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复一日,时复一时,我们不能随心所欲于我们喜爱的一切,只能做我们应做的一切。
良心这个法官总在庭上
人类灵魂的各类事件绝不是能自发正确处理的。我们已经看到,身体、智慧和心灵中的各种力量正如何相互发生冲突,每一种力量都试图僭权越位,控制人类灵魂;同时,我们也看到,王国中最好的公仆是如何受到魔鬼围攻的。但我们勇于面对矛盾和斗争。诉讼法庭总是开放的,其间端坐的是我们称作良心的大法官。现在我们考虑一下法官在法庭上行使的职能是什么。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送到他面前的每一起案件的是与非。双方律师会搜集罗列好一切材料送呈到他面前,但他大权在握,熟谙法律,并据此作出正确裁决。
每个人都有责任感
良心也是这样。他宣布他的法律,即责任。每个人的灵魂都有“应该”感,即每个人知道哪些行为是出自于他自己,他的行为准则受到更高一级力量的提醒。良心宣布:责任,让我们意识到我们必须做什么;应该,是良心提醒我们的宣告。我们的生命并不属于自己,是造物主赋予我们生命,我们属于他。他将良心根植于我们体内,不住地提醒我们要取悦他。他作为法官,迟早会追究一切恶行。良心告诉我们审判的原因。审判即拯救。审判是企望伤痕累累、堕落的浪子回到平静、幸福之岸的呼唤。良心向我们证实了这一切。日复一日,时复一时,我们不能随心所欲于我们喜爱的一切,只能做我们应做的一切。良心也许会作出错误判断——假如每个人类灵魂中的良心都总能作出判断,为什么人还常做错事呢?如我们所见,整个人类灵魂国度趋向于无政府主义。懒散或急躁,骄傲或妒忌,总背叛人类灵魂。
我不必讲述违背良心行事的人的命运。即使人们凭良心办事,也面临危险。我们常听说某人尽力而为或量力而行。不管他多么不对,我们总有原谅他的理由,因为不知者不怪。如果人没有“知”的机会,那总是可以谅解的。然而,仅量力而行还不够,这就好像我们本可以有一盏明灯时却选择了旧灯笼中暗淡的灯芯。
良心有可能被收买
我们知道,法官对他要审判的案件的是非曲直并不明晰。我们心中的法官也是如此。他,也同样是听律师陈述;意向雇用理智在良心面前辩护;理智巧妙、令人信服的辩护使得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裁决。良心说:“要遵纪守法”;但理智代表被告说:“我做的都是遵纪守法的事。”“那么被告(即意向),做你决定要做的事吧。”(良心说)。对良心的这一误导是小孩子和顽固的罪犯常用的伎俩。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人都会尽力为自己正名,他的理智要证明他做的一切在当时的情境下都是对的,良心并没有用“你当行正事”的呵斥打断他,只是由个人自行其是,甚至判断什么是正确的。我们有诸多理由去弄明白良心的局限性,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它会帮助我们理解国家和个人的历史。
良心需要指导
我们有必要了解人类灵魂的构成,以便分辨出是哪一个指使理智将案宗送呈良心。比如说,妒忌不会说:“我恨琼斯,因为他有个富有的父亲。”或者,“因为他考试(或者比赛)得了高分。”或者,“他有人缘。”妒忌假装他所有的愿望都是公正的。“一个人有许多的零花钱,而另一个人却一文未有,这不公平。”“琼斯侥幸得了高分。”“他总是沽名钓誉,一个正经的人不会像他那样炫耀显示自己。”妒忌促使理智将这些论点送呈良心,于是被告被从轻发落。但有人却知道,通过贬低别人而抬高自己是出于妒忌而不是公义,于是他对此十分警惕。他从自己的思想和言谈中剔除恶意,将审判权交给不偏不倚的良心。这种看待事物的方法被称之为“单独的一只眼”。很多人天生拥有它,不会轻易地陷入所谓的对错之中,不被其所左右。但邪恶经过伪装,伺机而入。所以我们有必要花心思学习如何辨明呈现在良心面前的花言巧语。训练有素的良心极少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