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通牒不是商务谈判的好办法,但是有时只能这么做。
——艾略特(哈佛大学第21任校长)
最后通牒原来在外交上的术语是“最后的话”。通常是一方对另一方提出苛刻的条件,限制在一定时间内接受要求的一种策略。哈佛大学谈判学教授在讲到商务谈判的最后通牒这一概念时,为大家举出一个典型的案例。
美国某公司因为工人要求提高工资的罢工而处于困境之中,刚刚上任的新总裁克莱尔明白,要挽救濒临倒闭的公司,必须降低工人的工资。于是他先是把自己的年薪从50万美元降到了20万美元,然后找高级职员谈话,将他们的工资降了12%,最后他告诉工会的领导人:
“一小时16美元的工作非常多,但是一小时20美元的工作在我这儿一件也没有。”工会领导人听了之后,没有答应他。就这样,双方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讨价还价,最终还是没有做出任何让步。克莱尔觉得不能再这样僵持下去了。
在圣诞节的前几天,克莱尔找到工会的领导人,说:“明天早上十点之前,你们非做出决定不可。如果我在十点钟得不到你们的答复,那么我将宣布公司破产,到时候16美元的工作也没有了。你们还有9个小时的考虑时间,请尽快做决定吧。”
最终,聪明的克莱尔在圣诞节的前几天做出最后通牒,迫使工会做出了让步,答应了克莱尔降低工人工资。
课堂收获
最后通牒作为一种商务谈判技巧,在发出通牒时一定要注意语言上的技巧,务必把话说到点子上。否则一旦让对方识破,最后通牒的威力可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