援建项目实施分类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检查制度,增强了与援建监督机构的联系沟通,先后两次组织对23个“交支票”项目进行联合监督检查,促进援建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