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袁宝华文集第八卷:袁宝华访谈文选
47862800000050

第50章 搞活大中型企业要坚决贯彻《企业法》

搞活大中型企业要坚决贯彻《企业法》——访中顾委委员、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

中顾委委员、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日前在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要把大中型企业搞活,根本出路在于切实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袁宝华指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可以归纳成两条,一条是落实企业自主权,另一条是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所谓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就是要落实企业的自主权,中央各个部门的配套改革也是为了要落实企业自主权。企业内部改革,始终是为了调动职工积极性,把企业搞上去。说得再简单一点,归纳成一句话,就是贯彻落实《企业法》。不贯彻《企业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解决根本问题。要贯彻《企业法》,最核心的问题,还是政企分开、两权分离。

袁宝华说,《企业法》生不逢时。1988年4月13日通过,8月1日起实施,8月30日国务院决定要对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宏观经济部门把已经下放到企业的权又收回来了。国家采取双紧方针,本来财政金融部门动作起来就可以了,可是其他的宏观管理部门也纷纷动作起来,到了第二年又遇到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是完全正确的。可是有些人产生了误解,忘了邓小平同志的意思是两手都要硬。《企业法》开始实施以来,许多问题没有落实,表现在企业应得到的自主权没有得到,有些已经得到的自主权又重新丧失了。所以追本溯源就是要政企分开、两权分离。

袁宝华强调,搞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直接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中的地位、前途及命运。能不能使我们的经济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政治的稳定,关系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总路线的实施,关系到改革开放方针的执行,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前途。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不仅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更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搞得好不好,搞得活不活,标志着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形式的优越性能否体现出来。

袁宝华说,我们的国有企业为什么不如“老外”(外资、合资企业),为什么不如“老乡”(乡镇企业),最本质的问题是经营机制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条件。现在看来,过去我们曾经提出把乡镇企业的经营机制引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想法是正确的。当然不能全套搬来,要根据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具体情况,把乡镇企业经营机制中的一些重要原则引到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去。国有大中型企业首先要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另外,为使整个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在价格控制上要明确规定哪些产品是放开价格的,哪些是按国家规定的。在工资制度上,各地区、各行业都要瞻前顾后,照顾到左邻右舍的关系,要有一点限制,但具体到企业内部应更多地放开些,使企业具有自主权。