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把受骗叫做“上当”。其实“上当”的原意是到当铺去典当东西。
清末,通州有一大户人家姓王,世代经营当铺,家大业大,生意兴隆。王氏典当传到第十八代,继承人为两兄妹。兄妹二人俱已成家立业,生活富裕了,开始懒于经营,就把资金存入当铺做起了股东,日常的典当事务交给一个名叫寿苎的年轻人主持。寿苎酷爱读书,喜欢校刻书籍,对生意却并不精通,处理典当业务也非常随便。
王氏兄妹见此情景,都认为有机可乘,于是不约而同地从自己家里拿一些无用的东西到当铺来典当,估了高于物品本身的价格后,就要伙计如数付给,伙计不敢得罪股东老板,寿苎也心不在焉,不加阻拦。就这样,没过几个月,典当的本金就被诈骗得差不多了,一家资金充足的当铺就这样破产了。因此,当时流传着这么一首民谣:通州王,自上当,自家当铺自己当,当得当铺空了档。
至今,通州的地方志上还保存着这样一副对联:南通州,北通州,南北通州通南北;东当铺,西当铺,东西当铺当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