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丧俗,人死后第一百天,丧家多请僧道诵经拜忏,俗谓“过百日”。《北史·胡国珍传》:“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斋令七人出家;百日设万人斋,二七人出家。”
旧时丧俗繁复而讲究。人死后,不立即安葬,要停柩一段时间,做功德为之招魂超度。一般比较讲究“七”。从死亡之日算起,七日为“一七”,共“七七”。人死后四十九天、百日、周年、三周年都要祭奠。服丧三年期满,除服从吉,一如往常。
守丧祭祀之俗,起源甚早,夏商之时即有“父母之丧三年”的讲究,到周代,丧葬礼节在周公制礼之后,就变得十分周密了。并不是历朝各代都能严格遵循规则,如汉代就有不按制服丧者,汉明帝时邓衍,父死而不服丧。明帝虽看不起他,却也无可奈何。
丧礼虽繁,不外对死者的追怀哀悼和对生者的解脱。“过百日”算是祭奠中比较重要的日子,这一天,无论贵贱都要举行隆重的祭奠仪式。要请僧道超度,并且亲戚朋友也要来祭拜。祭奠完毕,要烧纸钱,有的还要烧灵,此后守丧对生者的束缚可以相对放松。《红楼梦》第64回写贾敬因服丹过多未得长寿,反而早夭,宁府办丧事,“贾珍尤氏并贾蓉仍在寺中守灵,等过百日后,方扶柩回籍”。此后,宁府小管家俞禄因银两事找贾珍,言说前回丧事共用银两一千一百一十两,已给五百两,尚欠六百一十两,问贾珍如何处置。贾珍让他去库里支领,俞禄道:“昨日已曾上库去领,但只是老爷宾天以后,各处支领甚多,所剩还要预备百日道场及庙中用度,此时竟不能发给……”可知清时贵族是非常重视这个祭奠之日的。
《金瓶梅》中写百日祭奠的比较多,如第16回写李瓶儿丈夫花子虚一命归西,李瓶儿与西门庆打得火热,恨不得立刻就搬进西门庆家里去住,无奈服丧规矩约束,好不容易等到“三月上旬,乃花子虚百日,李瓶儿预先请过西门庆去,和他计议,要把花子虚灵烧了”,早一天嫁到西门庆家里。西门庆也满心希望把李瓶儿早一天娶进家门,无奈回家与妻子吴月娘商议,月娘却说:“你不好娶她的。她头一件,孝服不满……”如此这般说了三件,说得西门庆闭口无言,只得先将这事放下。
直接写百日,最详细的是《金瓶梅》第8回武大郎过百日。西门庆引诱潘金莲,害死武大郎,本想武大郎一死就娶潘金莲过门,无奈武大郎百日未过,潘金莲有丧服在身,两人只得商量“八月六日是武大郎百日,请僧念佛烧灵;初八日晚上抬娶妇入家去”。
到了八月六日,西门庆拿了数两碎银、两斗白米,让王婆到报恩寺请了六个僧人,“在家做水陆超度武大,晚夕除灵。……潘金莲与西门庆两个在门帘内”看着和尚化烧灵座。王婆舀将水,点一把火来,登时把灵牌并佛烧了。
百日还有另一种意义,恰与葬礼相反,是为初生婴儿一百天所举行的庆祝仪式。中国在婴儿出生的第100天要举行一个祝其长寿的仪式。婴儿降生百日,古称“百”,民间认为长命百岁为吉,遂将百日称为“百岁”或“百晬”。宋人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育子》:“生子百日置会,谓之百晬,至来岁生日谓之周晬。”可知,“百晬”、“周晬”分别指庆贺婴儿满百日、周岁而举行的礼仪宴会。
词汇在发展过程中,“晬”的字形和词义显得冷僻生涩,后来就被弃之不用了。因为在婴儿百日庆典中,“祝福孩子身体康健、长命百岁”是唯一主题,所以以后就被民间讹为“百岁”了。
这一天,亲朋好友以衣服、食品、百家锁等相送表示祝贺。一般吃鸡蛋,寓有“圆满”之意;或吃面条,寓有“长寿”之意。百岁衣又称“百家衣”,由婴儿祖母在孩子出生后到左邻右舍索取各色各样的布头,做成衣服穿在婴儿身上,俗谓穿百家衣,象征消灾纳祥。而男孩过百岁时,父母还要请剃头师傅把孩子头发剃掉,只在后脑勺的下部留下一撮毛,称为留百岁毛,其中寓含着祝福长命百岁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