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一词源于古代的城墙和护城河,“城”原指挖土筑的高墙,“隍”原指护城河。古人认为与人们的生活、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事物,都有神在,于是城和隍被神化为城市的保护神。后来道教把城隍纳入自己的神系,称它是剪除凶恶、保国护邦之神,并管领阴间的亡魂。
城隍信仰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宗教信仰,在人们心目中,城隍既是人间正义的主持者,又是生死祸福的主宰者。
在古代,凡有城池者,皆建有城隍庙。最早的城隍庙见于三国吴赤乌二年(239)建的芜湖城隍庙。历史上有唐人张说、李德裕、李阳冰、杜牧等祭祀城隍神的文献记载。在宋代,城隍信仰已是民间非常普遍的信仰了,而且城隍开始人格化,多以去世后的英雄或名臣为城隍神,如苏州祀战国时春申君黄歇,上海祀秦裕伯,北京祀文天祥,杭州祀周新,南宁、桂林祀苏缄等。后唐末帝清泰元年(934)封城隍为王爵。元代文宗天历年间,朝廷允许城隍爷配享夫人,从此城隍庙里就有了寝殿,专门供奉城隍爷及城隍夫人。
到了明代,朱元璋更是对城隍推崇有加。据说他曾经宿身城隍庙而幸免大难,所以他对城隍极为崇敬。朱元璋称帝后,于洪武元年(1368)下旨封开封、临濠、束和、平滁四城的城隍为王,职位正一品,与人间的“三公”和左、右丞相平级,同时封各府城隍为监察司民城隍威灵公,职位正二品;封州城隍为监察司民城隍显佑侯,职位正三品;封县城隍为监察司民城隍显佑伯,职位正四品。
正是在这一时期,各州府县,纷纷修建城隍庙。洪武三年(1370)朝廷颁布了专门祭祀城隍的典章制度,并下诏去除了城隍封号,封京都城隍为“都城隍”。其他只称某府某州或某县城隍,又令各地城隍庙不得杂祀其他之神。都城隍庙由皇帝亲自敕建,各府、州、县则完全参照地方官署衙门,还按级别配制冕毓官服。
后来又形成地方礼宾司上任必须斋戒沐浴,祭拜当地城隍的惯例。这样逐级拜祭,使老百姓心中有了一阴一阳两个衙门,加上阳间的地方官有判不明、断不清的案件,或遇自然灾害非人力所及而求助城隍的事时有发生,就造成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似乎阴官比阳官高。
除了官府或地方确定的祭日外,老百姓许愿还愿,祈求赎罪免灾、答谢城隍神力,制止宗族械斗等都要进行热闹的活动,如搭台唱戏、焚香祷告、进献祭品等。不少地方剧团、民间艺人被请到现场演戏唱曲说书,名曰:“悦神”、“谢神”、“酬神”。
城隍信仰以“保一方平安”的神祇被祭祀,或以一邑“阴间主宰”的身份出现,使城隍信仰带有“人人有份”的色彩,不论男女老少,地位高低,都可以到城隍跟前立誓许愿,求得庇佑,使得城隍信仰深入民心。如官员祈求步步高升,国泰民安;商家祈求生意兴隆,广进财源;工匠祈求诸事顺遂,岁岁平安;农民祈求风调雨顺,人寿年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