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戏曲舞台上,经常见到古代各级官吏的公堂上都挂着一块“明镜高悬”的匾额。人们也常以“高悬明镜”形容执法者公正严明。那么“明镜高悬”是怎么来的呢?
据晋代葛洪的《西京杂记·卷三》记载:刘邦当年攻进咸阳秦始皇皇宫,见到宫中有无数奇珍异宝,更让他惊奇、意外的是,皇宫中有一面长四尺,高五尺九寸的镜子,明艳异常。这面镜子最神奇之处在于正反两面都能照人。人若站在镜子前,里面就出现倒着的人影;用手按着心口,就能照见人的五脏六腑。人如果有疾病了,就可以看到生病的部位。女人如果动了邪念,从镜子里就能照见女人胆张心动。据说,秦始皇当年经常用这面镜子照那些宫女妃嫔,一旦发现有胆张心动的,就立刻处死。
因为此镜出于秦地,故又称“秦镜”。因为此镜功能奇特,后来人们便用“秦境”来称颂官吏审案严明,判案公正。于是,不论清官、贪官、昏官,还是糊涂官,为了标榜自己“清正廉洁”、“公正严明”,就都在公堂上挂起了“秦镜高悬”匾额。再后来,可能是人们觉得“秦”字绕口,又演变成更为通俗的“明镜高悬”。
南宋末年陈元靓的《事林广记》记载:有个官员,因腐败被贬为县令。上任第一天,有个衙役为了巴结他,用银子铸了个一斤多重的娃娃,摆在“明镜高悬”匾下的公案上,对新县令说:“禀老爷,家兄在大堂上恭候您。”县令一看,大堂并无一人,只有一个银娃娃摆在公案上。于是大喜,顺手将银娃娃揣到怀里。后来,这位衙役因事触怒了县令,县令就在“明镜高悬”匾下的公案前坐定,将衙役的裤子一扒,重打了50大板,衙役喊冤说:“老爷,请您看在家兄(银娃娃)的面子上,放过小的这一回吧!”县令一听更是发怒,说道:“你家兄也太不够意思了,才见一面就再也不来了,亏你还有脸跟老爷我提起他!给我重重地打!”
中国古代各朝惩治腐败并没有真的靠“明镜高悬”一类的牌匾来遏制,而是建立了酷烈的法条。如西汉惠、武帝时期就规定:官吏若贪赃受贿,一律处死,并陈尸市井示众;北魏孝文时期,凡官员“枉法十匹,罪之死刑”。《唐律·职制》中规定,官吏贪赃枉法的,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处绞刑;只受赃不枉法的,一尺杖九十,一匹加一等,三十匹处流役。在《唐律·职制》中还有专治说情的条款,只要开口,就杖一百。明太祖朱元璋曾下令,官吏贪赃银钱60两以上的,除枭首示众外,还要剥下皮来,在皮中塞以稻草,立在大堂公座之旁,以警告继任者。同时,朱元璋为肃贪,还发明了鞭笞、挑筋、剥皮、灭族等酷刑。仅洪武九年,发配流放到凤阳的贪官就一万余人。由此可见,严酷的法律尚不能禁止官吏的腐败,更何况一块“明镜高悬”的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