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人应该知道的那些事(Ⅲ)——天地经法探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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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廷杖与午门斩首

“推出午门斩首”是我们在小说、戏剧中经常见到的一句话。在人们的印象中,午门是皇帝处置罪犯官员的行刑场所。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推出午门斩首”之说,并未见于正式的史籍记载,只见于民间传说。它产生和流传的历史并不很长,大约是从明代才开始有的。

要想知道这一说法正确与否,首先就要弄清午门在哪里。根据史籍记载,在元代以前并没有“午门”这一称呼。直到1367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吴王后开始修筑宫室,才把皇城的南门命名为“午门”,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午门”,但它是皇城门而不是皇宫门。到了1377年,朱元璋又在南京改修皇宫,决定把阙门称作“午门”,这才是皇宫的正门以“午”为名的开始。等到朱棣在北京修建紫禁城时,宫门的正门,也沿称“午门”,从此直到清代,始终未变。“推出午门斩首”之说中的“午门”,应是皇宫的南门,也就是紫禁城的正门。

午门是颁发皇帝诏书的地方。每年腊月初一,要在午门举行颁布次年历书的“颁朔”典礼。遇有重大战争,大军胜利归来等,要在午门举行向皇帝敬献战俘的“献俘礼”。午门又相当于皇家宴会厅,重要节日皇帝要在此接见大臣和外国使节。这样看来,午门是个很重要的场所,把如此重要的地方作为杀人的刑场显然不合情理。更何况,午门相当于皇帝的家门口,连普通百姓都不会在自己家门口杀人,何况皇帝呢?

既然不合情理,为什么还会有“推出午门斩首”这样的说法呢?

一是在封建社会,皇宫是封建权力的象征,是最高政治中心。普通人不可能了解皇宫内的生活以及发生的事情,因而对宫廷故事有极大兴趣。那些流传下来的宫廷掌故,往往夹杂了许多似是而非的成分。

二是小说、传奇等文学作品的广泛传播。明朝以前,从未见有“推出午门斩首”的情节,自明代以后,就日益增多。《说唐后传》叙述的是罗通扫北和薛仁贵东征的故事,其中就有多处推出午门斩首或枭首的情节。《封神演义》及《说岳全传》中也有提及午门或推出午门斩首的故事。这些演义小说成书的时间大约都在明代中叶,清代的才子佳人小说、公案小说及戏曲中,“推出午门斩首”之说就更屡见不鲜了。这说明此类情节的产生和流传,仅仅是在明清两代。

午门外虽不是斩人的处所,也并未发生过在此斩人之事,但并不能就此断言那些“推出午门斩首”的故事和传说纯属捏造。历史上确实是有不少官员曾被拿在午门问罪,也确有不少官员死在午门之外。

这类事情发生在明代,而且大都发生在“常朝”时。“常朝”是皇帝会见群臣商处日常政务的一种制度。“常朝”地点在奉天门,又叫“御门听政”,也就是一般小说戏曲中所描述的早朝情景。奉天门是进午门以后的第一道门,所以在听政前,官员们都在午门外等候。听政开始,文武京官由午门进入,行叩头礼后分班侍立,依次奏事请旨。各藩府差官及谢恩陛辞的外任官员,则在午门外候旨进见。在这一过程中,往往会发生拿问在班官员的事件,其中最通常的原因是官员们的“失仪不谨”。如朝笏失手落地,或年老体弱在叩头时跌倒在地,或打断别人奏事等,立即会被纠仪御史参奏拿问。因为奉天门之前就是午门,所以只要一被拿出朝班,就要被押出午门。不过,这类过失不致被处死。

另一种原因的拿问就不是从轻发落了,那就是如果官员们因奏事或进谏触犯了皇帝,便会以“逆鳞”之罪,施以“廷杖”之刑。而廷杖正是皇帝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士大夫的一项酷刑,它始自明朝。《明史·刑法志》称之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一语道破了贯穿明朝的特别专制的酷政性质。

“廷杖”就是用大棍子打屁股。一旦哪位倒霉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绑双手,押至午门。在那里,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一左一右早已严阵以待。行刑时用麻布将罪犯从肩膀以下绑住,使其无法动弹,再把双足用绳索绑住,由壮士四方牵拽握定,只露出臀部和腿部。先由军校打三下,作为开场,然后,上百名军士一边呼喊壮威,一边轮流执杖施刑。

打完,再用厚布将人裹起,几个人一齐用力,将其抛起,再重重掷到地上。经过此刑的人,能活下来的很少,不死也落个终身残疾。廷杖之刑对士大夫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明朝的皇帝却乐此不疲。而“午门”就是这种酷刑的实施场地。

正德十四年(1519),明武宗朱厚照不顾国民疾苦,要赴江南选美女。为此群臣上谏,皇帝发怒,下令廷杖舒芬、黄巩等大臣130余人,当场打死11人。此后不久,嘉靖皇帝朱厚熜,继承其堂兄朱厚照的皇位后,欲追封他的生父兴献王为帝,遭到大臣们的抵制。群臣100多人哭谏于左顺门,皇帝下令施行廷杖惩罚,当场毙命17人。

廷杖之下虽然死者累累,但廷杖在名义上不是死刑。明代“常朝”时所发生的失仪拿问或廷杖大臣,虽然都与午门联系在一起,都有推出午门的情节,但它与推出午门斩首并不是一回事。到清代,廷杖大臣已被废止,且清代御门听政的地方也不在午门内的太和门,而是向后移至乾清门举行,官员们都是在乾清门外等待朝见。因此清代在“常朝”时所发生的种种事件,与午门就联系不到一起了。

此外,在封建观念下,杀人被认为是凶事,皇帝是不会让这种不吉祥的杀人之地靠近自己宫室的。所以,自古以来,行刑之地不仅不在皇宫大门口,而且一般都要在都城之外人多热闹的街市。清代北京杀人就常在宣武门外的菜市口。杀人砍头的地方之所以选在菜市口这样人多的地方,是因为封建统治者既是要用屠刀来维护自己的专制权威,更是要藉此恐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